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债权及房屋抵押合同有没有效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8 16:59:05 66 人看过

一、主债权及房屋抵押合同有没有效力

民法典规定,主债权和房屋抵押合同是依法成立的,就具有法律效力,抵押担保行为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三百九十五条【抵押财产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第四百条【抵押合同】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第四百零二条【不动产抵押登记】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二、房屋抵押合同应包括哪些内容

房屋抵押合同的内容:

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和方式;

3.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

4.抵押担保的范围。

三、房屋抵押合同诉讼时效怎么算

房屋抵押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最长时效二十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章 抵押权 第一节 一般抵押权  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n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n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n  (三)海域使用权;\n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n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n  (六)交通运输工具;\n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n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4日 18: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抵押房屋的房子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是无效的。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一、民法律规定抵押物抵押权可以转让吗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除抵押人和债权人另有约定外,抵押人转让抵押物的不需要债权人同意,但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二、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买卖抵押物是否有效?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买卖抵押物一般是有效的。根据2021年实施的
    2023-04-02
    305人看过
  • 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房主卖抵押房屋被判无效
    广西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认定未经抵押权人同意,出售抵押房屋协议无效,判决买受人搬出抵押房屋。2008年3月13日,杨德明以其房产作抵押向广西隆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2万元并办理了房屋抵押登记。杨德明借款后,未按约定支付借款本息。2011年2月11日,杨德明与韦永红签订《房屋转让协议》将房屋出售给韦永红,2011年4月25日,杨德明以查档为由,在隆林县房产管理局擅自拿走《房屋所有权证》原件交给韦永红。广西隆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知道此事后,要求韦永红退出房屋或者代为偿还贷款本息未果,遂以杨德明为被告、韦永红为第三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杨德明向原告广西隆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2万元,没有按约定偿还本息,事实清楚,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原告诉请被告杨德明偿还借款本息,法院予以支持。被告杨德明没有经抵押权人同意,在借款抵押期间将抵押房屋
    2023-06-08
    402人看过
  • 主合同变更对抵押效力有何影响?
    合同变更是否影响抵押合同的效力,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只要主合同变更不违法,抵押合同仍作为从属合同有效。抵押权的一个特点是其从属性,即作为一种担保权,抵押权自然属于从属权,其设立、消灭和处理必须以一定债权的存在为前提,是主债权的从属性。虽然主合同变更,但只要主合同有效,抵押合同也有效。抵押权设定前为抵押物的从物的,抵押权的效力是否及于抵押物的从抵押权设定前为抵押物的从物的,抵押权的效力是否及于抵押物的从物?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12月8日以法释[2000]44号作出的《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抵押权设定前为抵押物的从物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但是,抵押物与其从物为两个以上的人分别所有时,抵押权的效力不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四条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2023-07-19
    303人看过
  • 抵押合同中的效力的认定,无效抵押权是否有效
    一、抵押合同中的效力的认定抵押合同的效力的认定方式如下:1.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2.以不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3.抵押合同的效力的其他认定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二、抵押合同无效抵押权是否有效抵押合同无效抵押权也无效。《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规定,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第四百零三条规定,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第四百零四条规定,以动产抵押的,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经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三、抵押合同无
    2023-05-06
    100人看过
  • 将以抵押的房屋出卖给他人有没有效力
