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效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应赔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3 08:33:42 495 人看过

孟女士问:我给母亲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一份健康保险,双方约定:保险费分两次交付。保险公司遂签发了保单并加盖了公章。后因我出差,保险公司曾多次向我催讨保险费未果。结果在保险期限内发生了保险事故,我母亲因病住院。当我持保单向保险公司索赔时,保险公司以我未交全保险费为由拒赔。请问保险公司的这种做法对吗?

■律师答疑

保险公司向你母亲签发了保单,保险合同即告成立,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应受法律保护。

你的母亲应按约定交纳保险费,对投保人拖欠保险费的,保险人可通过索讨或诉讼的方式追讨。

本案中,双方当事人并没有对合同何时生效即保险人何时开始承担保险责任作出特别约定,只是在保单中注明,保险费分两次交付。可见,你母亲是否按约定交付保险费不是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的前提条件。除非在保单上特别约定保单自交费之日起生效,否则,即使投保人分文未交,保险人也必须承担保险责任。因此,本案中,保险合同已经成立生效,保险公司应承担保险赔偿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22: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险合同相关文章
  • 在强制交通保险合同生效前,保险公司是否支付交通事故的保险费
    强制交通保险合同生效前,保险公司是否支付交通事故保险费?交通强制保险合同是一种典型的格式合同,保险公司是否会在保险生效前对交通事故进行赔付取决于具体情况。我国保险法规定,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保险单应当附有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内容。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应当在保险单、保险单或者其他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保险凭证上作出提示,并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说明条款内容。未及时作出明确解释的,该条款无效。因此,保险人提示义务的内容是保险责任免除的标准条款。保险期间条款不属于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格式条款。保险期间是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的起止期间,是签订保险合同的必备条款之一。事实上,保险期限是不能提前拟定的。虽然保单中的保险期限条款打印为“从上午0:00×年×月×日”,但具体时间点仍需投保人在投保后现场填写打印。中国保监会的相关规定也很明确,不仅可以从次
    2023-05-02
    435人看过
  • 未签订劳务合同,工伤保险公司应该赔付吗
    【案例说法】小张在某公司从事空调组装及维修等工作,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有一天,小张受公司指派,上门到一个客户家进行空调维修,但在维修时,小张从三楼跌落,右腿骨折。出事后,小张和单位就认定和工资待遇问题发生争议。小张起诉到委员会。劳动仲裁委员会以不属收案范围为由,向小张出具了不予受理通知书。小张不服起诉到法院,法院以不属法院收案范围为由,驳回了小张的起诉。【律师普法】小张应该在规定时限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而非向劳动仲裁委及法院要求认定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可以
    2023-06-14
    199人看过
  • 工伤保险应该哪些情况下由保险公司赔付?
