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执法行政复议机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3 16:03:08 224 人看过

专利行政复议的机构,也称专利行政复议的机构的主管机关。与专利行政复议的两类申请人一致,也存在专利行政复议的两类机构。第一类机构,《行政复议法》第14条规定: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国家知识产权局属于国务院直属机构,性质上相当于国务院部门,因此,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应由其本身进行复议。当然,尽管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与作出复议决定的机关同一,但内部的处理部门却可以不同。根据《行政复议规程》第3条:国家知识产权局法律事务处(以下简称“法律事务处”)负责行政复议的具体工作。第二类机构,根据《行政复议法》第12条的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所以,此类行政复议,既可以向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所属的本级人民政府提出申请,也可以向上一级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提出申请。

一、专利行政复议的收案范围

根据《复议规程

第五条规定,专利行政复议的收案范围包括:1、专利申请人对不予受理其申请不服的;2、专利申请人对申请日的确定有争议的;3、专利申请人对视为未要求优先权不服的;4、专利申请人对其专利申请按保密专利申请处理或者不按保密专利申请处理不服的;5、专利申请人对专利申请视为撤回不服的;6、专利申请人对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不服的;7、专利权人对专利权终止不服的;8、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因耽误有关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请求恢复权利而不子恢复的:9、专利权人对给子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服的;10、强制许可请求人对终止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服的;11、国际申请的申请人对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二条终止其国际专利申请不服的;12、国际申请的申请人对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一百一十五条所作复查决定不服的;13、专利代理机构对撤销其机构处罚不服的;14、专利代理人对吊销其

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的处罚不服的;15、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最后一项是个“兜底条款”,究竟包括哪些情形,

