歪停车场老板被拘14日自称被人指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4 16:22:43 212 人看过

范某说,市交投停车公司职员王某某称自己有80多个路边停车场,游说他出资成立停车管理公司收费,他被说服遂成立公司在路边收取停车费。

市交投停车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王某某确实是市交投停车公司监管中心的正式员工。范某称王某某和他签订有同意停车管理的协议,但经调查了解并无证据证明范某所说现象。

私占非机动车道当车位,雇几名大爷强行收费,今年国庆前,一个非法停车场在晋吉南路路边开了张,有群众称,如若拒绝交费,车辆会莫名遭到破坏。

前日下午4时30分许,交警一分局、武侯区公安分局及区交通秩序管理大队等部门进行联合整治,现场挡获该非法停车场负责人范某。昨日下午,经过一天的调查取证,范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最终被处以行政拘留14日的处罚。

处罚结果

歪停车场负责人范某遭行拘14日

昨日下午,媒体在晋阳派出所见到该非法停车场负责人范某,他皮肤黝黑,身材略显矮胖,正被民警告知其行为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规定,将被处以行政拘留14天的处罚。

经公安机关多方调查,摸清了该非法停车场营业的基本事实:今年10月15日至今,范某在未经相关部门书面许可的情况下,擅自招聘员工,配给工作服和虚假发票,让员工在武侯区晋吉南路路边,以每辆5元的价格向临停车辆收取停车费,由此经营牟利,直到民警现场将其挡获,牟利行为才终止。这一基本事实得到范某本人陈述、范某手下员工陈述及案件照片等相关证言证物的证实。综上,范某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将对其作行政拘留14天的处罚。

范某听后,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没有过多辩解,而是很快就在相关行政处罚告知笔录上签了字,对行政拘留14日的处罚结果也未作陈述或申辩。

背后有人?

非法停车场负责人范某称,他经朋友介绍认识市交投停车公司职员王某某,王某某称自己有80多个路边停车场,但找不到人管理收费,范某可出资成立停车管理公司,运营管理收费。

他说,要是经过试运营,证明能赚到钱,以后我就每月向他交6000元钱。范某说,他在王某某说服下同意成立公司,在路边收取停车费。

对话范某

市交投停车公司王某某喊我干的

在被拘留前,范某接受媒体采访,讲述了该非法停车场成立营业的前后始末。

王某某称自己有80多个路边停车场

范某是重庆市忠县人,今年40岁。据他自述,他以前是做物流生意的,今年7月,经朋友介绍,认识市交投停车公司职员王某某,王某某称自己有80多个路边停车场,但苦于找不到人管理收费,范某可以出资成立停车管理公司,运营管理收费。

他说,要是经过试运营,证明能赚到钱,以后我就每月向他交6000元钱。范某说,他先是不肯,后来在王某某说服下同意招人成立公司,在路边收取停车费。

范某说,今年9月20日,公司首个停车场在晋平街上开张,为了让公司看起来有模有样,他以每月2000元的工资招来六个大爷当收费员,以每月3000元的房租租了办公室,花了3000元订制了两面印有成都交投字样的停车指示牌,指示牌模样和交投停车公司的停车指示牌模样差不多,还买了印有交投字样的若干锥形桶,给手下员工配了制服及从王某某处拿到停车发票,以每辆车5元的价格收取停车费。

经过几天的试运营,每天只收得到一二百元,我每天都在亏钱。于是,范某找到王某某,要求换停车场,王某某随后让他到晋吉南路收费,9月24日,非法停车场又在晋吉南路开了张。9月28日,范某在工商局为停车公司办了营业执照。

被取缔不甘心

继续让手下收费终被挡获

10月5日,交警一分局及武侯区交通秩序管理大队等部门发现上述两个停车场的存在,经过走访调查,发现这两个停车场都是非法的,于是在10月10日左右进行了联合整治,取缔了这两个非法停车场。我想到我投了那么多钱,不可能白白亏了噻。范某说,被相关部门取缔之后,他因为资金投入太多,心有不甘,于是在10月15日再次叫手下员工在晋吉南路上收费,以期弥补损失,直到10月28日被交警等部门挡获为止。

查无实据

市交投停车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王某某确实是市交投停车公司监管中心的正式员工,平常主要负责晋吉南路等区域临时占道的巡视工作。范某称王某某和他签订有同意停车管理的协议,但经过部门调查了解,并无证据证明范某所说现象。

市交投停车公司:

经调查,无证据证明范某所说现象

对于和王某某的协议,范某称,并没有书面凭据,他只是给媒体提供了一个尾数为5258的手机号,称是王某某的电话,他一直通过这个手机号和王某某联系,但在他被挡获后,王某某一直不接听他的电话。