    工伤赔偿中以下是保险公司赔偿:(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住宿费;(四)安装配置残疾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相关延伸】问:用人赔偿的费用是多少?答: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由用人单位按国家规定支付:(一)工伤治疗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残疾职工按月领取的残疾津贴;(三)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残疾就业补贴。哪些工伤保险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待遇项目:1、医疗待遇: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工伤治疗费用
    2023-08-05
    386人看过
  • 保险公司发错保险证仍需赔付
    王女士为女儿购买了少儿保险,没想到交费七年后却发现保险证在给付保险金数额上前后不一。为此,王女士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保险公司更正错误内容。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日前终审判决,驳回王女士要求保险公司更正错误内容的诉讼请求,但认定保险公司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按照保险证所附保险条款支付保险金。1998年5月,王女士为2岁的女儿投保了6份“少年儿童终身受益综合保险”,保险公司是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昌平支公司。王女士交纳了当年的保险费1980元。保险公司于1998年8月向王女士签发了《(少儿终身受益)保险证》。当王女士交费至2005年时发现,此《(少儿终身受益)保险证》第一页所显示的各个阶段领取保险的数额与保险代理人所作说明的内容不同,经仔细核对其所载各期给付的保险金额与后面所附保险条款的内容相矛盾。为此,王女士找到了人寿保险公司要求予以更正,人寿保险公司拒绝更改。所以王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
    2023-06-09
    287人看过
  • 出租公司签合同司机交保险保险金应该赔给谁
    在一份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是一家汽车出租公司,但保险费是由出租汽车司机全额支付的。于是,在一起交通事故理赔中产生纠纷,出租汽车司机以公司不应该领取保险金为由,讨要保险金。法院经两审审理,认为交纳保险费的出租汽车司机应为实际投保人,遂判决汽车出租公司将理赔款如数给付司机。张某是本市一家汽工商贸公司汽车出租分公司的出租汽车司机。2006年3月,汽车出租分公司给张某驾驶的夏利车上了保险,被保险人为公司,险别为车上责任险(车上人员险),保险金额1万元,保险期限为1年。张某如数交纳了保险费。2006年12月底,张某驾车沿津围公路由南向北行驶时发生交通事故,张某负事故主要责任。2007年9月,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单对汽车出租分公司给予理赔。此前一个月,法院曾以调解书确定:张某放弃夏利出租车所有权及牌照的经营使用权,今后一切与此次事故有关费用均由汽工商贸公司汽车出租分公司承担。但在交通事故中受伤的张某认为,
    2023-04-23
    228人看过
  • 投保当日撞车,保险公司称合同未生效拒赔生效方式应按投保人意愿
    保险次日生效不料当晚撞车提到新车总是一件让人兴奋的事情,然而,谁料买车当晚就撞到了行人。更闹心的是,保险公司说车主购买的保险要第二天零点才能生效,因此不承担赔偿责任。发生交通事故与保险生效时间就差了几个小时,保险公司真的可以不承担任何责任吗?车主杨-先生将保险公司告上了法院。据了解,杨-先生当天提车时,汽车公司的业务员发现保单上的生效时间并非即时生效,而是次日零时,杨-先生要求变更保单为即时生效,但汽车公司业务员与保险公司沟通后,保险公司最终还是拒绝变更保单。为此,在汽车公司的要求下,杨-先生在一份内容为“该车目前保险尚未生效,上路存有各类风险隐患,如客户须强行上路,所造成损失及相关责任均由客户本人承担”的《风险告知书》上签了字,随后将车开走。没想到提车当晚,杨-先生驾车时与李女士发生碰撞。李女士事后将杨-先生、汽车公司和保险公司一并告上了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杨-先生作为侵权行为实施人应
    2023-06-15
    51人看过
  • 非医保用药保险公司是否应赔付以及非医保用药保险公司不予赔付怎么办
    一、非医保用药保险公司是否应赔付非医保用药保险公司应赔付。受害人在医院治疗,由医生根据病情决定用药,受害人和投保人均无法掌控,若保险公司不能提供有效的证据证明受害人非医保用药费用属于不合理、不必要的治疗开支,则应全额承担包括非医保用药在内的赔偿责任。二、非医保用药保险公司不予赔付怎么办非医保用药保险公司不予赔付可以起诉。非医保用药保险公司也是要赔偿的,假如保险公司不予以赔付,能够利用向法庭提起诉讼,起诉的全过程由保险公司授权委托的律所或保险公司赔付的技术专业技术人员到法院参加。许多车主与保险公司签署的协议中会出现一条“非医疗保险不赔”的条文,产生道路交通事故后,牵涉到非医保用药,通常不予以赔付,但那样是不科学的。依据《最高法院有关案件审理人身伤害赔偿案子法律适用若干个现象的表述》要求,医疗费用是依据症状和诊断证明书融合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医药费、药品费凭据明确。在这里一要求中,并沒有把医疗费
