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予监外执行的执行机关是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09 04:32:59 102 人看过

一、暂予监外执行的执行机关是谁

监外执行的实施机关是公安机关。监外执行,是指由于罪犯具有法律规定的某种情况而暂时变更刑罚执行场所和执行方式,在监狱外执行刑罚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实行社区矫正,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执行机关应当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严格管理监督。

二、监外执行和缓刑的区别是什么?

1、适用罪犯的不同

监外执行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缓刑适用的范围则小于监外执行,适用于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执行条件不同

监外执行关押中出现有碍关押执行的情况,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等为条件。而缓刑则是以不致再危害社会为条件。

3、撤销条件不同

适用监外执行的条件一经消失,即应收监外执行,差别只是执行的场所不同。而缓刑只有在考验期限内再犯新罪或者被发现漏罪,或者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有关规定的,才能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刑罚,除此这外不再执行原判刑罚。

4、附加条件不同

监外执行是在判决确定以后才适用的变通执行方法,在判决宣告和刑罚执行期间均可适用,并不具有考验期。而缓刑则是附条件的不执行原判决刑罚的制度,在判决刑罚的同时即可宣告。

三、只要“患病”了就能暂予监外执行

根据《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的规定,罪犯患有严重传染病、反复发作的各种精神病、严重器质性心血管疾病、严重呼吸系统疾病、严重消化系统疾病、各种急、慢性肾脏疾病引起的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严重神经系统疾病及损伤以及严重内分泌代谢性疾病合并重要脏器功能障碍、严重血液系统疾病、各种严重骨、关节疾病及损伤、非临床治愈期的各种恶性肿瘤等严重疾病,可以申请保外就医。

因此,并非只要罪犯患病了(如一般的高血压、胃疼等)就能暂予监外执行,还需符合《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中规定的“严重疾病情形”方可申请暂予监外执行。

四、暂予监外执行期满就自由了吗

并非如此!要视情况而定,如果暂予监外执行期能够覆盖所判处刑期的,则暂予监外执行期满,就属于刑满释放情况,此时就自由了。但是,如果暂予监外执行期结束后,仍有刑期未结束,则依然需要收监执行,其中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居住地公安机关送交看守所收监执行;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上的,由居住地公安机关送交监狱收监执行。

暂予监外执行制度的设立,体现了我国惩罚罪犯与改造罪犯相结合的刑事政策,更有利于对罪犯的教育、感化和挽救。它是一种变更执行刑罚的方式,需要满足法定事由和条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自觉接受监管,一旦严重违规或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就会被收监执行。

