郑成思诉北京书生数字技术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一审民事判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1 22:30:58 213 人看过

原告郑*思,男,汉族,1944年12月22日出生,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研究员,住北京市朝阳区劲松1区117楼3门2号。

委托代理人徐*力,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周-林,男,汉族,1958年9月22日出生,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研究员,住北京市东城区北沙滩北街15号。

被告北京书-生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街道复兴路61号嵘辰写字楼A座2层西侧。

法定代表人王*临,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储-备,北京市**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赵-欣,女,汉族,1977年9月6日出生,北京书-生数字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秘书,住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42号。

原告郑*思诉被告北京书-生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书-生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郑*思的委托代理人徐*力、周-林,被告书-生的公司委托代理人储-备、赵-欣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郑*思诉称:2003年3月初,我发现书-生公司在其建立并管理的“书-生之家数字图书馆”网站(www.21dmedia.com)上,未经授权使用了我的多部作品,侵犯了我的著作权,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书-生公司:

1、停止侵权;

2、在指定的报刊及网络上刊登致歉声明;

3、赔偿我经济损失196475元;

4、负担我支出的公证费1500元;

5、负担我的律师费5000元。

被告书-生公司辩称:我公司从未在自己的网站上刊登郑*思作品,不应承担侵权责任。请求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

经审理查明:

一、郑*思所主张的作品

郑*思提交了以下证据:

郑*思主编:《知识产权文丛》(第一卷),中国**大学出版社出版,1999年1月第1版,342千字,印数4000册,定价24元,其中郑*思撰写《两个新的版权条约初探》及前言;

郑*思主编:《知识产权文丛》(第二卷),中国**大学出版社出版,1999年9月第1版,377千字,印数3000册,定价23元,其中郑*思撰写前言;

郑*思主编:《知识产权文丛》(第三卷),中国**大学出版社出版,2000年1月第1版,437千字,印数3000册,定价29元,其中郑*思撰写《对21世纪知识产权研究的展望(代前言)》;

郑*思主编:《知识产权文丛》(第四卷),中国**大学出版社出版,2000年7月第1版,438千字,印数3000册,定价32元,其中郑*思撰写前言及《世界贸易组织与中国知识产权法》;

郑*思主编:《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中的法律问题》,法律出版社出版,1999年12月第1版,252千字,印数4000册,定价19元,其中郑*思撰写第一章、第二章第二、三、四、五节、第四章;

郑*思、韩*成主编:《知己知彼打赢知识产权之战——中国“入世”知识产权纵横谈》,**产权出版社出版,2000年4月第1版,276千字,印数5000册,定价22元,其中郑*思撰写《知识产权“入世”的背景及其在WTO中的地位》、《TRIPS规则及我国法规与TRIPS协议的差距》;

韩*成出具转让声明,表示将其对《知己知彼打赢知识产权之战——中国“入世”知识产权纵横谈》享有的主编权利转让给郑*思。

郑*思等著:《中国民事与社会权利现状》,**出版社出版,2001年1月第1版,310千字,印数5000册,定价20元,其中郑*思撰写《知识产权保护:起步较迟的中国学者研究之路》;

郑*思著:《WTO知识产权协议逐条讲解》,中国**出版社出版,2001年1月第1版,218千字,印数5000册,定价13.60元;

