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执法的规定和依据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0 08:22:34 333 人看过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委托执法是指有行政执法权力的行政执法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将自己的行政执法事项委托给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机关、其他组织行使,但由委托执法主体承担该行政执法行为所产生法律后果的执法方式。

委托执法和授权执法的区别

委托执法和授权执法的区别如下:

1、法律根据不同。授权执法必须以法律、法规的明文授权为依据。授权执法只要在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定权限范围内,不违背法律精神和法律目的即可实施委托;

2、法定方式不同。授权执法必须符合法定的方式,其方式一般由法律、法规直接授予。委托执法的方式则是行政主管部门以比较具体的委托决定来进行的。

一、委托执法的条件如下:

1、委托的主体必须是具有行政执法权的行政执法机关;

2、委托的对象必须是其他行政机关或者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其中行政许可的执法权只能委托给其他行政机关,不能委托给其他组织;

3、委托必须有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明确规定;

4、行政机关必须在职权范围内进行委托。超出权限范围委托无效。具体依据所在部门所涉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二、授权执法要符合以下条件:

1、要有明确的法律、法规依据;

2、接受授权的组织要以自己的名义实施处罚;

3、授权组织要在法律、法规授权范围内实施处罚。

总之,授权产生新的行政主体,可以以自己名义实施行政行为,对自己行为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授权对象必须是组织而非个人。委托不产生新行政主体,实施被委托权力的行为,只能以委托人名义做出,委托人而非被委托人对行为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委托对象既可以是组织也可以是个人。委托执法和授权执法都需要符合其法律规定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书面委托符合本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的具体事项、权限、期限等内容。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组织应当将委托书向社会公布。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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