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与法定抵销权的行使是怎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17 18:20:46 343 人看过

一、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债权能否主动抵销

一方能否用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债权作为主动债权抵销对方未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债权,我国《民法典》对此未作明文规定。在学理上,大致可分为否定说和肯定说两种观点。

否定说认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债权不得作为主动债权而主张抵销。理由是主张抵销的债权人之所以可以“强制地以他人财产供自己之用”,是因为合法债权本身就具有“法律上之请求力”。这构成了抵销具有强制性的根据,因此,法律为节约交易成本,允许通过抵销之方式实现其债权。显然,这一权利的行使,需要以“法律上之请求力”即可强制性为前提。已过诉讼时效之债权,已经失去其法律上之请求力,故其债权人不具有强制地以他人财产供自己之用的权利,不得作为主动债权进行抵销。被动债权人如果可以主张抵销,则无异于强迫对方履行自然债务,此时被动债权人通过抵销不仅实现了债权,而且优先实现了债权,使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制度形同虚设,事实上保护了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损害对方当事人的时效利益。但如果被动债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则可用抵销。于此场合,可认为债务人抛弃了时效利益。

二、诉讼时效的本质影响及其与抵销权的价值冲突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债权能否允许作为主动债权主张抵销,对这一问题不应简单化地用是或否来回答。在我国法律和司法解释未作明确规定之前,法官应当在借鉴国外相关做法的基础上,根据法理精神和法律原则,通过严格的逻辑推理,并运用价值衡平的分析方法,做出符合公平正义观念的和我国市场经济实际情况的判决。

