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会判刑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1 09:24:50 144 人看过

会。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刑事案件优先。民事赔偿部分,可以由原被告协商一致,也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但是先处理刑事案件是合法流程,刑事未能审判就先处理民事反而违反流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关于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法律均限定为物质损失。

一、刑事附带民事终审有可能影响国家赔偿吗?

若刑事诉讼中附带的民事诉讼已经终止审理的,对国家赔偿是会有一定的影响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二、轻伤一级判刑不赔偿的要怎么办?

受害人轻伤一级对方判刑不赔偿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6日 21: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公益诉讼相关文章
  • 什么是公益诉讼公益诉讼与私益诉讼有什么差别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规定的机关或者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公益诉讼是法律规定的无直接利害关系的特定主体为了保护社会公共利益提起的诉讼。公益诉讼与私益诉讼区别在于:一是诉讼目的不完全相同,公益诉讼目的在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私益诉讼一般为解决民事主体之间纠纷,直接目的是维护个体利益;二是保护的利益特点不同,公益诉讼保护公共利益,具有抽象性、宏观性,私益诉讼保护的主要是个体利益,具有具体性、微观性;三是对当事人要求不同,公益诉讼原告不要求一定
    2023-05-13
    319人看过
  • 林业公益诉讼刑事附带民事的判决是需要公开宣判吗?
    一、林业公益诉讼刑事附带民事的判决是需要公开宣判吗?刑事附带民事环保公益诉讼案需要公开宣判,民事诉讼法第148条第1款: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刑事诉讼法第202条第1款: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行政诉讼法第80条第1款: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和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二、刑事法庭审判程序包括哪些内容?(一)、开庭审理1、被害人、诉讼代理人经传唤或者通知未到庭,不影响开庭审理的,法院可以开庭审理。2、辩护人经通知未到庭,被告人同意的,法院可以开庭审理,但被告人属于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情形的除外。3、审判案件应当以庭审为中心。事实证据调查、定罪量刑辩论在法庭,裁判结果形成于法庭。(二)、宣布开庭1、书记员和审判长的分工。2、审判长查明当事人的情况,宣布合议庭组成和告知诉讼权利。(三)、法庭调查1、总顺序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被告人、被害人陈述--讯问、询问
    2023-06-03
    426人看过
  • 公益诉讼案件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吗
    1、公益诉讼案件可以提起刑附民诉讼。2、人民检察院对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犯罪行为提起刑事公诉时,可以向人民法院一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法律依据:《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一、刑事案件另诉伤残赔偿金可以吗可以,需要根据实际的诉讼请求而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裁定。对于物质损失的界定,主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即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因此,残疾赔偿金不属于与物质损失,未列入刑事
    2023-04-11
    225人看过
  • 公益诉讼被告可以上诉吗
    刑事案件被告人可以上诉。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27条,被告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起上诉。上诉权是被告人的基本诉讼权利之一,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依据本法第230、第231条,被告人不服判决或裁定的上诉期限分别为10日、5日。被告人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3日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时将上诉状副本递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被告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3日以内将上诉状交原审人民法院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一、民事案件二审多长时间开庭呢1、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2、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
    2023-03-10
    362人看过
  • 税收类公益诉讼属于民事诉讼吗?
    一、税收类公益诉讼属于民事诉讼吗?行政公益诉讼属于民事诉讼,是代表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公诉权,检察机关处于行政公诉人的地位,享有行政诉讼原告应该享有的诉讼权利。检察机关在获取证据、举证能力、技术手段以及对法律法规的理解等方面,基本上与行政机关保持平衡,符合权力对等和抗衡的法治精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三条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拟提起公益诉讼的,应当依法公告,公告期间为三十日。公告期满,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不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四条人民检察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书,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二)被告的行为已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初步证明材料;(三)检察机关已经履行公告程序的证明材料。第十五条人
    2023-06-18
    95人看过
  • 被判缓刑公益性岗位会取消吗
    一、被判缓刑公益性岗位会取消吗缓刑对公益岗位有影响。缓刑意味着已经违反了刑法(即犯罪),但考虑到悔改等因素,法院认为暂时不执行刑罚不会再危害社会。能否保持工作取决于单位的具体规定。一般来说,遵纪守法是公共机构招聘的基本要求。缓刑表明违反了刑法,犯罪行为(比违法更严重),很可能失业。二、判缓刑工作会丢吗根据201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第18号令颁布、9月1日实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目前,正在推进的事业单位改革方向是重点保留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逐步撤销或划转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制定《处分规定》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
    2023-03-25
    491人看过
  • 公益诉讼与私益诉讼关系是怎样的
    公共利益是指一定范围内的整体利益,与该范围内的个体必定存在一定的利益关系,或者直接或者间接,或者事实上的利益,或者法律上的利益,不存在超越一切个体的抽象的公共利益。超越个体利益的,纯粹的公共利益,应当不存在。相关法律知识:既然公共利益与个体存在某种意义上的利益关系,就可借助于现有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改造和拓宽予以纳入,以达到维护公益的目的。笔者认为,主张另行构建行政公益诉讼的学者,大都基于公共利益与个体利益绝对割裂的认识,认为公共利益就是不关所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利益,是抽象的利益,因此无法通过他们启动诉讼。这种观点值得商榷,因为在构建行政公益诉讼之前,应弄清行政公益诉讼与私益诉讼在原告主体资格上的联系。行政公益诉讼是指“公民为维护公益,就与自己权利及法律上利益无直接利害关系的事项,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作为或不作为所提起的诉讼。”这个概念科学地界定了两者的关系。“无直接利害关系
    2023-06-13
    186人看过
