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抵押的抵押主体是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6 16:11:12 106 人看过

一、在建工程抵押的抵押主体是谁?

在建工程抵押的抵押主体是开发商。

1、在建工程抵押的前提条件是建设项目的合法性。

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以在建工程抵押的,抵押合同还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

(二)已交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需交纳的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

(三)已投入在建工程的工程款;

(四)施工进度及工程竣工日期;

(五)已完成的工作量和工程量。”

由此可见,用于抵押的在建工程应具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表明建设工程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另外为保证在建工程具有可转让的属性,在建工程应达到一定的工程进度才能抵押,一般要求完成工程建设投资总额的25%以上。

2、在建工程抵押的目的是取得继续建造工程资金。

对在建工程的抵押权人以及资金用途等没有作出限制性规定,但如果用在建工程为其他性质的债权担保,极易出现工程进度延缓甚至在建工程成为烂尾工程的情况。一旦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抵押物因尚未竣工而无法进行不动产登记,既影响到抵押权人利益的实现,也加大了第三人期权实现的难度。

二、在建工程抵押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以依法获准尚未建造的或者正在建造中的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抵押的,当事人办理了抵押物登记,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抵押有效。

在建工程抵押,是指抵押人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如果要利用正在建设的工程来进行抵押获得贷款的话,根据《民法典》当中是规定可以的,但是对于这类型的房屋,如果要进行购买,上面存在着抵押权,存在着很大的风险,一定要谨慎的来进行购买审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30日 00: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在建工程抵押相关文章
  • 在建工程抵押是啥意思,在建抵押满足条件是什么?
    一、在建工程抵押是啥意思在建工程抵押,是指抵押人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履行担保的行为。在建抵押相关规定在建工程抵押的条件我国《民法典》并未对在建工程抵押做明确规定,但由于在建工程抵押在实践中比较常见,发生的纠纷也较多,以依法获准尚未建造的或者正在建造中的房屋或其他建筑物抵押的,当事人办理了抵押物登记,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抵押有效。此外,建设部制定的《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对在建项目抵押做了非常明确的规定,在建工程抵押,是指抵押人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履行担保的行为。二、在建抵押满足条件是什么关于在建项目抵押的条件,法律并未做明确规定。但是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等的
    2023-06-20
    442人看过
  • 能否将正在建设的工程抵押?
    能。在建工程抵押,指抵押人为取得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在建工程抵押需要满足:1、在建工程抵押贷款的用途为在建工程继续建造所需资金。2、在建工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已经交纳全部土地出让金,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3、在建工程抵押必须已经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4、投入工程的自有资金必须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工程施工进度和工程竣工交付日期。律师补充:申报材料: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提供并指导填写);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包含抵押权人、抵押人双方)个人申请登记:身份证(核原件);单位申请登记: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核原件)由代理人申请的请提交授权
    2023-05-06
    243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抵押是否是一起抵押的
    地上建筑物是随土地走的,如果土地使用权已抵押,后续建的建筑也一并抵押了,不能再进行再抵押或处置了,否则无效。《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三百九十七条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据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第三百九十八条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第四百一十七条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是,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房地一体抵押是法定制度,“房随地走、地随房走”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
    2023-03-25
    58人看过
  • 在建工程怎么抵押呢?
    一、在建工程怎么抵押呢?在建工程办理抵押需要向当地房屋管理部门提交以下资料:(一)在建工程抵押权设立登记(开发项目)1、抵押设立登记申请表;2、抵押人、抵押权人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校对原件),其他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校对原件);3、抵押合同及主债权合同;4、《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校对原件),及土地权属查档证明;如已领取预售许可证的,须先办理暂停销售手续;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附图)原件;6、施工许可证复印件(校对原件)(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不提交);7、抵押人为国有单位的,须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抵押的批文;抵押人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外资企业的,须提交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须董事签名)加盖公章;抵押人为集体企业的,须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加盖公章;8、发改委出具的立项批文;9、监理公司出具的形象进度证明
    2023-06-08
    478人看过
  • 如何实现在建工程抵押权
    一、如何实现在建工程抵押权在建工程抵押权人既可以直接对在建工程实现抵押权,也可以待在建工程竣工验收后对建筑物实现抵押权。抵押权人对在建工程抵押权实现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抵押权人在符合抵押权实现的条件时,不论在建工程是否竣工验收,均可请求实现抵押权,有观点认为此时不受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限制: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这里关于完成投资总额25%的要求和房屋已经建成,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的规定是对当事人自行转让房地产的规定,依法强制转让不受该规定的约束。正如公司法规定的发起人
    2023-04-30
    312人看过
  • 在建工程抵押可以和土地使用权一起抵押吗
    上建筑物是随土地走的,如果土地使用权已抵押,后续建的建筑也一并抵押了,不能再进行再抵押或处置了,否则无效。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在建工程可以办理第二顺位抵押吗抵押权的顺位,又称抵押权的顺序、次序或者位序,指就同一个抵押物设定数个抵押权时,各个抵押权人优先受偿的先后顺序,即同一抵押物上数个抵押权之间的相互关系。抵押权的顺位,又称抵押权的顺序、次序或者位序。指就同一个抵押物设定数个抵押权时,各个抵押权人优先受偿的先后顺序,即同一抵押物上数个抵押权之间的相互关系。抵押权的顺序为抵押权人相互之间的关系,为抵押权在实现上的排他效力的重要表现,也是抵押权制度中的重要问题之一。抵押权顺位的变更:抵押权人可以放弃抵押权或者抵押权的顺位。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协议变更抵押权顺位以及被担保的债券数额等内容,但抵押权的变更,未
    2023-07-31
    410人看过
  • 在建工程抵押在哪办理
    在建工程抵押