    2023-02-06
    268人看过
  • 保险公司付保险费了吗
    保险公司付了保险费吗。如果车辆没有年度事故,强制交通保险公司可以赔偿,而商业保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辆人员责任险及其附加险)则不赔偿。发生交通事故时,被保险车辆未通过年检或未按规定通过年检,且被保险车辆无有效驾驶证的其他情形,保险人不承担责任。也就是说,保险合同只对合格合法的车辆生效。除保险公司对未按期验车的车辆交通事故不予赔付外,保险公司也拒绝赔付丢失的车辆。车险理赔流程:快速报案:车险条款通常规定保险公司应在事故发生后报案,否则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委托他人代为报案的,记者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和被保险人出具的委托书。定损修理:因保险事故造成的车辆所有损失在修理前必须由保险公司进行修理(定损可以在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或4S店进行,也可以在具有定损资质的工厂或商店进行,但三方人员必须在现场),以便核实损失项目和金额;在固定损失完成后,可以修复损坏的车辆;车辆的定损修理可以完成,向第
    2023-05-31
    178人看过
  • 保险公司是否应该支付
    6年前,张女士为丈夫购买了一份金额为10万元的人寿保险。因为她丈夫在后期患了间接精神病,有一次,他们其中一个出去后,她再也没有回来。张女士动员家人多方寻找,但没有找到回来,于是无缘无故失踪。因为丈夫失踪,张女士一段时间总是心不在焉。因此,她没有及时支付人寿保险单,直接导致保单暂时失效。心情好一些的时候,她从痛苦的经历中吸取教训,向保险公司申请复职,愿意支付保险公司所欠的保费。即使保险公司需要丈夫签字,张女士代为签字,也没有提出任何异议,并立即为张女士申请恢复保险,因此她的保单继续生效。今年4月,张女士因丈夫失踪多年,继续缴纳4年保费后,法院判决其丈夫死亡。于是,张女士拿着法院的判决书和给丈夫买的人寿保险单,到保险公司索赔。但出乎意料的是,保险公司却给了张女士一份不理赔的书面通知:根据《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张女士在申请复职时未取得被保险人的书面同意,即“被保险人代表签字”,故合同无效,保险公
    2023-05-31
    462人看过
  • 保险合同生效时间保险公司规定一般是怎样的?
    一、对于保险生效时间,保险公司一般如何规定?生效时间有两种:不指定生效时间的,则在签订合同次日生效,如果指定生效日的话,就是在指定日期生效。保险生效时间要根据具体险种、保险公司规定等因素决定。一般情况下,所有保险公司的消费型意外险都是自合同签订起,次日零时生效。健康险存在30-180天不等的等待期。各类保险生效时间:1、人身保险生效时间保险法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2、旅行保险生效时间旅行保险可以由被保险人自行选择保单生效日期。比如王小姐10月1日要出国旅游,9月20日购买出境旅游保险,那么王小姐可以把该保单的生效时间
    2023-06-01
    155人看过
  • 保险公司应该通知健康保险合同
    保险公司应当告知健康保险合同事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保险公司应当告知健康保险合同事项,包括保险责任、保险责任的减免、保险责任的等待期等。健康保险管理办法保险(2019年12月1日实施)第三十九条保险公司销售健康保险产品,应当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内容,并明确告知投保人下列事项:,由投保人确认:(1)保险责任;(2)保险责任的减免;(3)保险责任的等待期;(4)保险合同的迟延期及投保人的相关权利义务;(五)是否提供续保和续保有效期;(六)索赔程序和索赔文件要求;(七)团体健康保险产品中各产品的保险期限;(八)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通知事项。健康保险的保险期规定一般有以下规定:健康保险的保险期一般为一年。一般健康保险条款规定了保险单无效并可自动续保的条件。常用的方法如下:(1)定期保险单。这种保险单规定了有效期,一旦到期,被保险人必须重新投保。保险期间,保险人不得提出解除合同或
    2023-05-31
    439人看过
  • 2023事故发生在交强险保单生效前保险公司是否应赔偿
    一、事故发生在交强险保单生效前保险公司是否应赔偿交强险的收费办理需要车主带上行驶证和上一年度购买交强险的单子,才可以去保险公司进行办理,交强险的赔付也是由保险公司负责,赔付需要在机动车辆车主遵守交通规则的前提下,保险公司才予以受理赔付。1、交强险赔偿范围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2、交强险赔偿限额(一)有责任的限额:(2008年2月1日以后的标准)(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赔偿最高限额:12.2万(二)无责任的限额:(2008年2月1日以后的标准)(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赔偿最高限额:1.21万(三)死亡伤残赔
    2023-05-31
    284人看过
  • 后八轮撞死人,保险公司应该支付多少保险赔偿?
