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立法思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5 19:07:01 161 人看过

近来,完善我国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声音可谓不绝于耳,立法的呼声也日益高涨。

目前,我国现行的有关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立法主要有1986年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1988年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以及1991年的《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等规定,这些立法基本上都是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制定的,由于受当时的政治、经济条件限制,其适用对象、职权范围、组织制度等都存在很大的局限性,已经不适应现阶段民主管理的需要。

虽然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出台的一些法律,如《劳动法》、《公司法》、《工会法》、《劳动合同法》等,对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也作了一些规定,但都未设专门的章节,只是在个别条款中作了一些简单的规定,都是局部性、原则性的,不全面、不具体,缺乏操作性。而且,现行的有关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立法的一个重大缺陷,就是都没有规定明确的执法主体和法律责任,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法律的权威性和强制力,严重制约职工民主管理的深入发展。

解决这一问题基本路径就是针对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现行立法存在的这些缺陷和不足,尽快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立法,以基本法的形式对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作出统一的、系统的、具体的规范,把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纳入法治轨道,提升职工民主管理的法治化水平。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立法中,应当着重解决好以下几方面问题:

拓宽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适用范围

在过去的计划经济条件下,全国范围只存在单一的公有制经济,与此相适应,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适用范围也主要是针对公有制的企业单位,包括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现在,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结构调整,经济成分呈现多元化格局,公有制企业数量逐步减少,非公有制企业日益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柱,而且非公有制企业单位的职工队伍也在迅速壮大。但是,从立法层面来看,由于国家对非公有制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没有明确的规定,因而在非公有制企业推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缺乏具体的法律依据,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全面实施带来了严重障碍,成了一些非公有制企业抵制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借口和理由。

为了保证非公有制企业职工的民主政治权利,加强非公有制企业的职工民主管理,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推动非公有制企业的健康发展,在职工代表大会立法中首先应当打破所有制界限,明确规定所有企业都应当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从而把非公有制企业纳入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框架之内,为在非公有制企业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从而扩大覆盖面,使职工代表大会成为所有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

充实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

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是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核心问题,它反映职工代表大会的性质和地位,制约职工代表大会作用的发挥,是工会干部、职工代表、企业经营者都很关心的问题。按照《企业法》以及《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的规定,职工代表大会享有审议建议权、审查同意或否决权、审议决定权、评议监督权、民主推荐或者民主选举权等五项职权,同时还规定了各项职权所涉及的范围。但是,《企业法》、《职工代表大会条例》有关职工代表大会职权的确定、范围的界定已经明显滞后,不符合现阶段的实际情况,也不能满足职工民主管理的需要,影响着职工代表大会作用的充分发挥。

因此,应当把职工代表大会职权作为立法的重点,根据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按照宪法、法律所赋予的职工民主权利,结合现代企业制度的特点,从民主管理的实际出发,对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进行科学设置。

凡是经过实践证明,原有的职权科学合理的,应当继承保留;凡是原有的职权涉及到的事项已经发生了变化的,应当进行必要的调整;凡是原有职权涉及的事项不完善的,应当予以充实完善;凡是原来没有规定而又有现实需要,尤其是职工关心的、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应当新增为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纳入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范围,等等。通过调整、充实、增设,形成科学、合理、完善的职工代表大会职权体系,增强职工代表大会的实效性,实现职工代表大会的价值。

健全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制度

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制度是一项包含特定的组织原则、议事规则、权责利关系和工作制度的制度体系,是开好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制度保障。职工代表大会原有的组织制度,主要包括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职工代表大会联席会议制度、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小组、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制度等,是比较完备和严密的,而且实践证明也是行之有效的,对保证职工代表大会的有效运行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要确保职工代表大会的健康发展,切实提高职工代表大会的质量,还需要进一步从法律层面完善职工代表大会组织制度,这也应该作为职工代表大会立法重点解决的问题。

要按照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根据需要与可能,在总结、继承职工代表大会原有的组织制度的基础上,吸收各地创造的新鲜经验,不断创新、发展职工代表大会组织制度,如除了保留、坚持原有的一些制度外,应当在立法中对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制度、表决制度、考核制度和职工代表竞选制度、培训制度、管理制度等作出具体规定,而且尽量做到简便合理、可行实用、易于操作,逐步形成完善、科学、有效的职工代表大会组织制度,确保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顺利实施。

