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户籍政策规定,孩子的户口是要随父母落户的,不管父母是不是户主没有关系,只要不是集体户口就可以,现在父母的户口和爷爷奶奶的户口在一起,这样你拿着户口本、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和计划生育手续、父母的身份证、结婚证以及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同意落户证明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即可。
祖孙三代争夺优先购买权对簿公堂
八旬祖母将回迁房卖给孙女,却遭到儿子的反对。为了讨回自己的权益,儿子将母亲女儿一起告上法庭,演绎了一场祖孙三代对簿公堂案。近日,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王林诉被告镇江市古运河管理处(以下简称古运河管理处)、被告刘珍、被告王芳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人王林的上诉,维持原判。至此,这场历时近一年的亲情矛盾终于得以尘埃落定。
拆迁安置房八旬母亲擅自卖房
在发动机厂工作的王林离婚后,和母亲刘珍、女儿王芳居住在镇江市解放桥巷31号。该房产权中有部分房屋系刘珍承租的公房,另有部分房屋产权系刘珍的工作单位市麻纺厂所有。1995年,古运河管理处根据有关规定对市古运河进行整治,并对整治工程实施范围内的住房进行拆迁安置,该房屋在此拆迁范围内。同年6月,被告古运河管理处与市麻纺厂、发动机厂联合签订了协议,就有关拆迁安置房资金比例分摊作了安排,镇江发动机厂支付了安置房款14117.92元。1996年起王林母子搬入本市李家大山3区85幢207室,古运河管理处同时与王林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2003年6月,古运河管理处与刘珍签订了城市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及售房协议书,将上述房屋产权出售给刘珍,刘珍又将该房以85000元的价格出售给孙女王芳。
法庭上要求确认两份买卖合同无效
得知此消息后,王林大为不满,认为自己是李家大山房屋的承租人,古运河管理处将此房卖给刘珍,刘珍又将此房卖给了王芳,在两次售房过程中,出卖方均未能提前3个月告知自己,也未征求自己的意见,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2003年10月王林诉来法院,请求依法确认被告古运河管理处与被告刘珍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请求确认母亲和女儿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法庭上,古运河管理处除认可与王林签订租赁合同有不妥外,认为李家大山房屋的承租人应当是刘珍,故该房产权只能出售给刘珍。
刘珍认为自己既是被拆迁房屋的承租人,又是被拆迁户的户主,无论是拆迁协议还是租赁合同,均应与被告刘珍签订。被告古运河管理处的违规操作,与王林签订了租赁合同,该份租赁合同应为无效。刘珍已合法拥有了该房屋的所有权,可以对此房进行处分,而原告不是双方争议房屋的合法承租人,并不享有该房的优先购买权,要求驳回其的诉讼请求。女儿王芳也要求驳回父亲的诉讼请求。
一审法院:售房不违反规定擅自卖房侵权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原本市解放桥巷的房屋系被告刘珍承租使用,后拆迁后刘珍母子一起被安置李家大山房子共同生活。原告王林的工作单位镇江发动机厂亦根据相关规定出资14000余元帮助解决安置房,因此母子双方对该房均有承租权。刘珍既是该房的承租人,也是该被拆迁户的家庭成员,古运河管理处将该房产权售予刘珍,并不违反法律规定,且亦未影响原告对该房所享有的权利,故被告古运河管理处与被告刘珍之间签订的关于李家大山的房屋买卖协议有效。但刘珍在取得该房产权后,并未征得另一承租人即原告王林的同意,即擅自将此房转售给被告王芳,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故被告刘珍与被告王芳之间签订的关于房屋买卖协议无效。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原告王林请求确认被告镇江市古运河管理处与被告刘珍就本市李家大山3区85幢207室房屋签订的买卖协议无效的诉讼请求,同时判决被告刘珍与被告王芳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无效。
二审法院:母子对房屋享有共同所有权
宣判后,王林不服判决,向中级法院提出了上诉,认为自己作为合法承租人依法享有该房的优先购买权,古运河管理处在售房时没有履行通知义务,请求二审法院判决古运河管理处与刘珍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二审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本案讼争房屋系由解放桥巷31号被拆迁而取得的安置房,在整个拆迁、售房过程中,古运河管理处由理由相信刘珍是作为家庭成员代表来签订协议,该行为合法合理,应为有效,但王林作为共同居住人且与古运河管理处签订了承租协议,其单位也按照规定分摊了资金,因此,王林对讼争的房屋具有共同所有权,对该房有部分产权。古运河管理处与刘珍签订的相关协议,并未影响他的共同所有权利。但刘珍擅自将房子卖给孙女王芳,侵犯了王林的合法权益,此买卖行为依法应确认为无效。据此,二审法院驳回了王林的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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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户口落户三代可以隔代吗新疆在线咨询 2022-05-231、一般来说是不可以隔代投靠的。因为父母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因此子女的户口一般是跟随父或母一方落户的。 2、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新出生的婴儿可在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常住户口,但是新生儿的户口不可以单独隔代随祖辈落户。 3、但如果新生儿的父、母有一方的户口挂靠在祖辈名下的,孙子的户口可以投靠在祖辈的名下,并按照新生儿申报户口的手续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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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个地址可以拿两个户口本同一户口本吗上海在线咨询 2022-06-241、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办理同址分户的:如果当事人属于离异的,可以办理同址分户,具体可以综合本人的实际情况,咨询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2、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3、公民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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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代人在一个户口本上可以分户吗?天津在线咨询 2021-12-28可以分户的。当事人持分户的书面申请、结婚证、房屋租赁契约以及房屋承租人同意分户的文字材料等证件证明,到现户口登记地派出所申请,经外勤民警调查核实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于办理分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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