  • 明确环境公益诉讼社会组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近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稿提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依据民事诉讼法第55条、环境保护法第58条等法律的规定,对已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具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重大风险的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提起诉讼,符合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征求意见稿明确,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基金会等社会组织,可以认定为有关组织。社会组织成立5年以上,章程确定的宗旨和主要业务范围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且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的,可以认定为环境保护法规定的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5年以上。社会组织提起的诉讼所涉及的社会公共利益,应与其宗旨和业务范围具有关联性。社会组织在提起诉讼前5年内未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可以认定为环境保护法规定的无违法记录。该司法解释征求意见
    2023-04-24
    219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定以刑诉为前提吗
    一、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定以刑诉为前提吗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以刑诉为前提。1、民事公益诉讼是为了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对违反法律,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按照民事诉讼程序依法审判并追究违法者法律责任的诉讼。2、民事公益诉讼的直接目的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但公益诉讼仅仅是对国家机关执法能力不足的补充与协助,而非取代国家机关进行执法活动。民事公益诉讼的建立可以更方便、更有力的保护社会公共利益。3、民事公益诉讼的原告一般是与民事诉讼标的无直接的利害关系的特定的国家机关、组织或者个人,换言之,不直接受害也能起诉;而一般民事诉讼的原告必须是因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与他人发生争执或者权益受到侵害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4、诉讼标的从其最简单的含义上来讲就是诉讼的对象,民事公益诉讼的诉讼标的是受到侵害或者有受侵害之危险的社会公共利益;而一般民事诉讼的诉讼标的是当事人之间争议的私益。二
    2023-05-01
    102人看过
  • 公益诉讼时代到来了吗
    1996年1月4日,一位名叫丘建东的公务员走进了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这里,他以当地公用电话亭未执行原邮政部关于夜间长话半价收费的规定为由,起诉龙岩市街头公用电话亭及邮电局,要求索赔金额1.2元。正是这场价值一块二的官司,揭开了新中国公益诉讼的序幕。如今15年过去了,中国的公益诉讼事业已经获得了长足的发展。丘建东也早已不是一个人在战斗,越来越多的律师参加到公益诉讼事业中来。公益律师作为一个新兴的法律团体在近年来的司法活动中迅速崛起,他们关注的领域已经涉及到春运涨价、高速公路收费、职业病危害等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公益诉讼在中国正在成为一场方兴未艾的法律运动。然而即便如此,对于偌大的中国社会来说,光靠公益律师的努力,还无法摆脱公益诉讼的艰难处境。相关制度的缺失、公权力的膨胀,民众对公益诉讼的围观这些社会传统使得公益诉讼在我国一直处于萌芽式的发展态势。公益律师被社会大众看作理想主义者而非务
    2023-06-07
    376人看过
  • 制造假药要公益诉讼吗
    一、制造假药要公益诉讼吗生产假药提起公益诉讼具体是什么公益诉讼包括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这是按照适用的诉讼法的性质或者被诉对象(客体)的不同划分的。诉讼法理论认为,利益受到了损害,受害者就有权向法院起诉,请求司法救济。按照提起诉讼的主体公益诉讼可以划分为检察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其他社会团体和个人提起的公益诉讼,前者称为民事公诉或行政公诉,后者称为一般公益诉讼。二,公益诉讼具体流程1、人民法院审理人民检察院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被告提出反诉请求的,不予受理。2、人民法院审理人民检察院提起的第一审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原则上适用人民陪审制。当事人申请不适用人民陪审制审理的,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决定不适用人民陪审制审理。3、人民检察院与被告达成和解协议或者调解协议后,人民法院应当将协议内容公告,公告期间不少于三十日。公告期满后,人民法院审查认为和解协议或者调解协议内容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
    2023-03-24
    194人看过
  • 如何撤回公益诉讼上诉,公益诉讼的范围是什么
    一、如何撤回公益诉讼上诉人民法院对公益诉讼案件进行审理后,认为一审判决有错误的,可以提出上诉,上一级人民检察院认为上诉不当的,应当指令下级人民检察院撤回上诉。《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五十八条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人民法院第一审公益诉讼判决书、裁定书后三日内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人民检察院认为第一审公益诉讼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应当提出上诉。提出上诉的,由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决定。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同步审查进行指导。第六十一条上一级人民检察院认为上诉不当的,应当指令下级人民检察院撤回上诉。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在上诉期限内,发现下级人民检察院应当上诉而没有提出上诉的,应当指令下级人民检察院依法提出上诉。二、公益诉讼的范围是什么1、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该行为只有在损害公共利益时,才可基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提起公益诉讼。如果针对污染环境、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直接请求
    2024-01-11
    289人看过
  • 行政公益诉讼判决书怎么写
    一、行政公益诉讼判决书怎么写行政公益诉讼判决书(××××)×民初字第××号原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写明姓名和职务)。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被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写明姓名和职务)。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第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写明姓名和职务)。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或依法由审判员×××独任审判),公开(或不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写明本案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
    2023-04-17
    284人看过
  • 公益诉讼和公诉的不同
    所谓公益诉讼,是指任何公民、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为了社会公共利益,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向国家司法机关提起诉讼。中国人民大学法学教授王宗玉解释说,‘公益诉讼’并非一个既定的法律术语,顾名思义,公益诉讼是指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利益而提起的诉讼。在内地,目前只有检察机关代表国家向法院提起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诉讼属公益诉讼。公民通过诉讼直接对侵害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行为向法院起诉,由法院直接追究其违法责任,在内地司法界和法学界却是一个新话题。自诉和公诉的区别有哪些刑事诉讼法中的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虽然都是刑事案件,但二者之间是有严格区别的,主要是:(一)案件来源不同。公诉案件是由国家公诉机关即人民检察院提起的;而自诉案件是由被犯罪行为侵害的公民、个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近亲属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二)犯罪性质和危害程度不同。公诉案件中犯罪行为的性质一般来说比较严重,对社会的危害性也比较大,案件一
    2023-07-04
    443人看过
换一批
#反垄断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益诉讼是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按照适用的诉讼法的性质或者被诉对象客体的... 更多>

