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准予执行。
经过形式和实质两方面的审查后,人民法院如果确认行政主体的申请以及非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则应作出准予执行的裁定。
2、不予执行。
如果非诉具体行政行为不符合形式和实质上的构成要件,则作出不予执行的裁定。
3、中止执行。
在对非诉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下列情况即:执行主体表示可以延期执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被执行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承担义务;作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其它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出现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暂无履行能力等,人民法院可以裁定中止执行,待中止执行的原因消除后,再恢复执行。
4、执行终结。
在对非诉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过程中,因为发生以下特殊情况,使执行程序没有必要或不可能继续执行,如据以执行的非诉具体行政行为被撤消;作出被执行人的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死亡或终止,无财产可供执行,且无义务承担人等,人民法院则应裁定终结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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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行是指行政相对人在行政主体所做出的行政行为所规定的义务的制约和压力下,进行选择自身行为、改变行政相对人行为,最终达到行政行为的实现的活动过程。 这一过程不仅包含了被动、静态的法律义务的履行,更主要的是包含着主动、动态意义上的行政行为...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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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非诉执行案件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10《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95条所列的合法性审查标准比较宽泛。何为“明显”难以界定,且规定不予执行的情形较少,各法院在审查时只能自行把握。另一方面,法院存有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思想或屈服于方方面面的压力。受调查法院表示,虽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行政行为不少有程序上的瑕疵,但如果因此全都不予受理或不予执行,行政机关甚至地方党委领导意见较大,认为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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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审查裁定书有哪些要求!?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29执行终结。在对非诉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过程中,因为发生以下特殊情况,使执行程序没有必要或不可能继续执行,如据以执行的非诉具体行政行为被撤消;作出被执行人的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死亡或终止,无财产可供执行,且无义务承担人等,人民法院则应裁定终结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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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案件法院如何处理?应如何处理?行政诉讼案件一经审理后?河南在线咨询 2022-02-12首先,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起诉状内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错误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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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诉执行案件审查有什么依据吗江苏在线咨询 2023-03-20非诉执行案件审查通过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规定执行程序。 1、第五十三条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第五十四条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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