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抚养权问题:探讨与解决方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6 05:40:19 211 人看过

离婚中孩子的抚养权,可以由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协商决定。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判决时通常会考虑以下因素:

1、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2、已满两周岁的子女,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3、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权时主要考虑孩子的年龄、夫妻双方的经济状况、双方的受教育程度、孩子的生活习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抚养意愿且有抚养能力的情况等。

离婚孩子抚养权问题一定要说清楚吗

在离婚案里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一定要说清楚,如果想要孩子的抚养权一定要努力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在办理离婚的时候双方一定要说清楚。一般孩子的抚养权的判定需要考虑到很多的因素,要根据孩子的年龄,成长环境以及父母双方的生活条件和个人情况等等因为作为抚养权判定的依据。

父母双方达成协议的处理。

如果在离婚案件中,男女双方对于子女的抚养问题是已经协商好了的,达成了协议的,在一般情况下,法院是会尊重当事人的意思的,依照其协议处理。但是如果协议的内容中约定的抚养子女的一方具有不利于子女成长的除外。如果男女双方达成了由双方轮流抚养孩子的协议的,法院也会尊重当事人的意思。

子女不满两周岁的处理。

如果是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都会与母亲在一起生活,但是如果母亲一方有以下的情形之一的,子女可以跟随父亲一方生活:

母亲一方患有不适合与孩子一起生活的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是其他的不适合和孩子一起生活的严重疾病的;

母亲一方对子女有抚养的义务但是其却不尽到应尽的扶养义务,在这种情况下,父亲一方要求子女和他一起生活的;

母亲一方有除了以上两个原因外的其他的一些使得子女和母亲不能在一起生活的原因的。

子女在两周岁以上不满十周岁的处理。

如果子女的年龄是在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的话,假如存在父母双方都提出要与子女共同生活的要求的,有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在判决抚养权时可以优先考虑:

父母双方有一方丧失了生育能力了的(如做了绝育手术或者是其他原因导致丧失生育能力的);

子女长时间和母亲一方或者和父亲一方一起生活的,如果将抚养权判给另一方,改变了子女的生活环境,对子女的健康成长存在明显的不利的;

父亲一方或者母亲一方没有其他的子女,但是另一方是有其他子女的;

子女和母亲一方或者父亲一方一起生活对子女的成长是有好处的,另一方存在有对子女的身心健康不利、不适合一起生活的情形的,如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病或其他的一些严重疾病的。

子女在十周岁以上的处理。

如果男女双方离婚的时候,子女年龄已经满了十周岁但还没有成年的,在双方因为抚养权归属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时候,要优先考虑子女的意见。但并不是就是说子女想随父亲或者母亲生活就一定会得到支持,还要考虑到双方的抚养孩子的条件等问题,只有在离婚双方都具备相应的条件的情况下,才会考虑子女的意见。

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的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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