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餐厅背景音乐侵权案引激辩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17:43:56 410 人看过

轻缓的音乐从餐厅飘出,可能成为让你走进餐厅用餐的原因,然而,很少有人想到,餐厅播放音乐是要付费的。

近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状告杭州九佰碗连锁餐饮食品公司侵权案,九佰碗成为全国首家因播放未经允许的背景音乐而走上被告席的餐饮企业。

餐厅播放背景音乐是否侵权?著作权保护与公众利益如何平衡?由案件派生出的两个问题,引发了法律人士的激烈争辩。

餐厅是否需要埋单

去年7月23日,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发现九佰碗播放《憨哥哥的歌》后,向杭州中院起诉,索赔3.5万元。

餐厅经营者播放背景音乐,只向消费者收取餐费,并没有就背景音乐向消费者单独收费,餐厅似乎并没有从背景音乐当中获得收益,需要埋单吗?质疑声随之而来。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金海军告诉记者,餐厅播放背景音乐,尽管没有收费,但背景音乐实际上起到了改进用餐环境,吸引消费者的作用。餐厅的经营活动具有营利性,所以,它播放背景音乐并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合理使用的情形。如果该音乐作品仍处于著作权保护期之内,则经营者需要获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作品使用费。

在起诉书中,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认为,被告未经许可,为了饭店经营需要,公开表演播放歌曲《憨哥哥的歌》,其行为侵犯了著作权人音乐作品的表演权。

“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背景音乐,属于对音乐作品的表演。通过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也构成著作权法上的表演,被称为机械表演,播放背景音乐就属于这一种情况。”金海军解释说。

音著协有无起诉权利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在起诉书中宣称,其是由国家版权局和中国音乐家协会共同发起成立并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设立的目前中国大陆唯一的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经权利人授权,集中行使权利人的有关权利,并依据著作权法和著作权集体条例的规定开展各项工作。

被告代理人浙江英普律师事务所律师毛爱东则提出,原告与著作权人的合同已经期满,合同虽然约定了期满后自动续展,但前提是著作权人没有提出异议,因此原告还应提供著作权人没有提出异议的证据,如果不能证明合同在有效期内,原告对本案不具有诉权。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成为诉讼当事人,依据的是法律规定的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金海军说,根据著作权法第8条规定,著作权人可以授权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行使著作权,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被授权后,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为著作权人主张权利,并可以作为当事人进行诉讼或者仲裁。

金海军认为,音著协是我国最早成立的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它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就其会员的作品来颁发作品使用许可和提起侵权诉讼。

背景音乐如何公平定价

本案中,原告索赔3.5万元,这一数额在毛爱东看来太高了。他认为,扣除律师费和公证费1.2万元,这一索赔数额是权利人实际损失的3000多倍。

“这里确实有一个如何收费和如何确立收费标准的难题。最大的困难在于,由于收取作品使用费的交易成本过高,无法做到由每一个著作权人按其每一件作品来跟所有的使用人单独协商定价。”金海军指出。

据介绍,目前,国际上通常采用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和“一揽子许可”的方式,即经营者一旦获得许可,就可以播放该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成员的全部作品。金海军认为,音著协按经营面积向餐厅收费,即属于“一揽子许可”的模式。至于收费标准的确定,现有的规则都比较原则,具体的收费标准如何体现公平合理,还需要一个市场化机制,在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与相关行业组织之间建立一个公平合理的定价收费机制。

“关键是要由著作权人方面与使用人方面通过谈判,以达成相对公平的结果。在使用人方面,尤其是一些行业协会,实际上也具备向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进行讨价还价的能力。”金海军表示。

毛爱东认为,本案不仅仅是一个法律问题,判决应该充分考虑我国背景音乐播放的社会、文化背景,以及收费标准制定的单方面性,在维护著作权人利益的同时也应适当考虑社会公众利益。(本报记者袁定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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