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一般的经济合同或民事合同相比,救助合同有很的特殊性,这主要表现在,救助合同的签定是在被救助方真实地存在于危险状况之中,救助人往往处于合同双方有力的一方,从而有可能利用自身的优势条件提出过份的报酬要求或其它方面的权力主张,也存在着救助人对当时的情况估计不足,提出的报酬过低。在这种特定的情况下,直接造成难以平等的两个合同主体。另外,在救助实践中一般都是危险已较为紧迫时,才开始救助活动,实际上救助方和被救助方根本无法就有关的细节进行磋商,合同有些条款难免有不同程度的不合理性。同时还存在着来自任何一方的欺诈或不诚实行为。这些因素的存在很容易导致救助合同的不公平。
另外,尽管在海难救助中对船长的代表权依法作了规定,但船长并不是真正的救助关系的利益人,其真正的利益人无法对在救助活动中的许多事项进行控制,但是都要对这种行为和行为的后果负责。
鉴于以上这些原因,依法规定了两种情况下经一方当事人起诉或两方当事人协议仲载的,受理争议的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判决或者裁决变更救助合同,这两种情况是:
(1)合同在不正当的或者危险情况的影响下订立,合同条款显失公平的;
(2)根据合同支付的救助款项明显过高或过低于实际提供的救助服务的。
为避免引起一些不必要的争端,尽量体现公平的原则,救助合同最好使用标准格式合同,双方在紧迫的情况下,只说明使用哪一种格式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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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机构是依法设立,独立于行政机关,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机构。它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依据仲裁协议进行仲裁,对纠纷进行公正、公平、合理的解决。 仲裁机构具有专业性、独立性和高效性,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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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救助的范围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19海上救助,又称海难救助,是指对遭遇海难又无力自救的船舶、货物、船上人员、旅客以及其他财产进行援救的行为。 救助水域仅限于海上或者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救助对象为船舶、自然人、货物及其他财产,不包括海上已经就位的从事海底矿物资源的勘探、开发或者生产的固定式、浮动式平台和移动式近海钻井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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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的原则福建在线咨询 2022-05-16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一条的规定,社会救助制度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社会救助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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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站的救助工作流程北京在线咨询 2021-10-28(一)工作人员应热情接待来站求助者,了解求助者的情况。对符合条件的求助者,填写《求助者救助申请表》。(3)核实求助者的真实身份。如果发现不符合要求,建议他们离开车站。(4)符合条件的求助者应进行健康检查和安全检查。如果检查中发现以下情况,应及时处理:1。如果求助者病重,应送医院治疗。二、求助者患传染病,应立即隔离送当地传染病医院治疗。3、如果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吸毒人员,停止救向公安机关报告,请公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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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救助基金的救助金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12救助基金是《道路交通安全法[1]》第17条规定的一项新制度。这项制度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制度的补充,旨在保证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不能按照交强险制度和侵权人得到赔偿时,可以通过救助基金的救助,获得及时抢救或者适当补偿。建立这项制度,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在制度设计上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充分体现了国家和社会对公民生命安全和健康的关爱和救助,是一种新型社会保障制度,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