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工程合同注意事项,哪些情形可解除工程合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5 15:26:41 496 人看过

签订工程合同注意事项

1、对方如是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加盖其单位的公章。或者对方的经办人应提供加盖了其单位公章的签约授权委托书

注意:a、对方的授权委托书应该由我方保存,以便在发生纠纷时作为证据。b、如果对方是加盖分公司、部门的印章或者是部门经理、业务人员等都需要明确的授权委托书。

2、加盖的公章应清晰可辨。

3、合同文本经过修改的,应由双方在修改过的地方盖章确认。

4、争取取得对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合同文本一般都为多页打印,双方应在合同上加盖骑缝章,以免出现合同文本被部分替换的争议。

6、合同中的签字最好使用蓝黑钢笔水书写,这样能够明显区分原件及复印件。

解除工程合同的情形

一、发包人可请求解除合同的情形

(1)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在发包人提出的合理期限内,承包人拒绝修复的;

(2)工程主体结构验收或者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且承包人拒绝修复或者无法修复的;

(3)承包人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未完工,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

(4)承包人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再继续施工的;

(5)建设工程竣工前,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项目的。

二、承包人解除合同的情形

(1)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造成违约,且符合承包合同中约定的承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条件;

(2)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

(3)不履行约定的其他协助义务,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的。

发包人有上列情形且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发包人仍未加履行的,承包人可解除合同。

三、主张解除合同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1)行使解除权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2)未在法定或约定的期限内行使解除权的,该权利消灭;

(3)没有法定或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的,经对方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4)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算条款的效力;