明确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执法主体和法律责任

任何一项法律制度的实施,必须有明确的执法主体和法律责任。如果缺乏执法主体和法律责任,就难以有效地保证法律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的实现,从而弱化法律的效力。

现行的有关法律,如《工会法》虽然对违反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法律责任作了一些规定,但只是作了责令改正、依法处理等原则性的规定,过于单一笼统,起不到强制作用。过去,我们在推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过程中之所以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阻力,影响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效力,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因为有关法律规定的强制力不够。

为了保证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实施,促进企业民主管理发展,建议在立法中专设一章,增加执法主体和法律责任条款,明确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为执法主体。并根据违反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性质、内容、特点、情节,科学合理地设置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等法律责任的种类,对违反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行为,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要明确规定工会为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监督主体,各级工会对企业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情况有监督的权利,如果企业违反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工会有权要求企业纠正,企业拒不改正的,工会有权提请人民政府依法处理,从而保障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有效实施,维护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推动职工民主管理健康发展。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4日 05: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会相关文章
  • 对缓刑制度完善的几点思考
    缓刑是我国的一项刑罚制度,也是一项重要的人权制度。我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这种惩罚与宽大相结合、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于教育和改造犯罪分子,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权具有积极的意义。但在横县法院,适用缓刑的案件并不多。该院从2001年至2006年上半年,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574件,其中判处适用缓刑的75件,占5.1%;判决生效案件1461件2183人,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1377人,其中宣告缓刑的91人,占6.7%。横县法院课题组通过调研,发现宣告缓刑的案件之所以少,主要是农村基层法院在工作中遇到的三个实际困难,使审判人员适用缓刑时慎之又慎。三个困难是:一、适用缓刑的法定条件缺乏具体、科学的标准,法官把握难。根据我国刑法,适
    2023-06-11
    127人看过
  • 人大代表建议:完善我国劳务派遣制度
    我国应当借鉴国外经验,要求劳务派遣企业按派遣员工数量缴纳保证金,将其存入主管部门制定的账户。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永州市副市长罗XX建议,完善我国劳务派遣制度。罗XX介绍,改革开放以来,劳务派遣在急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很多问题。为此,全国人大常委会在2012年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以下简称《修改决定》),进一步完善了劳务派遣的相关规定。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仍有一些方面需要不断完善。一是提高注册资本金效果有限。《修改决定》将劳务派遣单位的注册资本金由五十万提高到二百万。但注册资本金仅仅是对公司设立时的资本要求,至于公司设立后该资金的用途和去向,《修改决定》并未作出明确规定。二是同工同酬有待完善。同工同酬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究竟何为同工同酬,《修改决定》并未作出规定。至于用人单位若违反同工同酬的规定,举证责任应由谁来承担,违反同工同酬规定将承担什
    2023-04-22
    433人看过
  •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谁提出的
    一、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谁提出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由法律所规定的,是中国基层民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企业、职工三者的利益关系,在法律范围内行使职权,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和主人翁地位,调动职工积极性,办好社会主义企业。二、职工代表大会的职能为了突出和强调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职能,新《工会法》规定: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各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以保障工会组织切实发挥作用,保护、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当前一些企业无视职工的劳动条件与安全,随意延长劳动时间、克扣职工工资、不提供劳动安全保护,甚至限制职工人身自由,严重侵犯了职工的合法权益,以致引发恶性安全事故和职工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对此,工会有责任及时反映情况,并代表职工
    2023-04-22
    182人看过
  • 完善公司清算法律责任制度的思考
