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龄重新认定后工资也重新核定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5 22:10:45 232 人看过

1、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含工人),按有关规定,经批准辞职后,被机关、事业单位重新招收录用的,其辞职前的工龄可与重新招收录用后的工龄合并计算。其中领取辞职补助费的人员,被机关、事业单位重新招收录用后,其工龄从重新招收录用之日起计算。

2、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工人)被辞退后,按有关规定,被机关、事业单位重新招收录用的,其辞退前和被重新录用后的工龄可合并计算。对再次被辞退的,在发给辞退费时,其工作时间从被重新招收录用之日起计算。

事业单位职工的工龄经过重新认定后,工龄工资也会随之调整,但是之前的工资和社会保障福利等不会补发。按工龄变更后的同等条件人员的工资确定调整,但以前的工资不予补发。

一、计算工龄的方法

1、连续计算法(工龄连续计算)

例如,某职工从甲单位调到乙单位工作,其在甲、乙两个单位的工作时间应不间断地计算为连续工龄。如果职工被错误处理,后经复查,其受错误处理的时间可与错误处理前连续计算工龄的时间和复查后的工作时间,连续计算为连续工龄。

2、合并计算法(合并计算连续工龄)

是指职工的工作经历中,一般非本人主观原因间断了一段时间,把这段间断的时间扣除,间断前后两段工作时间合并计算。如精简退职的工人和职员,退职前和重新参加工作后的连续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23: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龄相关文章
  • 工伤认定撤回后能否重新申请
    申请人撤回工伤认定申请的,在工伤认定期限内,可以重新申请工伤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一、已满60周岁工作受伤
    2023-04-04
    77人看过
  • 重新申请工伤认定期限
    工伤认定期限
    再次申请工伤认定期限:用人单位在30日内申请,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内申请。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申请工伤认定期限当职工发生事故受到伤害后,作为用人单位也好,受伤职工也好,除了积极治疗外,首先要把握好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这是受伤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保障的前提。这就要求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申报工伤的手续。如果超过期限,就很难认定了。对于申请工伤的期限,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出现了意外情况而导致劳动者受到伤害
    2023-08-12
    352人看过
  • 工伤认定程序违法需要重新认定吗
    当事人认为工伤认定程序是违法的,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是可以申请重新进行认定的。一、工伤认定生效后能被推翻吗可以推翻,劳动行政部门的工伤认定结论是具体的行政行为,《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或者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对劳动行政部门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应当在工伤认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用人单位或者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对经过行政复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复议决定不服,应当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用人单位或者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对经过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工伤认定结论,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二、工伤认定申请行政复议的规定是什么工伤认定申请行政复议的规定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
    2023-03-20
    86人看过
  • 工伤认定错误如何申请重新认定
    一、工伤认定错误如何申请重新认定如果认为工伤认定错误,职工或其近亲属可以在六十日内向上一级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进行重新认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
    2023-06-17
    228人看过
  • 职工年龄重新计算
    该段内容讲述了员工二次入职的年龄计算方法,包括连续计算法和合并计算法。由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解除了之前的劳动关系后又重新建立劳动关系的,所以其劳动合同规定的是新生效的劳动关系,因此新的劳动合同不能算作续签,即多数的二次入职都是连续计算工龄的。员工二次入职年龄的计算方法取决于具体情况,既包括连续计算法,也包括合并计算法。由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解除了之前的劳动关系后又重新建立劳动关系的,所以其劳动合同规定的是新生效的劳动关系,所以新的劳动合同不能算作续签,即多数的二次入职都是连续计算工龄的。 连续计算法:二次入职年龄如何计算?连续计算法是一种常见的计算方法,用于计算特定人群中的连续服务年限。对于二次入职的员工,这种计算方法可以更好地反映员工的工作经验和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连续计算法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1. 计算员工连续工作年限:员工连续工作满
    2023-08-31
    447人看过
  • 重认工龄后多久能补发工资
    目前工龄工资的补发仅限于养老金部分的工龄工资。补发方式如下:1、按缴费年限补发养老金: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3、5元/月的养老金;缴费不满10年的,每月增加35元;缴费不满15年的农业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2、5元。二、按绝对金额补发养老金:月养老金低于305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160元;月养老金3050元及以上,低于355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140元;月养老金3550元及以上,低于455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120元;月养老金4550元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100元。劳动关系恢复后工资补发多少?对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要求支付赔偿金。实践中,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恢复劳动关系的,一般会要求支付恢复劳动关系期间的劳动报酬。企业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引起劳动争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裁决撤销企业原决定,并且双方恢复劳动关系的,企业应
    2023-08-16
    352人看过
  • 离职后再入职重新计算工龄吗
    一、离职后再入职重新计算工龄吗1、重新入职的,工龄从重新入职之日起重新计算,以前的工龄不算。如果单位愿意合并计算,那也是可以的。2、工龄可分为一般工龄和本企业工龄。一般工龄是指职工从事生产、工作的总的工作时间。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一)本企业工龄(连续工龄是指职工在一个工作单位连续工作的时间。以前,连续工龄又称为“本企业工龄”,是指工人、职员在本企业内连续工作的时间。(二)工龄包括连续工龄,能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同时就能计算为一般工龄;但一般工龄不一定就是连续工龄。3、连续工龄和本企业工龄在含义上有一些差别,即连续工龄不仅包括本企业连续工作的时间,而且包括前后两个工作单位可以合并计算的工作时间。若没有可以合并的情况,连续工龄就是本企业工龄。4、机关、事业单位为有别于企业用的工作年限,实际上连续工龄和工作年限的含义和作用是相同的。二、二次入职工龄怎么算?员工二次入职,是指员工与
    2023-04-05
    213人看过
  • 工龄认定最新政策