暂予监外执行的执行机关是谁?上文已经进行了介绍。要知道,对于监外执行的罪犯,需要同时进行社区矫正。并且在社区矫正期间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履行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等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遵守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关于报告、会客、外出、迁居、保外就医等监督管理规定,服从社区矫正机构的管理。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4日 01: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谁执行收监?
    一、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谁执行收监?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会由公安机关执行收监,一般都是由人民法院先作出决定,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由公安机关来执行收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对于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予以收监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脱逃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执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监狱或者看守所。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2023-04-28
    358人看过
  • 有权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有哪些?监外执行监督的不足之处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一系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那么有权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有哪些呢?有权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主要包括对罪犯判处刑罚并交给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人民法院,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和看守所、拘役所的上级主管公安机关。在对罪犯判处刑罚时,人民法院发现没有被关押在看守所的罪犯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如罪犯因患有严重疾病被取保候审等,此时,人民法院在判处刑罚的同时,有权决定对该罪犯暂予监外执行。根据人民法院的生效的判决,公安机关将罪犯送交监狱执行时,监狱在将该罪犯收押前,应当对送交执行的罪犯进行身体检查。如果在检查中发现罪犯符合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时,可以暂不收监执行,而由原来作出判决的人民法院来决定暂予监外执行。在刑罚的执行过程中发现罪犯有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由执行机关(如监狱、拘役所、看守所)提出书面
    2023-05-06
    415人看过
  • 刑法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机关有哪些
    (一)在交付执行前,由人民法院决定;(二)在监狱服刑的,由监狱审查同意后提请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批准;(三)在看守所服刑的,由看守所审查同意后提请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对有关职务犯罪罪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还应当依照有关规定逐案报请备案审查。第三条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其居住地的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第四条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的生活、医疗和护理等费用自理。一、暂予监外执行的处理程序是怎样的根据《刑事诉讼法》二百一十四条、《监狱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和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的《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等规定,对于正在监狱服刑的有期徒刑犯,发现其身患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或者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其处理程序是:第一,由罪犯所在监狱监区或分监区区务会讨论通过,报狱政科讨论并邀请驻监狱的检察院(组)人员列席参加,初审同意后,进行病残鉴定。第二,由省
    2023-02-17
    422人看过
  • 监外执行和暂予监外执行有什么区别
    一、监外执行和暂予监外执行有什么区别监外执行乃是由于被判犯人患有特定病患或需要接受医疗救治等特殊原因而暂时改变刑法执行地点及方式的一种刑法执行程序,其主要目的在于确保犯人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在条件消除之后,被判犯人将重新回到监狱内继续执行原有的刑期。与之相对应,监外执行则是指在监狱之外执行对严重犯罪行为所施加的刑罚的具体措施,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刑法执行机制。根据监外执行相关法规的明确规定,以下几种情况下可考虑实施监外执行:首先,对于被定罪为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存在严重健康状况的犯人来说,如果需要进行保外就医治疗以恢复身体健康,那么他们便具备申请监外执行的资格;其次,若是这类犯人生育子女且处于哺乳期,或者因为自身身患残疾或年老体迈导致生活无法自行料理,从而可能会给社会带来潜在危险时,经过审查认定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的,也可以获得监外执行的许可。《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一款对被判处
    2024-03-27
    105人看过
  • 监外执行是哪个机关执行
    一、监外执行是哪个机关执行监外执行的实施机关是公安机关。监外执行,是指由于罪犯具有法律规定的某种情况而暂时变更刑罚执行场所和执行方式,在监狱外执行刑罚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实行社区矫正,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执行机关应当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严格管理监督。二、监外执行和缓刑的区别是什么?1、适用罪犯的不同监外执行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缓刑适用的范围则小于监外执行,适用于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2、执行条件不同监外执行关押中出现有碍关押执行的情况,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等为条件。而缓刑则是以不致再危害社会为条件。3、撤销条件不同适用监外执行的条件一经消失,即应收监外执行,差别只是执行的场所不同。而缓刑只有在考验期限内再犯新罪或者被发现漏罪,或者违反法律、法规或
    2024-01-06
    487人看过
  • 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由谁监管,暂予监外执行算不算刑期
    一、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由谁监管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监管。同时县级的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的机构,通常会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管理监督以及一些教育帮助。司法机构都承担着社区矫正的一些日常的工作,所以监外的执行人员都是由相关的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进行监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二、暂予监外执行算不算刑期暂予监外执行算刑期,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将其交付一定机关,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但对于被判处死刑或者死刑缓期2年执行尚未减刑的罪犯,一律不准监外执行。如在执行过程中才发现上述情况,应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主管的司法机关审查批准。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应当
    2023-06-19
    198人看过
  • 罪犯暂予监外执行条件,办理暂予监外执行的程序怎么走
    罪犯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是存在严重疾病的、怀孕或者哺乳孩子的、生活不能自理的。办理暂予监外执行的程序是需要对罪犯进行观察和鉴定、提交资料、等待审批等等流程。一、罪犯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罪犯暂予监外执行条件如下: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2.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哺乳期限按婴儿出生后1年计算。3.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二、办理暂予监外执行的程序怎么走办理暂予监外执行的程序:1.对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由所在监区集体研究,提出意见,经监狱审查后,在省级人民政府指定医院进行病残鉴定。2.监狱根据病残鉴定结论,提出审核意见,报监狱长审批。3.监狱将罪
    2023-05-30
    314人看过
  • 暂予监外执行收监是合理的行为吗?
    一、暂予监外执行收监是合理的行为吗?是合理的行为。如出现法定收监情形的可由社区矫正部门按程序提出,刑期届满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本应在监狱或其他执行场所服刑,由于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某种特殊情形,不适宜在监狱或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刑罚时,暂时釆取的一种变通执行方法。二、针对哪些情况法院可以做出监外执行的决定?(1)人民法院、监狱、看守所没有依法送达监外执行法律文书,没有依法将罪犯交付执行,没有依法告知罪犯权利义务的。(2)人民法院收到有关机关对监外执行罪犯的撤销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建议后,没有依法进行审查、裁定、决定的。(3)公安机关没有及时接收监外执行罪犯,对监外执行罪犯没有落实监管责任、监管措施的。(4)公安机关对违法的监外执行罪犯依法应当给予处罚而没有依法作出处罚或者建议处罚的。(5)公安机关、监狱管理机关应当作出对罪犯收监执行决定而没有作出
    2024-02-02
    428人看过
  • 监视居住是暂予监外执行吗?