(5)合同解除后,还应当履行通知、协助、移交、保密等后契约义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5日 16: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约定解除相关文章
  • 在签订建筑工程补充合同,应该注意哪些相关事项
    1、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工程概况:指工程的地点、内容、承包范围、承包方式、工程性质、定额工期总天数、开工日期、竣工日期、质量等级、合同价款等;3、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4、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的法律;5、图纸的提供,指提供图纸日期、套数、保密要求、费用的承担等;6、甲方住工地代表,任命书、委任书;监理总工程师等;7、乙方住工地代表,任命书等;8、甲方的工作,如施工条件(水、电、电讯成份的时、要求,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办理证件、批件的名称、时间等)9、乙方的工作,如:提供施工计划,报表名称及完成时间,施工保卫要求,向甲方提供办公、生活设施及费用承担,交通、噪音管理,工程成品、古树、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费用承担,施工现场卫生要求等;10、进度计划,如乙方提供施工的组织计划、进度时间,甲方监理确认时间等;11、延期开工,推迟开工的原因、日期、顺延的时间等;12
    2023-03-29
    272人看过
  • 污染场地修复工程技术合同签订要注意哪些事项?
    1、主体资格,即建设相关手续是否齐全。2、履约能力即资金问题。施工所需资金是否已经落实或可能落实等。3、资质情况;4、施工能力;5、社会信誉;6、财务情况。7、承包方的二级的公司和工程处不能对外签订合同。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是怎样的?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建筑工程技术专业,主要包括建筑工程施工技术、施工管理、工程预算、材料、安全、质检、合同等方面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专业具备较强的操作技能和技术应用能力,以后主要在建筑施工企业作为土建专业技术负责人从事施工及管理岗位的技术工作,也可以在建筑单位、房管部门、监理和设计单位从事一般的技术工作。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这本书主要介绍工程技术资料管理的意义、相关概念及管理流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划分,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编制方法、竣工验收及竣工资料,工程质量验收,建筑工程资料的归档整理,竣工验收备案,配套的资料管理软件介绍等。建筑工程的基本介绍建筑工程,
    2023-08-11
    110人看过
  • 订立工程项目转让合同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受让方和转让方在订立项目转让合同时,除了对合同中通用的和最常见的条款进行审查外。还必须对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深入了解、审查核实后再予以签订。否则,稍有不慎,就会造成很大损失,通常需要了解以下法律问题:转让工程项目时,如转让方尚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的,一般原拆迁补偿安置合同中有关的权利义务同时转让给受让方。这时项目转让方应当书面通知被拆迁人。审查工程项目本身是否存在权利瑕疵,导致受让人在行使权利时是否受到限制的情况。如该项目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是否已经在银行设立抵押,是否已被司法机关查封和存在其他形式的权利限制等等。工程项目是否存在重大债务问题。如土地出让金是否已经缴纳,是否拖欠施工方的工程款等等。该项目是否存在合作开发方,转让时是否经过合作方的书面同意。是否存在还未履行完毕的合同,如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购销合同等还在履行过程中,则需要办理有关变更、解除或终止手续。如转让的项目尚未办理土地出让手
    2023-03-08
    246人看过
  • 签订的合同解除的情形有哪些?
    合同解除的情形可以分为三大类型,即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的法定解除与合同的协商解除。《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一、卖方解除合同更换租赁用途怎么办改变租赁用途,出租方不同意的出租方可以解除合同。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
    2023-03-13
    170人看过
  • 请教工程主张解除合同的几个注意事项
    主张解除工程合同时应注意的事项:要在法律的或约定的解除权的有效期限内行使解除权;要及时地通知对方,或者通过向法院起诉、申请仲裁机构仲裁等合法的方式来解除工程合同。一、合同解除怎么判定的?法律对当事人行使解除权的期限也作了规定。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当事人一方认为合同解除条件成就时,合同并不当然解除,该当事人可以不与对方协商,通过通知方式解除合同,将解除合同的主张通知对方当事人,通知到达对方当事人时该合同解除。因此通知应作为解除合同的生效要件。二、民法典车辆挂靠合同能否解除车辆挂靠经营合同能协商解除或者通过向法院诉讼解除。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解除合同有协商解除、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三种情况。1、协商解除是指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后自愿解除合同,一般以书面明示的方式为准,
    2023-06-24
    488人看过
  • 签订合同可否约定解除情形
    一、签订合同可否约定解除情形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的解除包括双方解除和单方解除。双方解除又称协议解除,即当事人双方订立协议,意在消灭有效合同而达成意思表示一致。在这种情形中,当事人双方均可以单方意思表示使合同消灭。而单方解除则包括单方约定解除和单方法定解除。单方约定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某种解除情形,当这种情形出现时,享有解除权的一方以单方意思表示即可使合同消灭,不必征得对方同意。单方法定解除是指法律上有明确规定,当某种情形出现时,享有解除权的一方可依据法律规定直接行使解除权,以达到消灭合同的目的。关于单方法定解除,我国《民法典》有较详细的规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二、哪些法定情况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
    2023-04-20
    378人看过
  • 合同签订前有哪些事项要注意
    签订合同前后的注意事项有:1、要争取合同的起草权;2、合同名称要与合同内容一致;3、合作方应加盖清晰其单位的公章;5、审查是否有空白条款;6、合同的复印件交由履行部门存查;7、要及时归档保管,以免丢失;8、建议制定合同管理制度,对合同进行规范管理。一、二手房交易的流程和注意事项有哪些二手房交易的流程: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了解相关的情况。意思表示一致的,签订房屋买卖合同。2、买卖双方共同携带双方的相关证件(身份证、户口簿、买卖合同、房屋产权证明等材料)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3、若卖房方是贷款买房的,需要先进行赎楼。4、管理部门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5、办理银行贷款。注意事项:1、房屋产权是否清晰;2、与卖方、中介的谈价,一定要当面,结果要书面化;3、与中介签署规范合同。二、签订购房合同时注意事项是什么签订购房合同时的注意事项:1、
    2023-03-21
    240人看过
  • 工程建筑设计合同设计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工程建筑设计合同注意事项:1、签订合同时应当审查施工合同主体;2、注意约定合理的付款方式;3、工期和工期调整的约定技巧当事人在约定工期调整的时候,应当明确,对于施工方递交的工期调整报告,发包方应当在几日内回复,如不回复视为认可;4、签订建设施工合同时应注意的其他问题。一、商品房装修合同如何签订签订房屋装修合同时,应注意以下问题:注意明确房屋装修合同的主体。房屋装修合同中一般会采用发包方、承包方或者甲方、乙方等称呼来指代业主和装修公司。注意明确房屋装修合同的内容。以下是业主和装修公司容易产生争议或忽视的问题:1、工期问题:很多房屋装修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期,只简单约定进场时间,导致工期一直拖延。为了防止这些问题,在合同中一定要写清装修公司的入场时间、撤场时间、工期多少天,是自然日还是工作日等等。2、设计、施工图纸:装修的目的在于使居住环境舒适美观,但在装修过程中,很多业主认为装修公司没有按照自
    2023-03-07
    488人看过
  • 确定工程合同工期的注意事项
