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夺罪一审辩护词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3 20:44:10 87 人看过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

广东东方星联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人张XX的委托,指派我作为其辩护人出庭为其辩护。接受委托后,我详细查阅、认真分析了检察机关移送起诉的全部案卷材料,并会见了被告人。通过庭审调查、举证质证,听取了公诉人的公诉词,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无异议。现根据本案事实和法律,发表以下辩护意见,供合议庭合议时予以充分参考和采纳。

一、被告人张XX因生活所迫,临时起意抢夺

被告人张XX实施抢夺犯罪行为,犯罪动机只是为了填饱肚子,是临时起意。直接原因是来广州找工作,身份证遗失,找不到工作,57岁的老父亲在另一城市打工,没有父亲的手机号码和联系地址,和父亲、姐姐均失去联系,在广州也没有其他亲人,身上没钱吃饭,身体非常饿,在异地他乡,陷入孤立无助的困境。深层原因是被告人张XX文化程度太低----小学未毕业,认知能力差、法律意识淡薄、法制观念低下、生活在单亲家庭,母亲去世早,有父无母,可以说是半个孤儿,单亲家庭教育的缺失、社会教育的缺位,脱离了家长、学校的管束。小小年纪,却承担了太多的痛苦和不幸,令人痛心和惋惜!

二、被告人张XX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不大

被告人抢夺他人手机时,没有威胁或者殴打事主,没有携带凶器,没有同伙一起抢夺,在被抓捕时没有反抗或抗拒抓捕。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并没有对被害人造成任何身体伤害。且被抢夺的手机价值3165元,虽然属于数额较大,但是在案发时就被人赃并获,并没有变现为金钱供被告人挥霍。社会危害性不大,主观恶性小,依法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三、被告人张XX被抓捕归案后,主动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悔罪态度好

被告人张XX被抓捕归案后,能够积极配合办案人员,主动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认罪、悔罪态度好,前后供述稳定、一致,无任何翻供行为。依据《抓获经过》和《破案报告》,均证明被告人对其抢夺手机的行为供认不讳。被告人诚恳悔罪,深刻地认识到自己犯下的错误,依据《讯问笔录》,“我一定好好改造,以后不会再犯错误了”。在看守所关押期间被告人向辩护人表示了自己的后悔之心,今天在法庭上也诚恳自愿认罪,充分认识到自己犯罪行为的违法性及对社会的危害性。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四款“对于犯罪性质尚不严重,情节较轻和社会危害性较小的犯罪,以及被告人认罪、悔罪,从宽处罚更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的,依法可以从宽处理。”

依据最高法、最高检和司法部颁布的《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第9条关于“人民法院对自愿认罪的被告人,酌情予以从轻处罚”之规定,辩护人认为:被告人自愿认罪,恳请法院在对被告人定罪量刑时予以充分考虑。

四、被告人是初犯、偶犯,无任何前科劣迹

被告人是初犯、偶犯,该案之前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劳动教养、强制戒毒、收容教育。被告人张XX这次偶然犯罪,临时起意抢夺,虽然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但与有计划、有预谋的犯罪,与一贯无视法律的罪犯,在犯罪的主观恶性上有重大区别,具有很高的可改造性、可塑性很强。

五、被告人是未成年人,按照《刑法》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被告人出生于1995年10月XX日,而本案的作案时间为2012年3月XX日,被告人作案时未满18周岁,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

我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根据我国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刑事法律、政策,对被告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应当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对未成年罪犯适用刑罚,应当充分考虑是否有利于未成年罪犯的教育和矫正。对未成年罪犯量刑应当依照刑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并充分考虑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犯罪时的年龄、是否初次犯罪、犯罪后的悔罪表现、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等因素。对符合管制、缓刑、单处罚金或者免予刑事处罚适用条件的未成年罪犯,应当依法适用管制、缓刑、单处罚金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第十六条规定“对未成年罪犯符合刑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可以宣告缓刑。如果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其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应当宣告缓刑:(一)初次犯罪。”

