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多卖犯罪的特点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0-05 22:30:07 315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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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多卖构成犯罪需要满足以下条件:首先,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时,行为人缺乏实际履行能力;其次,行为人利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诈手段获取对方签订合同;第三,行为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没有按照约定履行义务,或者没有积极努力实现合同履行;最后,行为人的未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原因在于缺乏实际可履行的财产,并且不愿意承担违约责任。

一房多卖构成犯罪需要满足以下条件:首先,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时,行为人缺乏实际履行能力;其次,行为人利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诈手段获取对方签订合同;第三,行为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没有按照约定履行义务,或者没有积极努力实现合同履行;最后,行为人的未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原因在于缺乏实际可履行的财产,并且不愿意承担违约责任。

一 房 多 卖 构 成 犯 罪 的 具 体 条 件 是 什 么 ?

根据提供的核心内容,最新一房多卖构成犯罪吗?答案是否定的。虽然一房多卖多数是民事欺诈行为,但是符合犯罪构成的,可能涉嫌合同诈骗罪。合同诈骗一般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而一房多卖中行为人构成合同诈骗罪,依然要满足诈骗犯罪的基本构造,即行为人实施欺骗行为——对方(受骗人)产生错误认识——对方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或第三者处分财产——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害。因此,要认定“一房二卖”的行为人构成犯罪,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出卖人具有非法占有购房款的主观目的,购房者存在认识错误;出卖人实际取得购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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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出卖人就同一普通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确认所有权已经转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均未受领交付,先行支付价款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均未受领交付,也未支付价款,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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