    买卖合同有效第一,《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而《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九条就属于“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该条规定:“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本案中,李某、张某夫妇将房屋抵债给周某已经通过人民法院的调解书确认,因此,该房屋的所有权自调解书生效时转移。第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对“善意取得”作了明确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
    2023-06-15
    115人看过
  • 抵押权有无追及力
    抵押权的物上追及力,是指抵押权所具有的使抵押权人得跟踪抵押财产而行使抵押权的法律效力。对抵押人的处分权作出三项限制:一是有将抵押物转让的情况告知抵押权人的义务;二是有将转让物上存在抵押负担的事实告知受让人的义务;三是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但并未确认抵押权的追及力。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如果抵押物已经登记的,抵押权人仍可以行使抵押权;取得抵押物所有权的受让人,可以代替债务人清偿其全部债务,使抵押权消灭。受让人清偿债务后可以向抵押人追偿。如果抵押物未经登记的,抵押权不得对抗受让人,因此给抵押权人造成损失的,由抵押人承担赔偿责任。这就承认抵押权具有追及效力,同时规定受让人享有涤除权,可以代替债务人清偿其全部债务,使抵押权消灭。一、抵押权登记生效的效力是怎样的我国抵押权生效方式采取
    2023-03-28
    224人看过
  • 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转让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力
    未经抵押人同意的转让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力未经抵押人同意的转让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未经抵押权人同意并不影响转让合同的效力,抵押物是不动产的,在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前,根据《土地登记办法》、《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没有抵押权人同意抵押财产转让的书面证明,买受人实际无法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合同构成履行不能,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抵押物是动产的,对于已经办理抵押登记的,受让人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抵押权人有权行使抵押权的追及力;对于未办理抵押登记的,受让人可以善意取得,抵押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向抵押人主张赔偿责任。我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明确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
    2023-06-15
    153人看过
  • 抵押担保合同必须有没有主合同
    一、抵押担保合同必须有没有主合同抵押担保合同必须有没有主合同,抵押担保合同作为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的,该抵押担保合同也无效。抵押担保的债务是主债务的从债务,主债务存在的,抵押担保的债务才存在。《民法典》第四百条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第四百零七条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是法律另有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没有约定的除外。二、出售抵押房产的买卖合同有没有效将抵押的房子再次出售合同有没有效。法律规定,对于设立了抵押的房产是可以在抵押期间进行转让的,只要通知抵押权人即可。所以房屋可以转让,则转让房屋的买卖合同自然是有没有效的。不过出售房产后获得的价款应当优先清偿抵押
    2024-01-22
    417人看过
  • 抵押合同主合同无效后是否有效
    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无效抵押合同会无效。一、贷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一样吗?借款合同与抵押合同不一样。借款合同是贷款人为借款人提供借款,借款人到期返还借款,支付利息的合同;抵押合同是属于借款合同的补充,相当于担保合同,借款合同生效的,抵押合同有效,抵押合同无效不代表借款合同就无效。二、普通抵押和最高额抵押的区别最高额抵押是一种特殊的抵押权,是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议,在最高债权限额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它与一般抵押权的区别是:(1)最高额抵押权是为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的担保,即设定最高额抵押时,债权尚未发生,为保证将来债权的实现,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协议商定担保的最高债权额度,抵押人以其抵押财产在此额度内对债权作担保。(2)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是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抵押担保的范围虽然可以确定,但具体担保的数额却无法明确,只存在一个“最高债权额限度”。由此可见,
    2023-06-28
    498人看过
  • 主债权及抵押的期限
    民法典对抵押权有无期限没有明文规定。为了维护担保人自身的利益,担保期限最好可以等同于主债务期限。1、民法典对保证有无期限作了明确规定,但是民法典对抵押权有无期限却没有明文规定。从相关的法条的分析我们能理解为:如果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消灭了,那么抵押权也消灭了。2、抵押权不受消灭时效的限制,也就意味着债权人在债权消灭时效过后的任何时候都可以行使抵押权。这对于抵押人来说未免过于苛刻。而且,抵押权人长期怠于行使其权利,法律对之似乎也无特别加以保护的必要。因而许多国家的立法都对主债权的消灭时效过后的抵押权的行使给予一定的限制。3、民法典中规定有诉讼时效,该时效只适用于权利受到侵害时的请求权,因而抵押权不因诉讼时效届满而消灭。但是,对于抵押权所担保的主债权已过诉讼时效时,从法理上讲我们的法律应当借鉴上述国家的立法对抵押权的效力期限作一定的限制。一、抵押权的时效规定抵押权的时效规定:当事人约定的或者登记
    2023-03-04
    100人看过
  • 有效吗?没有抵押物的房屋贷款?