未见到任何解释。但从实际来看,可以肯定的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所作出的任何具体行政行为都不包括在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7日 04: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专利相关文章
  • 广东:构筑专利行政执法体系
    全国人大常委会专利法执法检查组在广东检查期间,广东省知识产权局表示,经过多年的法规建设和专利保护实践,专利行政保护已经成为广东专利保护的重要力量,为维护专利权人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不断强化体系建设近年来,广东不断完善专利行政保护体系建设,多方面构建专利行政保护体系,为深入开展专利行政执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010年12月1日,由广东省人大审议通过的《广东省专利条例》正式实施,其中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专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保护和管理工作。广东还积极加大专利行政执法队伍建设。2007年11月颁布实施的《广东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07—2020)》中明确要求强化行政执法保护,健全省、市、县三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保护体系。通过努力,2009年至2013年,广东全省查处专利违法案件共计4015件,其中立案处理各类专利纠纷2855件,结案2167件;立案查处假冒专利案件1160件,结
    2023-06-08
    488人看过
  • 养老机构行政复议程序
    行政复议程序
    行政复议的具体程序一、复议申请1、申请人自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二、复议受理1、复议机关对复议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并在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2、对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但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告知申请人向有关复议机关提出;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且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即为受理。三、行政复议1、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2、复议机关自复议受理之日起7日内,将复议申请书副本或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3、被申请人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复印件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4、复议机关法制工作机构进行书面审查,必要时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提出复议意见,报经复议机关负责人同意或集体讨论通过。5、复议决定作出
    2023-02-23
    276人看过
  • 行政复议机关未通知利害关系人参加行政复议是否构成程序违法
    一、案情原告:刘某。被告: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简称市劳动局)。第三人:某镇个体工商户。原告刘某的丈夫马某原是某镇个体工商户的雇员,2001年10月3日马某在业主家中发病,同年10月5日,因医治无效死亡。2004年3月25日,刘某向其所在的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该局作出马某伤亡情形视同工伤的认定。该个体工商户不服,向市劳动局申请行政复议,市劳动局受理后,以该个体工商户为申请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被申请人对案件进行了审查。经审查,市劳动局认为刘某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间距马某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超过1年时效,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受理刘某申请并作出工伤认定的行为明显不当,故决定撤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在行政复议程序中,市劳动局未通知刘某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刘某对该复议决定书不服,遂以市劳动局未通知其参加行政复议程序违法及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对工伤申请时效的认定错误为由提
    2023-06-19
    239人看过
  • 什么是专利申请行政复议
    专利行政复议是指针对涉及专利事项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的行政复议。此处所谓涉及专利事项,既包括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审查授予专利权等过程中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也包括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查处专利违法案件等过程中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一、相关法律规定根据《专利法》第60条、第63条以及第64条的规定: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做出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等行政处罚。对上述行政处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15日内依照《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这一体制的架构需要在地方设立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查处假冒专利和冒充专利等违法行为。目前,在所有省级人民政府内,都已设立此类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在部分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内,也已设立此类管理专利
    2023-03-22
    435人看过
  • 可以邮寄专利行政复议吗?
    1、可以邮寄专利行政复议吗最好邮寄,最好用特快专递,详细写明邮寄材料的名称,以便有证据证明何时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如果你亲自寄的话,一般不会有人替你签名,一旦形成诉讼,相关部门往往会说没有收到。专利行政复议是行政法上的一项重要制度。其目的是为行政相对人在行政系统中的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提供救济渠道。同时,也为行政机关提供了纠正行政系统中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的机会。行政复议虽然具有准司法性质,但其基本性质仍然是行政行为,,专利行政复议是指对涉及专利事项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行政复议。这里所谓的专利事项,不仅包括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专利权审查授予过程中的具体行政行为,还有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查处专利侵权案件等过程中的具体行政行为
    2023-05-07
    74人看过
  • 专利复审是不是行政复议的一种?
    专利复审:是指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这里的复审是专指对驳回专利申请的单一行为。受理部门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这里的复议范围是包括了十一种情形。受理部门是各级政府法制办、各级政府组成部门以及其他能行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专利审查的内容主要有:(1)是否符合专利法第二条中规定的发明定义,即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2)是否符合专利法第五条的规定,即申请专利的主题是否有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情况;(3)是否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即申请专利的主题是否属于不能授予专利权的范围;(4)是否具有专利法第二十二条条四款所规定的实用性;(5)
    2023-04-17
    373人看过
  • 巴中市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调解办法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调解办法》的通知巴府办发[2009]4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巴中市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调解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二○○九年六月二十五日巴中市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调解办法第一条为更好地发挥行政复议功能,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和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结合巴中市行政复议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行政复议调解,是指行政复议机关在审理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在不违背法律和损害公共利益、他人利益的基础上,积极进行协调工作,引导案件当事人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从而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活动。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进行
    2023-06-06
    486人看过
  • 行政复议机构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应当由多少名行政复议人员参加?
    《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二条行政复议机构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应当由2名以上行政复议人员参加。行政复议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实地调查核实证据;对重大、复杂的案件,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采取听证的方式审理。《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二条行政复议机构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应当由2名以上行政复议人员参加。
    2024-04-27
    157人看过
  • 专利行政复议驳回程序详解
    依照行政复议法的一般规定,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什么是专利驳回通知书发明专利申请的驳回是指经过申请人答复后,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发明专利申请仍然存在专利法规定的实质性缺陷而作出的拒绝授予专利权的决定。发明专利申请的驳回既可以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初步审查且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修改后予以驳回,也可以是在经过实质审查且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修改后才予以驳回。经过实质审查,审查员认为申请存在实质性缺陷不能授予专利权的,将给申请人至少一次陈述意见和/或进行修改申请文件的机会。如果申请人在指定的期限内未提出有说服力的意见和/或证据,也未对申请文件进行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修改,或者修改后的申请文件中仍然存在足以用已通知过申
    2023-07-05
    60人看过
  • 专利行政复议邮寄是否可以?
    一、专利行政复议邮寄是否可以?最好是邮寄,而且最好以EMS邮寄,详细写明邮寄的材料名称,这样就有证据证明于何时提起行政复议申请的了。要是亲自去送,一般情况下是不会有人给你签收的,而一旦形成诉讼,相关部门又往往会称其并未收到。二、专利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是行政法上的一项重要制度,其目的在于,给行政相对人在行政系统内提供一个针对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的救济管道,同时,也给行政机关在行政系统内一个纠正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的机会。虽说行政复议带有准司法性质,但其基本性质仍是行政行为,且是依申请的行政行为、要式行政行为。专利行政复议是指针对涉及专利事项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的行政复议。此处所谓涉及专利事项,既包括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审查授予专利权等过程中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也包括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查处专利违法案件等过程中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我国目前的专利执法体制是所谓的双轨制,即司法体制和行政
    2024-01-22
    497人看过
  • 专利行政复议应当向谁提出?
    1、专利行政复议应当向谁提起?
    2023-05-07
    64人看过
  • 加强专利行政执法,保护专利权
    当前我国处于加快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对于专利权保护的需求与日俱增,这正是加强专利行政执法职能的初衷。笔者建议,加强专利权的行政保护,应赋予行政机关更多的职权来处理专利纠纷,如增加带有司法性质的调查取证权,对侵权赔偿额的判定权等。追根溯源,任何一种权力的本质都是基于社会利益的需求。面对专利权纠纷的专业化、技术化,纠纷类型多样化的趋势,依靠法院处理专利权纠纷的传统体系已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求,这是专利行政执法行为的正当性基础。行政执法行为的出现,并不会改变司法权的本质,不会动摇原本的权力分工。行政机关做出一些具有判断力的行为,并不会影响司法权应有的效力,这是专利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基础。当前,创新驱动在社会进步中优势突出,人们越发意识到维护创新成果的重要性,而企业也更重视公司的专利战略布局,通过加强对专利权的保护来维持自己的竞争优势。但是,专利纠纷不同于普通的民事纠纷,具有较强的
    2023-06-08
    292人看过
  • 专利行政复议的法律依据及参加人
    在行政复议过程中有时会碰到专利行政复议的情形,一般来说专利行政复议的主体包含哪些,专利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包含哪些,本文为您介绍。专利行政复议的法律依据关于专利行政复议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复议规程》。专利行政复议的目的是为了纠正国家知识产权局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行使职权。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就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只能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而启动,不能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自行启动。专利行政复议不是提起行政诉讼的必经阶段,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
    2023-04-24
    326人看过
  • 专利法中行政复议是针对什么情况?
    专利行政复议的程序有哪些?1、申请复议时应当符合正当申请人、复议事项范围、复议期限以及复议请求和证据等条件。具体讲,包括:(1)申请人是认为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布图设计登记申请人、布图设计权利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其中利害关系人是指具体行政行为可能影响其合法权益的人;(2)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必要的证据;(3)属于申请复议的范围,例如对于驳回决定则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4)在规定的申请复议期限内。2、申请复议应提交复议申请书一式两份,并附具必要的证据材料。复议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1)申请人的姓名、名称、通信地址;(2)具体的复议请求和理由;(3)复议申请人的签名或印章。国家知识产权局以书面形式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应附具该文书或者其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的,应附具授权委托书。3、国家知识产权局法律事务处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对复议申请分别做如
    2023-06-18
    132人看过
换一批
#专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专利
    词条