    #公益诉讼
    相关咨询
    • 公益诉讼是不是公益性诉讼?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5-14
      1、不是的,公益诉讼包括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这是按照适用的诉讼法的性质或者被诉对象(客体)的不同划分的。诉讼法理论认为,利益受到了损害,受害者就有权向法院起诉,请求司法救济。 2、公益诉讼的主体主要包括人民检察院、社会公益团体、个人等等。无论自然人、社会组织、检察机关还是行政机关作为原告参与公益诉讼,都存在各自的优势和劣势。
    • 公益诉讼是诉讼担当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5-24
      1、不是的,公益诉讼包括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这是按照适用的诉讼法的性质或者被诉对象(客体)的不同划分的。诉讼法理论认为,利益受到了损害,受害者就有权向法院起诉,请求司法救济。 2、公益诉讼的主体主要包括人民检察院、社会公益团体、个人等等。无论自然人、社会组织、检察机关还是行政机关作为原告参与公益诉讼,都存在各自的优势和劣势。
    • 公益诉讼一审判决可以上诉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25
      我国规定:一审判决在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发生执行的效力。 有上诉的,执行的效力中断,等二审结束后按照二审的执行。
    • 怎么区别什么是公益诉讼公益诉讼与私益诉讼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规定的机关或者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
    • 公益事项检察公益诉讼
      广西在线咨询 2021-10-28
      规定如下:1。《环境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对污染环境、侵犯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提起公益诉讼。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一)有明确的被告;(二)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三)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初步证据;(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2、公益诉讼案件由侵权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