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资支付的注意事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6 10:00:48 386 人看过

1、员工在行政拘留期间,未为企业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要不要支付员工工资?

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28条规定,劳动者因涉嫌违法犯罪被采取司法强制措施或者被行政拘留期间,未提供劳动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工资。

2、非因员工原因造成企业停工、停产的,员工工资应如何支付?

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35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劳动者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3、企业因合并或分立之前拖欠员工工资的应如何处理?

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34条规定,用人单位合并或者分立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应当在合并或者分立时清偿拖欠的工资;不能清偿的,由合并或者分立后的用人单位清偿拖欠工资。

4、建设单位因未洁清工程款而引发欠薪的应如何处理?

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33条规定,建设单位(业主)未按照合同约定拨付或者结清工程款,致使施工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保障部门可以责令建设单位(业主)先行垫付劳动者工资,先行垫付的工资数额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

分包建设工程的承包人拖欠或者克扣劳动者工资的,分包建设工程的发包人在未结清的工程款额度内先行垫付劳动者工资,垫付部分抵扣工程款。

分包建设工程的发包人违法分包、转包或者违法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发生拖欠工资的,由分包建设工程的发包人垫付劳动者工资。

5、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承包人欠薪或欠薪逃匿,由谁负支付员工工资责任?

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32条规定,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承包人拖欠或者克扣劳动者工资,作为发包方的用人单位应当先支付工资,再依法向承包人追偿。

6、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无效,应如何支付劳动者工资?