    山东致公律师事务所陶志超内容摘要:公司清算法律责任制度是公司清算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我国《公司法》对于公司清算责任的规定不完善,导致实践中大量的公司在终止后没有进入清算程序,并且侵犯股东利益、损害债权人利益的事件时有发生。笔者从构建完善的公司清算法律责任制度角度出发,分析了清算法律责任制度目前存在的缺陷,并提出了相应的完善建议。主题词:公司清算公司清算制度公司清算法律责任制度清算主体法律责任公司清算是公司出现法定解散事由或者章程所规定的解散事由后,由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依法清理公司债权债务并向股东分配剩余财产,终结公司所有法律关系的行为。公司清算的法律意义在于,通过清算终结公司的法律关系,消灭公司法人资格,是公司解散后的必经程序。公司法人必须经合法清算并注销登记,才能构成法律意义上的终止。清算制度应是公司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股东承担有限责任的前提,而清算法律责任又是公司清算制度不可缺
    2023-05-03
    476人看过
  • 完善我国违宪审查制度的思考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但在我国宪法实践中,却存在着两种悖论:一方面违宪的法律、法规、规章的确存在,另一方面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迄今尚未撤销一例违宪的法律、法规、规章等;一方面违宪是最严重的违法行为,另一方面恰恰是最严重的违法行为却无相应的司法追究机制和司法救济机制。如何完善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是一个需要认真研究的重要问题。违宪审查制度是指根据宪法规定,拥有宪法解释权和宪法监督权的特定国家机关,依照一定的程序,审查和裁决一切法律、法令、命令和处分是否符合宪法;审查和裁决一切行为,包括立法行为、司法行为、行政行为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的行为是否合乎宪法规定,以维护宪法权威,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制度。我国宪法虽规定了宪法监督制度和违宪审查制度,但为何违宪审查机制至今尚未启动呢?按我国宪法监督制度规定,启动违宪审查,其程序十分复杂。按宪法规定,在全国人大会议期间,有权向全国人大提出议案的主体是全国人大主
    2023-06-06
    51人看过
  • 完善问责制度,方能让代表“想言”
    贵报昨天的社论《摒弃自我审查,为选民讲真话》对人大代表们不敢发言的原因分析可谓一针见血,正是因为无所不在的“自我审查”和对权力的恐慌才导致了示弱噤声局面的出现。不过社论中鼓励代表们能坚守政治底线,从而最大限度地在议政空间内发挥代言作用的期望却过于理想化。能打破固有的官场风气、敢想敢言的代表当然有,但如果期望所有的代表们都有这样的觉悟则过于乐观。笔者认为,现行规则下要让“讲真话、讲实话”成为常态的关键还在于问责制度的完善,只有当“言而有效”时,代表们才有“想言”的冲动。关注几十年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发展历程,我们乐观地看到,代表们来自的社会阶层越来越广泛,少数族裔、弱势群体、女性代表们越来越多。但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新选出的代表们并没能改变两会制度存在的一些根本问题,提出有质量、有广泛民意基础的议案不多,和百姓的距离没有拉近,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头衔化,开会走过场等现象仍然盛
    2023-04-24
    57人看过
  • 集体全同制度与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关系
    一、中国职工代表大会制的由来和发展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颁布了《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以行政法规的形式确立了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这是中国第一次关于职工代表大会的立法,该法要求全民所有制企业必须建立和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以保障与发挥工会一、中国职工代表大会制的由来和发展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颁布了《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以行政法规的形式确立了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这是中国第一次关于职工代表大会的立法,该法要求全民所有制企业必须建立和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以保障与发挥工会组织和职工代表在审议企业重大决策、监督行政领导、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权力和作用。但是,这个制度的发展至今却出现了值得重视和发人深思的现象:现行民主管理制度仅适用于国有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而不适用于非公有制企业;而建有民主制度的企业的职工,其劳动积极性并不高于没有建立民主制的企业职工73。
    2023-06-10
    375人看过
  • 对我国取保候审制度完善的思考
    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项非羁押的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要求被追诉人提供担保人或缴纳保证金,保证不逃避侦查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诉讼制度。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取保候审是强制措施当中较为缓和的一种,取保候审在刑事诉讼中既可以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又具有保障人权,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等重大意义。然而在司法实践中,由于立法不完善,取保候审的实施并不尽人意,存在一些亟待完善的问题。一、取保候审制度存在的问题(一)取保候审适用存在随意性由于立法对于取保候审规定的较为笼统的,又没有相应的司法解释加以明确,在适用取保候审时存在一定程度的随意性和盲目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的这两个条件都不具有较强的操作性。首先,司法人员一般难以确定犯罪嫌疑人将被法院判处何种刑罚,只能根据办案人员个人分
    2023-06-11
    147人看过
  • 我国商品房按揭制度的完善思考
    【按揭贷款】我国商品房按揭制度的完善思考按揭是一中比较新型的担保模式,在学界,部分学者认为,在我国实践中发展形成的按揭制度虽然和让与担保制度在功能上有部分交叠的地方,但作为一种特殊的房地产交易融资担保方式确实存在其比较有特点的地方,其存在的空间比较大。这一制度的背后彰显出法定主义与意思自治两种调整模式的沟通与互动。以下从立法模式和制度改进等方面提出对按揭制度进行完善的建议。从立法上完善我国商品房按揭制度如果真正使按揭制度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应将“按揭”制度进行完善,可以考虑将按揭制度写进我国未来的民法典,在法律明确加以规定,明确按揭的内涵及外延。然而,这和制度设计初衷相悖,具体为,部分学者认为民法典具有长期稳定等一系列特征,而按揭却随交易实践变化而变化。这样以来,法典的长期稳定性与按揭制度的灵活变化性存在矛盾,需要加以协调。如果采用法典化的立法模式将会使按揭陷于僵化状态,极大地损害其优势的发
