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保全包括证人证言的录制,实体证据的公证。从而为后续的诉讼程序的事实查明提供帮助,而证据保全一般有三种方式,即向证人进行询问调查,取得证人证言;二是对文书、物品进行拍照、录相、抄写、复制等;三是对证据进行鉴定或勘验。因此这三种方式都是证据保全中常用的方式,而证据保全措施,一般是法院根据申请人申请采取的。
仲裁案件中的证据保全
一、适用条件
与诉讼案件一样,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
二、启动方式
(一)当事人申请。
(二)仲裁委员会将当事人申请提交人民法院。注意点:
1、仲裁委员会对于当事人的申请无审查权。
2、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无权依职权决定进行证据保全。
3、当事人是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请。
三、管辖
因国内仲裁和涉外仲裁而不同:
1、国内仲裁,证据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2、涉外仲裁,证据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第七十四条之规定: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讼参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
-
证据保全公证的意义
93人看过
-
证据保全的概念和意义
347人看过
-
证据保全的概念和意义有哪些
445人看过
-
证据保全的法律条款
391人看过
-
诉前证据保全的法律依据
59人看过
-
诉前证据保全的法律依据
59人看过
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将来的判决难以执... 更多>
-
证据保全的概念和意义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20证据保全的概念和意义(一)证据保全的概念证据保全是指在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或依职权,对证据加以固定和保护的制度。(二)证据保全的意义民事诉讼是以证据为基础展开的。依据有关证据,当事人和法院才能够了解或查明案件真相,明确争议的原因,正确、合理地解决纠纷。然而从纠纷的发生到开庭审理必然有一段时间间隔,在这段时间内,某些证据由于自然原因或人为原因,可能会灭失或者到开庭
-
证据保全有什么意义?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01医疗事故的发生具有突发性、耦合性、即时性、不可逆性,而且由于医患双方当事人员的身体状况、个体差异、病情进程、精神情绪、诊疗方法等的影响,使医疗事故的事后模拟几乎不可能。而且事发当时的证据如药物、残余输液、输血残留物很容易发生污染、变质、破坏、损毁,因此不及时妥善保管、提取、固定,就达不到收集证据的目的,将给今后诉讼中认定案件事实带来很大的麻烦。证据保全重要的是保证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证明力,因此
-
证据保全有什么意义广东在线咨询 2023-06-13医疗事故的发生具有突发性、耦合性、即时性、不可逆性,而且由于医患双方当事人员的身体状况、个体差异、病情进程、精神情绪、诊疗方法等的影响,使医疗事故的事后模拟几乎不可能。而且事发当时的证据如药物、残余输液、输血残留物很容易发生污染、变质、破坏、损毁,因此不及时妥善保管、提取、固定,就达不到收集证据的目的,将给今后诉讼中认定案件事实带来很大的麻烦。证据保全重要的是保证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证明力,因此
-
那么证据保全有什么意义?江苏在线咨询 2023-06-12医疗事故的发生具有突发性、耦合性、即时性、不可逆性,而且由于医患双方当事人员的身体状况、个体差异、病情进程、精神情绪、诊疗方法等的影响,使医疗事故的事后模拟几乎不可能。而且事发当时的证据如药物、残余输液、输血残留物很容易发生污染、变质、破坏、损毁,因此不及时妥善保管、提取、固定,就达不到收集证据的目的,将给今后诉讼中认定案件事实带来很大的麻烦。证据保全重要的是保证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证明力,因此
-
诉讼中保全的法律意义海南在线咨询 2022-04-17《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