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轮进行海上救助的规则之救助合同的变更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08:22:06 425 人看过

与一般的经济合同或民事合同相比,救助合同有很的特殊性,这主要表现在,救助合同的签定是在被救助方真实地存在于危险状况之中,救助人往往处于合同双方有力的一方,从而有可能利用自身的优势条件提出过份的报酬要求或其它方面的权力主张,也存在着救助人对当时的情况估计不足,提出的报酬过低。在这种特定的情况下,直接造成难以平等的两个合同主体。另外,在救助实践中一般都是危险已较为紧迫时,才开始救助活动,实际上救助方和被救助方根本无法就有关的细节进行磋商,合同有些条款难免有不同程度的不合理性。同时还存在着来自任何一方的欺诈或不诚实行为。这些因素的存在很容易导致救助合同的不公平。

另外,尽管在海难救助中对船长的代表权依法作了规定,但船长并不是真正的救助关系的利益人,其真正的利益人无法对在救助活动中的许多事项进行控制,但是都要对这种行为和行为的后果负责。

鉴于以上这些原因,依法规定了两种情况下经一方当事人起诉或两方当事人协议仲载的,受理争议的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判决或者裁决变更救助合同,这两种情况是:

(1)合同在不正当的或者危险情况的影响下订立,合同条款显失公平的;

(2)根据合同支付的救助款项明显过高或过低于实际提供的救助服务的。

为避免引起一些不必要的争端,尽量体现公平的原则,救助合同最好使用标准格式合同,双方在紧迫的情况下,只说明使用哪一种格式就可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8日 12: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仲裁机构相关文章
  • 海北救助管理站救助安检登记规则
    1、求助人员应当按照救助管理机构要求,接受安全检查。女性求助人员应当由女性工作人员检查。安全检查发现有异常的,求助人员应当出示随身物品或开包接受检查。2、动物或可能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安全的物品不得被携带进入站内。对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易爆、腐蚀、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救助管理机构应当及时报请公安机关处置;对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锐(利)器、打火器具等物品,求助人员应当自行丢弃或交由救助管理机构代为保管。3、求助人员应当配合救助管理机构开展安全检查,并遵守物品管理规定。4、求助人员应当向救助管理机构说明求助原因和需求,出示本人身份证件;无法出示身份证件的,应当如实提供本人姓名、身份证件号、户籍地等基本信息。有条件的救助管理机构可以通过公安机关核实求助人员身份信息。5、求助人员因年老、年幼、残疾等原因不能提供个人信息的,救助管理机构应当先行救助。6、救助管理机构应当留存求助人员指纹和电子照片,将安全检
    2023-05-30
    416人看过
  • 救助标的是海上救助的构成要件,在海上处于危险之中
    由于是海上救助,这意味着被救助的物体在海上应该处于危险之中,这具有双重含义。被救助对象面临客观真实的危险只有当被救助对象处于危险中时,才存在救助问题,否则不需要救助。所谓客观真实的危险,是指被救助对象所遭遇或面临的危险是真实的,而不是想象或虚构的。关于面临危险的问题,有两点需要指出:(1)所谓危险不一定是迫在眉睫的危险。在某些情况下,由于失去动力,船只无法在特定海域航行。虽然当时海面风平浪静,但由于海上气候的变化,如果我们不及时施救,这种危险很快就会成为现实,因此,可以说船舶客观上面临着危险。(2)只要救援是在危险情况下进行的,就属于海上救援,不考虑危险监禁。我们所说的救援只是针对救援行为本身,而不考虑救援的背景。换言之,无论被救助对象的危险是由自然灾害、事故还是行为人的过错造成的,只要被救助对象在救助时处于危险之中,救助方要求救助补偿的权利就不会受到影响。危险必须发生在海上如前所述,海上
    2023-05-07
    302人看过
  • 上海市流浪救助离站规则
    离站准备1、救助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受助人员需求,帮助其联系亲友,并为受助人员提取亲友汇款提供帮助。2、对年满16周岁、无精神障碍或智力残疾迹象的受助人员,救助管理机构救助期限一般不超过10天。受助人员临时生活困难已经解决的,救助管理机构应当协助其做好离站前准备并适时安排离站。3、受助人员在医疗机构接受救治的,救助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出院证明适时安排离站。自行离站1、年满16周岁、无精神障碍或智力残疾迹象的受助人员主动要求自行离站的,应当填写《自行离站声明书。救助管理机构应当为其办理离站手续,清点交接寄存物品,完成《在站服务及离站登记表。2、自行离站人员没有交通费的,救助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其实际需求提供乘车凭证和必要的饮食。3、救助管理机构应当与当地(火)车站、港口协商购买、印制、查验及退返乘车凭证的具体方式,加强对受助人员乘车凭证的管理。乘车凭证应当方便受助人员到达目的地,流入地到流
    2023-05-30
    66人看过
  • 海上拖航合同与海上雇佣救助合同的区别
    所谓海上雇佣救助合同,是指在被救财产所有人的指挥下,由救助人提供救助服务,不论救助成功与否,均须按合同所规定的费率支付报酬的合同。海上雇佣救助的表现形式通常也是海上拖航。海上雇佣救助与海上拖航有两个共同点:首先,二者都属于提供海上劳务;其次,都是按拖船的使用时间计算报酬。海上雇佣救助与海上拖航的不同点在于:第一,海上劳务的性质不同。海上拖航的性质是提供拖力,以实现被拖物的移位,而海上雇佣救助中所指的拖带虽然与传统海难救助法中所指的无效果—无报酬救助形式不同,但就其本质而言,仍然属于救助行为。第二,实施拖带行为的条件不同。在海上拖航情况下,被拖船舶或物体并非处于危险之中,而在以海上雇佣救助为目的的拖带活动中,被拖的船舶或物体则处在危险当中。
    2023-05-01
    275人看过
  • 海难救助合同
    海难救助
    被救助方: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住址:_________邮编: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救助方: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住所:_________邮编: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本海难救助合同由上列各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订立。_________有限公司(被救助船舶所有人名称)的_________号船舶(船旗国:_________,船籍港:_________)的船长(或船舶所有人)_________代表_________号船舶、船上货物、运费、燃料、物料和其他财产的所有人(下称被救助方)同_________有限公司(救助方名称)的代表_________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救助方应以应有的谨慎救助_________号船舶及/或船上货物、运费、燃料
    2023-06-06
    208人看过
  • 海上救助的性质
    不当得利
    一,。海上救助的法律性质海上救助的法律性质在于如何理解救助方实施救助行为的法律性质。海商法领域的海难救助属于民商法意义上的私法,这一点毋庸置疑。然而,对于它应该属于哪一种私法行为,存在着不同的看法。一般来说,主要有无因管理理论、特殊事件理论、准契约理论和不当得利理论。一些学者也提出了共存论。其中,无因管理理论被广泛接受。笔者认为,从海上救助的实际情况来看,有自愿救助和合同救助。两者之间存在着严格的区别,因此很难用统一的标准来概括海上救助的法律属性。因此,有必要在实施海上救助的基础上,明确海上救助的法律性质。如果是自愿援助,其法律性质应属于无理由管理。如果是合同救济,其法律性质属于服务合同行为。以救济金的请求和支付为基础的“无效果、无报酬”原则,是自愿救济的法律激励条件,构成管理行为产生的债权的权利内容;在合同救济范围内,视为救济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没有幸运色。海上救助的构成根据中国海商法和
    2023-05-07
    57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机构是依法设立,独立于行政机关,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机构。它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依据仲裁协议进行仲裁,对纠纷进行公正、公平、合理的解决。 仲裁机构具有专业性、独立性和高效性,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 更多>

