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审查后如何处置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11:10:12 434 人看过

1、准予执行。

经过形式和实质两方面的审查后,人民法院如果确认行政主体的申请以及非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则应作出准予执行的裁定。

2、不予执行。

如果非诉具体行政行为不符合形式和实质上的构成要件,则作出不予执行的裁定。

3、中止执行。

在对非诉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下列情况即:执行主体表示可以延期执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被执行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承担义务;作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其它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出现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暂无履行能力等,人民法院可以裁定中止执行,待中止执行的原因消除后,再恢复执行。

4、执行终结。

在对非诉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过程中,因为发生以下特殊情况,使执行程序没有必要或不可能继续执行,如据以执行的非诉具体行政行为被撤消;作出被执行人的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死亡或终止,无财产可供执行,且无义务承担人等,人民法院则应裁定终结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10: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行政执行相关文章
  • 非诉行政执行审查听证制度的程序设置有哪些
    1、通知行政机关听证并举证,通知被执行人答辩并申报财产。经法院审查符合听证条件的,应立案并及时告知当事人参加听证。听证通知书上应载明听证的时间、地点和要求,以及举证/答辩的方法、内容。2、财产保全。若听证前行政机关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若不及时保全可能影响案件执行的,法院可根据行政机关的申请和担保,并且初步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无严重违法情形的,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3、取消听证。若在收到听证通知书后进行听证前或者在听证过程中,行政机关认为其具体行政行为严重违法要求撤销的,或是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的,听证程序终结并结案。4、举行听证。根据听证通知书所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召集双方当事人到指定的场所,在法官或合议庭的主持下召开听证会。5、实施执行。听证会结束后,执行人员根据准予执行的裁定,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以实现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内容。
    2023-06-14
    458人看过
  • 案件执行异议审理中,执行案件如何处理
    一、案件执行异议审理中,执行案件如何处理案件执行异议审理中,执行案件的处理方式是由法院在审查之后做出是否需要审理的决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二、执行异议之诉管辖法院根据最高法院《执行程序解释》第18条、第22条对于执行异议之诉案件作出了专属管辖的规定,即“案外人和申请执行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提起诉讼的,由执行法院管辖”。在适用上述原则确定执行异议之诉案件的管辖法院时,应注意以下问题:1.提级执行、指定执行、委托执行的案件,涉及执行异议之诉的,由最终采取执行措施的法院管辖。执行异议之诉案件由执行法院管辖,是本着方便当事人诉讼、方便法院审理的两便原则确定的。2.在执行竞合的情况下,多个法
    2023-06-06
    220人看过
  • 非诉行政案件执行模式探索
    近年来,陇西县人民法院在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中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以创新促工作,以和谐促执行,确保了非诉行政案件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2005年以来,该院共审查受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238件,执结232件,执行标的金额达352.36万元,执结率为89%,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法院的肯定。2007年,该院在全省行政审判工作会议上做了经验交流发言。随着陇西县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陇西县人民法院受理的非诉行政案件类型日趋复杂多样,涉及面也越来越广。据统计,这类案件共涉及到12个行政机关和其他具有国家行政管理权的组织,其特征主要表现为:涉及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案件增幅较大;群体性事件苗头特征明显;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困难;新类型案件增多;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对抗程度激烈,等等。这些案件的执行,仅靠传统法律手段不仅不能奏效,而且稍有不慎,就会造成人民法院与行政相对方
    2023-06-06
    347人看过
  • 非诉行政执行案件能否申请再审,行政诉讼的受理条件
    一、非诉行政执行案件能否申请再审不是诉讼的行政案件,是不能申请再审的,如果是行政复议的,对复议结果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对法院生效判决有异议,才能申请再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九十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第九十一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二)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未经质证或者系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五)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
    2023-06-17
    125人看过
  • 如何审查案件事实的行政诉讼流程