    保险公司赔偿数额,根据你买的保险保额有关系:1.交强险赔偿限额:医药费1万元、死亡伤残赔偿金11万元、财产损失2000元;2.商业保险:需要看你第三者险赔偿限额保额多少。3.如果要付全责,又不在保险公司免责的范围里面,那保险公司应该赔付交强险保额+第三者责任险保额。4.车辆保险具体可分商业险和交强险。商业险又包括车辆主险和附加险两个部分。发生纠纷物流保险赔多少?现有法律对不同运输方式的物流运输在其经营过程中的应承担的最高赔偿限额也制定了各自不同的标准,具体如下:(一)邮政法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的《邮政法》第四十七条“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二)民用航空法自1996年3月1日起施行的《民用航空法》第一百二十八条授权和民用航空总局令第164号自2006年3月28日起施行的《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规定》第三条第(三)项对运
    2023-07-05
    437人看过
  • 购买保险后发生重大事故,保险公司称合同无效
    购买了人身意外保险,4民工在下河勘查工地时发生意外,造成两人死亡、一人失踪、一人重伤。可保险公司却称当初签订的是无效合同,气愤的民工家属一纸诉状将此事告上法庭。昨日,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赔付意外事故死亡保险金10万元。原告:发生意外索赔被拒原告赵文才、赵美金、邓福丽、赵原春、赵原旺均系云南省富宁县人。他们诉称:2005年6月25日上午8时,在衡昆国道富宁段高速公路工地上,一批民工在民工队负责人的组织下过河勘查工地并分配工作。由于水流湍急,民工在河中央全部被水流冲散,造成4原告亲属赵某在内的两人死亡,一人失踪,一人重伤。此前的6月7日,第三人湖南路桥建设集团公司罗富高速公路项目经理部与被告签订了建筑工程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并按协议交纳了保费,发生意外的赵某作为项目部聘用的员工理应享受被保险待遇。事发后,原告委托第三人
    2023-04-23
    173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投保人和保险人;保险合同的内容是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 更多>

    #保险合同
    相关咨询
    • 保险公司赔付完合同生效是否可以终止合同
      香港在线咨询 2023-12-18
      保险一旦赔付后一般就终止合同。保险公司赔偿后,保险合同终止,保险单同时失效。保险公司完成赔偿进行结案后,投保人对保险公司的结案不满意的可以再申诉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 保险公司解除合同需要赔付保险人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9-26
      1、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应当支付双倍工资的补偿。具体时间为:从用工一个月开始,到用工满一年时止的十一个月双倍工资。满一年后,法律上视为双方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应当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
    • 保险不生效被叫保险公司拒赔算合法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09
      1、收取保费即保险生效,保险公司以保险未生效拒赔是不合法的。 2、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
    • 被保险人投保后的保单生效前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否赔付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2-07
      1、根据《保险法》第14条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第13条规定,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2、由此可见,支付保险费一般不是保险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除非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相关约定。投保单均会显示收费确认时间、生成保单时间、保单打印时间、投保期限等,根据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在被
    • 保险公司以保险未生效拒赔是不是合法的?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20
      收取保费即保险生效,保险公司以保险未生效拒赔是不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