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行业不特殊长期以来,金融业都被看成是一个特殊的行业。它们不仅进行高负债经营,而且其业务也涉及到人数众多的客户的隐私和商业秘密,被认为是不宜进行信息披露和公司化运作的一个行业。许多政府监管者、金融机构、投资者、储户都还没有改变这种观念,认为金融机构(特别是银行)不能破产,否则会引发挤兑等金融风潮和动荡现象,影响社会稳定。但根据**塞尔协议草案,即使是银行也是公众公司,它具备公司组织形式的所有特征。其资产负债结构、经营评估体系、信息披露等各方面的要求,应当与上市公司一样,而且在资本流动性非常强的现代市场中,银行没有什么特殊性。因此,它应该像现代公众公司一样,建立类似的公司治理结构,理顺委托代理关系,建构内部制衡、外部制约的治理机制。金融机构不能破产,其本质是不能完全市场化。金融机构包括银行,都必须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按照市场主体的基本要求去竞争,审慎经营,追求利润最大化。否则,金融机构还是一个国家包办的主体,不注重经营和管理,其市场风险势必要转嫁到国家财政,最终是全体纳税人身上。破产机制有两个重要的方面。首先,它是个优胜劣汰机制,淘汰市场上不合格的失败的主体。作为债务人的金融机构为了使其具有竞争性和免于破产的命运,必须尽心尽力经营;债权人为了贷款安全和减少可能的清算给他带来的损失,会对金融机构精心挑选和监督。第二,破产机制还有挽救、重组的一面。并不是所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务人都要立即进行清算,当挽救、重组的价值高于清算价值时,法律程序就可以在重组的框架中保证各方的利益。这两个机制既可以保证市场的公平性,又可以提高市场效率,保证资源流向效率更高的地方。金融发展的内在要求从中国整个金融体系的发展方向看,现在的金融行业门槛比较高,商业银行法等要进一步修订,降低准入门槛。政府也要由原来的参与者转变为竞争规则的制定者和执行者,放权给民间和市场,各种形式的资本都将进入这个领域。这些市场主体都有自己的利益诉求,是风险意识自治的主体。当它们追求市场利益的时候,不可避免地要面对市场风险。在这个前景下,必须建立一个破产机制,否则,各个金融机构就不能按照市场规则经营,金融改革的方向也是不明确的。金融机构在实践中侵害存款人和投资者的利益,会带来大的金融风险,比如说券商挪用客户保证金,银行贷款给经营不善的企业或者未经详细论证的项目,甚至金融机构自身内外勾结、卷款逃跑的行为。另一方面,对金融机构尚没有建立法律退出机制。比如说许多券商已经具备破产清算的条件,却仍然要花费大量金融资源去拯救。短期内这看似保护投资人利益,因为破产会有金融风险。但如此一来,这种困境会长期存在,继续损害投资人利益,因为他们并不知道机构的境况不断恶化而继续投资,或者知道风险,但相信有国家信用担保。如果不建立正常的破产机制,会给市场、投资者发出错误信号:这些金融机构是没有问题的。但事实上风险在积累和增加,投资者的损失将越来越大。中国金融机构的成熟,需要完成“三化”:即商业化、公司化、市场化。商业化指的是金融机构首先必须是市场营运的主体,具有利润最大化的动机。公司化指的是金融机构必须是个公众公司,其信息要公开、透明,既要披露风险和银行资本充足状况的信息,又要披露风险评估和管理过程、资本结构以及风险与资本匹配状况的信息,既要披露银行定性、核心的信息,也要披露定量、附加的信息,使现有的商业银行完成其商业化和资本化运行的转型。要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内部监控和外部监控都要完善。市场化指的是金融机构的商业行为必须完全按照市场的规则,其一个重要标志是破产机制,即建立压力机制、清算机制、重组机制,建立平衡债权人、债务人利益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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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建议制定银行等金融机构破产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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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融机构破产以及对危机金融机构的特别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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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制定金融机构破产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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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规范金融机构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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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法规定金融机构破产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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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法利益制衡机制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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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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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的金融机构有哪些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11《企业破产法》第134条规定:“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有本法第二条情形的,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该金融机构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出现重大经营风险的金融机构采取接管、托管等措施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中止以该金融机构为被告或者被执行人的民事诉讼程序或者执行程序。金融机构实施破产的,国务院可以依据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制定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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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破产, 申请金融机构破产的条件有哪些北京在线咨询 2022-02-23在我国,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同样适用破产法,只要符合破产条件,可以申请破产。不同的是,由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向人民法院提出对该金融机构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第一百三十四条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有本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国务院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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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擅自成立金融机构罪,擅自成立金融机构罪判几年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26一、什么是擅自成立金融机构罪(一)擅自成立金融机构罪的概念擅自成立金融机构罪,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行为。(二)擅自成立金融机构罪的构成特征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所谓金融,即货币资金的融通,是货币流通和信用活动以及与之相关的经济活动的总称。金融活动是一个动态的运动过程,各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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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破产清算程序是怎样的山东在线咨询 2023-02-28首先,应先经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同意后,可以申请破产。 金融机构在提出破产申请后,法院如受理破产清算案件,通常按下列程序进行: 1、成立清算组。2、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3、召开债权人会议。4、确认破产财产。5、确认破产债权。6、拨付破产费用。7、破产财产清偿顺序。特别注意的是,商业银行破产清算时,在支付清算费用、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后,应当优先支付个人储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8、破产清算的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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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是独立的法人吗广东在线咨询 2023-11-10分支机构,不是独立的法人。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尽管分支机构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但产生的后果如果分支机构不能自行承担的,可由公司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