    对案件事实间接审查,即对事实证据进行审查时,需要审查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事实是否满足法定的事实要件;(2)每个事实要件是不是都有相应的证据支持;(3)是不是每个证据均是可定案的证据;(4)所有的证据之间能不能形成不间断的证据链条;(5)行政机关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具体。从以上五方面审查,以判定行政机关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如果其中有一个答案是否定的,则案件事实不清,法官可以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为由裁判行政机关败诉;如果提供的证据五个方面都满足,则行政机关认定的事实清楚。一般而言,行政诉讼案件事实是通过审查事实证据来判定行政机关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的间接方式审查的。但行政诉讼中也存在法院直接审查案件事实的特殊情况。例如,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四项规定: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可以判决变更。在行政处罚类案件中,如果法院通过审查,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显失公正,决定直
    2023-08-02
    183人看过
  • 怎样审查行政诉讼案件
    具体行政行为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应当是三人以上的单数。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一)主要证据不足的;(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超越职权的;(五)滥用职权的;(六)明显不当的。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的,被告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行政行为。一、如何确定行政诉讼的期限所谓“起算日”就是指当事人可以提起诉讼的法定期限开始计算的具体日期。根据《行政诉讼法》和《若干解释》的规定,行政诉讼起诉期限的“起算日”是以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之日起开始计算相关法律知识:《中
    2023-03-24
    200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行政机关如何进行行政审查?
    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中,认为行政机关的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违法违纪的,应当将有关材料移送监察机关、该行政机关或者其上一级行政机关;认为有犯罪行为的,应当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对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将被告拒不到庭或者中途退庭的情况予以公告,并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被告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依法给予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处分的司法建议。行政机关如何应诉行政诉讼一是要撰写好答辩状。答辩状是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最重要的诉讼文书;二是要整理好证据材料。行政诉讼是全面审查,因此,不管行政起诉状提出哪些问题,行政机关都要提供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所有证据;三是要按期提交答辩状以及证据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中,认为行政机关的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违法违纪的,应当将有关材料移送监察机关、该行政机
    2023-08-01
    375人看过
  • 我国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程序
    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一般包括申请与受理、审查、通知履行和强制执行等环节:1、申请与受理。与行政诉讼执行不同,有关主体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具体行政行为,是非诉行政案件执行开始的唯一方式,人民法院无权自行开始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一般而言,非诉行政案件执行的申请人为行政机关。不过,在特定情况下,非诉行政案件执行的申请人,也可以是生效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权利人或者其继承人。最高人民法院的《行诉法解释》第90条规定:行政机关根据法律的授权对平等主体之间民事争议作出裁决后,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作出裁决的行政机关在申请执行的期限内未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生效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权利人或者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在90日内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享有权利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具体行政行为,参照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具体行政行为的规定。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
    2023-06-06
    137人看过
  • 行政非诉审查期限
    一、行政非诉审查期限《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具体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八十八条规定,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180日内提出。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法院不予受理。《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的主要特点(一)审查案件数量庞大,成为基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重点由于行政非诉执行案件远比行政案件多,而且其审查和执行相当耗费时间和精力,因此目前此类案件已成为基层法院行政审判人员的主要工作内容。(二)案件数量受政策影响较大(三)地区差异大各地行政机
    2023-06-06
    445人看过
  • 执行审查类案件如何确定编号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执行审查类案件依据案件的类型确定编号,例如执行异议案件类型代字为“执异字”,按照立案时间的先后顺序确定案件编号。《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八条执行审查类案件按下列规则确定类型代字和案件编号:(一)执行异议案件类型代字为“执异字”,按照立案时间的先后顺序确定案件编号,单独进行排序;(二)执行复议案件类型代字为“执复字”,按照立案时间的先后顺序确定案件编号,单独进行排序;(三)执行监督案件类型代字为“执监字”,按照立案时间的先后顺序确定案件编号,单独进行排序;(四)执行请示案件类型代字为“执请字”,按照立案时间的先后顺序确定案件编号,单独进行排序;(五)执行协调案件类型代字为“执协字”,按照立案时间的先后顺序确定案件编号,单独进行排序。法院中止执行的条件1、申请执行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2、执行标的物系未经析产的被执行人与他人的共有财产,或者案外人对执行