    确定合同工期的原则:1、竣工日期为双方确认的日期;2、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同之日为竣工日期;3、承包人已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延误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4、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建设工程的,以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怎样确定技术秘密转让合同?根据《民法典》第八百六十一条规定,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违约责任让与人未按照合同约定转让技术秘密的,应当返还部分或者全部使用费,并且承担约定责任;使用技术秘密超越合同约定的范围,违反约定擅自许可第三人使用该项技术秘密的,应当停止违约行为,承担违约责任;技术秘密成果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指标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反约定的保密义务,泄露技术秘密,使受让人遭受损失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受让人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使用费的,应当补交使用费并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不补交使用费或者支付违约金的,应当停止使用技术秘密,交还技术资料,承
    2023-07-04
    253人看过
  • 中小型建设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的注意事项
    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发布的99范本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三部分组成,并有三个附件:附件一是《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二是《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件三是《工程质量保修书》。《协议书》是施工合同文本中总纲性的文件,规定合同当事人双方最主要的权利和义务,规定了组成合同的文件及合同当事人对履行合同义务的承诺,并且合同当事人双方需要在这份文件上签字盖章。《专用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修改、补充,如果专用条款有特别约定的,则尽管约定与通用条款内容有冲突,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在法律上以专用条款的特别约定为准。这一点很容易理解,但在发生争议时,承发包双方往往会发现专用条款有时约定的过于简单,有时又对通用条款的内容未理解其具体含义,导致专用条款不具体、不完整,不具有可操作性。施工合同文本的附件则是对施工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的进一步明确,
    2023-06-15
    269人看过
  • 赠与合同终止的情形有哪些?签订赠与合同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赠与合同终止的情形有哪些1、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是指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得由赠与人依其意思任意撤销赠与合同。但在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中,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赠与合同。2、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赠与合同中,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后,赠与人即丧失了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的权利,但在以下条件具备时,赠与人仍可享有撤销赠与合同的法定权利:(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行使。该期间为除斥期间。超过这一期间,赠与人不得再行使撤销权。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予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继承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
    2023-03-20
    103人看过
  • 如何签订建筑工程勘察合同,需要注意的事项
    【案例简介】a公司于2014年9月取得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2015年12月取得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B公司不具备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资质。2015年11月,B公司以a公司名义取得1万平方米幕墙项目业务,随后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内部合同协议。工程竣工结算时,发包人认为a公司超资质等级承揽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拒绝支付工程款。[法律解释]在上述情况下,a公司签订的超出资质的合同无效,但由于a公司在工程竣工前已取得必要的资质,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建筑合同纠纷的司法解释,此类合同将得到有效处理。但由于本案所涉及的合同归根结底是由B公司以a公司的名义签订的,以承包业务为目的,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这一事实,根据上述司法解释,乙方的行为属于借用资质行为,合同无效仍视为无效。另外,如何确定a公司和B公司之间的内部合同协议的效力?在实践中,内部合同协议有多种形式。第一种情况是没有内部合同,这是
    2023-05-07
    416人看过
  • 示范工程合作合同的注意事项
    项目示范合作合同示范项目合作合同的注意事项:(1)项目合作合同双方应按照协议进行投资,包括技术;按分工参与研究与合作;(2)项目合作合同一方违反约定,导致研发工作停滞、延误或失败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3)技术开发合同的标的技术已经被他人披露,致使技术开发合同的履行没有意义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4)在技术开发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无法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的,风险责任由合同双方约定。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法律规定依法仍不明确的,合同当事人应当合理承担风险;(5)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转让其共同专利申请权的,其他各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6)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声明放弃共同专利申请权的,可以由另一方单独申请,也可以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请。申请人取得专利权的,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实施专利;(7)合作开
    2023-05-07
    323人看过
  • 联合体投标工程合同注意事项?
    一、联合体投标工程合同注意事项?1、联合体的组合形式可以是两个以上法人组成、两个以上非法人组织组成,也可以由法人与其他组织组成。2、联合体是临时性组织联合体是1个临时性的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组成联合体的目的是增强投标竞争力,减少联合体各方因支付履约保证金而带来的资金负担,分散联合体各方的投标风险,弥补各方技术力量的相对不足,提高共同承担项目完工的可靠性。3、联合体组成无强制性联合体“可以组成”,也可以不组成。是否组成联合体,是由联合体各方自愿决定的。对此,《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一条第四款也有相应的规定,并进一步说明了联合体组成属于政府采购供应商自愿的行为。4、联合体对外是1个身份联合体对外是1个投标人的身份。也就是说,联合体虽然不是一个法人组织,但是对外投标应以所有组成联合体各方的共同名义进行,不能以其中一个主体或者两个(多个)主体的名义进行,即“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这里需要
    2023-06-07
    296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解除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约定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一定的条件,在合同有效成立后,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之前,当事人一方在出现某种情况后享有解除权,并通过解除权的行使消灭合同关系。... 更多>

