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青年恋爱分手索要青春损失费是否合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2 21:16:01 185 人看过

【现实】

小丽(女)与小平(男)从大学开始,就生活在一起已经6年了,在朋友圈里大家都承认并称呼他们是一对夫妻。两人在生活中的6年里,小丽为小平堕胎了6次,因为堕胎次数过多,小丽已经失去了生育能力。如今,因为两人家庭的不融合,导致两人感情裂痕斑斑,最终在今年的元月份以分手告终这份6年的恋爱。分手后,小丽向人民法院起诉小平要求赔偿青春损失费一百万,请问能否得到法律的支持?

【说法】

目前根据我国的法律对于恋爱关系并不受调整,恋爱关系是男女双方之间一种自愿且具有很强的人身性关系,不属于法律调整范畴的社会关系。湖南楚章律师事务所许小军还解析说,案件中的男女双方之间是一种非法同居关系,不是婚姻家庭关系,从我国法律来看,法律不保护非法同居关系,只有以婚姻家庭关系作为社会基本关系的才受法律调整,如果小丽要求小平给予赔偿青春损失费,必须有证据证明小平侵害了其权利,仅仅就以青春损失费要求赔偿的话,法院是不会支持的。青春损失费不属于民事侵权中的精神损失,不是一方非法侵害另一方所造成的。故此,小丽的诉请得不到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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