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责任能否按份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7 11:41:53 238 人看过

一、违约责任能否按份责任

合同中有约定按份承担违约责任的,出现合同违约时,可以按合同约定,由违约方按份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七条【按份责任】二人以上依法承担按份责任,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

第一百七十八条【连带责任】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证明对方违约的证据有哪些

证据是证明(案件)事实的依据,证据问题是诉讼的核心问题,全部诉讼活动实际上都是围绕证据的搜集和运用进行。在买卖合同中,如对方的产品出现了质量问题,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进行证据的保存:

1、要求对方当事人到场对此问题进行确认,并采取产品共同检验记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字;

2、发出质量异议通知书,要求在通知书上记载质量问题属实;

3、对产品质量问题进行拍照;

4、对产品质量交由双方约定的质检机构进行检验。并对取样过程进行公证;

5、双方共同交由事先或事后约定的质检机构进行质检。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7日 20: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继续履行相关文章
  • 侵权责任驳回后能否以违约责任起诉
    可以,但是构成重复诉讼的,法院不会受理,重复起诉的认定标准是:(一)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相同;(二)后诉与前诉的诉讼标的相同;(三)后诉与前诉的诉讼请求相同,或者后诉的诉讼请求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一、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的区别有哪些?(一)产生基础不同。违约责任是基于合同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责任,而侵权责任是基于行为人没有履行法律上的规定的或者认可的应尽的注意义务而产生的责任,违约责任的成立以有效的合同关系为基础,又以债务的存在为前提,而且只能在合同当事人之间产生。(二)归责原则不同。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以严格责任为主,过错责任为辅;而侵权责任以过错责任为重点,极少采用无过错责任。另外,在合同之诉中,只要受害人具有轻微过失,违约当事人的赔偿责任就可以减轻;而在侵权之诉中,只有在受害人具有重大过失时,侵权人的赔偿责任才可以减轻。(三)举证责任不同。在合同之诉中,受害人不负举证责任,而违约方必须证
    2023-06-25
    209人看过
  • 违约责任能否一起使用
    合同出现违约后,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可以一并使用的,例如采取补救措施后,也可以一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但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三条【违约损害赔偿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一、违约损失赔偿金额怎么确定违约损害赔偿金额具体包括实际利益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其中,实际利益损失比较直观,
    2023-03-16
    53人看过
  • 合同是否按违约责任双倍赔偿
    合同一方违约后,如果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赔偿。没有约定的,按实际造成损失赔偿。如果当事人约定按双倍赔偿的,按双倍赔偿,但赔偿过高的,可以申请减少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一、违约
    2023-03-15
    395人看过
  • 合同中可否不约定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违约形态
    一、合同中可否不约定违约责任合同当事人可以不约定合同违约责任,但出现合同违约时,违约方仍然要依法承担违约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第四百七十条【合同主要条款与示范文本】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二、违约责任的违约形态1、不能履行。又叫给付不能,是指债务人在客观上已经没有履行能力,或者法律禁止债务的履行。在以提供劳务为标的的合同中,债务人丧失工
    2024-01-18
    158人看过
  • 违约时应按什么执行违约责任
    违约时,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违约责任;合同没有约定的,按法定执行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一、承包合同违约责任该怎么承担承包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二、合同履行时间怎么算合同履行时间一般可以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2023-03-13
    73人看过
  • 责任方是否必须承担违约责任
    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过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法律规定,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承担违约责任方式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以下几种:1、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2、损害赔偿损害赔偿:是指因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时,违约方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经济补偿。3、继续履行继续履行:是指由法院或仲裁机关作出要求实际履行的判决或下达特别履行命令,强迫债务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合同债务。4、其他补救措施第一百一十一条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
    2023-08-18
    401人看过
  • 能按违约责任主张人身损害吗
    能按违约责任主张人身损害。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可以与对方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纠纷,或者依法向辖区人民法院起诉,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二者只能适用其中之一。一、违约和侵权只能主张一个吗当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发生竞合时,按照现行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进行主张。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构成违约时,同时该违约行为还造成对方当事人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时,发生请求权的竞合,此时受损害的一方当事人享有请求权的选择自由,其可以根据利益最大化原则请求违约方承当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但是不能向对方同时主张两种责任。二、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是如何承担的呢不履行合同、不按合同履行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是:1、未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对方可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2、迟延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应当支付该价款或者报酬的逾期利息;3、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2023-03-07
    165人看过
  • 违约责任能否约定协商解决
    签订合同是属于自愿的行为,当事人如果协商一致的,在签订合同时,可以约定协商处理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第四百七十条【合同主要条款与示范文本】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对违约责任的约定要在服务合同里明确物业公司违反约定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约定的责任要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不要约定成一些大而空的法规内容。特别是对提前解聘的物业公司不及时退出的情况,虽然新的《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了国家行政机关对其处罚的内容,但是它弥补不了给业主带来的实际损失,所以一定要约定如果出现这种情况,物业
    2023-08-11
    131人看过
  • 不按时付款的违约责任
    合同权利人可以向义务人催告,宽限期过后,义务人仍不履行付款义务,则义务人需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一、房子被保全后多久可以拍卖房子被保全一般在45天后可以申请拍卖。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义务人具有15日的上诉期,期间未提起上诉的判决生效。生效后义务人具有30天的宽限期,宽限期满义务人未履行义务的,原告可以向辖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二、债权债务关系诉讼时效的问题债权债务关系诉讼时效是三年,从约定的还款期限之日起计算。对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其诉讼时效应按以下几种情况分别计算:1、对于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债务关系,其3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但如果债权人未曾主张债权,就不能开始计算诉讼时效。2、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债权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时间内,再次主张权利或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再次中断。从
    2023-03-04
    125人看过
  • 违约责任能否预先约定放弃
    预先放弃违约责任的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且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及重大误解等情况的,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合同未约定违约责任能否主张违约金合同未约定违约金的,也可以主张违约金。损失赔偿不一定要约
    2023-08-11
    127人看过
  • 什么是按份责任?
    按份责任,是指责任人为多人时,各责任人按照一定的份额向债务人承担民事责任,各债务人之间无连带关系。又称分割责任。连带责任的对称。两个以上的责任人按照各自份额向债权人承担的清偿责任;是按份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而招致的法律后果。构成按份责任的前提在于:原债属于按份之债,其标的具有可分性;按份责任人之间不具有连带关系。在法律上,各按份责任人对同一债务仅就规定或约定的特定份额负责,一责任人对其他责任人的债务份额不承担责任;债权人只能就按份责任人应负的责任份额请求执行;某一按份责任的履行只引起特定责任份额的消灭,不影响其他责任份额的存在;此外,在按份责任中,对某一责任人发生效力的免责事由并不当然地对其他责任人发生效力。
    2023-06-07
    168人看过
  • 触电责任方按份承担赔偿责任
    由于使用方与出租方对安全用电管理疏忽,导致设备漏电致使一名司机触电身亡,近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因触电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做出判决,判定与用电安全有关的三方对事故的发生承担赔偿责任。2008年6月20日18时许,天津司机杨某开车到位于昌平区某村的一经贸中心为汽车货物称重,当他走过汽车称重平台时,被电击当场死亡。经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委托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鉴定,结论为:由于大门金属架上的线管未按标准安装,导线的带电体外漏且与金属管相碰,造成大门的金属构架成为带电体,杨某触及带电体,电流经大门金属架、杨某的身、脚流入汽车称重平台入地,具备触电条件。对杨某进行尸体检验鉴定,结论为:通过对杨某的尸表检验,结合现场勘查及案情调查访问情况,杨某符合电击死亡。死者杨某的家属认为,杨某死亡的原因是由于经贸中心业主刘某对大门金属架上的线管未按标准规定安装,导线上的带电体外漏与金属管相碰,造成大
    2023-06-07
    435人看过
  • 如何区分按份责任和连带责任
    一、如何区分按份责任和连带责任区分按份责任和连带责任方式如下;1.定义不同:按份责任是,责任人按照事先定好的比例承担各自的责任,连带责任就是,赔偿权利人可以要求任何一方承担全部或者超出其应承担比例的责任。2.责任比例不同:按份责任是按照已经定好的比例来承担,连带责任是可以要求承担全部或者超出其应承担比例的责任。3.承担者不同:按份责任是分别仅按各自份额向债权人承担清偿的责任,连带责任是每个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责任,各责任人之间有连带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二、连带责任债务人诉讼时效最新规定连带责任债务人诉讼时效最新
    2024-03-10
    97人看过
  • 违约责任能否主张死亡赔偿金,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
    一、违约责任能否主张死亡赔偿金不能。死亡赔偿金是指受害人因各种非正常事故或死亡的,由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死者家属的一定数量的赔偿。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而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违约责任和主张死亡赔偿金的条件是不同的,一个是因为合同违约而要承担的责任,一个是因为侵害他人身体而要承担的责任,两者适用的条件是不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
    2023-04-18
    391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继续履行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期限履行合同义务。 继续履行可以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和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在出现违约行为时,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并根据合同约定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 更多>