    一、在建工程抵押在哪办理在实践中,根据具体抵押物内容的不同,在建工程抵押可分为房地产开发项目在建工程抵押和非房地产开发项目在建工程抵押。房地产开发项目在建工程抵押适用《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和《房屋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但非房地产开发项目在建工程抵押在法律适用和实际办理中存在不同情况。二、建筑工程抵押登记需要哪些资料(一)在建工程抵押权设立登记(开发项目)1、抵押设立登记申请表;2、抵押人、抵押权人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校对原件),其他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校对原件);3、抵押合同及主债权合同;4、《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校对原件),及土地权属查档证明;如已领取预售许可证的,须先办理暂停销售手续;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附图)原件;6、施工许可证复印件(校对原件)(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不提交)
    2023-04-23
    187人看过
  • 在建工程抵押和土地抵押有什么不同?
    1、土地抵押的条件:(1)用于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必须是通过有偿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合法土地使用权,并且是已办理土地登记手续的土地使用权。(2)土地使用权抵押设定本身并不发生土地使用权转移,即土地使用权抵押后,土地使用者可继续对土地进行占有、收益,只有在债务不能履行时,抵押权人才能依照法定程序处分土地使用权,此时土地使用权才发生转移。(3)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随之抵押,也就是说,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必须同时抵押。(4)土地使用权抵押不得违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5)土地使用权人将土地抵押后,并不丧失转让权,但在转让土地使用权时,应告知抵押权人。2、在建工程抵押的条件:(1)在建工程抵押贷款的用途为在建工程继续建造所需资金。(2)在建工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已经交纳全部土地出让金,并取得国有
    2023-03-27
    127人看过
  • 在建工程抵押的构成要件,抵押价值评估范围的界定
    一、在建工程抵押的构成要件在建工程抵押的构成要件有:1.项目的要件:在建工程抵押的目的是抵押人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筑资金的贷款。2.主体要件:在建工程抵押的抵押权人是具有贷款经营权的金融机构(一般是商业银行),也就是借款合同的贷款人。而抵押人必须是借款合同的债务人,同时也是在建工程所占用土地的使用权人。3.客体要件:在建工程抵押的抵押物必须是债务人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同时必须是依法获准尚未建造的或者正建造中的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4.形式要件:在建工程抵押要在法律上有效,不仅当事人之间必须签订抵押合同,而且必须依法办理抵押物登记,否则抵押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二、在建工程抵押价值评估范围的界定在建工程抵押价值评估范围的界定,要考虑土地权属,项目权属,工程进度,销售情况等因素。1.土地权属。2.项目权属。对在建房地产项目的抵押贷款评估,要查明委估房地产项目是否属联建项
    2023-06-28
    400人看过
  • 关于在建工程抵押的探讨
    在建工程抵押是指抵押人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近几年,在建工程抵押现象在广东省部分发达地区纷纷出现,并以其良好的运作与发展态势取得贷款银行、开发商与购房者实现互惠互利的三赢局面。在汕头,也呈现出如此局面,截止至今,已有二个在建工程实行抵押贷款,按期取得预售许可证进行预售。2004年,市有关职能部门决定凡办理在建工程抵押的楼盘不予发放预售许可证,其依据是该行为违背了《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六条中的第七款规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具备下列条件:预售商品房项目及其土地使用权未设定他项权。2004年建材价格全面上涨。汕头房地产企业在经历了十年的房地产低迷期后,在2003年、2004年,又面临价格降至谷底、成本上升、预售门坎提高的种种不利因素,陷入前所未有的困境
    2023-04-22
    357人看过
  • 在建工程抵押范围的界定
    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规定,抵押在建工程包括在建建筑物本身及其土地使用权两部份,下面从这两个方面分别分析。1、建筑物部分。在建工程抵押时是以工程全部还是已完工部分作为抵押物。目前理论界和各地登记操作实务中均未统一。一种观点认为,根据《民法典》规定,抵押设定后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物,在建工程抵押范围应为抵押时已完工、且双方约定为抵押物的部分,广州、成都、福州等城市均采用此种做法。另一种观点认为在建工程抵押物应包含尚未完工部分在内的项目整体,持这种观点的如上海市。本人比较赞同第二种观点,即以在建工程整体作为抵押物。理由是:(1)在建工程抵押权属于房地产期权,其性质不同于《民法典》上的房地产抵押权;(2)在建工程抵押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取得贷款资金完成整个工程;(3)房地产项目在整体建成前无法实现抵押权担保功能所需实际控制的经济价值;(4)已完工部分不一定能够具备独立使用功能。2、土地使用
    2023-03-29
    142人看过
  • 办理在建工程抵押的前提条件
    在建工程抵押必须具备以下几方面条件:1、在建工程抵押贷款的用途为在建工程继续建造所需资金。《民法典》实施后在建工程抵押可以为其他债权种类设定抵押,对在建工程抵押担保的种类没有限定。2、在建工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已经交纳全部土地出让金,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3、《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在建工程抵押合同应载明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证的编号,故在建工程抵押必须已经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同时,正在建造的在建工程抵押,还必须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4、投入工程的自有资金必须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工程施工进度和工程竣工交付日期。在建工程抵押房能备案吗在建工程抵押房能备案,不过对进行施工的房屋进行抵押的,抵押权人与抵押人要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而不是到房屋管理部门备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023-08-10
    60人看过
  • 在建工程能否设立抵押,抵押权有哪些法律特征?
    一、在建工程能否设立抵押在建工程能设立抵押的。《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以在建工程已完工部分抵押的,其土地使用权随之抵押。第二十八条以在建工程抵押的,抵押合同还应当载明以下内容:(一)《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二)已交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需交纳的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三)已投入在建工程的工程款;(四)施工进度及工程竣工日期;(五)已完成的工作量和工程量。抵押权作为一种担保物权,是实践中最理想,被广泛使用的担保形式,因为它的担保效力最可靠,而且能充分发挥担保财产的作用,既然抵押物不转移其占有,那么它既可以发挥其担保价值,也可以由所有人继续使用并发挥它的使用价值,取得的收益亦可以清偿债务,这样就使债权人的权益得到最充分的保障。基于抵押权这种区别于其它担保物权的优势,使抵押权在市场经济中对促进市场经济正常、良性运转起着促进和保
    2023-06-28
    394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抵押后办理在建工程抵押还需要吗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可抵押范围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连同地上建筑物一并抵押,也可以在无地上建筑物的情况下单独抵押2、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时,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3、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该土地使用权不得脱离厂房等建筑物单独抵押二、土地使用权抵押后是否需要办理在建工程抵押1、《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三百九十七条【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同时抵押规则】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据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第三百九十八条【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限制】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第四百一十七条【抵押权对新增
    2023-04-03
    143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建工程抵押,指抵押人为取得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 更多>