    专利,从字面上是指专有的权利和利益。“专利”一词来源于拉丁语Litterae patentes,意为公开的信件或公共文献,是中世纪的君主用来颁布某种特权的证明,后来指英国国王亲自签署的独占权利证书。 专利在现代一般是由政府机关或者代表若干国... 更多>

    #专利
    相关咨询
    • 行政复议专利法中对专利复议的概述是什么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12-11
      专利行政复议是指针对涉及专利事项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的行政复议。此处所谓涉及专利事项,既包括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审查授予专利权等过程中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也包括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查处专利违法案件等过程中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
    • 垂直管理机构行政复议怎么执行?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31
      基于上述理解和认识,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02年11月在全区行政复议工作会议上,对此问题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法制机构,收到对省级以下垂直管理部门的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告知申请人可按被申请人告知的复议途径,向其上一级主管部门提出复议申请;但是如果申请人坚持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的,应当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及便民原则予以受理。
    • 水利局行政复议机构会调整么?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30
      水利局行政复议领导小组具体是否调整得看内部的人员调动,例如:为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重新调整韶关市水务局行政复议工作领导小组。
    • 行政复议委托行政复议机构可以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31
      行政复议中根据法律的规定或者行政复议机关指定,或者接受当事人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代理权范围内代理当事人进行复议的人。在行政复议中,当事人既可以亲自参加复议,也可以委托复议代理人进行复议。 委托代理人是指受申请人和被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代为复议的人。律师、申请复议的公民的近亲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内部工作人员、被申请人的内部的工作人员,均可担任委托代理人,当事人委托他
    • 什么是专利行政复议?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11
      1、专利行政复议是指针对涉及专利事项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的行政复议。 2、此处所谓涉及专利事项,既包括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审查授予专利权等过程中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也包括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查处专利违法案件等过程中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 3、我国目前的专利执法体制是所谓的双轨制,即司法体制和行政执法体制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