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缺陷及其完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10:11:13 301 人看过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自确立以来,在惩治腐败,维护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廉洁等方面确实发挥了不小的作用,但客观的讲,该罪无论在立法上还是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不尽人意的地方,具体表现在:1、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法条就可以看出,该罪是以有罪推定为前提的,即凡拥有与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财产或支出的国家工作人员只要不能说明其巨额财产来源是合法的,则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从而推定其有罪。而不论他是出于何种目的不说明其合法来源,笔者不否认绝大多数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犯罪分子之所以不说明其巨额财产来源是为了逃避更为严重的法律制裁,但我们并不能仅因此就否认有些国家工作人员为顾及个人名誉、地位、影响而不愿坦露隐私,从而不愿说出缘自隐私的巨额财产来源等等诸如此类现象的存在,对这类人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论处显然有失公允。

2、由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产生于惩治贪污、腐败这一特定历史背景中,故《关于惩治贪污、贿赂罪的补充规定》及现行《刑法》虽对该罪单列作了明文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往往依附于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而存在,且呈上升势头,究其原因,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被立案侦查的贪污、贿赂等犯罪分子大多具有较高的文化层次,具有一定的反侦查能力,且大多抱着顽抗、侥幸心理与侦查机关对抗,加之他们的犯罪方法大多隐蔽、复杂,司法机关很难找到行之有效的方法查明其巨额财产的非法来源,无奈之下,对其拒不说明巨额财产来源的行为只能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论处。

第二,由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在法律上有明确规定,使得某些司法工作人员,特别是负有侦查案件任务的检察人员思想上放松警戒,产生麻痹心理,在犯罪分子以沉默或谎言对抗时,放弃细挖深究犯罪事实真相,认为有罪即大功告成,滥用就低不就高原则,轻率地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对犯罪分子定罪,使得犯罪分子的部分贪污、受贿等犯罪行为由此得到隐形、消化和掩盖,从而极大程度地放纵了犯罪分子。

第三方面,也是最重要的一方面,那就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与贪污、受贿等经济犯罪相比,立案标准起点高,量刑幅度低,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1999年9月16日公布施行的《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规定贪污、受贿罪的立案标准为5000元,甚至贪污、受贿不满5000元,但具有该规定列举的特定几种情形之一的,也应予以立案,同样是上述《规定》,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的立案标准为30万元,即使是现行《刑法》,对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国家工作人员也只规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换言之,不论被告人拥有多少不能说明合法来源的巨额财产,法院最终对他作出的判决最高刑也只能是五年,不难看出,我国现行法律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处理过于宽松,这可能与该罪的确立本身就是对立法不完善的一种补救有关,但犯罪分子正是利用了立法者的宽容,利用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与贪污、受贿等经济犯罪定罪量刑上的巨大差别,拒不说明其巨额财产是通过贪污、受贿等违法犯罪途径所得,从而彻底逃避法律制裁或逃避比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严厉得多的制裁。

3、在司法实践中,在计算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犯罪分子的非法所得具体数额时,往往不够客观,有时忽略了其家庭成员的合法收入,导致其非法所得财产数额偏高,有时忽略了犯罪分子及其家庭成员的以往支出,导致其非法所得财产数额偏低,笔者认为这两种情形都是要不得的,对此类犯罪分子非法所得具体数额的计算必须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其家庭成员的合法收入应予以扣减,将其家庭以往的支出也应计算在总额之内。

综上所述,笔者建议立法部门应降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立案标准,提高其量刑幅度,缩小、拉近其与贪污、受贿等经济犯罪在定罪量刑方面的距离,减少趋利避害的投机家的出现,同时也希望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不再仅仅附属于贪污、受贿等经济犯罪存在,而能够以独立的面目出现。

