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违约损害赔偿应当满足哪些要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06 23:24:15 383 人看过

一、合同违约损害赔偿应当满足哪些要件

1.违约行为。包括预期违约和实际违约,预期违约也可称先期违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到来之前,一方无正当理由,明确表示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或者其行为表明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可能履行合同。实际违约即实际发生的违约行为,包括不能履行、拒绝履行、迟延履行、不适当履行等。

2.具有损失。一般认为,损失是指财产或者权益所遭受的不利益状态,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又称积极损失,指既存利益因违约而减少。间接损失又称消极损失,指可得利益因违约行为而没有获得的损失。这种损失必须是确定的,但不限于已经发生的损失,那些确实会发生的损失也应包括在内。

3.违约行为与损失的发生有因果关系。所谓因果关系是指违约行为与损失之间的相互联系,即损失是由违约行为造成的。因果关系决定着赔偿损失的责任是否成立及损害赔偿的范围。

二、合同违约纠纷诉讼时效为几年

合同违约纠纷诉讼时效是三年。民事合同诉讼时效适用于一般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诉讼时效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合同违约者应当如何处理

合同违约者应当如下处理:

1.继续履行。即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构成违约,另一方刻要求承担继续履行合同债务的违约责任;

2.采取补救措施。

3.赔偿损失。违约的一方应当依法赔偿受害方相应违约责任;

4.定金责任。受害方可以依法要求返还双倍定金;

5.违约金责任。违约一方必须赔偿相应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诉讼时效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n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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