可见,对未成年人犯的刑事处罚能轻则轻,能减则减,能免则免,最大限度地降低对未成年犯限制人身自由的程度,以利于对其矫正,是我国对未成年罪犯审判的一项重要原则。

综上所述,辩护人恳请合议庭在审理本案时,严格依照我国刑法以及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刑事政策,遵循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对被告人张XX予以从轻或减轻刑事处罚,给予被告人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依据我国《刑法》第七十二条等规定,建议对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适用缓刑。

以上辩护意见,恳请合议庭能充分考虑并予以采纳!

此致

广州市XX区人民法院!

辩护人:广东东方星联律师事务所

高焰民律师

二0一二年七月三十一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9日 14: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单亲家庭相关文章
  • 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辩护词
    一、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辩护词1、首部。首行要写明标题。2、正文。在具体制作法庭辩护词时,分两段。(1)第一,向法庭说明出庭行使辩护权的根据。第二,向法庭讲明辩护发言的根据。第三,简要但明确地概述辩护人对案件的基本看法。(2)第一,从控诉方对犯罪事实的认定方面来辩护。第二,从法律适用方面进行辩护。第三,从情理方面进行辩护。前言:主要有三项内容:一是申明辩护人的合法地位;二是讲辩护人在出庭前进行了哪些工作;三是讲辩护人对全案的基本看法。辩护理由:是辩护词的核心内容。是辩护人为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所要阐明的主旨,应该从被告人的行为事实出发,对照有关的法律规定,论证被告人无罪、罪轻或应该予以减轻甚至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意见和根据。因此,通常是要围绕是否构成犯罪、属于何种罪名、有列轻的法定条件,以及诉讼程序是否合法等问题上展开辩论和论述。结束语:是对辩护词的归纳和小结,一船讲两个内容:一是辩护词的中心
    2023-06-03
    87人看过
  • 一审辩护词
    刑事诉讼法
    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第项的规定,我受本案被告人之委托,并由律师事务所指派,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出庭为他辩护。接受委托之后,辩护人经过阅卷、会见被告人和进行了必要的调查,今天又出席了庭审调查,对本案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减轻或免除刑事责任的材料或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法律赋予辩护人职责,我发表如下辩护意见,供合议庭在合议时参考:一、二、综上所述,辩护人认为被告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之规定,应宣告被告人。以上辩护意见,提请合议庭在合议时予以考虑。律师事务所律师XXXXX年XX月XX日
    2023-06-01
    377人看过
  • 一审辩护词
    刑事诉讼法
    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第项的规定,我受本案被告人之委托,并由律师事务所指派,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出庭为他辩护。接受委托之后,辩护人经过阅卷、会见被告人和进行了必要的调查,今天又出席了庭审调查,对本案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减轻或免除刑事责任的材料或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法律赋予辩护人职责,我发表如下辩护意见,供合议庭在合议时参考:一、二、综上所述,辩护人认为被告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之规定,应宣告被告人。以上辩护意见,提请合议庭在合议时予以考虑。律师事务所律师XXXXX年XX月XX日
    2023-06-01
    185人看过
  • 飞车抢夺罪辩护词是怎样的
    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xx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被告人潘某亲属的委托,指派本律师担任潘潘某涉嫌抢夺一案一审辩护律师。自接受指派以来,本律师查阅了所有涉案材料,并会见了被告人潘潘某,从而对本案事实有了充分的了解。辩护人本着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的原则,特提出以下辩护意见:一、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潘潘某涉嫌抢劫罪的定性不持异议。二、被告人潘潘某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较小,认罪态度较好,且当庭自愿认罪,应当酌情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潘潘某的行为虽已触犯刑法相关规定,构成抢夺罪,但其被抓捕归案后,充分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主动向侦查机关供述了自己曾在被挡获的以前两起抢夺的事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的规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同种罪行的,可以酌情