胡海玲李林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0日 05: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经济犯罪相关文章
  • 量刑标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刑法的量刑标准: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行为。职务侵占罪刑法的量刑标准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
    2023-07-17
    481人看过
  • 浅析“不能说明”——论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一种从设立之初就存在颇多争议的罪名。对本罪进行探讨,最重要的应该在于不能说明的理解上。首先,应当明确问题的来龙去脉,从立法沿革中寻找出处;其次,应当厘清不能说明所指的内容到底是指其巨额财产的来源或是指来源的合法性,是否发生了举证责任的转移,要求说明的程度和能够说明的时间限制等。从对不能说明的理解的一步步推进,本罪的轮廓也逐渐清晰。[关键词]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不能说明举证责任《刑法》第395条第1款规定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说明来源。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本罪在国内刑法学界引起了激烈的争论,争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对不能说明的具体理解上。本文拟对以下几个问题进行探讨。一.从立法沿革中寻找问题的来源作为一种独立的罪名,在我国1979年刑
    2023-06-11
    414人看过
  • 拥有巨额来源不明财产也犯罪吗?
    [案情介绍]刘兵原系某县化肥总厂(国有企业)销售处副处长,1968年3月至1971年在柳州军区服役,1971年底至1986年11月在某县武装部服役,历任参谋长、军械科长、后勤科长。1986年转业到了某县化肥厂工作。初到化肥厂,刘兵即任行政处副科长。从1986年11月至1988年底,刘兵一直担任行政处副科长。自1989年元月起任销售处副处长,1993年5月兼任供销总公司产品销售公司副经理。刘兵之妻唐某与刘在同一化肥总厂工作,是一名质检处的工作人员。刘兵因受贿被查,检察机关对刘某的财产收支状况进行了清查鉴定。在清查鉴定中,检察机关发现,刘兵现有财产除金额为81.4万多元人民币存单外,还有折价金额为3.4万多元人民币的其他财产,两项合计为84.8万多元人民币。刘兵及其妻子唐某自1986年1月至1995年11,月的合法财产收入为11.7万多元,实际生活支出的财产为16万多元,收支相抵,超支4.2万
    2023-06-11
    140人看过
  •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属于贪污吗?
    一、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属于贪污吗?不属于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制度和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非国家工作人员不能成为本罪主体。本罪在主观上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财产不合法而故意占有,案发后又故意拒不说明财产的真正来源,或者有意编造财产来源的合法途径。二、《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第九十三条本法所称国家工作
    2023-04-29
    199人看过
  • 自然人有无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一、自然人有无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刑法中的身份犯,只针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对于一般的非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自然人不适用该罪名。二、个税的征税对象和征税情形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国内公民,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1、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2、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3、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4、取得境外所得;5、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6、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7、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并向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三、自然人个税怎么收(一)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
    2023-04-12
    53人看过
  •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差额巨大”中的差额巨大标准是多少
    一、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差额巨大中的差额巨大标准是多少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差额巨大是在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基础上差额特别巨大的相对概念,没有明确的数字标准。《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二、什么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制度和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本罪在客观方
    2023-04-13
    450人看过
  • 差额特别巨大:如何量刑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差额特别巨大的量刑: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国家工作人员在境外的存款,应当依照国家规定申报。数额较大、隐瞒不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差额巨大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差额巨大是在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基础上差额特别巨大的相对概念,没有明确的数字标准。《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
    2023-07-10
    207人看过
  •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差额特别巨大怎样量刑?
    一、刑法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有关规定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行为。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第九十三条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立案的有关规定刑法第395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说明来源。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
    2023-04-13
    307人看过
  • 探视权的缺陷及完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以立法的形式规定了离婚父母对子女的探望权利,确立了探望权制度。探望权的创设是我国婚姻家庭立法上的巨大进步,它的规定满足了离婚后未与子女共同生活方的感情需要,最大限度的减少了因离婚对子女带来的伤害,这一规定强化了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探望权的保护力度,为人民法院处理探望权纠纷案件提供了法律依据。然而,我们也不得不承认在进步中仍有一些缺憾。易见,我国现行立法只将探望权的主体限于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这就排除了子女近亲属的尤其是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的探望权。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和法院多持异议,案件的处理很难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赢”。其一,我国自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一对夫妇一般只生一个孩子,对其而言,除其父母外,最亲近的人也只有其祖父母、外祖父母了。而父母离婚后,往往给其带来的是一个相对陌生而孤寂的生活环境,其无法得到同龄人所拥有的完整的家庭温暖和关爱,幼
    2023-06-12
    74人看过
  • 如何判断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巨额性质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既遂的判刑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且不能说明来源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既遂怎么判刑?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