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29条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决定被裁决撤销或者判决无效,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并支付劳动者在被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期间的工资,其工资标准为劳动者本人前十二个月的平均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劳动者已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应当全部退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7日 21: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工资相关文章
  • 广东省最新修订的工资支付条例有哪些修订
    近年来,广东省因拖欠工资引发的劳资纠纷和群体性事件居高不下。其中,2015年1-9月,广东省共有1.33万起工资支付举报和投诉案件,占全部举报和投诉案件的59.6%。全省因拖欠工资造成30人以上群体性事件398起,占30人以上群体性事件总数的74.3%。特别是在建筑领域,拖欠工资案件、拖欠工资群体性事件和拖欠工资总额分别占21.2%、39.5%和54.74%广东省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林秀玉表示,目前,《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对拖欠工资违法行为的处罚,迫切需要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对拖欠工资的预防和打击,特别是在建筑领域。2014年,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向公安机关移交案件692件,公安机关立案466件。在某些案件中,公安机关拒绝立案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实践中对相关法律的理解不统一,导致犯罪嫌疑人逃避法律制裁。因此,有必要完善相关规定,以有效打击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草案还对工资支付行为进行了规范
    2023-05-07
    197人看过
  • 在广东省续签居住证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居住证在粤省事办理程序如下:一、在微信上搜索关注公众号“粤省事”,点击'个人中心'—“指尖办事”即可进入“粤省事”小程序。二、然后页面下滑到户政(治安)业务,点击进入菜单。三、然后点击“居住登记(居住证)”菜单下的“签注居住证”,进入页面。四、接下来按照提示办理相关业务即可。成都居住证在哪办理一、成都居住证在哪办理1、成都居住证需要在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到所在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领取《居住证申领表》并填写提交给受理人员。办理的材料需要有办理人的身份证明,办理人的居住时间证明,办理人的合法稳定就业证明、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或连续就读证明,办理人近期1寸白底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2、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
    2023-07-06
    439人看过
  •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201510日前必须发放上月工资
    日前,省人社厅起草的《关于修改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据悉,广东或将探索建立欠薪保障基金,按照社会共济原则筹集资金,向用人单位按照一定比例或者数额收取。暴雨预警停工也要发工资《征求意见稿》中建议,现行的《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修改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其中按月支付工资的约定时间不得迟于第二个月10号。对此,省人社厅给出了修改理由——目前规定的工资支付周期相对比较宽泛,赋予了用人单位较大的用工自主权,并没有硬性规定具体的支付日期,导致大部分特别是实行计件工资的用人单位,一般都是在第二个月月底才发放上个月工资,劳动者普遍要压2个月工资,一旦发生欠薪损失较大,处理难度也加大。此外,《征求意见稿》还建议增加一条规定:台风黄色、橙色、红色或者暴雨红色预警信号生效期间,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地点、工作性质、防灾避灾需要等情况安排工作人员推迟上班、提前下班
    2023-08-17
    317人看过
  •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按时足
    (一)规定了中应明确约定正常。首先,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所在地政府公布的本年度最低工资标准。其次,要明确约定工资标准。如果工资标准约定不明确,条例规定以当地上年度职平工资作为强制工资标准。这会给企业造成极大的损失。实务中,用人单位对于计时工资都应当明确具体的工资额;对于计件工资、实行年薪制、按考核周期支付工资的,均可约定每月支付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工资,然后详细约定其他工资部分的确定方法。工资计算方法确定,工资额就可以确定,就可以避免按照职平工资计算的风险。对于详细的计算方法,这部分可以放在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制度里规定,也有助于用人单位发挥用工自主权、调节分配制度。(二)工资的支付周期、支付形式、支付对象、支付时间、支付证明及支付原则。对于工资的支付周期、支付形式、支付对象、支付时间及提供支付证明,条例并没有新的规定,只提到按照确定的支付周期在约定的支付日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
    2023-06-10
    353人看过
  • 第三方支付安全注意事项
    【第三方支付安全性】第三方支付安全吗第三方支付安全注意事项第三方支付安全吗第三方支付虽然很方便,但其也存在一定的风险问题:1、网络安全问题第三方支付服务是基于开放的互联网为基础的,因此在系统运行方面面临着网络硬件安全、网络运行安全、数据传递安全等多方面的问题。目前,第三方支付组织在应对、处置危机方面的能力显得不足,网络运行的安全性也有待改进。该图片由注册用户"沉静时光"提供,版权声明反馈2、资金安全问题大量存放于第三方支付平台中的沉淀资金,如缺乏有效的管理,就可能存在资金风险,甚至引发支付风险和道德风险。由于第三方支付平台开设的是虚拟账户,没有实物,也不像网上银行那样有“电子口令卡”、“U盾”等安全介质做保障。当业务系统存在安全隐患时,不法分子可能通过黑客等手段盗取到客户账号、密码等信息,进而盗取资金,不仅给客户造成经济损失,甚至会诱发信用危机。3、信息安全问题第三方支付组织掌握着大量的客
    2023-02-18
    268人看过
  • 广东省离婚抚养费支付标准
    一、广东省离婚抚养费支付标准广东离婚抚养费支付依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按月收入20-30%比例支付。《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节选)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二、怎样放弃抚养权抚养权不能放弃。父母双方都有抚养、教育孩子的义务,离婚时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根据实际收入支付孩子抚养费。离婚时夫妻双方对孩子抚养权归属可以协商约定;一方放弃孩子抚养
    2023-06-17
    406人看过
  • 广东省病假支付条例是什么?
    一、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相关规定:1、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2、请长病假的职工,在病假期间与原单位保持着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劳动合同。3、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4、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5、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6、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7、企业富余职工
    2023-04-13
    259人看过
  • 签署广东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应该要注意那些相关事项
    一、合同主体审查1、承包人应注意审查发包人资质。对发包方主要应了解两方面内容:①主体资格,即建设相关手续是否齐全。例:建设用地是否已经批准?是否列入投资计划?规划、设计是否得到批准?是否进行了招标等;②发包人如果是属于分包人,审查其是否具有分包资格;③履约能力即资金问题。发包人的实力、已完成的工程、市场信誉度、施工所需资金是否已经落实或可能落实等。2、发包人应注意审查承包人资质。①承包人一般应为建筑企业法人,除了内部承包之外,公民个人不能成为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②承包人应具有承包建设工程的资质。二、工程范围发包人与承包人都应当对合同工程范围条款的进行明确的约定,最好应在合同中附上工程项目一览表及其工程量。三、建设工期合同应对工期约定要准确、完善,如果存在中间交工工程,对中间交通工程的开工、竣工日期,也应在合同中做出明确约定。四、工程质量1、发包人注意如下条款的约定:①施工的工程质量要符合国
    2023-06-04
    110人看过
  • 无需支付保管费用的注意事项
    无偿保管人有以下义务和责任:1、出具保管凭证;2、妥善保管保管物。但是因为保管人无偿保管,其所承担的是较轻的注意义务;3、除当事人有约定的除外,不得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一条规定,寄存人向保管人交付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当出具保管凭证,但是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第八百九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第八百九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保管人不得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保管人的义务1)給付仓单。存货人交付仓储物的,保管人应当给付仓单。2)验收仓储物。保管人应当按照约定对入库仓储物进行验收。保管人验收时发现入库仓储物与约定不符合的,应当及时通知存货人。保管人验收后,发生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3)妥善保管仓储物。4)同意存货人或仓单持有人检查仓储物或提取样品。保管人根据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
    2023-08-14
    197人看过
  • 支付职工工资应注意什么
    1.现金收付时,应当面清点金额,并注明当面真实性。收到假币的,由责任人没收支付现金后,在原件上加盖“现金支付章”。多付或少付由负责人负责
    2023-05-07
    88人看过
  • 广东:工资支付条例破解欠薪难题
    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可享有依法讨薪权利广东是用工大省,欠薪事件屡有发生。2004年在广东全省30人以上的集体上访事件中,因拖欠工资引起的占了66.1%,仅建筑工程领域解决的拖欠工资额就达11.13亿元,加上外省在粤民工有1600万,欠薪的影响远不仅在一省之内。广东省副省长谢强华在披露这些相关信息时说,利益分配是劳资矛盾的焦点,通过地方法规形式规范工资支付行为迫在眉睫。《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在应对劳资纠纷难题上有诸多创新:———规范工资支付标准、支付制度和支付行为。《条例》中有15个条款是对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基本劳动报酬、计发加班加点工资和各种假期待遇基数进行规范的,规定细化到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制定本单位的工资支付制度,并书面告知全体劳动者。《条例》还对用人单位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扣减工资,什么情况下不能扣减工资都作了规范,以减少和防止争议的发生。———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2023-06-10
    323人看过
  • 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劳动厅印发《广东省技工学校教师资格过渡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教委(教育局)、劳动局:根据国务院《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委
    2023-06-10
    301人看过
  • 补签劳动合同后是否还需支付双倍工资广东省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未依法自用工之日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在劳动关系存续一定时间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将日期补签到实际用工之日,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达成合意,劳动者主张双倍工资不予支持,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补签劳动合同并非其真实意思表示的除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虽然补签劳动合同,但未补签到实际用工之日的,对实际用工之日与补签之日相差的时间,依法扣除一个月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宽限期,劳动者主张未订立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可以支持。一、用人单位未签劳动合同补偿吗(一)没签劳动合同可以得到双倍工资的赔偿。双倍工资实质上是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赔偿金,而不是用人单位欠发劳动者工资,理应受到一年仲裁时效的限制。与劳动者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不可推卸的法定义务,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没有及时行使解除权,即使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因归结于劳动者,用人单位还应向劳动者支付双
    2023-03-10
    338人看过
  • 广东省工伤工资的核算原则
    一、医疗费计算公式:医疗费赔偿金额疗费+药品费+住院服务费+其他医用费用,需结合患者病例及诊断证明二、康复治疗费该项为因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发生的费用。该项费用可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司法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费用一并予以主张。三、伙食补助费计算公式:工伤职工到外地就医按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50*70%*天数四、交通费按照用人单位因公出差标准报销,一般是实报实销。五、护理费(一)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费工费(二)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其计算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50%2、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其计算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40%3、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其计算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筹地区上
    2023-07-14
    296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资
    词条

