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段内容讲述了劳动合同的有效性问题需要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来做出确认。同时列举了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等。
如果对于劳动合同的有效性存在争议,那么就需要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来做出确认。劳动合同无效情形: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劳动合同无效情形有哪些?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重要法律文件,其中可能存在一些无效情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无效情形包括:
1. 用人单位未按照法定程序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
2.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未及时告知劳动者的;
3. 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其他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投资人或者实际控制人变更,未及时告知劳动者的;
4. 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其他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投资人或者实际控制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不履行劳动合同义务,致使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
5.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致使劳动者没有理由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无效的;
7.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社会保险等社会保险待遇,致使劳动者没有理由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无效的;
8.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9.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以上情形中,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对于劳动合同部分无效或者未生效的情况,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劳动合同的有效性存在争议时,需要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做出确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无效情形包括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等。如果劳动合同存在无效或部分无效的情形,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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