    2023-07-06
    441人看过
  •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立法不足及配套制度建构
    随着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和建设的不断深化,使得整个社会处于转型这一不确定的时期,少数国家工作人员尤其是部分领导干部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攀比之风日渐盛行,整个社会的反腐倡廉呼声也日益高涨,这些引起了全国人大、党中央的高度重视。为此,我国在1997年修订《刑法》中增设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作为截堵性条款对腐败分子给予法律上的制裁。但是,随着司法实践的深入,这一截堵性条款暴露出功利立法上的考虑不周和前置制度建设上的不健全,需要我们与时俱进地进一步完善,从而使该罪更贴近打击腐败分子的实践。一、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现状所谓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的超过合法的收入,且差额巨大经责令说明来源,本人不能说明来源合法的行为[1]。该条款的设立是国家立法机构针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贪污贿赂现象日益严重,少数国家政府官员聚敛财富而司法机关限于实际情况难以查明其真实来源而采取的立法措施。它的制
    2023-08-18
    55人看过
  •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后来查明合法会怎么做?
    一、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后来查明合法会怎么做?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后来查明合法可以通过再审程序来进行一定的改判的,非法所得的数额国家工作人员的合法收入是计算非法所得的基础。国家工作人员的合法收入,应当包括国家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国家发放的各种补贴、本人的其他劳动收入、亲友的馈赠和依法继承的财产。非法所得数额应以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与其合法收入的差额部分计算。计算非法所得时,应将合法收入部分扣除,只计算差额部分。如果行为人能够说明财产的来源是合法的,并经查证属实的,应作为本人的合法收入;如果行为人不能说明财产的来源是合法的,则应减去其合法收入的差额部分,即视为非法所得,其行为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与贪污罪受贿罪的界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与贪污罪和受贿罪有着密切的联系,很多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就是没有被查明证实的贪污罪和受贿罪。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作为一个独立的罪名有着自己的犯罪构成。首先,贪
    2023-04-29
    468人看过
  • 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看反腐机制
    杨兴培《刑法修正案(七)》(草案)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最高法定刑从五年有期徒刑提高到十年有期徒刑。这一修改,将明显加大对这一犯罪的惩处力度,在法定刑上缩小与贪污受贿犯罪的法定刑差距,但在量刑上又可与贪污贿赂犯罪有所差别。这一修改意味着中国权力机关正欲通过完善相关刑法规定,进一步加大反腐败的力度。作为刑法学者,笔者看到这则消息,既高兴称快又倍感沉重。平心而论,党早就开始高度重视官员的腐败问题,已将惩治腐败、预防腐败问题提高到关系到亡党亡国的高度加以对待。该严惩的已严惩,该判处死刑的也触及到像成克杰、胡长清、王怀忠、郑筱萸这层次的高官。但是目前的腐败问题依然十分严重。为什么在中国政府的严打高压状态下,腐败现象仍势头不减?这迫使我们要向这些腐败现象的深层去思考其形成的原因所在。其实抓也好,杀也好,不过都是治标而已,我们能否及时地向治本的方向转移呢?明朝的朱元璋惩治贪官够狠的了,甚至动用剥皮实草
    2023-06-11
    379人看过
  •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处境何以尴尬?
    安徽省阜阳市原市长肖作新、胡继美夫妇受贿案在整个社会引起了持久的轰动效应。这对以在皖北贫瘠土地上日进万金的贪婪与疯狂而令世人瞠目结舌的贪官夫妻档,在案件一审判决后所受到的惩罚又引起了人们的广泛议论。法庭认定肖作新夫妇的各种非法所得折合人民币达二千多万元,然而,他们共同受贿或者单独受贿的数额仅二百多万元,刚好其全部非法所得的十分之一,认定为非法侵占的也只有四百多万元,剩余的一千多万元的赃款,全都被归到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名下。鉴于受贿额只有二百多万元,似乎够不上死罪;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法定最高刑又只有五年,于是乎,肖、胡二人一个无期,一个死缓,落个皆大欢喜(当然,二审尚未终结,巨贪夫妇的命运最终如何,尚不得而知)。身为人民公仆,在短短时间内聚敛钱财二千多万,居然有可能在严肃的国法面前全身而退,而倚靠的却又是明白具体的刑法条文-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规定,而且这种巨贪被巨额财产
    2023-06-11
    146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经济犯罪,是指在社会经济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领域,为谋取不法利益,违反国家经济、行政法规,直接危害国家的经济管理活动,依照我国刑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更多>

    #经济犯罪
    相关咨询
    • 什么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数额是怎么计算的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08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行为。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计算:国家工作人员的合法收入是计算非法所得的基础。国家工作人员的合法收入,应当包括国家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国家发放的各种补贴、本人的其他劳动收入、亲友的馈赠和依法继承的财产。非法所得数额应以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与其合法收入的差额部分计算。汁算非法所得时,应将合法
    •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被判刑,巨额财产来源不明30万属于犯罪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17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在有关机关责令行为人说明来源时行为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行为。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1.犯本罪的(差额30万以上),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2.差额特别巨大的,处5年以上10以下有期徒刑,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
    • 二叔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村官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怎么判刑的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12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行为。 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 第九十三条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
    • 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定罪后,查明其来源合法的,如何处理?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09
      如果已经由法院定罪了,那么就只能启动审判监督程序了,也就是申请重审。
    •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如何量刑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行为。二、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制度和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三、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四、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非国家工作人员不能成为本罪主体。五、本罪在主观上是故意,即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