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合同合同履行地是哪里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7 11:40:19 397 人看过

口头合同合同履行地确定方式是,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履行地为准;没有约定履行地或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接受货币一方为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履行地。

一、运输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在确定管辖法院时,运输合同履行地应为运输始发地、目的地。合同履行地的确定在我国法律中的规定是各有不同的,不一样的合同具体的履行地点也是不一样的,如何能更好的确定合同的履行地有约定从约定,在约定不明的情况下是需要根据法律的规定处理。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合同的履行地按下列原则确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标的物交付中转移风险应注意哪些问题

我国买卖合同标的物风险的转移一般遵循的是交付主义原则,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具体应结合交付地点的确定来判断:(1)合同中约定了交付地点,应依约定(2)在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3)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4)在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合同双方当事人也可在合同中约定标的物风险转移的其他条件。

三、合同履行地法院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31日 23: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合同履行地相关文章
  • 给付货币的合同履行地是哪里
    合同履行地,就是合同按照约定或者实际实施地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这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那么,要确定买卖合同的管辖,就应首先确定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在现实生活中给付货币合同一般合同双方都会约定合同履行地的。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一、签订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一)合同主体资格的审核确认主体是否具备订立合同的资格,同时核实签约方是否具有实际履行能力。1、主体是法人组织的:①在订立合同时要求对方提供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的原件,同时注意其证件复印件等非原件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防止造假。②注意审查营业执照是否有瑕疵,比如被吊销、被暂扣等情况。③可以通过当地的工商管理部门审查对方实际注册资本和资金,确保其有合同实际履行能力。④确认买卖方必须是标的物的所有人或者有权
    2023-03-02
    61人看过
  • 买卖合同支付货款履行地是哪里
    1、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2、合同中约定的货物到达地、到站地、验收地、安装调试地等,均不应视为合同履行地;3、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或交货地点,但在实际履行中以书面方式或双方合同双方当事人一致认可的其他方式变更约定的,以变更后的约定确定合同履行地。4、合同双方当事人未以上述方式变更原约定,或者变更原合同而未涉及履行地问题的,仍以原合同的约定确定履行地;5、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补救措施】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一、买卖合同中延期支付货款怎么办1、买卖合同中延期支付货款构成违约,可以要求违约赔
    2023-03-24
    348人看过
  • 确定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是哪里
    1、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合同履行地点有约定的,则按照约定确定合同履行地,从而确定合同履行的管辖法院,除该条第三款规定情形外,不考虑该合同是否已经实际履行以及实际履行地点是否与约定的不同。2、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按照合同纠纷中争议标的的种类来分别确定合同履行地。具体分为三种情形:一是争议的标的是给付货币的,则以接收货币一方的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二是争议标的为交付不动产的,以不动产所在地作为合同的履行地。3、争议标的为前述给付货币和交付不动产之外的其他标的的,如动产、财产权利的交付等,则以履行义务一方的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4、民诉法解释规定了按照合同履行地确定管辖法院的两种特例。一是当事人虽然在合同中约定了履行地,但没有实际履行,且当事人住所地都不在合同中约定的履行地点的,则直接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不再适用合同履行地确定管辖法院;二是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
    2023-06-20
    229人看过
  • 交强险保险合同履行地是在哪里
    保险合同的履行地就是在当事人所购买的交强险的保险公司所在地。履行地主要是指履行业务地点。如此,在合同中就有两个义务以及两个履行地点。而履行地点的单一化才是确定合同管辖的前提,或者说,在有两个履行地情况下,必须选择其一为确定管辖权的履行地点。否则就无法确定管辖权,导致当事人在不同的履行地点任意起诉或以不同的履行地任意抗辩,给诉权的行使和管辖权的确定,带来不必要的混乱。那么如何确定履行地,有的学者提出了以合同特征义务的履行地为履行地。即,“无论是哪种双务合同,总有一方当事人的主要义务是给付金钱的义务为合同特征义务,另一方当事人的主要义务是履行非金钱义务”。一、交强险的保险合同解除的情况有哪些?险公司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的,应当收回保险单和保险标志,并书面通知机动车管理部门。根据规定,保险公司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的,除根据前条规定要书面通知投保人外,还应当收回保险单和
    2023-03-03
    87人看过
  • 签订劳动合同时,合同的一般履行地点是哪里