    监视居住不是暂予监外执行,对具备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人民法院判决时,可直接决定。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制作《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载明罪犯基本情况、判决确定的罪名和刑罚、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原因、依据等内容,并抄送人民检察院和罪犯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在判决、裁定执行过程中,对具备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批准。在看守所、拘役所服刑的罪犯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应由看守所或拘役所提出书面意见,报主管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查决定。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批准的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一、实施监外执行的机关是哪个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实行社区矫正,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执行机关应当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严格管理监督。对于服刑中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原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服刑改造的情况通报负责监外执行的公安机关,以便有针对性地对
    2023-06-24
    128人看过
  • 违法暂予监外执行案由谁处理?
    一、违法暂予监外执行案由谁处理?需要人民法院审理判决,暂予监外执行,是指对于被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符合法定情形,决定暂不收监或者收监以后又决定改为暂时监外服刑,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的刑罚执行制度。法院审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帮助罪犯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虚假立功,对呈报罪犯立功或重大立功证据和病情鉴定等材料审核把关不严;法院庭审和裁定,以及对社区矫正部门的暂予监外执行罪犯评估意见书监督不严格,未发现问题或提出问题不合理、不合规、不合法,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监督不力,属于违规、违法暂予监外执行的行为。二、监外执行的程序是怎样?1、对具备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人民法院判决时,可直接决定。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制作《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载明罪犯基本情况、判决确定的罪名和刑罚、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原因、依据等内容。2、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由居住地司法机构执行,
    2024-01-08
    374人看过
  • 什么是暂予监外执行,监外执行应该如何申请
    一、什么是暂予监外执行1、暂予监外执行是指由于某种特殊原因罪犯已不适宜在监内(或劳改场所)执行而需要改变执行时间或地点的变更程序。有的国家称延期执行。2、监外执行一般由原审法院决定,监外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对刑期未满的罪犯应及时收监执行。监外执行的时间,有的国家视执行场所不同而将其计算在刑期之内,而有的国家则将监外执行作为中止执行处理,不计算刑期。3、在我国,人民法院在宣判的同时,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并抄送人民检察院和罪犯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暂予监外执行由罪犯所在地公安机关执行,执行机关应当对其严格管理监督,基层组织或罪犯原所在单位协助监督。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应当及时收监;罪犯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应当及时通知监狱;刑期届满的,不再收监,由原关押监狱或其他刑罚执行机关办理释放手续。二、监外执行应该如何申请1、对于罪犯却有严重疾病,必
    2024-03-31
    127人看过
  • 暂予监外执行诊断费用谁负担
    一、暂予监外执行诊断费用谁负担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所需之费用应由罪犯及其家属负担,在司法实践中,对监外执行的申请并不涉及任何形式的费用支付。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监外执行条件,便可以依法提交相应申请,而无需向司法机关缴交任何相关费用。需要注意的是,在交付执行之前,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权归属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然而,若已进入交付执行环节,则暂予监外执行的申请需由监狱或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并上报至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进行审批。《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
    2024-07-28
    268人看过
  • 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哪些情形检察院通知执行机关收监
    一、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哪些情形检察院通知执行机关收监1、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人民检察院发现罪犯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而罪犯刑期未满的,应当通知执行机关收监执行,或者建议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作出收监执行决定。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六百四十五条二、监外执行与缓刑有什么区别缓刑与监外执行有四点不同:1、监外执行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缓刑适用的范围则小于监外执行。2、监外执行以有碍关押执行的法定情况,也就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为条件。而缓刑则是以不致再危害社会为条件。3、监外执行是在判决确定以后才适用的变通执行方法,在判决宣告和刑罚执行期间均可适用,并不具有考验期。而缓刑则是附条件的不执行原判决刑罚的制度,在判决刑罚的同时即可宣告。4、适用监外执行
    2023-06-19
    351人看过
  • 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监外执行人员由谁监管
    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规定是《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内容,重症需要保外就医、生活无法自理以及怀孕、哺乳期妇女可以申请。监外执行人员由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监管。一、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规定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
    2023-06-15
    49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暂予监外执行提请主体暂予监外执行由哪个机关批准?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04
      1、对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由所在监区集体研究,提出意见,经监狱审查后,在省级人民政府指定医院进行病残鉴定。 2、监狱根据病残鉴定结论,提出审核意见,报监狱长审批。 3、监狱将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审批材料,报送省监狱管理局审批。批准机关应当将准予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文书抄送监狱所在人民检察院,并通知暂予监外执行地公安机关和原判人民法院。 4、准予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由保证人领回,或者由监狱人民警察
    • 暂予监外执行应当由哪一机关负责执行?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01
      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罪犯,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由居住地公安机关执行,执行机关应当对其严格管理监督,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
    • 哪些机关有权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监狱执行监外执行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2-15
      有权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主要包括对罪犯判处刑罚并交给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人民法院,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和看守所、拘役所的上级主管公安机关。 在对罪犯判处刑罚时,人民法院发现没有被关押在看守所的罪犯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如罪犯因患有严重疾病被取保候审等,此时,人民法院在判处刑罚的同时,有权决定对该罪犯暂予监外执行。根据人民法院的生效的判决,公安机关将罪犯送交监狱执行时,监狱
    • 监外执行包括暂予监外执行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16
      当然不包括!完全是两码事!假释是附条件的提前释放。而暂予监外执行是对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哺乳期的罪犯暂时性监外执行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
    • 暂予监外执行制度是什么,给予监外执行了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4-19
      暂予监外执行是指对于被处有期徒刑或者拘投刑的罪犯,由于符合法定情形,决定暂不收监或者收监以后又决定改为暂时监外服刑,由公安机关执行并由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的刑罚执行制度。这一制度的设立体现了中国惩罚罪犯与改造罪犯相结合和人道主义的刑事政策,有利于对罪犯的教育、感化、挽救。暂予监外执行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刑罚执行制度。暂予监外执行有两种,一种是由人民法院决定的,另一种是由罪犯服刑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