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公司不应旱涝保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4 21:51:30 398 人看过

导读

基金公司无论业绩好坏一律收取固定比例管理费的问题,一直是有争议性的话题。近日借着基金法草案的审议,市场又再次提出“报酬与绩效要完全挂钩”的建议。

然而,有专家提出,实施这种方式可能会产生更大的风险。这两种方式究竟孰优孰劣?学者和专家对此又有何评价和解决方法?

嘉宾牛鸿

职业:中山大学岭南学院金融系副主任

专长:金融产品的创新和风险管理

苟大金

职业:中山

职业:易方达公司市场拓展部常务副总

专长:公司、行业研究,市场管理

以下是中山大学岭南学院金融系副主任牛鸿副教授、青海证券金融证券研究所宏观经济研究室主任苟大金和易方达公司市场拓展部常务副总经理陈朝阳先生对此类问题的一些见解,仅供大家参考。

我国基金管理费与国外持平

牛鸿:在美国,基金管理费率一般在0.4%到1%之间变化,但不同类型的基金,其制订管理费率也是多种多样,如对于一只指数基金,其年度管理费率可以低到0.2%左右,而一只平衡型基金却可以达到3.25%。

陈朝阳:与目前境外市场同类基金相比,我国开放式基金的管理费率的确有些偏高。在基金业最发达的美国,股票基金管理费率一般在1%~1.3%之间,而我国的股票基金管理费率为1.5%。但从另一方面看,美国基金业发展了几十年,管理费率一直处于下降的趋势,到现在才降到这个水平;而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只有五年左右的历史,才处于萌芽期,规模还很小,从这个角度看,管理费水平并不高。

“按劳分酬”易产生“道德风险”

牛鸿:关于浮动费率和固定费率的选择,当然,从直观层面上来看,浮动费率有三个特点:一是市场化,二是可以激励从业人员,三是使基金公司公平竞争。市场化本身是价格在起作用;而激励则可让不同的公司进行公平竞争,让市场来选择和淘汰。所以,业绩好,可高收费;业绩不好,就低收费。这听起来是正确而且合理的。

苟大金:不过我认为,这个管理费不应该按业绩提成,这样会冒很大的风险。其实我觉得,费率应该与基金管理的难度挂钩。现在费率的最高标准是1.5%,我认为应该更高一点,比如说提高到1.8%,但这就是最高标准了。如果基金经理尽职尽责的话,他最多可以得到1.8%,但如果他做得不好的话,那就应该扣钱了。也就是说,把这0.3%作为基金经理的奖励。

陈朝阳:的确,简单地以业绩挂钩,容易引发管理人的“道德风险”。从投资的角度来说,市场的风险,尤其是系统性风险属于不可抗力,因此,海外市场上对基金的评价更多的是与相应的“标尺”(Benchmark)相比较来衡量的。至于与业绩挂钩较多的,则为对冲基金等风险度较高的产品。

牛鸿:所以我们进行评价不能只靠直觉。上述所说的只是直观层面,基金投资者把资金给基金经理人进行投资,其中肯定有失误和亏损,这即使是开放式基金也难以避免。而其中的道德风险,或者说败德行为是避免不了的。所以由于金融机构的特殊性,固定费率也有其好处。采用浮动费率的话,会引导基金经理人开展高风险的投资项目,可以说投资者将承受更大的风险。

陈朝阳:而且国外的基金市场通行的都采取固定费率。浮动费率的缺点在于,可能会使基金经理冒道德风险,而风险却又由投资者承担。使用浮动费率的作用在于调动基金经理的积极性,令他们能真正做到尽职。但要实现这个目的并不一定要通过费率来解决。其实社会对基金经理的监督已经可以调动基金经理的积极性,避免冒险了。因为市场能公平公正地分析基金经理的业绩,好的基金经理会受到投资者的追捧。而这种监督和评价对基金经理的业务有很大的影响:基金业绩好,公司与基金经理的形象就体现了。有的基金管理公司中,众多的基金排名与基金经理的奖金挂钩;还有基金经理在公司排名多少名之后的就可能下岗,所以基金经理都会努力去争取自己的荣誉。也可以说,这是一个良性的循环,既突出了明星经理,又进行了优胜劣汰。

管理费率有待商榷

牛鸿:国外费率是有底限的。这个道理很简单,就像学校,如果教授的工资按上课量来算的话,那大家都跑去代课教书,不管手中的科研项目了。但如果给予教授一定的基本工资,然后再从代课量、科研量加到工资上,那大家都满意了。所以,我比较赞成浮动费率和固定费率相结合的方法。单纯赞成浮动费率或固定费率的,我认为他们是有很极端的想法:要么是迷信市场,要么是认为市场失效。

记者后记

基金经理收益

应与业绩挂钩

基金管理公司“旱涝保收”的确让市场人士颇有微词。因此不断有人提出“报酬与绩效要完全挂钩”的建议,实行与分红比率相挂钩的浮动费率的管理费提取办法,或者当基金亏损达到某种程度时,不应该再提取管理费。这种建议如果真正实施,市场将出现另一奇怪的现象———在熊市时,基金大面积清仓,股票基金很可能变成债券基金。这种现象在2001年底至2002年上半年的开放式基金上已明显地表现出来,而这一现象也遭到市场人士的大力抨击。他们认为,基金公司的这种做法是有违职业道德的,一边拿着股票基金的高比例管理费,一边却在做债券基金的投资业务。

目前,市场上已出现不主动进行择时的基金品种。这类基金在熊市时显然要比其他基金承受更大的净值损失风险,那么基金管理人是不是就应该不收取理财报酬或者少收取报酬呢?如果是这样的话,这无异于鼓励基金管理人为自己制定一个极其宽泛的投资范围,在其间做大幅度的游离,风险与收益也随之跳跃式地变化。

因此,单一地指责基金管理费太高存在一定的误区。事实上,从商业运作的角度看,基金管理费用应该取决于其商业运作成本,而不是与业绩挂钩的。基金公司管理开放式基金,需要一定的投入和维护。管理费用如果不能填补运作成本,就会引发基金公司的“道德风险”。

在市场行情比较低迷的时候,投资者总是比较在意投资成本和管理人费用的,但是在目前我们的基金费用已基本接近境外基金的平均水平,下调余地已经不大的情况下,降低个人投资成本的一个最佳方法,就是通过对优秀基金的长线投资来摊薄成本,分享基金的超值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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