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在热播的《我是歌手》在湖南卫视获得了绝高的收视率。近日,湖南卫视《我是歌手》节目因羽泉演唱《烛光里的妈妈》时改动词曲,并将原作词者署名弄错而先后收到原词曲作者的律师函。以下是相关内容报道。
这些娱乐圈内熟视无睹、见怪不怪的案例,正是中国知识产权尴尬现状的一大原因。很多艺人既是侵权人、又是被侵权人的双重身份,也让中国的维权路走得更加艰难。
一、李春利:我丢了我的歌
妈妈,我想对你说,话到嘴边又咽下一首《烛光里的妈妈》唱了20几年,如今,仍有人在听到这优美的旋律和真挚的歌词时会潸然泪下。
可现在,这首歌的词作者李春利却也要无奈地哭了。
我丢了我的歌。李春利伤心地告诉光明网,这首歌是她在十七岁那年为她自己编剧的电影《眼镜里的海》做的电影插曲之一。我妈妈常年重病卧床,却一直无微不至地照顾我。她说,当年一个停电的晚上,看着妈妈逐渐苍老的脸,17岁的她用最质朴、最真挚的话写下了《烛光里的妈妈》和对妈妈最深沉的爱。也就是这样最真的爱,让这首歌一直唱到了现在。
不过,也是因为这首歌太红,而遭到了不少盗版和改动。
这次不仅是署名错了,歌词未和作者沟通还改了8处。让李春利气愤的是,今年收视率屡创新高的湖南卫视《我是歌手》节目,在1月25日羽泉唱《烛光里的妈妈》这首歌时,将词作者的名字写错,还加了一个来自盗版的名字,而且歌词也多处改动,还加了原作里根本没有的句子,曲解了该词的原有意思。李春利说,她是这首歌词的唯一权益人,而且,改动歌词,事先没有任何告知,这是对这首歌和词作者最大的不尊重。就像别人拿走了自己的孩子,给整了容还不让知道妈是谁其实,湖南卫视是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的合作单位,歌手本人通过音著协也非常容易和作者沟通。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合作单位在使用作品时都是原样使用,只要涉及改动,哪怕一个字都要联系作者本人,这是音著协反复强调的协议内容,而湖南卫视置若罔闻。
这首歌对我来讲意义重大。李春利说,从一名青涩的少女到现在已为人母,这首歌里饱含的情感既有对妈妈的爱,也有自己对中国式母爱的深层次理解。尤其是三年前母亲去世时,她将这首歌作为送别母亲的告别曲,而且,每年清明扫墓时,她也会亲自唱这首歌给地下的母亲听。对于李春利来说,这首歌里的每一个字,每一个词,都是妈妈喜欢的,已经融进了她的血液和生命里。
如今,我女儿也在唱这首歌,这是一首传承着情感的歌。有人说,唱你的歌是给你脸,但是,这是违法,是侵权,是对作者的不尊重,在很多人眼里却成了小事。说着说着,这个十几岁便大有名气、一直以知性、平和示人的女人,哽咽了。
虽然以前这首歌也曾被侵权,但像这次这样明目张胆、改动之大的,还是第一次。气不过的李春利这次终于坐不住了,她要跟湖南卫视讨个说法。
二、谷建芬律师:湖南卫视已承认侵权
李春利丢了她的歌,《烛光里的妈妈》的曲作者、当代著名女作曲家谷建芬也在羽泉的这次改动中被改了曲。
还是谷老师的朋友告诉她的。谷建芬的法律顾问葛小鹰律师说,和李春利的情况一样,二者都是在被侵权后才被别人告知的。这也足以证明,对方在修改这首歌的词曲时都没有事先通知我们。
葛小鹰说,得知侵权事件后,他们第一时间向湖南卫视发出了律师函,对方法务部门和律师都给与了正面回答:承认侵权。
但对方的态度我们并不是很满意。葛小鹰说,按照法律规定,如果已经确认侵权成立,对方要采取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或者赔偿等措施。但现在,网上还随处可见大量侵权作品,而且三个多月过去了,他们与湖南卫视还在沟通状态。虽然谷老师觉得新的演绎方式被观众喜爱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我们也希望对方依法做事。
而相比葛小鹰的待遇,湖南卫视对于李春利这个词作者的态度就差了很多。我曾经打电话给他们,但对方始终没有给出一个满意的答复。而李春利的代理律师给对方发了律师函,也一直没有得到对方对侵权行为的确认。
目前,我们已经确认了羽泉和湖南卫视侵犯了李春利的署名权、作品修改权和表演权。李春利代理律师、北京上泽律师事务所律师颜志平告诉光明网,如侵权方不答复,他们将在近日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其提起诉讼。
三、律师:知法违法的尴尬
羽泉作为艺人,也可能经常被侵权。就是因为这样,才应该易地而处,不能这样侵犯别人的作品。李春利的代理律师、北京上泽律师事务所的陆军杰主任表示,在中国,这样知法违法的事件还有很多。
对于这点,李春利和谷建芬都深有感触。去年姜育恒经我允许将《烛光里的妈妈》收录到他的专辑里时,先与我做了沟通。李春利说,本来因此事觉得中国知识产权环境大有改善的她,却因接下来的事大受打击。我找了几家知名的书店和超市花正版价格买了姜育恒的新碟片,结果还是没有在上面找到我的名字。与姜育恒公司联系后,对方也很无奈地表示市面上很难买到正版碟,并只好亲自寄过来一张正版碟,正版上才看到正确的署名。而谷建芬遇到的事情更加尴尬,竟然有人曾对她说:你就不能学学雷锋,为什么那么计较?还有人竟然在网上攻击词曲作者是炒做。对此,谷建芬也曾无奈地表示:普法之难,难以想象。
当然,《烛光里的妈妈》之外,还有数不清的李春利、谷建芬每时每刻都在遭受着知识产权方面的侵害。尤其是互联网迅速发展之后,网上的知识产权侵权事件更加频繁了。陆军杰说。
主要是现在国人对知识产权的重视不够。陆军杰说,现在国家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越来越重视,这方面的法律已经很完善。只要在现实社会中有侵权事件发生,被侵权人就可以依据法律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但现在大部分侵权人知识产权意识薄弱,而且很多被侵权人对这些也并不了解,不知道可以维权,怎么维权。他说,就是这种双方都不知情的现象和社会的不重视造成了现在知识产权侵权事件依然频繁发生,甚至经常出现艺人既是侵权人也是被侵权人的尴尬局面。
希望通过这件事能至少给中国的艺人们提个醒,让他们更多的关注知识产权,学会保护自己的同时,也要尊敬别人的劳动成果。陆军杰对于李春利起诉羽泉、湖南卫视侵权案件的影响,这样期待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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