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保管合同是否合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26 20:30:18 411 人看过

保管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将物品托付他方保管的合同。保管合同是保管人有偿地或无偿地为寄存人保管物品,并在约定期限内或应寄存人的请求,返还保管物品的合同。虽然我国法律、行政法规对车辆作为保管合同的标的并没有作出强制的限制性规定,所以车辆保管合同是可以存在的。

保管合同,又称寄托合同或寄存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将物品托付他方保管的合同。保管合同是保管人有偿地或无偿地为寄存人保管物品,并在约定期限内或应寄存人的请求,返还保管物品的合同。我国法律、行政法规对车辆作为保管合同的标的并没有作出强制的限制性规定,所以车辆保管合同是可以存在。

【车辆保管合同是否需要签订】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可以订立合同以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而《民法典》第157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能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因此,对于需要办理相关手续才能生效的合同,当事人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关于车辆保管合同是否需要签订,我们需要查看具体的保管合同条款。根据保管合同的性质和内容,可能需要签订保管合同,也可能不需要签订保管合同。

如果保管合同中包含了明确的车辆保管事项、保管期限、保管费用等条款,且保管人和车辆所有人之间存在直接的合同关系,那么保管合同就是必要的。否则,在车辆保管过程中,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保管事项、保管期限和保管费用等,但并不一定需要签订保管合同。

总之,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合同的签订手续。在车辆保管领域,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签订保管合同。