    #在建工程抵押
    相关咨询
    • 在建工程抵押是否是物权抵押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20
      是的。在建工程抵押,是指抵押人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以在建工程已完工部分抵押的,其土地使用权随之抵押。
    • 土地抵押后上面的在建工程是否抵押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6-26
      地上建筑物是随土地走的,如果土地使用权已抵押,后续建的建筑也一并抵押了,不能再进行再抵押或处置了,否则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一百八十二条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 抵押人未依照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 第一百八十三条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
    • 在建工程抵押的概念是什么, 在建工程抵押时土地使用权能否单独抵押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5-06
      一、在建工程抵押的概念根据建设部于2001年8月15日修订的《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所谓在建工程抵押是指抵押人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根据“房地一体原则”,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必须同时转让、抵押,因此,如当事人以在建工程已完工部分设定抵押权
    • 在建工程抵押能否转一般抵押登记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17
      在建工程抵押转为一般抵押权登记指南一、应提交的证件:1、《商品房初始登记证明》;2、《在建工程抵押登记证明》;3、登记申请书;4、房屋竣工验收材料;5、抵押权人(工作人员)持工作证、身份证;权利人及共有人携身份证、婚姻证明或户口簿共同到场(单独所有人持身份证、单身证明等材料;单位申请人持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涉及国有资产转让应出具资产管理部门批准文件;股份制企业
    • 房屋抵押可以抵押一些在建工程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3-11-02
      在建工程能设立抵押。在建工程抵押,是指抵押人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 在建工程抵押需要的条件是: 1.在建工程抵押贷款的用途为在建工程继续建造所需资金。 2.在建工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已经交纳全部土地出让金,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3.《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在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