    2023-06-24
    304人看过
  • 行政执行案件履行后可否撤诉
    行政案件立案后可以撤销。法院对行政处罚争议进行立案后,如果原告不出庭的,可以作撤诉处理。原告申请撤诉的,能否撤案由法院进行裁定。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一、行政执行的主要方法①行政手段。指依靠行政机关内部层级节制的机制,通过命令、指挥、控制、规定、指令等实施政策执行的方法。行政手段的优点在于它具有强制性,并且能够依托行政体制内的各种行政资源,迅速有力地推动行政执行的实施。②法律手段。指行政机关通过制定行政法律、法规、法令,对行政执行的实施过程进行规范的方法。法律手段是行政执
    2023-03-16
    130人看过
  • 行政案件的行政审查程序
    在立案登记制度的前提下,案件受理只进行正式审查。立案登记制度的本质在于将案件受理改为立案,法院不需要也不允许对案件进行实质性审查。与旧《行政诉讼法》仅用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两条法条对立案审查的规定相比,修订后的《行政诉讼法》用第四条法条详细规定了符合立案条件和立案庭登记后的具体形式审查方法,并对违反立案登记制度的行为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保证了立案登记制度的顺利进行,清理了公民立案的门槛。法院立案庭或者建设后的行政诉讼中心在审查起诉状时,只需要审查形式上是否有明确的原告、被告、诉讼请求,不需要审查是否有真实的利害关系原告、被告是否合适、证据是否充分,只要符合形式要求,就要接受案件。当然,在正式审查中,应赋予立案机构审查重复起诉的权利,避免重复起诉和多头起诉,在一定程度上遏制滥诉进入司法程序。行政案件办理期限行政案件办理时限是从立案到结案期限一般是90日,案情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处理
    2023-08-05
    227人看过
  • 行政诉讼案件法院怎么进行审查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审理行政诉讼一是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起诉状内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错误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不得未经指导和释明即以起诉不符合条件为由不接收起诉状。二是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三是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应当组成三人以上单数的合议庭,依法对行政案件独立行使审判权,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四是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
    2023-06-27
    176人看过
  • 如何查案件执行情况
    可以在执行信息公开平台上查询,或者直接向执行法院询问执行进度。一、收到法院强制执行书后要怎么解决赶紧履行应尽的判决义务。如果有异议的,也赶紧向执行法院提出。全面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义务。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对必须到人民法院接受询问的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进行拘传。二、民间借贷法院执行程序是怎样的民间借贷法院执行流程如下:1、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然后就是法院受理。2、再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
    2023-03-22
    241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执行是指行政相对人在行政主体所做出的行政行为所规定的义务的制约和压力下,进行选择自身行为、改变行政相对人行为,最终达到行政行为的实现的活动过程。 这一过程不仅包含了被动、静态的法律义务的履行,更主要的是包含着主动、动态意义上的行政行为... 更多>

    #行政执行
    相关咨询
    • 审查非诉执行案件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10
      《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95条所列的合法性审查标准比较宽泛。何为“明显”难以界定,且规定不予执行的情形较少,各法院在审查时只能自行把握。另一方面,法院存有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思想或屈服于方方面面的压力。受调查法院表示,虽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行政行为不少有程序上的瑕疵,但如果因此全都不予受理或不予执行,行政机关甚至地方党委领导意见较大,认为现阶段
    • 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审查裁定书有哪些要求!?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29
      执行终结。在对非诉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过程中,因为发生以下特殊情况,使执行程序没有必要或不可能继续执行,如据以执行的非诉具体行政行为被撤消;作出被执行人的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死亡或终止,无财产可供执行,且无义务承担人等,人民法院则应裁定终结执行。
    • 行政诉讼案件法院如何处理?应如何处理?行政诉讼案件一经审理后?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2-12
      首先,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起诉状内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错误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 非诉执行案件审查有什么依据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3-20
      非诉执行案件审查通过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规定执行程序。 1、第五十三条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第五十四条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
    • 非诉行政执行案件能申诉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30
      非诉行政执行案件通常是由法院来执行的,作为被执行人不服可以上诉,即向上一级法院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