    工资即员工的薪资,是指劳动者提供劳动后,用人单位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更多>

    #工资
    相关咨询
    • 支付工资的流程是什么,企业支付工资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29
      一、支付工资的流程是什么从法律角度和实际操作层面来讲,企业制定的薪酬制度最终落实于工资的支付环节,因此有必要首先对工资支付的流程予以梳理。 (1).确定工资支付的项目及工资总额根据企业的薪酬制度或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确定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总额及工资包含的项目; (2).按照周期对劳动者进行工作考勤记录,确定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时间及劳动者的休假期间及其他非提供正常劳动的期间; (3).根据薪酬制
    • 最新广东省工伤工资支付标准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10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章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当地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该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
    •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六条的注意事项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9-11
      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承担,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施工企业拟定工程款支付的注意事项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5-13
      一、施工企业拟定工程款支付的注意事项 (一)工程款支付条款 工程款包括工程进度款和工程结算款。在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中还规定了预付款制度,并赋予了承包人利息请求权、停工权以及追究建设单位的违约责任的权利。在我国招标投标的过程中,对于合同价格的确定通常会采用一种固定总价的方式。 在合同履行中,常常会因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具体情况发生了变化,而导致承包人的工程量不断发生变化,进而导致实际应支付的
    •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试行) 中的第7条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9-20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制定本单位的工资支付制度,并书面告知本单位全体劳动者。工资支付制度包括如下事项:(一)工资的分配形式、项目、标准及其确定、调整办法;(二)工资支付的周期和日期;(三)加班、延长工作时间和特殊情况下的工资及支付办法;(四)工资的代扣、代缴及扣除事项;(五)其他有关事项。劳动者有权向用人单位查询有关工资支付制度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