    #约定解除
    相关咨询
    • 承包工程签订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承包工程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15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是指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完成特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是保护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合法权益的法律文件。承包人在签订时应注意,以免自己遭受损失。那么承包工程签订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承包工程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 建设工程合同签订的方式有哪几种, 建设工程合同签订注意事项有哪些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14
      建设工程合同签订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协商方式即由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签订建设合同,二是通过招标投标的方式。招标投标是国际经济交往和国际贸易中普遍采用的一种交易方式,近年来在我国国内经济交往中尤其是在各种工程建筑项目中逐渐采用,这主要是因为它具有科学性、效益性、公平性和安全性等优点,它是商品经济高度发达的产物,是市场经济的一种竞争机制。 (一)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谁家公司建设工程造价低、质量好、工期短、
    • 应注意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情况?签订劳务合同注意事项?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6-20
      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注意这些事: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首先签订合同的程序应符合法律规定,并且应当用书面的形式予以确认,合同至少应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求职者应妥善保管自己的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的内容上,求职者一定要先确认自己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具备产生法律约束力的条件,包括:用人单位应是依法成立的劳动组织,能够依法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提供劳动保护条件,并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等。
    • 2022年签订土地租赁合同注意事项有什么合同解除的情形有哪些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14
      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如下: 1、主体资格,审查产权证上记载的权利人与出租人是否一致; 2、租赁期限,注明租赁起止日期和租赁年限; 3、土地信息,列明租赁土地的名称、位置、面积、质量等级。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
    • 签订工程分包合同有什么注意事项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11
      1、严格审查劳务分包单位是否是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建设部《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资质标准》将劳务作业划分为木工作业、水暖电安装作业、油漆作业、砌筑作业、抹灰作业、钢筋作业、石制作业、焊接作业、脚手架搭设、模板作业、钣金及架线工程作业、混凝土作业、13种类别,从事上述劳务作业均需取得相应资质。未取得资质、借用资质、超越资质签订的合同均属无效合同。 2、严格审查劳务分包企业提供的相关营业执照、安全资质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