昨日下午2时,媒体拨通范某提供的电话,电话那头的人承认自己是王某某,也确实是市交投停车公司职员,但他否认认识范某。在媒体表明身份后,王某某马上挂断了电话,此后一段时间,媒体至少四次拨打该电话,但是一次也没被接听。

媒体随后联系上市交投停车公司相关负责人,据其介绍,王某某确实是市交投停车公司监管中心的正式员工,平常主要负责晋吉南路等区域临时占道的巡视工作。而在范某被挡获后,称王某某和他签订有同意停车管理的协议,但经过部门随后的调查了解,并无证据证明范某所说现象。因为未经公司授权,任何人不得对外签订协议,如果对方有证据证明,公司人员违规对外签订协议的,一经查实将予除名,情节严重将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3日 20: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笔录相关文章
  • 停车场弄丢车被判赔
    收了停车费就应该负起保管车辆的义务。日前,弄丢了张先生帕杰罗越野车的某停车场管理公司,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赔偿车主张先生损失14万元。2005年2月,张先生驾驶着自己的帕杰罗越野车到某饭店吃饭,车就停在了饭店对面的收费停车场内,管理员向他收取了4元的停车费,并开具了发票。一个多小时后,当张先生用餐完毕再回到停车场取车时,却发现自己的车已经不翼而飞。张先生立即拨打110报警并联系自己的保险公司。事后,张先生按照投保的额度从保险公司获得34万元的赔偿,可是当时购买这辆车时却是足足花了50多万元。不得已,张先生将停车管理公司告上法院,要求赔偿剩余的损失。法院经审理认为,停车管理公司收取了停车费并出具专用发票,双方之间形成了保管合同关系。至于张先生是否把车辆钥匙、行车证交给停车管理公司,并不影响该保管合同的成立。作为保管人的停车管理公司保管不善,造成张先生车辆丢失,就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023-06-09
    402人看过
  • 车辆在停车场被刮蹭,停车场需要赔吗?
    收费停车场,当车主把车停放在停车场,停车场管理人员提供了停车凭证,车辆若要离开,车主必须向管理人员交证交费。双方已经形成了保管合同关系,停车期间发生刮擦等情况,停车场需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一、车在车库被淹物业有责任吗车在车库被淹物业有责任。停车场的经营者是物业服务企业,车主停放车辆为此支付了车位管理费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管费用给物业公司,物业有责任和义务对业主停放在停车场的车辆安全履行相关义务,发现有隐患的要及时排除、不可抗力排除的应当及时通知车主把车辆移走防止危害发生,因物业没有履行合同服务义务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二、危化品停车场设计规范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品专用车辆以及罐式专用车辆,数量为20辆(含)以下的,停车场地面积不低于车辆正投影面积的1.5倍,数量为20辆以上的,超过部分,每辆车的停车场地面积不低于车辆正投影面积;运输其他危险货物的,专用车辆数量为10辆(
    2023-06-22
    231人看过
  • 装卸工无证挪车撞死人,老板指使司机顶罪受审要被处罚吗
    【事件经过】16岁的何某是顺义区某快递公司装卸工,在公司院内与另外两名同事卸货期间,何某擅自驾驶货车挪动,在倒车中将同事刘某朝撞倒致死。事后,该公司经理吕某指使他人作伪证谎称开车的是司机刘某林。昨天,吕某因涉嫌妨害作证罪,刘某林因涉嫌包庇罪在顺义法院受审。何某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移送检察院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公诉机关指控,何某(男,16岁)、刘某朝(男,殁年24岁)、李某(男,16岁)系某快递公司的装卸工,刘某林系司机。2015年8月21日6时许,在顺义区南法信镇快递公司院内,3名装卸工装货完毕后,因货车尾部离出库口的台阶太近导致无法关上车门,何某驾驶厢式货车欲对该车进行挪动,在倒车过程中将刘某朝撞倒,后刘某朝经抢救无效死亡。被告人吕某作为该公司负责人在得知撞人的消息后,指使李某等人在公安机关调查时谎称系刘某林开车发生事故并作虚假证明。刘某林明知何某是犯罪的人,但仍在公安机关作虚假证明谎称自
    2023-06-02
    445人看过
  • 14岁偷车会被拘留吗?
    法律综合知识
    一、14岁偷车会被拘留吗?会被拘留处理的。已满14周岁的孩子偷东西,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二、盗窃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构成盗窃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两年内三次盗窃的,入户盗窃的,携带凶器盗窃的,或者扒窃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3)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盗窃数额、次数、手段等其
    2024-01-11
    415人看过
  • 手指被老鼠咬出洞遭老板拒赔