郑*思著:《知识产权法》(第二版),法律出版社出版,2003年1月第2版,462千字,定价29.50元。

书-生公司对上述证据无异议。

二、关于书-生公司使用郑*思作品的情况

为证明书-生公司将本案所涉作品非法复制并在其网站上传播,郑*思提交了(2004)京二证字第09065号公证书(以下简称09065号公证书)。该公证书就2004年3月30日的事项记载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4日 06: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著作权侵权相关文章
  • 崔亚斌诉北京正乐佳科技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案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7)海民初字第4554号原告崔亚斌,汉族,1940年x月x日出生,原沈阳市文学艺术联合会专业作家,住xxx。委托代理人崔翔,个体工商户,住xxx。被告北京正乐佳科技有限公司,住xxx。法定代表人陈勇,经理。委托代理人陈民,北京正乐佳科技有限公司员工,住xxx。原告崔亚斌诉被告北京正乐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乐佳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崔亚斌及其委托代理人崔翔、被告正乐佳公司委托代理人陈民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崔亚斌诉称,我是《“3.8”大案》的作者,正乐佳公司未经许可,将该书上载到其经营的“PP点点通”网站(http://www.pp365.com)上的“PP文学网?纪实文学”栏目中,并且未署作者名字(署名为“佚名”),未注明作品来源,侵犯了我的署名权、信息网络传播权、获得报酬权。
    2023-06-08
    189人看过
  • 汪春华与北京农博数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
    上诉人(原审原告)汪春华,男,汉族,1972年9月24日出生,住安徽省安庆市望江县漳湖镇顺治街077号。委托代理人王同灵,女,1984年11月26日出生,住山东省乐陵市黄夹镇王明吴村8号。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北京农博数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27号中关村大厦14层1401室。法定代表人邵根伙,总裁。委托代理人曹礼军,男,1983年6月9日出生,住辽宁省辽阳市太子河区南兴委8组。上诉人汪春华与被上诉人北京农博数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农博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因不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08)海民初字第27160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提出上诉。本院于2009年3月3日受理本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上诉人汪春华一审诉称,我系《出国种粮与国内种粮差别咋那么大》一文(以下简称《出》文)作者,我对《出》文享有著作权。农博公司未经我许可即在其经营的网址为ww
    2023-06-08
    234人看过
  •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诉深圳市迅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等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
    原告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8号19号楼六层6184号房间。法定代表人贾跃亭,董事长。委托代理人姚克枫,北京市卓智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代净,女,1982年6月28日出生,住河北省定州市西城区西关南街。被告深圳市迅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二路深圳软件园11号楼7、8层。被告深圳市飘移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桃园路常兴广场东座19J室。被告北京癸未擎天咨询服务中心,住所地北京市石景山区杨庄北区2号楼2单元1102号。本院于2009年3月31日受理原告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乐视网公司)诉被告深圳市迅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简称迅雷公司)、深圳市飘移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简称飘移公司)、北京癸未擎天咨询服务中心(简称癸未擎天中心)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后,被告迅雷公司和癸未擎天中心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均对管
    2023-06-08
    108人看过
  • 北京世纪明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诉北京成长励志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
    原告北京世纪明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8号财智国际大厦B座2307。法定代表人王勇,该公司总裁。委托代理人邱婷,女,汉族,1985年9月24日出生,北京世纪明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住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委托代理人王冰,北京市汇佳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北京成长励志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望京西季景沁园202号1001室。法定代表人鲍啸峰,该公司总经理。委托代理人郭继伟,男,汉族,1982年9月29日出生,北京成长励志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职员,现住址北京市朝阳区。本院在审理北京世纪明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诉北京成长励志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中,北京世纪明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于2009年6月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北京世纪明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双方纠纷已自行和解为由申请撤诉,理由正当,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
    2023-06-08
    176人看过
  • 世纪龙信息网络有限责任公司诉合一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
    原告世纪龙信息网络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中路211号华天国际广场东苑1、2层。法定代表人梁锋,董事长。委托代理人肖欣,男,世纪龙信息网络有限责任公司职员,住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景北路197号1704房。委托代理人林伯青,男,汉族,1977年5月6日出生,世纪龙信息网络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顾问,住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蓓蕾北路13号。被告合一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8号东升大厦6层601B。法定代表人秦琼,总经理。委托代理人张卫华,北京市权亚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世纪龙信息网络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世纪龙公司)诉被告合一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一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世纪龙公司委托代理人肖欣、林伯青,被告合一公司委托代理人张卫华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世纪龙公司诉称,200
    2023-06-08
    142人看过
  • 北京审理一起著作邻接权侵权纠纷案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今天公开开庭审理了上海步升音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诉北京飞行网音乐软件开发有限公司录音制作者权侵权纠纷案。原告诉称,2005年8月23日,原告发现被告开发的kro(中文名为酷乐)软件向公众提供59首歌曲的非法的、盈利性版权音乐文件共享、搜索、下载服务。这59首歌曲的录音制作者权均归原告所有,而原告从未许可被告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上述歌曲。被告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并给原告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故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的民事责任。被告辩称,被告并非飞行网的经营者,也不是kro软件的制作者,请求驳回原告的起诉。据悉,本案是全国首例涉及P2P的侵权纠纷案。今天的庭审备受关注,众多媒体的记者前来采访,多家网络公司派员旁听了庭审。目前,本案仍在审理过程中。背景知识所谓P2P(即PeertoPeer),是以点对点的网络架构,实现不特
    2023-06-08
    63人看过
  • 宋嘉鸿与与非门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
    上诉人(原审原告)宋嘉鸿,男,1946年12月15日出生,汉族,上海无线电三厂退休工人,住上海市杨浦区市光三村81号503室。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与非门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1号盈创动力大厦5号楼406室。法定代表人苏公雨,总经理。委托代理人夏翔,北京市柴傅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宋嘉鸿因与被上诉人与非门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简称与非门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于2009年3月13日作出的(2008)海民初字第3471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09年5月12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并于2009年6月8日对各方当事人进行了询问。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为作者。《用TDA2822BTL制作的助听器》一文(简称《用》文)于1991年9月在《现代通讯》首次发表时署名为宋嘉鸿,在无