    签订劳动合同时,合同的履行地一般为本劳动法没有明确规定,一般以公司注册地为准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限双方合理确定劳动合同期限非常重要。由于劳动合同的期限需要双方协商确定,我们应该遵循一定的原则,以统一的目标约束双方的意愿。除坚持劳动合同订立原则外,还应掌握两个原则:一是有利于生产发展的原则。订立劳动合同的目的是建立劳动关系,实现社会生产劳动,使劳动者获得一定的物质利益。劳动者的劳动和物质利益必须依靠企业发展生产,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因此,劳动合同的期限首先要根据生产实际和企业生产工作的需要确定。第二,兼顾双方利益的原则。在有利于发展生产的原则下,我们应该考虑到双方的利益。因为劳动合同的订立是企业和劳动者双方的事,关系到双方当事人的利益根据法律约定的条款除上述七项强制性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也可以就其他内容进行协商约定,一般称为协商条款或约定条款。事实上,被称为随机项似乎更
    2023-05-07
    163人看过
  • 口头借款合同的履行地法院是否有权管辖?
    口头借款合同的效力为我国法律所认可。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中只规定口头买卖合同(原称口头购销合同)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并未对其他类型的口头合同作出特别规定,因而其他口头合同问题仍应依照民诉法第二十四条适用履行地管辖。怎么确定借款纠纷管辖法院1、2015年9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2、什么是“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最高人民法院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一书进一步解释,民间借贷是一个双务合同,出借人的义务是将约定借款金额的货币交付给借款人,借款人的义务是按照约定还款期限将约定借款金额及其利息以货币形势交付给出借人,因此民间借贷纠纷中“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可能是出借人所在地,也可能是借款
    2023-07-23
    418人看过
  • 供用电合同的履行地点在哪里
    供用电合同的履行地点,是指供电人将电力的所有权转移于用电人的转移点。由于电力系统具有网络性,电力的生产、供应与使用同时完成,这就使供用电合同的履行地点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供用电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该履行地点,约定了履行地点的,供电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供电义务。如果供用电双方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供电设施的产权分界处为履行地点。近十多年来,由于用电人参与电力设施的投资建设,电力设施投资多元化已呈发展趋势,供用电双方根据这一特殊性,在实践中形成并确定了以供电设施的产权分界处作为合同的履行地点。在用电人为单位时,供电设施的产权分界处通常为该单位变电设备的第一个磁瓶或开关;在用电人为散用户时,供电设施的产权分界处通常为进户墙的第一个接收点。上述供电设施的产权分界处为供用电合同的履行地点。以供电设施的产权分界处作为供用电合同的履行地点,对于履行供用电合同、确定供电设施的维护管理责任,具有重
    2023-06-05
    448人看过
  • 网上委托理财的合同履行地是哪里
    以专项账户开设地作为网上委托理财的合同履行地。其合理性基础尚有两点:1、从便利法院管辖与审理的角度讲,本案中的投资公司办公地点仅为交易指令发出地,而证券营业部所在地是指令的接收地与处理地。所有交易指令需经营业部终端的处理才能实现,从而引起证券账户与资金账户的变化。因此,由证券营业部所在地(即账户开设地)法院管辖,更有利于调查取证和案件审理。2、从对抗当事人恶意制造管辖的角度讲,考虑到网上委托理财的特殊性,受托人只需登入互联网相应账号即可发送交易指令,如允许以发布指定地作为合同履行地,则将意味着任何登入终端地均可视为合同履行地,可能造成一个网上委托理财合同纠纷同时存在数十、数百个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的混乱局面,给受托人恶意制造管辖提供机会。一、合同履行地的确定规则根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十八条的规定,确定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时,分三个层面处理。首先,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合同履行地点有约定的,则按照约定确
    2023-03-02
    158人看过
  • 公司股权质押合同的履行地是哪里
    质押合同是出质人和质权人基于主债务合同就质押事项达成的书面担保合同。质押合同类似于抵押合同,关键是担保期内谁占有担保物。质押合同是质权人(通常是债权人)与出质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签订的担保合同。出质人将一定的财产(通常是动产、证券等)交给质权人占有。),并向质权人设定质押担保。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的,质权人可以依法优先处分质物所得价款。而其合同履行地点就是合同按照约定或者实际实施的地点。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那么,为了确定股权质押合同的管辖权,首先要确定被告的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比如股权质押合同一般认为其特征义务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即质押登记,以其特征义务履行地作为合同履行地,一般是公司所在地。合同履行地点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履行地如何确定合同当事人对合同履行地未明确约定,在给付货币的情况下,合同
    2023-08-08
    233人看过
  • 什么是合同履行地合同履行地有什么用
    合同履行地是指合同按照约定或实际履行的地点。合同履行的作用现在是确定合同履行的地点,确定方式是: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履行地或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接受货币一方为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履行地。一、租赁合同中履行地怎么写如果租赁合同约定履行地的,以约定的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约定的,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第十九条规定,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二、
    2023-03-29
    190人看过
  • 口头要求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还是诺成合同呢
    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不是诺成合同。实践合同是指需要当事人交付一定的标的物或者履行一定的给付义务才能成立的合同;而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一、实践合同成立时间是什么时候实践合同与诺成合同是一组相对应的概念,不同于诺成合同在当事人各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成立,实践合同则需要在各方意思表示一致又作出实际履行时才成立,如交付标的物或现实给付等,在完成给付时,实践合同成立。因为给付在合同成立之前,所以给付为先合同义务,如果当事人违反则是缔约过失责任而非违约责任。二、仓储合同如何确定生效时间仓储合同自成立以来生效。仓储合同是一种承诺合同,又称非物合同,即双方同意成立并生效的合同。而且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或者叫要物合同;仓储合同是不必要的合同,既可以书面,也可以口头。无论采用何种形式,符合合同成立的要求,合同就会成立,不需要以仓储交付作为合同成立的要求;这意味着双方同意受合同约束