    昨日,记者从南充顺庆区消委会获悉,此事已达成和解,招待所老板向住店女子赔礼道歉,免收住宿费,赔付她注射的狂犬疫苗等费用。9月9日,王小姐和9名同事从万源来到南充,参加单位组织的培训。当晚住进顺庆区一家招待所,王小姐和一位同事住一室。第二天凌晨2点左右,一阵钻心的疼痛把熟睡中的王小姐惊醒,她发现右手食指被老鼠咬了一个洞,血流不止,床下还有老鼠跑动的声音。王小姐找到招待所值班人员,值班人员开始不理不睬,后来才找来一小瓶白酒,为王小姐进行简单的消毒处理。王小姐和同伴都因突如其来的意外受到惊吓,再也无法入睡,两人到隔壁房间坐了一夜。天未亮,王小姐在同事陪同下前往南充疾控中心,花费250元打了狂犬疫苗针。此后,王小姐及其一行人先后多次和招待所交涉,赔偿未果后,拨打12315投诉。第二天下午,在顺庆区消委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招待所老板当面向王小姐赔礼道谦,免收住宿费,赔付所注射的狂犬疫苗、破伤
    2023-06-07
    78人看过
  • 自行车停在公共场合几次被人故意损坏
    若您在自行车出行过程中所遭遇的意外事故是由于另一方故意破坏导致的,那么您有权依法追究其赔偿责任。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实施不法侵权行为导致他人财产损害与人身伤害的当事方,理应对由此产生的损失负责进行赔偿。因此,该方的蓄意行为已构成违法侵权行为,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通常情况下,您可向对方提出赔偿请求,其中包括对受损自行车的修复费用、租用替代车辆所需支付的费用以及因此次事故所产生的交通费等各类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第二百三十八条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2024-08-06
    490人看过
  • 因纠纷被前老板谎称为通缉犯遭现任老板辞退
    程先生最近很郁闷。到广州找了一份工作,干了3天就辞职了,好不容易又找了一份工作,却发现个人资料都被发上了微信朋友圈,还被说成是通缉犯,为此又丢了工作。程先生说,之所以发生这样的事情,是他和上一份工作的老板起了纠纷。程先生来自河南,今年28岁,退伍军人,退伍后主要是当司机,给老板开车。今年,程先生来到广州,7月17日找到了一份工作,在珠江新城华强路富力盈丰一家私企化妆品公司,负责给老板开车。程先生说,老板是一名30多岁的男子,姓朱,开出的条件是3500元一个月,但没签任何劳动协议。程先生说,这名朱老板要应酬到很晚,到了深夜12点程先生都还不能下班,他觉得上班时间太长,于是3天后就提出不干了,为此和这名朱老板起了口角。之后,程先生很快又在番禺市桥找到了一份工作,新工作薪酬待遇比之前还好。但7月28日,程先生却突然被告知不用来上班了。我朋友给我看微信朋友圈,才知道我被说成是通缉犯了。通过程先生朋
    2023-06-09
    481人看过
  • 女老板非法拘禁合伙人被判刑
    徐某与朋友张某合伙经营书店,后来两人发生经济纠纷。2009年4月22日,徐某将张某约至书店,之后,徐某指使另外3人将张某带至饭店房间内非法拘禁,逼迫张某签订协议将所持书店股份转让给她。近日,市南法院一审以非法拘禁罪判处徐某有期徒刑8个月。2007年9月,徐某与她的朋友张某共同在香港中路经营书店,两人按资金投入比例占有书店股份。后来,两人发生了经济纠纷,张某欠了徐某一笔钱。为了讨回这笔钱,徐某想用张某手上持有的股份来抵债。经过预谋后,2009年4月22日上午9时许,徐某将张某约到书店。中午11时许,徐某指使刑某(在逃)等3人将张某强行带至汶上路某饭店房间内非法拘禁。随后,徐某逼迫张某签订协议将自己所持有的书店股份转让给她。遭到张某拒绝后,徐某和刑某等人采取恐吓威胁、殴打等手段,向张某索要5万元钱。几人逼着张某打电话向其亲属要钱。当天下午4时许,张某亲属将2.8万元钱交给徐某后,张某才被放走。
    2023-06-06
    188人看过
  • 停车场车被盗有偿保管人买单
    北京市朝阳区法院近日审结了一起因车辆在收费停车场内被盗引发的保管合同纠纷,法院判令有偿保管人承担车辆损失共计78386元。2006年12月14日,河北省廊坊市兰新雅彩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新雅公司)、王先生与北京怡和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和阳光公司)签订《停车场安全管理协议》,约定兰新雅公司将王先生的捷达轿车停放在怡和阳光公司管理的停车场内,兰新雅公司按季度交纳停车管理费。协议签订后,兰新雅公司如约向怡和阳光公司交纳了停车管理费555元。2007年1月11日,该车在停车场被盗。兰新雅公司及王先生诉至法院,要求怡和阳光公司赔偿车辆损失、车辆购置税及保险费。怡和阳光公司认为,其与兰新雅公司签订的协议只是服务合同,而非保管合同,其只负责提供停车场地,保证停车场秩序,指挥车辆有序停车,对车辆被盗不负责。法院经审理认为,管理协议为有偿保管合同,根据协议约定,兰新雅公司向怡和阳光公司交纳停车
    2023-06-09
    447人看过
  • 车辆在停车场被淹,停车场是否应该赔偿?
