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时没有评估公司来评估,直接就出具了评估报告还没有盖章,怎么办?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2 22:53:36 221 人看过

一、房屋拆迁时没有评估公司来评估,直接就出具了评估报告还没有盖章,怎么办?

一份有效的文件,一般都是要盖上章签上字的,对于不在上面签字也不盖章的原则上是不生效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在规定时间内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不得采取迎合征收当事人不当要求、虚假宣传、恶意低收费等不正当手段承揽房屋征收评估业务。

城市房屋征收中评估机构及估价人员之法律责任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或者房地产估价师出具虚假或者有重大差错的评估报告的,由发证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二、房屋拆迁评估方法应当以市场比较法。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规定,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应当根据评估对象和当地房地产市场状况,对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假设开发法等评估方法进行适用性分析后,选用其中一种或者多种方法对被征收房屋价值进行评估。

而市场比较法是最有利于被拆迁人的评估方法。市场比较法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基本情况比如房屋的使用面积、区位、用途、房屋质量等,然后参考相近的房屋市场成交价格,推算出一个价格区间,对不同情况给予被偿。

征地拆迁较为复杂,被征收人一定要注意当中的任何一项程序,如发现拆迁程序有问题要及时的向上级部门反映,反映无果的可咨询专业拆迁律师,让律师早点介入到案件当中调查征收方的违法行为,只有这样被征收人的合法利益才能得到保障。

三、收到评估报告,主要审阅什么内容?

一要看评估机构的资质,二要看签字,三要看评估数额。

在进行评估之前,被征收人一定要了解选定的评估机构是否是依法设立的,对要评估的事项是否有评估资质,进行评估的工作人员是否有评估证

要检阅最终的评估报告单上是否有两名以上评估师的亲笔签名,是否有盖房地产评估机构公章。如果没有相关评估师签字或者只有一位评估师签字,那么此次评估报告将无效。

根据自己预估的数额比照评估数额,若差距较大一定及时咨询律师。

评估报告上面是一定要有签字和盖章的,这样的文件才是合法有效的,在房屋被拆迁时没有和被拆迁人进行商议,协调,是可以给它们警告并进行处罚的,如果对评估不满意可以申请复核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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