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停薪留职期间,只要劳动者没有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是不能辞退劳动者的,法律上也没有规定多久可以辞退。
一、试用期病假最多几天被辞退
试用期请病假一般是不会被辞退的,不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辞退的条件。
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因病不能胜任目前工作辞职有赔偿吗?
劳动者因病不能胜任目前工作,自己辞职后没有经济补偿,也没有赔偿。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辞退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给劳动者。
三、公司可以不辞退员工吗
当然不能随意辞退。解除劳动合同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依法解除,一种是违法解除。被用人单位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除特殊情况外(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等),当然应该有经济补偿或赔偿。公司可以辞退员工,但不是随意辞退,具体分为以下情形:1、过失性辞退。企业在劳动者有过错的情况下,无须提前30天通知,而即刻辞退职工的行为。依据我国劳动法规定,过失性辞退主要有以下情形:(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2、预告性辞退是指企业在辞退职工时,按照法律的规定提前30天通知职工或支付代替通知金的方式辞退职工的行为。
-
停薪留职相当于开除吗?
244人看过
-
公司停薪留职一年期间需要停薪多久?
170人看过
-
停薪留职时限一般为多久?
164人看过
-
停职停薪可以停多久
226人看过
-
停薪留职期间职工犯罪单位是否能开除
231人看过
-
停薪留职能算作工龄吗?
185人看过
劳动者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 更多>
-
停薪留职的时间是多久江苏在线咨询 2022-05-061、劳人计(1983)61号文: 第3条:“停薪留职”的时间一般不超过二年。“停薪留职”期间,不升级,不享受各种津贴、补贴和劳保福利待遇;因病、残而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可按退职办法处理;从事非法活动,符合《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规定的开除条件的,原单位有权按开除处理。 第6条:“停薪留职”期满,本人愿意回原单位工作的,需在期满前一个月向原单位提出申请,原单位应给予安排适当的工作(已关停的企业由原企业
-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停薪留职被开除了怎么办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4-14用人单位停薪留职的就是变相的向让你们自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的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不是因为劳动者的原因造成的停工的至少享有基本工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但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要先申请确认事实劳动关系,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
停薪留职是什么意思?停薪留职能解除员工待遇吗?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5-09劳动法中是没有停薪留职概念。只有在工伤期间才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 所谓停薪留职,是指企业富余的固定职工,保留其身份,离开单位,从事政策上允许的个体经营。 停薪留职合同是指职工为了在一定期限内脱离原岗位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在停薪留职合同中,劳动者继续保留原用人单位劳动者的身份,但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停止对劳动者工资的发放。
-
停薪留职后算不算工龄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17“停薪留职”人员在从事其他有收入的劳动时,原则上应按月向原单位缴纳劳动保险基金,其数额一般不低于本人原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二十。“停薪留职”期间计算工龄。
-
停工留薪期多久?什么时候停工留薪?宁夏在线咨询 2022-04-11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2004年1月1日《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前,称这段期间为“工伤医疗期”,且这段期间享受的工资待遇称为“工伤津贴”。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期限是多久: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具体根据伤情来确定。多数省份颁布《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对应具体伤情,确定停工留薪期长短。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