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在明律师在解答咨询的过程中发现,许多当事人会问:“别人家的补偿款怎么有能拿上百万的,我家怎么就补偿这么少呢?”如此巨大的差距,被征收人的心里定然会存在不满与疑惑。
那么,得到高补偿的那些人,他们到底做了什么?本文,在明律师与您一起探索,那些征收中应当注意的能够提升补偿的重要事情。
【要事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涉案项目合法性】众所周知,征收信息大多会在市、县级人民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或者是自然资源部网站的“全国征地信息共享平台”里进行公布。
对于这些具体内容,被征收人可以主动进行查找。
除此之外,对于某些政府未主动公开的信息,被征收人可自行递交申请书,申请公开相关政府信息。
被征收人可根据自然资源部最新发布的《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来确定自己依法所能看到的信息。
需要指出的是,信息公开申请绝非一帆风顺。
很多案件都要在这一看似没有多大争议的环节与行政机关反复“拉锯”,各种不予公开的理由也是层出不穷、脑洞大开,有的完全禁不住推敲。
被征收人要做好面对困难的心理准备,不要在第一个环节上就轻易被削弱维权的信心俗话说: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知情权在征收过程中始终得到保障,被征收人对征收项目才会有更加全面、细致的了解。
征收活动只有在法律的框架下开展,被征收人才有机会获得公平、合理的补偿。
如果你感到征收不合法,或是发现自己对征收相关事项毫不知情,就要及时采取措施获取征收信息了。
【要事二:尽早委托专业律师,留足依法维权的时间与空间】委托律师依法维权,是解决征收纠纷最温和的途径,而且也是最有效的方法。
在征收拆迁维权过程中,理清维权思路、灵活运用法律手段、推进多种维权方式同时进行是专业律师所擅长的。
律师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采取合乎法律程序的手段,合理合法地以“打”促谈来解决问题。
“打”就是针对征收方的违法之处提起复议、诉讼、查处申请等等,谈就是以提起诉讼等法律手段为契机推动调解沟通。
这让被征收人既能在心理上踏实有依靠,又能通过专业律师搭建的协商平台争取更满意的补偿安置条件。
如果你在征收中遇到法律问题、收到法律文书,一定要及时咨询律师,切勿错过维权的最佳时机。
【要事三:重视房屋价值评估,切勿签订不合理的补偿协议】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7条以及《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我们可以得出下列公式供大家参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
=被征收房屋经由评估机构确定的市场价格(包括商定或评估的房屋装饰装修价值补偿)+搬迁费用(包括大型机械设备、空调移机费等具体的分项费用)+临时安置费用+
营业性房屋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助和奖励费用农村征地拆迁补偿=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宅基地及其上房屋的补偿
+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上述的补偿内容是法律规定的原则与底线。
但在明律师想要提示广大被征收人的是,无论是房屋还是土地,都会受到区位、地类、用途、建造年代、市场、政策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不可能有统一的标准供大家进行简单对照。
在此基础上,被征收人可以通过市场比较法,参考自己房屋周边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大致预估出自己房屋的价值补偿。
被征收人依法积极参与评估机构的协商选定也是很有必要的。
实践中,未经被征收人协商选定评估机构的案例比比皆是。
没有经过公开选定,评估机构的社会信誉、资质等级或许将无法保证。
另外,若征收方给出的补偿标准远远低于周边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导致被征收人在拿到补偿款后根本无法购买与其原有生活水平相应的房屋进行安置。
那么,你在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时就需要谨慎了。
总而言之,房屋价值评估结果是确定补偿数额的重要依据。
如果被征收人对评估结果不满意,应当及时提出异议,寻求救济、纠正。
针对评估环节,被征收人是否依法行使了申请复核评估、申请专家鉴定等救济权利,对后续的维权也将产生较大影响。
【要事四:切忌盲目拒收征收文件,仔细审阅文件及时提出异议】面对征收方送来的文件,却又不太懂得里面的内容,到底该如何做?在明律师在此提醒大家,文件是可以仔细查阅并收下的,但不可以随便签字,签与不签可根据具体案情事先咨询律师,之后按律师的指示去做即可。
在接收文件后,你要仔细地审视文件内容,并针对有疑问或是不满意之处提出异议。
征收文件,将对被征收人的权利义务产生实质影响。
所以,如果你实在不能分辨文件内容的含义,以及其背后的法律意义,就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
随意丢弃、撕毁文件是最愚蠢的做法,广大被征收人切勿做这样自欺欺人的事情。
抱着侥幸心理的被征收人,无法获取补偿数额的任何提升。
最后,在明律师想提醒广大被征收人:重视征收的每一个环节,做好以上几点,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帮你提高补偿。
同时,一份坚定的决心、平和稳定的心态对提高补偿数额也至关重要。
面对征收中的违法行为,一定要沉着冷静、依法维权。
提高补偿数额,得到满意的安置,没有那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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