    如果车主觉得物业和开发商没有尽责导致停车场泡水,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确定开发商或者物业有责任,那么也需要向车主赔偿。自然灾害造成的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保险公司应该按约定负责赔偿。像这种在地下停车场因为停车场进水而导致汽车受损,是符合车损险的理赔条件的。如果向物业公司交纳有停车费用,与物业公司形成的是有偿保管的法律关系,如果物业公司疏于防范,没有尽到必要的注意或者管理义务,导致车辆受损,物业公司应该对车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同时,地下车库进水也可能和开发商的设计或者施工不符合要求有关系。如果因为排水系统在设计之初就无法满足排水的需要,导致地下车库进水汽车受损,那么,对于已经购买了地下停车位的车主来说,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要求开发商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停车场交通事故处理流程停车场交通事故处理流程如下:1.当事人应当立即停车、保存证据;2.向交通警察报警;3.在确保区安全的情况下,将车辆转移到不影响交
    2023-07-06
    485人看过
  • 不满老板性骚扰被指盗窃
    24岁的阿婷在一家夫妻合开的建材公司当会计,40多岁的老板负责销售送货,老板娘则在公司接待客户洽谈生意。去年1月,老板在下楼时扭伤了脚,他就每天在公司上班,由老板娘带着司机和工人送货。一天中午,老板端着盒饭来到阿婷办公桌前,边吃边跟她聊天,临走还把一个苹果给了她。从此,只要老板娘不在,老板每天中午都跟她一起吃午饭。几天后,老板娘带着工人去天津送货,其他人外出办事,老板来到财务室,开始说了两个黄色段子,见阿婷满脸通红地不出声,就对她动手动脚。阿婷拼力推开瘸着脚的老板,借口到税务局办事离开了单位。阿婷也想赶快辞职,可考虑到自己来北京时间不长,还没攒下什么钱,辞职后一旦找不到工作连房租都交不起,就安慰自己:忍忍吧。再到公司上班时,阿婷总是躲着老板,避免与他单独在一起。过了些日子,老板娘似乎觉察到什么,关着门与老板吵了两次,一天早晨把她叫过去,说公司丢了一套高档门锁,怀疑是她偷的,但不追究了,让她
    2023-02-28
    59人看过
  • 老板故意拖欠工资被拘
    在拘留期间我深刻反省,痛定思痛不应该拒不履行劳动仲裁裁决,更不该拒不履行法院的执行催交款通知,为了区区数千元导致自己被司法拘留,教训是惨痛的。这是本市某公司老板徐某近日在被拘留期间,写下的检查书中的内容。人到中年的徐某夫妇在沪上开设了一家投资管理公司,徐某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今年7月底,公司雇员矫某因公司拖欠劳动工资申请了劳动仲裁,仲裁裁决公司应支付离职的矫某劳动报酬为8403元。今年10月中旬,矫某持裁决书向法院申请执行,而此时的公司老板徐某却委托身为公司股东的妻子向法官大叹苦经—公司四处欠债且不景气已停止经营,甚至连银行贷款也无法偿还,还表示要偿还数千元的裁决款,需要一个月时间筹款。在法院的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单上,该公司填写了没有动产或不动产,据此法院向该公司发放了限制高消费令,并告知若有隐瞒将追究法律责任。不久,执行法官获悉徐某的投资管理公司是停业并未注销,且还成立有另外一家独资公司,且
    2023-06-09
    285人看过
  • 车辆被扣留后自燃停车场赔七成损失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被交管部门扣留于专门存放事故车辆的停车场,然而翌日,却发生自燃,彻底报废了。痛失爱车的李先生将存放车辆的北京市供交清障服务中心、对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的司机、车主及相应保险公司一并告上了法庭。近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判令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原告财产损失2000元,余外部分由清障中心承担70%的赔偿责任,清障中心赔偿范围之外的部分,由对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的司机承担70%的赔偿责任,原告自负30%的损失。2009年8月1日,昌平区安四路昌金路路口处,原告李某驾驶的富康车与被告卢某驾驶的富康车(该车登记在被告彭某名下)相撞,后经交管部门认定,李某负事故次要责任,卢某负主要责任。随后,李某的车辆被交管部门扣留于专门用于停放事故车辆的被告北京市供交清障服务中心处。不料,第二天晚上,李某原本只是“轻伤”的爱车却突然发生自燃,导致车辆完全报废。经消防部门勘查,认定火灾是因汽车相撞
    2023-06-07
    269人看过
  • 景区照相馆老板敲诈勒索被行政拘留15日
    XX景区则是很多游客拍照的最佳地点,可是陕北游客小陈,当他带着女友在大XX景区一家照相馆拍完古装打扮的照片后,却被照相馆老板宰了一刀。今天,西安公安XX分局大XX派出所通报了这起案件。今天下午两点半,西安公安XX分局大XX派出所副所长魏鑫向媒体通报了这起案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西安公安XX分局大XX派出所副所长魏鑫:通过了解,游客在照相馆朱某处照相,朱某以一张(照片)30元的价格给游客照了46张像,并索取游客1380元,游客听到现金的数字后不愿意,跟这个朱某发生了争执。魏副所长告诉媒体,他们调查得知,当时照相馆并没有直接扣留小陈女友,而是将小陈随身携带的手机和平板电脑扣押,要求小陈想办法凑够现金赎回这些物品,这一行为构成了强迫交易。另一方面,当时,照相馆声称已将46张照片全部洗印,但据民警调查,其实只是为了迫使小陈付钱,实际并没有洗印,这一行为属于敲诈勒索。西安公安XX分局大XX派出所副所长
    2023-04-24
    445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笔录
    词条

