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场竞争和产业结构调整中,优胜劣汰,企业破产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自然现象,国家也出台了相应法规制度,为配合破产制度的推行,《注册会计师法》第十四条第三款也规定,注册会计师可以承办清算事项中的审计。
破产企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委托注册会计师办理的一般有参与破产清算或清算会计报表审计两项业务,目前办理上述清算审计业务存在以下问题:
一、清算审计委托不规范
目前,有的企业在法院宣告破产后,清算审计业务仍由破产企业委托,破产前后审计一竿子到底,这对债权人是不公平的。《破产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接管破产企业,指定清算组成员,因此,应由受理破产申请的法院或法院授权的清算组委托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而清算结果或清算报表审计报告应直接对法院负责。若法院没有接管,清算组成立前的审计业务,一般可以由企业或董事会委托。
二、破产企业会计核算有关法规不够完善
企业宣告破产清算后,它已有别于原有企业意义上的会计主体。因为,一个继续经营的企业和一个终止经营破产清算的单位,所反映和监督的内容、方法、评价标准不尽相同,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有些方面不再适用企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的会计核算。为此,财政部1997年专门出台了《国有企业试行破产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但《暂行规定》在以下方面需要完善。
1.材料、半成品、产成品、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科目分类,具有经营核算特征,而缺少破产清算核算特征。如为本企业负债抵押财产、为外企业担保财产、未抵押担保财产等表述。
2.负债类科目分类也应适应法定清偿项目的需要。如应付工资、应付保险费用、应交税金、其他有抵押债务、其他无抵押债务等科目应不再适用。
3.清算会计报表所反映的内容与会计科目所能收集与反映的内容繁简应当一致,与破产法规相适应的会计政策应当明确,以防报表反映的随意性。此外,无论会计科目还是报表项目,力求用词准确,与破产企业性质相宜,如资产、负债应称为财产、债务。
4.进入破产程序后,做出债务清偿方案前的实物财产要进行可变现价值评估,评估值与账面价值之间存在价差,实际变现后与评估价又可能出现价差,为有效监控,宜设财产处理价差损益科目详细反映。
5.清算中可能有账外财产收回,也会有账内实物财产盘盈盘亏、报废以及清算财产的重组损失、证据不力及其他原因导致的败诉损失等,应设置待处理财产损失科目,反映这类损失形成原因、处理情况及责任追究索赔情况,以利破产法第四十二条的执行。
6.清算收入是否完整,有无流失是会计反映与控制及审计监督的重点。如有担保实物财产变价收入、无担保实物财产变价收入、清算资产收回收入、土地使用权转让收入及其他财产变价收入等宜单设科目汇集。
上述第4、5、6条内容,《暂行规定》纳入清算损益科目核算,反映过于笼统。如果单列收集,月末再汇入清产损益科目核算清算损益,则有利于会计控制和审计监督。
三、应出台破产清算审计准则
目前,由于破产清算审计缺乏审计标准和执业程序规范,清算审计人员各行其是,无法避免随意性,难以保证审计监督质量和效果。所以,建议有关部门尽早制定清算审计相关审计准则。在清算审计规范未出台前,我认为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进入破产清算前会计报表、债权债务清册审计除增加《破产法》第三十五条内容外,其他按会计报表具体审计准则及执业指南执行。
2.参与或承接破产清算,其审计目的、内容、范围根据《破产法》、《公司法》规范以及与法院或清算组达成的业务约定书确定。
3.破产清算年度报表或终结报表的审计除遵循《破产法》、《公司法》及《国有企业试行破产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外》,应关注账目是否清楚,报表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与合规性,还有破产清算过程中财产的处理、作价,债权清理中诉讼、催收、放弃及债务清偿是否合法合规,有无流失或其他违纪违规违法问题以及投资人或债权人关注的其他问题。
《破产法》及《暂行规定》都是针对国有企业的,其他企业破产行为规范主要是依据《公司法》第八章,会计核算与审计监督方面不可能很具体。清算办法多半依赖企业章程规定,而这些规定的规范性、公正性很难保证。因此,维护破产企业债权人合法权益还有待破产清算法律法规及会计审计制度的健全与完善。
-
【破产材料】关于破产清算会计若干问题的思考
56人看过
-
破产清算审计业务存在的问题破产清算流程
282人看过
-
关于清明节加班计算的问题
275人看过
-
关注破产清算企业的税务问题破产清算程序
379人看过
-
有关破产企业财产清算的问题。商业银行破产清算
63人看过
-
审计署关于审计信托的几个问题处理界限的意见
280人看过
审计准则是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工作时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是审计人员执行审计业务,获取审计证据,形成审计结论,出具审计报告的专业标准。 审计准则是把审计实务中一般认为公正妥善的惯例加以概括归纳而形成的原则。它虽不具备法令的强制力,但审计人员从事... 更多>
-
关于cpa纳税计算的几个问题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19一、用于生产经营的房产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年;其中:扣除比例在10%-30%之间,视各地规定。二、房产出租企业出租以及个人出租用于生产经营的房产,由出租人承担房产税:租金*12%个人出租给居民用于居住的房产:租金*4%三、个人居住房产居民个人用于居住的房产,除上海、重庆两地外,免征房产税。特例: 1、上海市上海宣布自1月28日起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征收范围包括上海市居民家庭
-
破产清算的法人清算问题广东在线咨询 2022-05-04破产时,关于法人涉及的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企业法人与债权人会议达成和解协议的,经人民法院认可后,由人民法院发布公告,中止破产还债程序。和解协议自公告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四)已作为银行贷款等债权的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的财产,银行和其他债权人享有就该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的价款超过其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部分属于破产还债的财产。(五)破产财产优先
-
民诉法关于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问题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161.债权人的申请资格 在破产法上,债权人申请不具有集体诉讼的性质;提出破产申请的债权人只能行使自己的请求权。因此,按照破产法的规定精神,提出破产申请的债权人的请求权必须具备以下条件:须为具有给付内容的请求权;须为法律上可强制执行的请求权;须为已到期的请求权。 2.债权人申请的形式条件 根据司法解释,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材料有: (1)债权发生的事实与证据。 (2)债权性质、数
-
关于公司清算审计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14包含下列事项: 1、审计应收账款在清算期收回的核算是否正确,呆账坏账的核销有无依据。 2、审查实物资产的处置及变价收入情况,有无隐匿、私分、非正常压价出售等违法行为。 3、查看对待处理损失的报批、核销转账等情况。 4、检查资产评估增值(减值)的核算是否正确。 5、检验抵押资产、福利设施资产、借入资产、取回资产的核算依据是否有力,核算是否正确。 6、审查破产债权申报时间限制及金额与账面有无差异,清算
-
请问关于公司清算与破产清算的区别是什么香港在线咨询 2024-09-13公司清算与破产清算的区别: 1.发生清算的原因不同。 2、决定清算组成员的机关不同。 3、适用清算的程序不同。正常清算适用一般的清算程序,破产清算适用破产清算程序。 4、适用的法律不同。正常清算适用公司法,破产清算适用破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