    卖房方将已办理抵押登记的房屋进行转让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卖方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如银行)并告知买方房屋已抵押的情况;如卖房方未通知抵押权人,但告知了买方房屋已办理抵押登记的情况,则抵押权人可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而买方则不能以此主张买卖合同无效;如卖方通知了抵押权人但未告知买主房屋已经抵押的情况,则买方可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如卖方既未通知抵押权人,也未告知买方房屋已经抵押的情况,则抵押权人和买方均可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房屋贷款的类型贷款购房主要有以下几种:1、住房公积金贷款:对于已参加交纳住房公积金的居民来说,贷款购房时,应该首选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具有政策补贴性质,贷款利率很低,不仅低于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率(仅为商业银行抵押贷款利率的一半),而且要低于同期商业银行存款利率,也就是说,在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利率和银行存款利率之间存在一个利差。同时,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办理抵押和
    2023-07-07
    419人看过
  • 主合同没生效可不可以全额抵押其抵押权
    主合同未生效抵押权是不成立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为担保债务履行,当事人可以设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且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主债权生效判决能否再主张抵押权主债权生效判决后,债权人可以再主张抵押权的,债权人可以在主债权诉讼时效内,行使抵押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条【担保物权消灭事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一)主债权消灭;(二)担保物权实现;(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第四百一十九条【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
    2023-08-15
    411人看过
  • 房屋买卖抵押权还在吗,房产抵押合同生效条件有哪些
    一、房屋买卖抵押权还在吗1、房屋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出售房屋,但需要通知抵押权人和告知受让人房屋抵押事实,出售房屋所得价款清偿债务后,抵押权就消灭。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条【担保物权消灭事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一)主债权消灭;(二)担保物权实现;(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第四百零六条【抵押财产的处分】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二、房产抵押合同生效条件有哪些1、房地产抵押合同是从合同,房地产抵押合同生效的前提是所担保的主债合同生效
    2024-01-23
    326人看过
  • 抵押房屋能否进行买卖?抵押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抵押的房屋可以卖。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用于抵押的房屋要符合什么条件?(一)房屋的产权要明晰,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市交易的条件,可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未做任何其他抵押;(二)房龄(从房屋竣工日起计算)与贷款年限相加不能超过40年;(三)所抵押房屋未列入当地城市改造拆迁规划,并有房产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房产证和土地证;这里需要提醒大家,用来抵押的房产的所有人可以是借款人本人,也可以是其他人,以他人所有的房产做抵押的,抵押人必须出具同意借款人以其房产作为抵押申请贷款的书面承诺,并要求抵押人及其配偶或其他房产共
    2023-07-10
    48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抵押债权人死亡抵押房屋不动产合同有效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6-12
      抵押人死亡、依法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时,其房地产合法继承人或者代管人应当继续履行原抵押合同。
    • 有关主债权及抵押合同的问题有哪些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3-28
      就是抵押担保合同是因为哪个主要合同出现的,是为了实现哪个的债权而服务的, 比如说,你去银行贷款几百万,你需要以房屋做为抵押,那么与银行的贷款合同是主合同,而房屋抵押合同就是为了保证银行债权的实现而存在的抵押合同。
    • 二手房抵押合同有效吗房屋抵押证书有法律效力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1-19
      二手房抵押未订立合同无效。《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抵押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第三十条规定,房地产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当到房地产所在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第三十一条规定,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因此,二手房房产证抵押无合同无效。
    • 只有房屋抵押合同,没有他项权证,有效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05
      你这个情况只签了抵押合同,没有办理抵押登记属于无效的,必须要去房管局进行房屋抵押登记后,才算有效,他项权证也是要在到房管局登记后才会出。因为,没有到房产登记机构办理抵押登记,其抵押权就得不到法律保护;反之,办理了抵押登记,当借款人无法偿还贷款时,银行可以将其拍卖,所得款项可以优先用于偿还贷款本息。另外,当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还清贷款后,需持银行出具的注销抵押证明、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资料与银行代理人共
    • 主债务合同对主债权债务合同没有效力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23
      1、《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 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