    笔录指的是公安、司法人员在诉讼过程中,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以文字或视听记录的形式记录或反映诉讼活动和案件事实。笔录包括: 1、询问简介。 2、询问内容。 3、检查记录记录。 4、相关人员依次签... 更多>

    #笔录
    相关咨询
    • 堪称被老板打伤的那个人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17
      堪称被老板打伤的那个人我认识,叫刘俊,骗名刘星,是个地地道道的骗子,东川人。是个一项喜欢吹捧自己,靠卖嘴吃饭的人,啥球本事没有,得到别人的信任后再拿他所谓的项目骗钱的人,我不断有所耳闻,还亲自领教过,“真的是个高人”,现在吃到苦头了,高兴不过这种人的话都不知道那句是真那句是假,要真如他所说,那是皆大欢喜,打死活该。那个杨老板可是在为民除害,支持! 请问尊敬的律师,这样的人法律该保护他的所谓的“合法
    • 打架被老板指使打死怎么判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2-12
      属于共同犯罪,老板指使他人打架是首犯,将人打死者是主犯,应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其他从犯从轻或减轻处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驾车停车场被撞停车场被刮怎么办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17
      1、如果是免费停车,停车场仅在其对保管车辆的毁损、灭失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况下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像机关、企事业单位等非消费性场所的免费停车场,停车场无故意或重大过失,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遇到肇事者逃逸,车辆造成的损失可以由保险公司理赔。 2、如果是收费停车场,一种是专门收费的停车场,对停放车辆收费,并能出具停车凭证的。还有一种是商场、饭店等消费性场所提供的“免费停车”,停车是商家提供给顾客
    • 开设赌场罪老板被刑拘怎么办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17
      一、拘留通知书上所列《中国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是指本案犯罪嫌疑人符合该条规定的刑事拘留条件。 二、据所述,应涉嫌开设赌场罪。法定量刑幅度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三、开设赌场罪的老板及管理者处罚相对较重,员工处罚相对较轻。 四、可委托刑事律师介入,去看守所会见,了解案情,依法帮助申请取保或争取最轻处理结果。
    • 收费停车场,停车被砸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6-26
      只能罚一次,如果同一次违章停车被罚2次可以去罚款所在大队申请看录像行政复议。只要路边没有划专用停车位的主干道或次干道,路边白线沿线是不让停车的,一般会被流动电子眼拍100元,有全路段禁停标志的路段停车是要扣3分100元的。盲道及人行道也是不让停车的,另外过期的停车位也是会被贴条的。有有些路段只允许机动车靠一边停车你停到对面去了也要贴条的。到不熟悉的路段临时停车最好是找路边有咪表或是有划专门停车位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