    2023-06-13
    127人看过
  • 阿克苏代表团建议:完善司法鉴定制度
    在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上,阿克苏地区代表团阿不都AA·XX提等10名自治区人大代表联名向大会提交议案,建议完善司法鉴定制度,推动司法鉴定活动程序化、科学化、标准化,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审判效率。自治区人大代表、阿克苏市ZZ有限公司董事长阿不都AA·XX提说,司法鉴定制度是我国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人民法院审判工作中,司法鉴定意见作为一项法定证据,具有很高的证明力,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法官对其他证据的判断。然而,当前司法鉴定工作却存在着立法不完善、管理不规范、标准不统一、鉴定结论无期限等现象,严重影响了司法鉴定工作作用的发挥,也导致法院的审判工作受到影响。据阿克苏市人民法院统计,在100件案件中因被告对原告于诉前单方委托的鉴定不服而提起二次鉴定案件有78件。而且,在法院委托的二次鉴定结论推翻当事人自行委托的鉴定结论的案件比例高达80%。另外,司法鉴定部门整体素质仍需进一步提升。该
    2023-06-06
    73人看过
  • 关于完善我国民事司法赔偿制度的思考
    [内容摘要]:人民法院及其法官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如果违法行使职权侵犯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权依法取得民事司法赔偿。但是,由于现行的国家赔偿制度主要限定于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民事司法赔偿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致使受害人获得国家赔偿的机会和获得赔偿的范围十分有限。建立和完善我国民事司法赔偿制度,不仅有助于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而且有助于提高民事案件的审判质量。[关键词]:国家赔偿;司法赔偿;民事司法赔偿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和法官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并损害了民事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受害人有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但是,在《国家赔偿法》中,民事司法赔偿只是限定在很小的范围内,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笔者认为,建立和完善民事司法赔偿制度,不仅有助于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有助于构建科学的国家赔偿体系,而且对提高人民法院的案件审判质量也具有
    2023-06-06
    432人看过
  • 完善我国海上保险委付制度的法律思考
    当今世界各国基于航海业的特性及海上保险投保人的合理要求,普遍确认了保险委付制度。委付(AbandonMEnt),文义为委弃而交付之。保险委付制度兴起于十六世纪,最初表现为海上保险合同的一个条款,即船舶航行方向不明而无任何消息时,视同丧失。一般认为,委付是指保险事故发生致使保险标的处于推定全损状态时,被保险人明确表示将保险标的的全部权利转移给保险人,而请求保险人赔偿全部保险金的行为。海上保险委付制度有着很强的理论性与实践性,其中诸多问题都应当在立法上有所体现。遗憾的是,我国《海商法》对委付制度的规定不仅存有欠缺,且仅用了第249条和第250条两个条文加以规定,难以体现海上保险委付制度复杂的规则体系。事实上,过于简单的法律规定,已经造成了实务操作中的诸多困难。基于对海上保险委付制度理论与实务问题的思考,笔者认为,今后我国《海商法》修订过程中,至少应增加或完善以下几方面的规定。一、关于委付通知的
    2023-06-06
    245人看过
  • 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实行制度
    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实行任期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就是党代表资格和职权在任期内一直有效,并且任期与同级党的代表大会届期相同,如果下一届党代表大会提前或者延期举行,其代表任期相应地改变。党章规定的党员必须履行的八项义务是什么?第一项是提高理论素质和业务本领的义务,第二项是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义务,第三项是践行党的根本宗旨的义务,笫四项是遵纪守法、执行党的决定的义务,第五项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义务,第六项是勇于批评、敢于斗争的义务,第七项是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义务,第八项是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舍身报国为民的义务。《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十一条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候选人名单要由党组织和选举人充分酝酿讨论。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
    2023-07-05
    53人看过
  • 完善劳动合同违约责任制度的思考
    一、对《征求意见稿》违约责任规定的总体评价高法于今年9月29日公布的《征求意见稿》与原来2001年的司法解释相比,其中对劳动合同违约责任制度的规定相当引入注目。我国劳动法律法规一直对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少有规定,除《劳动法》第98、102条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违反保密协议”情形规定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外,就只有原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等规章和一些地方立法中的相应规定。此次《征求意见稿》对劳动合同违约责任的规定,主要集中在第18、19、23、24条,总体来说,具有以下两个特点:第一,充实了违约责任制度的内容。《征求意见稿》第19条对当事人就有关培训费用、服务期限约定违约责任作出了规定,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业务培训等提高劳动者技能的事项、服务期限以及违约责任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同时,该条还规定了在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违约责任,劳动者在服务期限届满前解除劳动合同时
    2023-06-08
    485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会
    词条