三、时效利益与抵销权之间价值冲突之调和

诉讼时效体现的是法律的效率价值,在客观效果上向债务人的利益倾斜。而抵销权则侧重于便利和保障债权人权利的实现。当二者在实践中发生冲突的时候,我们应当牢牢把握两种制度的精髓,运用价值衡平的方法,实现双方当事人利益保护的均衡。一方面,一方因对方债权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而获得的时效利益应予保护,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债权不得作为主动债权主张抵销。另一方面,在两个债权时效期间存在重合的情况下,一方因行使抵销权而获得的既得利益应予尊重,不因事后债权罹于消灭时效而受影响。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9日 09: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诉讼时效相关文章
  • 诉讼时效在否影响抵销权的价值
    诉讼时效对债权实现的本质影响是: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债权变为自然债权,国家不再通过强制手段迫使债务人履行。诉讼时效和抵销权的价值冲突是:诉讼时效的主要价值目标是效率,实现效率价值的机制是通过有条件地牺牲权利人的实体权利为代价的;等等。工资是否受诉讼时效影响工资争议有时效限制。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
    2023-07-21
    306人看过
  • 借条的诉讼时效与欠条的诉讼时效怎样计算
    借条是证明借贷合同关系,是出借人向借款人交付借款时,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一种借贷事实的依据。法律规定,借条的诉讼时效期限是3年,从借条上注明的还款日期的当日起算。超过3年出借人未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将不再保护。对没有注明还款日期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但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条后的20年内没有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不在起算。欠条是当事人双方在经济往来中,以某种经济结算的方式产生的一种债务关系,比如买卖、损害赔偿、劳务等形成的欠款,欠款人向债权人出具的一种结算事实依据。法律规定,欠条的法定诉讼时效期限是3年,已注明履行清偿欠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注明清偿欠款日期的当日起算,对没有注明履行清偿欠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欠款人出具欠条的第二日起算。从以上可以看出,区别在于没有注明清偿债务期限的借条的诉讼时效期限是20年,但对没有注明清偿债务期限的欠条的诉讼时
    2023-06-14
    272人看过
  • 抵押权的行使期间是否随主债权的诉讼时效中断而中断
    债权人行使抵押权,实现债权的,属于向债债务人主张债权的行为,债权诉讼时效会中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一百九十五条【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一、抵押权行使期限可以约定吗抵押权行使期限可以约定。抵押权人应该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
    2023-02-21
    426人看过
  • 专利诉讼的概念与时效是怎样的
    专利诉讼的概念与时效是怎么样的专利诉讼是指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人民法院进行的涉及与专利权及相关权益有关的各种诉讼的各种诉讼的总称。专利诉讼有狭义和广义理解的区分,狭义的专利诉讼指专利权被授予后,涉及有关以专利权为标的的诉讼活动;广义的专利诉讼还可以包括在专利申请阶段涉及的申请权归属的诉讼、申请专利的技术因许可实施而引起的诉讼、发明人身份确定的诉讼、专利申请在审批阶段所发生的是否能授予专利权的诉讼以及专利权被授予前所发生的涉及专利申请人以及相关权利人权益的诉讼等。专利诉讼的时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题目的若干规定》的司法解释中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权利人越过两年起诉
    2023-05-05
    440人看过
  • 什么时候可以行使法定抵销权?
    享有法定抵销权的条件是:1、双方当事人之间互负债务、互相债权。当事人双方存在的两个债权债务关系,须均为合法存在。其中任何一个债为不法,均不得主张抵消。2、相互抵消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通常是同种类的货币或者实物。3、双方债务必须都已到清偿期。4、双方适用抵消的债务是能抵消的债务。法定抵销权什么意思撤消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危害债权实现的行为,有请求人民法院撤消该行为的权利。抵消权。抵消是指借款与贷款人之间互相负有债务时,各自用其债权来充当债务的清偿从而使双方债务在对等范围内归于消灭。抵消具有法定和合意两种形式。两者的区别在于:法定抵消必须是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且双方债务均已到期。而合意抵消对此不作要求,法定抵消权的行使只需要单方意思表示,而合意抵消需双方意思表示一致。金融机构在主张法定抵消权时要注意不得附加条件或附加期限。合意抵消在实践中最常见的是贷款依约定在借款人账户上扣收款
    2023-07-06
    329人看过
  • 诉讼时效的本质影响及其与抵销权的价值冲突是什么?
    (一)诉讼时效对债权实现的本质影响——债务人的自愿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债权变为自然债权,国家不再通过强制手段迫使债务人履行。相应地,债务人获得了时效利益。但是,如果债务人自愿履行的,则债权人仍有受领权,债务人不得以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为由要求债权人返还。可见,债权人实现自然债权的唯一合法路径是债务人自愿履行义务,自愿放弃时效利益。可以说,债务人的自愿履行是自然债权合法实现的不可逾越的界限,也是判断债权人实现自然债权是否合法的标准。除非债务人自愿(不论是否出于无知),债权人通过其他任何方式实现自然债权的企图在法律上都是不能支持的。这当然包括通过所谓的抵销权。抵销权实际上是债的履行的一种特殊方式。虽然抵销权作为形成权不同于请求权,但是,对自然债权而言,这两者并无区别。由于主张抵销一方只要为抵销的意思表示,就发生抵销的法律效力,而不论被抵销一方的意思如何,因此,对被抵销的一方而言,抵销具有强制性,“抵
    2023-06-22
    55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诉讼时效,是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法律事实,又称消灭时效,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在某种程度上丧失请求利益的时效制度。设立诉讼时效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促进法律关系安定,及时结束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确定状态,稳定法律秩序,降低交... 更多>

    #诉讼时效
    相关咨询
    • 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诉讼时效的规定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6-27
      1、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诉讼的条件有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是合法有效的,债务人通过放弃债权,无偿转让等方式无偿处分自己的债务导致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四十条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
    • 债权的抵销权可以通过诉讼行使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17
      已过诉讼时效的债权属于存在权利瑕疵的债权,不能主动要求抵销,但如果权利完整的债权人主动提出抵销,且符合法律规定,可以抵销。
    • 权利转让时,行使抵销权的规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20
      债权人转让权利不需要经债务人同意,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转让行为就生效。如果债务人对债权人也享有债权,同时该债权已届清偿期,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债务人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向受让人行使。抵销是合同终止的情形之一,根据合同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并且该债务的标的物的种类、品质相同的,除按照合同性质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外,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一些国家和地区的
    • 代位权的行使和诉讼时效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23
      1、代位权的行使主体 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主体是债权人本人,并且由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债务人之位行使。当某一债权人已行使代位权后,其他债权人不得就同一权利再次行使代位权。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债权人以同一次债务人为被告提起代位权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将债权人作为共同原告。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时候,应尽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如果违反此项注意义务造成损失,应负损害赔偿的责任。 2、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方
    • 法律对债权人行使抵销权的规定:抵销权是指法律对债权人行使抵销权的权利有哪些权利?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0-30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互相负债,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和质量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抵销自己的债务和对方的到期债务;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当通知到达对方时生效。不得附条件或期限抵销。 第五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质量不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