    2023-02-21
    138人看过
  • 口头合同可否确认实际履行行为
    口头合同实际履行的确定:1、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仅约定了交货地点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或者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2、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1)承揽合同履行地为承揽方所在地;(2)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3)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口头合同能否撤销口同合同经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可以撤销。法律规定,基于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双方口头同意撤销合同的,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
    2023-08-05
    196人看过
  • 口头承诺与实际履行不符,合同是否为诈骗合同?
    口头承诺与实际订立不符合的,一般情况下不构成诈骗,可以认定其存在欺诈行为,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给合同。如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口头承诺的方式引诱当事人订立合同以达到骗取财物的目的的,可构成合同诈骗罪。什么是诈骗合同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行为。合同诈骗与普通的经济合同纠纷不同,普通的经济合同纠纷是指经济主体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因签约、履约而产生的争议,合同双方并没有非法占有的意图;而合同诈骗则纯粹是把合同当做诈骗的一种手段。当然,在实际生活当中,合同诈骗与普通的经济合同纠纷往往很难区分,这主要是由于诈骗者采取了经济合同的伪装形式而使其主观意图难以把握。合同诈骗是一种违法行为,诈骗者除应向受害人承担民事责任外,还应根据其情节的轻重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惩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2023-07-04
    490人看过
  • 单位不履行口头合同怎么起诉
    一、单位不履行口头合同怎么起诉原告需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人民法院受理,原告预交诉讼费后,由法院依法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二、没有合同,口头协议,可以起诉吗可以起诉。口头协议,只要其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方没有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双方不是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双方不是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没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订立合同的主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意思表示真实,这个合同就成立并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
    2023-06-04
    205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履行地是合同的履行地点。当事人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没有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确的,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而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就是合同履行地。... 更多>

    #合同履行地
    相关咨询
    • 口头合同签了后需要怎么查询合同履行地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20
      一般不能口头约定合同履行地。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法律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
    • 各项合同的履行地指的是哪里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2-07
      合同履行地,就是合同按照约定或者实际实施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那么,要确定买卖合同的管辖,就应首先确定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
    • 保证合同是口头履行的前提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5-09
      不可以。保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以口头形式订立保证合同的,保证合同不成立。 根据法律规定,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 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
    • 没有合同履行地在哪里起诉
      澳门在线咨询 2021-12-19
      合同纠纷可以在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当然合同里面也可以约定由原告住所地、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等其中一个法院起诉。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那么,要确定买卖合同的管辖,就应首先确定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
    • 借款合同的合同履行地是哪里,有哪些相关规定
      甘肃在线咨询 2023-11-22
      借款合同的合同履行地是:借款合同的履行地可由双方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可由双方协商达成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则按借款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