    工会的成立对公司的意义有:在公司管理层和员工之间建起有效合理的沟通渠道;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动公司的企业文化建设;关爱员工,体现组织的温暖等。 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 更多>

    #工会
    相关咨询
    • 代位继承制度怎么完善?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01
      代位继承是和本位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制度,代位继承制度完善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它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又称间接继承、承祖继承。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称被代位继承人,简称被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继承遗产的人称代位继承人,简称代位人。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继承遗产的权利,叫代位继承权
    • 完善时效制度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26
      即使员工退休或者因为其他原因导致劳动合同终止,依然有权利通过仲裁手段申请自己应得的权利。5月1日起生效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将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从原有的60天增加到1年,即自5月1日以后发生的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延长为1年。而涉及劳动报酬的争议在终止劳动合同后仍然可以向仲裁部门提出申请,但是需要提醒劳动者的是,一定要注意时效问题,要在终止合同之日起1年之内提出,否则,超出1年时效的,劳动仲裁部门
    • 单位规章制度和程序和程序中必须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18
      涉及到员工利益的事项需要经过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劳动合同法规定: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 加强职工代表大会、基层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如何推动职工代表大会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2-12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民主管理的有效形式,尤其是基层职工代表是从职工中直接选举出来的代表广大职工行使权利、表决意愿的,是职工与企业联系的桥梁和纽带,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最直接的参与者。在企业深化改革的过程中,作为民主管理基本形式的职工代表大会应如何做好工作,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真正反映职工是企业的主人,是一个新问题。要使职代会的作用更强,必须注意加强和提高职工代表的管理意识,发挥好职工代表应有的作用。一
    • 制定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主要表现为哪些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2-13
      (一)内部控制法规混乱从我国内部控制的整体上来看,近些年内部控制虽然法律法规逐步完善,也有了一定的成绩,但都是针对本行业来制定的,仅在本行业上应用完善,但是在其他行业上却无法行得通。缺乏内部控制的通用法律法规制度,造成规章制度的混乱,需要形成统一制度,利于管理体制的完善。(二)两权失衡,内部控制责权不清所有权与经营权的良好协调制约是保障企业发展的重要标志。在改革开放前,我国国有企业主要是采取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