    #继续履行
    相关咨询
    • 同时确定违约责任能否与违约责任免除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16
      不安抗辩权不能与违约责任,不安抗辩权是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所享有的抗辩权。在行驶抗辩权之后如果对方不提供担保,可以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但是之间有一个时间过程。
    • 侵权责任驳回后能否以违约责任起诉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2-07
      可以,但属于重复起诉的,法院肯定不会受理,受理后经审查属于重复起诉的,会驳回当事人的诉求,比如起诉的当事人相同,诉讼标的和诉讼请求完全一样,像这种情况就属于重复起诉。
    • 违约责任以及侵权责任能否共同使用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14
      不能共同使用。违约责任合清泉责任只能择一主张,不能同时主张。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相关延伸】 问: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同时发生是怎么办? 答:民事责任优先承担。《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七条民事主体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不影响承担民事责
    • 未按时提现违约责任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1-30
      融券方结算参与人未按本细则规定申报不履约的,在R日其他证券交易交收完成后,如本公司按本细则第三十二条规定在卖出证券账户中没有检查并划拨到足额标的国债的,就该笔买断式回购交易,融券方结算参与人构成到期结算违约。融资方结算参与人未按本细则规定申报不履约的,本公司按本细则第三十四条规定在其专用结算备付金账户中没有检查到足额购回金额的,就购回金额不足所涉各笔买断式回购交易,融资方结算参与人构成到期结算违约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能否按照违约起诉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6-29
      交通事故责任不能按照违约案由起诉的,交通事故属于侵权纠纷,具体的案由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民事案件案由规定》 三 十、侵权责任纠纷 34 1、监护人责任纠纷 34 2、用人单位责任纠纷 34 3、劳务派遣工作人员侵权责任纠纷 34 4、提供劳务者致害责任纠纷 34 5、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34 6、网络侵权责任纠纷 34 7、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 (1)公共场所管理人责任纠纷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