车辆保管合同的签订需要遵循《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签订保管合同。保管合同是保管人有偿地或无偿地为寄存人保管物品,并在约定期限内或应寄存人的请求,返还保管物品的合同。在车辆保管过程中,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保管事项、保管期限和保管费用等,但并不一定需要签订保管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八十八条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第八百九十条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4日 21: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条款相关文章
  • 车辆合格证由谁保管
    法律综合知识
    一、车辆合格证由谁保管车管所保管,车辆合格证是交车时随车一起交给车主的,新车上牌时,车辆合格证原件需要入档,由车管部门保管,只有具有合格证的汽车才符合国家对机动车装备质量及有关标准的要求,2018年8月1日起,机动车合格证可线上办理。二、车辆合格证一般买车后多久可以拿国家规定新车的合格证必须跟着汽车同时走,提车的时候就可以拿到。不管出于什么原因,都不能不给汽车合格证,如果汽车销售商延迟或者拒绝交付产品合格证,这种做法属于严重违约行为,车主可以要求销售商解除销售合同并赔偿相应损失。车辆合格证非常重要,它是汽车的一个凭证,同时也是汽车上牌时必备的证件,除此之外,购车发票、三包服务卡、车辆使用说明书都是新车重要的凭证,如果车主在付款前发现任何一个证件缺少,都应尽快向经销商提供。其实很多经销商在进货时用车辆向银行做抵押贷款,这样就可以付清款项给厂商,不过银行并不需要拿实车来做抵押,而是拿了车辆最重
    2021-11-05
    487人看过
  • 民法典合同编是否包括保管合同?
    包括。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仓储保管合同包括哪些(一)货物的品名和品种。仓储保管合同中储存保管的货物是特定物或特定化的种类物,是保管方接受存货方以委托代为保管的,其所有权属于存货方,在合同有效期届满时,保管方必须将原货物完好无损地归还存货方,因此合同中对货物的品名和品种,应作出明确的规定。同时仓储保管合同的标的物以动产为限。(二)货物的数量、质量、包装。货物的包装由存货方负责。其标准,有国家的或专业的标准的,按国家和专业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或专业标准的,在保证运输和储存安全的前提下,由合同当事人议定。(三)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保管方的政党验收项目为: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
    2023-07-16
    351人看过
  • 商场存车是否成立保管合同
    商场存车成立保管合同。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一、保管合同的概念是什么?保管合同,又称寄托合同和寄存合同,是指双方约定一方保管另一方交付的物品并返还该物品的合同。保管合同的法律特征如下:1、保管合同为实际合同。保管合同的成立不仅要有双方同意,还要有寄托人将保管物交付给保管人的行为;2、保管合同为不必要合同和双务合同;3、保管合同的目的是保管货物。保管人的主要义务是保管寄存人交付其保管的货物,使其与借款、租赁、承包、运输等合同不同;4、保管合同转让标的物的占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二、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保
    2023-04-11
    122人看过
  • 车辆推定全损保险合同是否终止
    车辆推定全损保险合同不会终止。《保险法》第22、23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依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保险合同的终止不包括保险合同的终止包括:1、保险合同因期限届满而终止;2、保险合同因履行而终止;3、财产保险合同因保险标的灭失而终止;4、人身保险合同因被保险人的死亡而终止5、财产保险合同因保险标的部分损失,保险人履行赔偿义务而终止。合同终止,是指因发生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使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使合同的法律效力终止。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
    2023-08-11
    396人看过
  • 停车是保管合同还是其他合同
    一、停车是保管合同还是其他合同这个问题确实有争议,实务中认定为场地租赁合同的有之,认定为保管合同的亦有之。认定为场地租赁合同的一般理由为,停车合同中并不交付钥匙,停车场对车辆并不具备较强的控制力,不能认定车辆已经交付,无法满足保管合同的要件。但是也有部分法院认为将车辆停放在停车场内,车辆完全置于停车场的管理之下,构成交付,故而认定为保管合同。个人认为,在停车合同中,车辆占有人可以随时停入停出,很难认定车辆已经交付,故认定为场地租赁合同为宜。二、保管合同是什么根据《民法典》第八百八十八条规定,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三、保管合同的特征1、保管合同是提供劳务的合同。保管合同以物的保管为目的,保管人为寄存人提供的是保管服务。保管合同的履行,仅转
    2023-06-15
    149人看过
  • 改装车辆上路是否合法
    改装车上路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如涉及电路改变,若改装水平不够,容易留下火灾隐患;如果改变汽车底盘结构,就会影响到车辆的轮胎、悬架、刹车系统;如果选用的配件质量差,容易增大行驶过程中发生事故的可能。很多车辆自燃和发生交通事故,都是私自改装引发的。针对改装车上路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不得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车辆违法加装光电设备、高音喇叭、大功率音响以及发出轰鸣噪音的排气管等非法装置,都属于违法行为。未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允许,擅自改装机动车底盘、发动机、悬挂、变速系统、方向系统、车胎轮毂、车灯、车身颜色喷涂和外观结构,对车体外观或动力系统进行改装升级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改装车辆上路行驶属于违法,更无法通过年检。年检验
    2023-06-13
    155人看过
  • 买卖抵押车辆是否合法
    抵押车买卖是否违规是否违规要具体区分抵押车的类型,众所周知,抵押车实际上就是贷款车,有以下两种情况:一种是银行分期车辆;第二种是抵押给个人或者公司借款的车辆。抵押车购买是否合法,主要是看抵押车的来源是否正规,如果抵押车的来源正规,那么购买抵押车是完全合法的。如果购买的抵押车是走私车或抢盗车,那么则不合法。关于购买抵押车是否违法的问题,大家应该有所了解了吧,只要通过正规途径购买正规来源的抵押车就是合法的,若购买的抵押车来源不正规就是违法的。除此之外,购买抵押车最大的问题则是过户问题,这也是造成抵押车买卖纠纷的主要原因所在。一、风险一是抵押车的来源其实购买抵押车的风险主要是来自于车辆的来源,这个大家在购买的时候,可以从源头杜绝的。很多车辆在担保公司进行抵押的时候,都不会告知对方车辆是否存在大维修的行为,以及车辆是否属于盗抢的。所以消费者在购买抵押车的时候,首先应该了解的就是车辆的来源,看车主的
    2023-03-04
    462人看过
  • 2024物业管理合同车辆被盗是否应该赔偿
    一、物业管理合同车辆被盗是否应该赔偿业主的车辆在住宅小区内被盗窃,如果物业服务公司没有尽安全保障义务的,物业公司要承担赔偿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物业服务人的一般义务】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二、业主家里被盗物业该怎么赔偿实际中,根据具体情形的处理方式如下:1、如果在业主家被盗时,物业没有尽到小区安全防范的义务,物业怎么赔偿根据物业具体过错大小而定。这一点其实按照实际判断就能够明确,如果实际中物业不肯承担较重的责任,建议业主就是联合被盗损失的几家业主,找物业协商,要协商不下来的,那就只有收集足
    2023-11-26
    106人看过
  • 车辆挂靠合同纠纷管辖
    建筑工程挂靠纠纷法院管辖权因无具体案情,只能总体说下,请做好对应。(一)如果有约定,遵循约定。约定的一般是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二)无约定,适用一般管辖,即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三)如果你是客户,可以把挂靠方、被挂靠方列为共同被告。(四)选择多个法院的,先立案的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民诉法司法解释)于2015年2月4日起施行,其中第二十八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即由建设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一、保险合同纠纷管辖保险纠纷案件的管辖,民事诉讼法有原则的规定,即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关于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的协议。保险合同纠纷指投保人与保险人或者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与
    2023-02-28
    61人看过
  • 驾驶车辆遮挡车牌是否合法?
    故意遮挡车牌属于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行为之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会被处以扣罚12分并且处罚款200元。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酒后驾驶车辆是否属于刑罚酒后驾驶车辆是否属于刑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分别是:(1)目前酒后驾驶机动车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经查获给予行政处罚并处罚款;(2)而醉酒驾驶属于犯罪行为,经查获的追究刑事责任并处罚款。危险驾驶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客体要件。危险驾驶罪侵犯的客体为公共安全,即危险驾驶的行为危及到了公共安全,给公共安全带来了潜在的危险,即对不特定且多数人的生命、身体或者财产的危险;2、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且情节恶劣;3、主体要件。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已满十六周
    2023-07-07
    309人看过
  • 有保管合同车辆丢失物业要担责
    东亚讯这几天,有读者反映停在小区里的车辆有受损或丢失的情况,没有物业小区或小区物业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也比较突出。针对上述问题,本报邀请《吉林省物业管理办法》起草部门专家为您答疑。魏女士:我所居住的小区是半封闭状态,前段时间车停在楼下丢了,物业公司是否有责任?答:根据《办法》第四十条规定:“车主对车辆有保管要求的,由车主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另行签订保管合同”。所以,如果双方签订了保管合同,物业服务企业应按合同约定承担责任。如果没有签订保管合同,在物业服务合同中对小区安全管理方面也没有约定,物业服务企业没有收取对应的服务费用,物业服务企业则不承担责任。张先生:《办法》实施以后,对于没有物业的小区,房子如果需要维修怎么办?答:对于没有物业管理的小区,业主应成立业主大会,选出业主委员会,然后决定是自治管理还是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如果业主大会不能召开,则根据《办法》第四十三条:“业主大会因故
    2023-06-10
    346人看过
  • 车辆保险合同的管辖权怎么认定
    车辆保险合同的管辖权如何认定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保险合同产生纠纷要提起民事诉讼的,由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四条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五条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六条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七条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八条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023-06-15
    409人看过
  • 车贷未清,车辆过户是否合法?
    分期付款贷款没还完的车不能过户,因为贷款没还完车辆的所有权还不属于购车人。贷款没还完的车也就是车辆被抵押给了贷款机构,如果要想转让车辆,必须经过债权人的同意。处于还贷周期的车辆,不能进行交易和买卖,显然也不能过户。北京车贷条件1、具有有效身份证明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能提供固定和详细住址证明;3、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4、个人社会信用良好;5、持有贷款人认可的购车合同或协议;6、合作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2023-07-14
    280人看过
  • 机动车辆保险合同是定额保险合同吗
    《保险法》规定:投保人提出投保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并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中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经投保人和保险人协商同意,也可以采取其他协议形式订《保险法》规定:投保人提出投保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并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中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经投保人和保险人协商同意,也可以采取其他协议形式订立保险合同,由此可见,我国保险合同的形式为书面形式,主要包括投保单、保险单、暂保单和保险凭证。1、投保单投保单是投保人向保险人申请订立保险合同的书面要约,投保单通常由保险人事先统一印制,投保人依其所列项目逐一据实填写后交付给保险人,投保人在投保单上需要填写的主要内容有:(1)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
    2023-02-25
    319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条款是指双方协商一致后,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的条款。合同条款是合同内容的具体表现形式,主要通过合同条款体现和表达。合同作为当事人之间的交易协议,内容由合同各方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独立约定。一般来说,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 1... 更多>