    2023-06-08
    245人看过
  • 北京仙掌软件科技有限公司诉宝软科技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
    原告北京仙掌软件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青云里满庭芳园小区9号楼青云当代大厦十七层1708A2室。法定代表人董晓莉,经理。委托代理人王英军,北京市中关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北京宝软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38号银科大厦1016。法定代表人吴紫鹏,总经理。委托代理人徐长博,北京市天平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江波,北京市天平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原告北京仙掌软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仙掌公司)诉被告北京宝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软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仙掌公司委托代理人王英军,被告宝软公司委托代理人徐长博、江波均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仙掌公司诉称:仙掌公司系一家从事手机游戏研发及销售的企业。被告经营的宝软网(wap.baoran.com)破解并上传原告的游戏软件《仙掌江湖双龙传手机游戏软件》(下称《
    2023-06-08
    466人看过
  • 北京中书出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著作权纠纷案
    2001年9月10日,金庸授予香港豪程有限公司在中国大陆境内以图书形式出版发行作品集简体字中文版本的专有使用权,并同意香港豪程有限公司再许可或授予给广州出版社享有及使用。同日,香港豪程有限公司授予广州出版社在中国大陆境内以图书形式出版发行金庸作品集简体字中文版本五年的专有使用权。合同签订后,广州出版社出版了《金庸作品集》,每套36本,定价683元。广州出版社诉称,2004年4月21日原告在北京地坛公园2004年北京春季书市第2-118号中国报道杂志社北京书刊发行部摊位上购买了一套盗版的《金庸作品集》;在第1-197号摊位处购买一套《金庸作品集》,该书发票上盖有北京中书出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公章,该摊位挂牌名称是北京创和伟业文化发展中心。故认为中国报道杂志社北京书刊发行部及其所属的中国报道杂志社、北京中书出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侵犯了自己专有出版权,分别请求判令中国报道杂志社及其北京书刊发行部、北
    2023-06-08
    258人看过
  • 北京市**教育研究所诉**日报社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2006)朝民初字第6939号原告北京市仁爱教育研究所,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8号左岸工社12层。法定代表人赵勇,该所所长。委托代理人孙斌,北京市亿嘉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米纯,北京市亿嘉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人民日报社,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金台路西路2号。法定代表人王晨,该社社长。委托代理人李海英,北京市通广律师事务所律师。本院在审理北京市仁爱教育研究所诉人民日报社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中,北京市仁爱教育研究所于2006年5月1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北京市仁爱教育研究所以双方纠纷另行解决为由申请撤诉,理由正当,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北京市仁爱教育研究所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50元,由北京市仁爱教育研究所负担(已交纳)。审判长谢甄珂代理审判员刘德恒代理审判员普翔二OO六年五月十五日书记员郑磊
    2023-06-07
    483人看过
  • 陈兴良诉数字图书馆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原告:陈兴良,男,45岁,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住北京市海淀区。被告:中国数字图书馆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法定代表人:张彦博,该公司董事长。原告陈兴良因与被告中国数字图书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数字图书馆)发生著作权侵权纠纷,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诉称:被告未经原告同意,在自己的网站上(网址为http://www.d-library.com.cn)使用原告的三部作品。读者付费后就成为被告网站的会员,可以在该网站上阅读并下载网上作品。被告这一行为,侵犯了原告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诉请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40万元,以及原告为制止被告的侵权行为而支出的合理费用8000元。原告提交了四份证据:1、三部作品的版权页复印件;2、公证书及读书卡;3、读书卡收据;4、发票。被告辩称:被告基本属于公益型的事业单位。为适应信息时代广大公众的需求,被告在网上建立了中国
    2023-06-08
    429人看过
  • 冯超诉统合天成影视制作(北京)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
    原告冯超,男,满族,1975年5月5日出生,北京中北华艺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住址北京市朝阳区。委托代理人赵元正,男,回族,1981年4月15日出生,中律法律自动咨询有限公司职员,住址北京市宣武区,现住北京市崇文区。委托代理人侯勇民,男,汉族,1970年2月11日出生,无业,住址北京市西城区。被告统合天成影视制作(北京)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23号楼401室。法定代表人帅学燕。委托代理人迟键,北京市中鸿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李亚昆,北京市中鸿律师事务所律师。案由:侵犯著作权纠纷冯超起诉称:我于2008年初创作完成了剧本《皇家刺青》。与此同时,统合天成影视制作(北京)有限公司(简称统合天成影视公司)与我联系,希望将该剧本拍摄成电影。后,我与统合天成影视公司达成口头协议,由我授权统合天成影视公司使用《皇家刺青》剧本拍摄电影并担任该片导演,统合天成影视公司在影片拍摄
    2023-06-08
    192人看过
  • 北京华夏金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诉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北京华夏金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诉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案时间:2007-04-16当事人:卜巾文、周亚平法官:文号:(2007)朝民初字第9315号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7)朝民初字第9315号原告北京华夏金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昌平区巩华镇展思门路13号1号楼。法定代表人卜巾文,该公司董事长。委托代理人孟祥海,男,汉族,1979年1月31日出生,北京华夏金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法务专员,住址北京市房山区周口店地区长矿向阳平房3区53号。委托代理人周家奇,男,汉族,1983年2月7日出生,北京华夏金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法务专员,住址武汉市江岸区周家墩22号。被告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108号千鹤家园12号楼606室。法定代表人周亚平,该公司董事长。委托代理人刘本秋,男,汉族,1981年10月27日出生,北京鸟人艺术推
    2023-06-08
    347人看过
  • 北京因赛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星美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等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
    上诉人(原审被告)北京因赛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49-3号盈智大厦写字楼6层613室。法定代表人刘锋,总经理。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星美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姚家园路105号(观湖国际大厦)1号楼1501号。法定代表人覃宏,董事长。委托代理人夏天,男,1983年7月20日出生,住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观音寺北里4楼2单元402号。委托代理人夏振洲,北京市振洲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北京荣信达影视艺术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中路77号北影招待所平房5号。法定代表人李少红,董事长。委托代理人夏天,男,1983年7月20日出生,住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观音寺北里4楼2单元402号。委托代理人夏振洲,北京市振洲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审被告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辽阳市分公司,住所地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民主路55号。负责人郭洪桥。上诉人北京因赛思科技发展有限
    2023-06-08
    286人看过
换一批
#著作权法
北京
律师推荐
    #著作权法 知识导航
    展开

