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时,保险公司应当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予以赔偿。同时,如果伤残交强险已经生效,保险公司也应当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时,保险公司应当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予以赔偿。同时,如果伤残交强险已经生效,保险公司也应当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伤 残 交 强 险 能 赔 偿 的 合 法 依 据 是 什 么 ? 请 查 阅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道 路 交 通 安 全 法 》 相 关 规 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机动车造成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行人受到损害的,由机动车驾驶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在本题中,伤残交强险能够起到一定的作用。根据该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机动车属于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由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在赔偿后,负责补缴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的登记费用。因此,伤残交强险能够作为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的合法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时,保险公司应当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予以赔偿。同时,如果伤残交强险已经生效,保险公司也应当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机动车造成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行人受到损害的,由机动车驾驶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在本题中,伤残交强险能够起到一定的作用。根据该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机动车属于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由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在赔偿后,负责补缴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的登记费用。因此,伤残交强险能够作为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的合法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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