    #仲裁机构
    相关咨询
    • 海上救助的范围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19
      海上救助,又称海难救助,是指对遭遇海难又无力自救的船舶、货物、船上人员、旅客以及其他财产进行援救的行为。 救助水域仅限于海上或者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救助对象为船舶、自然人、货物及其他财产,不包括海上已经就位的从事海底矿物资源的勘探、开发或者生产的固定式、浮动式平台和移动式近海钻井装置。
    • 社会救助的原则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5-16
      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一条的规定,社会救助制度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社会救助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
    • 救助站的救助工作流程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0-28
      (一)工作人员应热情接待来站求助者,了解求助者的情况。对符合条件的求助者,填写《求助者救助申请表》。(3)核实求助者的真实身份。如果发现不符合要求,建议他们离开车站。(4)符合条件的求助者应进行健康检查和安全检查。如果检查中发现以下情况,应及时处理:1。如果求助者病重,应送医院治疗。二、求助者患传染病,应立即隔离送当地传染病医院治疗。3、如果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吸毒人员,停止救向公安机关报告,请公安部
    • 拖轮救助费标准收费是多少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01
      费用一般是根据船只的情况,以及船上货物的装载量来定。收费比较高。
    • 交强险救助基金的救助金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12
      救助基金是《道路交通安全法[1]》第17条规定的一项新制度。这项制度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制度的补充,旨在保证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不能按照交强险制度和侵权人得到赔偿时,可以通过救助基金的救助,获得及时抢救或者适当补偿。建立这项制度,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在制度设计上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充分体现了国家和社会对公民生命安全和健康的关爱和救助,是一种新型社会保障制度,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