    著作权侵权是指一切违反著作权法侵害著作权人享有的著作人身权、著作财产权的行为。 著作权侵权的构成要件如下: (一)有侵权的事实; (二)行为具有违法性; (三)行为人主观有过错。... 更多>

    #著作权侵权
    相关咨询
    • 侵犯技术秘密侵权纠纷怎么写起诉书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9-07
      通常来说起诉状内容应包含有,原被告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时间、民族、身份证号码、住址、以及电话号码。 有明确的诉讼请求。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 什么是著作权侵权纠纷,如何处理著作权侵权纠纷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5-16
      著作权侵权纠纷是指争议各方就行为人行为是否构成侵权,承担什么责任,以及由谁承担等问题而发生争执。 处理著作权侵权纠纷: 一、调解。 调解,是指发生纠纷时,在调解组织的主持下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纠纷解决方式。 二、仲裁。 仲裁,是指仲裁机构依照一定的仲裁程序对当事人的纠纷进行裁决的纠纷解决方式。 三、诉讼。 著作权的诉讼,是指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利用诉讼程序解决著作权纠纷的一种方式。
    • 著作权权纠纷是否是民事诉讼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10-05
      著作权纠纷通常属于民事纠纷,情节严重,涉及犯罪的才算是刑事纠纷。一般来说民事案件都是自诉案件,司法机关是不会主动介入的,所承担的责任是民事责任,即不会对人身有所限的责任。
    • 怎么判字体著作权侵权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9-04
      字体著作权侵权是指字体的使用或者没有经著作权人的同意,使用该字体设计,侵犯作者著作权的一种违法行为。著作权包括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版权,字体属于计算机字体库内容,平时在使用某系统时已经包含了其计算机字体库。
    • 法院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受理范围?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07
      人民法院受理以下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人民法院受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的范围(一)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权益权属、、案件;(二)申请诉前停止侵犯著作权、与著作权有关权益行为,申请诉前、诉前证据保全案件;(三)其他著作权、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纠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