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中受害人是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8 15:13:59 364 人看过

交强险合同中的受害人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和被保险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为被保险人与保险人订立的保险合同,受害人不是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但是却享有保险合同为其设定的利益,这突破了合同相对性原理。

一、投保人可以要求解除已经成立的保险合同吗

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在保险合同成立后,合同就产生了法律效力,只要法律不存在特别规定,双方的保险合同中也没进行相反约定,投保人可以随时解除保险合同,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投保人的合同解除权是任意的,当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人时,投保人在解除为他人利益而订立的保险合同时,应事先征得被保险人同意。

二、交强险互赔指什么呢

互碰自赔是指:机动车在发生两车相撞时,双方均有责且双方都有损失,而损失都在二千元之内,无其它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才能到各自保险公司办理索赔。

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交强险是中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其保费是实行全国统一收费标准的,由国家统一规定的,但是不同的汽车型号的交强险价格也不同,主要影响因素是“汽车座位数”。

三、新交强险赔偿标准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新交强险赔偿标准自2020年12月1日起开始执行。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交强险只对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另一方面,保险公司只对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只在相应的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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