    #合同条款
    相关咨询
    • 车辆保管合同如何写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31
      21.1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21.2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21.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
    • 车辆抵押贷款合同不签名车辆过户是否合法
      云南在线咨询 2023-11-05
      车辆在未还清贷款前是属于抵押给贷款机构的,所以个人是无权进行买卖或是过户的,只有当车贷款付清,借款人拿着收据到相关部分办理解除抵押手续后,才能对车辆进行过户。有些人中途出现资金短缺,无法偿清余款,打算通过转让的来融集资金,但是车贷在未还清的情况下是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的。贷款车辆在办理过户手续时需要提供已付清贷款的单据。车辆未付清,车还助于银行,车主没有权利将车过户给其他人,另外,如车主不能按期还款或
    • 车辆质押合同是否合法,有哪些规定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8-18
      签订车辆质押合同是否合法,取决于合同是否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如果不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其自然是不会生效的。首先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其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动产不得出质。
    • 车辆推定全损保险合同是否终止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5-26
      保险合同终止除当事双方主动解除外,还有以下法律事实可以导致其效力终止: 1、保险合同的约定期限届满; 2、保险人履行了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 3、保险标的发生部分或全部损失; 4、《保险法》规定的其他合同终止的原因: (1)财产保险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而被保险人未按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 (2)人身保险合同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 (3)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
    • 在车辆租赁中心买的车辆买卖合同中担保公司的担保费是否是合法有效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1-25
      首先要看担保公司有无营业执照和此担保公司在所属省份经信委和中小企业局联合颁发的从业许可证。如果没有的话,说明他们没有资格从事融资担保业务,也就是非法的,所以,最好不要找这类公司担保。如果上述证书均具备,还要注意担保费率的收取是否合理,一般担保公司会根据贷款人的资产状况和信用情况按0.5~5%范围内收取。你如果有部分资产,或是可以找到有实力的第三方做反担保,你可以和他们把费率谈下来,最好能低于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