    2023-04-28
    205人看过
  • 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辩护词
    一、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辩护词1、首部。首行要写明标题。2、正文。在具体制作法庭辩护词时,分两段。(1)第一,向法庭说明出庭行使辩护权的根据。第二,向法庭讲明辩护发言的根据。第三,简要但明确地概述辩护人对案件的基本看法。(2)第一,从控诉方对犯罪事实的认定方面来辩护。第二,从法律适用方面进行辩护。第三,从情理方面进行辩护。前言:主要有三项内容:一是申明辩护人的合法地位;二是讲辩护人在出庭前进行了哪些工作;三是讲辩护人对全案的基本看法。辩护理由:是辩护词的核心内容。是辩护人为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所要阐明的主旨,应该从被告人的行为事实出发,对照有关的法律规定,论证被告人无罪、罪轻或应该予以减轻甚至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意见和根据。因此,通常是要围绕是否构成犯罪、属于何种罪名、有列轻的法定条件,以及诉讼程序是否合法等问题上展开辩论和论述。结束语:是对辩护词的归纳和小结,一船讲两个内容:一是辩护词的中心
    2023-04-20
    397人看过
  • 盗窃罪一审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人民陪审员:我们受XX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定,受重庆某律师事务所指派,由我担任其今天本案被告人XXX的一审辩护人,今天依法出席本案的审判活动。开庭前辩护人认真研读了起诉书,详细地查阅了本案全部卷宗材料,并依法会见了被告人,对本案有了比较全面、客观的了解,结合今天的庭审事实,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XX犯盗窃罪的定性没有异议。但被告人XXX在本案中具备以下从轻和减轻的法定情节。现结合本案证据所证实的事实,发表以下辩护意见,供法庭参考。第一部份案件的定罪部份一、被告人XXX犯盗窃罪没有异议,在此不再赘述。二、对被告人XX盗XXX家的平板电脑鉴定价值有异议。从目前的市场上所有的平板电脑看,辩护人认为受害人XXX的“读书郎”鉴定的价值与市场所价有一定的差异。尽管其平板电脑的鉴定过程具有合法性,并联性,但其不具有真实性。一般市场上平板电脑也就价值在七八百元左右,而且在本案的证据材料中除了
    2023-05-05
    261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单亲家庭,又称单亲,这一由来已久的社会问题早已成为普遍现象,一般人直觉认为是离异家庭。但随着家庭、社会结构的多元,家庭可能因为各种因素而造成单亲,如离婚、配偶死亡等等。由于单亲家庭的成因不同,及个人本身所拥有的内外在的资源不同,面对单亲的感... 更多>

    #单亲家庭
    相关咨询
    • 抢劫罪抢夺罪辩护词怎么写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10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而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 抢劫罪辩护词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1-30
      抢劫罪根据罪行轻重,量刑幅度很大,一般来说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事案件每个细节都可能导致判决的方向与具体量刑,其中不仅包括犯罪客体、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还包括危害后果、具体情节等等。通过简短的咨询、答复并不能给予帮助,只有律师看到卷宗,了解案件全貌,才能制定全面的辩护方案。
    • 抢劫罪的辩护词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13
      抢劫罪(刑法第263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严重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抢劫罪抢夺罪辩护词怎样写,有哪些相关的辩护规定有哪些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31
      两罪主要区别: 1、客体不完全相同。抢劫罪不但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利,还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而抢夺罪则一般只侵犯了财产权利。 2、客观行为不相同。抢劫罪表现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强制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而抢夺罪表现为乘人不备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财物,使他人来不及反抗。 3、犯罪后果要求不同。抢劫罪对财物的数额没有要求,而构成抢夺罪要求抢夺的财物数额较大。 4、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抢劫罪是希望
    • 抢劫罪的犯罪辩护词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28
      要视具体情况而定,鉴于您目前陈述过于简单,无法做出准确判断,可以电话详细咨询!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