    一、工龄认定最新政策连续工龄认定的规定归纳如下:一,在本单位做临时工又考(录)、聘用到本单位工作的工龄可认定为连续工龄。二,原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工作人员辞职和辞退后,又考(录)、聘用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其辞职和辞退的工龄与重新就业后的工龄可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二、什么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认定为连续工龄下列工龄可计算为连续工龄:(1)调动工作的劳动者,调动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2)企业派出学习进修的劳动者,学习进修的时间应连续计算;(3)企业停转产期间,劳动者在这一期间应计算为连续工龄;(4)企业转让、改组或者合并,原有职工仍留企业工作者,其转让、改组或者合并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5)职工在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医疗期间,在6个月以内者,可连续计算为本企业的工龄;(6)转入企业工作前,从事革命工作的年限以及军龄,均可作为连续工龄计算;(7)学徒在本企业学习期间,应作为本企业工龄计
    2023-04-01
    390人看过
  • 结果不服可以重新工伤认定吗?
    一、可以重新申请工伤鉴定吗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8条规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重新鉴定:(一)享受伤残津贴和护理费的人员距前次鉴定一年以后,伤情变化时,可提出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经办机构也可每两年提出安排复鉴一次,以便随伤残情况变化调整待遇;(二)被鉴定人或用人单位对劳动能力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有疑义或不服的,可在接到鉴定结论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申请复鉴。省级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三)伤残等级重新评定后除一次性补助以外其他待遇相应调整。二、劳动能力鉴定的机构劳动能力鉴定的内容分为劳动功能障碍等级鉴定和生活自理障碍等级鉴定,这两部分合在一起称为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的机构分为两级:第一级的劳动能力鉴定机构为设区的市
    2023-03-17
    420人看过
  • 撤销工伤认定还能重新申请吗
    可以。只要是在一年的工伤认定时效之内,可以再次申请工伤认定。法律规定,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023-06-18
    95人看过
  • 工伤认定程序,员工符合认定条件就可以重新认定吗
    工伤认定程序违法,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进行举报,但是不会重新认定,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工伤认定部位争议怎么处理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二、工伤认定认定失败怎么办?如果当事人申请工伤认定失败,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三、对工伤认定不予受理决定不服的怎么办对工伤认定不予受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
    2023-03-30
    314人看过
  • 教资认定报名后缺席,是否可重新认定?
    可以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依法接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每年春季、秋季各受理一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具体受理时间由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定,并通过新闻媒体等形式予以公布。教资认定申请可以撤销吗?网上报名教师资格证撤销:如果打算放弃报考,只要不参加现场的资格确认即可。教师资格证考试公告明确说明:网上报名完成后,考生持毕业证(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持学籍证明)及身份证等材料(报考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还需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于规定时间到所选考区招考办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确认时接受现场审核、缴纳考试费并签订报考诚信承诺。身份证和毕业证(学籍证明)的复印件由当地招考办留存。考生需要携带相关资料参加现场资格确认,未经现场确认或未缴纳报名考试费的人员,本次报名无效。根据《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依法接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每年春季、秋季各受理一次教师资格认定
    2023-07-05
    451人看过
  • 退休工资重新核算如何申请
    一、退休工资重新核算如何申请劳动者办理退休,各地审批退休的单位不仅相同,有的地方是人社局审批,有的地方是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审批,但都在社保大厅设置有窗口,受理申请退休。办理退休需要提交的材料各地规定也不尽相同,一般需要提交以下资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本人档案(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必须);3、企业事业单位女职工劳动合同;4、当地人社局要求的其它资料。当事人可以致电当地12333劳动保障和社会保险服务咨询电话咨询。二、养老金也称退休金、退休费,是一种最主要的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即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保险待遇,是造福社会的需要,主要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
    2023-05-30
    312人看过
  • 旧伤复发是否重新认定工伤?
    一、旧伤复发是否重新认定工伤?工伤复发以后不需要重新做工伤认定,但是,如果是工伤导致旧病复发的话,当事人需要到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伤残鉴定的,因为需要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专业鉴定人员确认,此次的旧伤复发跟之前的工伤事故是有直接的关系的。被保险人工伤医疗终结或被鉴定残疾等级后,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确属旧伤复发的,仍可享受工伤医疗期待遇;未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的,则不能享受工伤医疗期待遇。实践中还要看该旧伤是否由于工伤造成的,如果是之前就因工受伤,治疗后又复发的,可以按照工伤处理。1、工伤职工在评定伤残等级后,因伤情发生变化,需要继续进行工伤治疗的,可提出旧伤复发鉴定申请;2、在实行工伤保险统筹前,原工伤伤情或者职业病病情发生变化,需要继续进行工伤治疗的,可提出旧伤复发鉴定申请;3、职工退休后确诊为职业病并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的,被评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可提出旧伤
    2023-06-16
    383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龄
    词条

    所谓工龄,是指职工自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起,以工资收入为主要来源或全部来源的工作时间。对计算社会保险待遇有法律意义的只是连续工龄和缴费工龄。 工龄是指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的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工龄的长短标志着职工参加工作时间的长短,也反... 更多>

    #工龄
    相关咨询
    • 工伤认定后病情加重了可以重新认定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3-06
      工伤认定后病情加重的情况下,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时间和条件,也是可以进行重新认定的。
    • 工伤认定重新鉴定起诉,重新鉴定怎么做?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25
      1、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相关单位负责在24小时内向人事处填报《职工受伤事故报告表》。 2、工资科了解事故发生经过,并收集伤情治疗诊断材料,填制《职工伤残鉴定表》,介绍受伤职工去指定医疗机构作病情鉴定后报处务会研究。 3、必要时,拟定函件(附《职工伤残鉴定表》)及相关材料,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4、根据鉴定结果,依据相关政策办理相关事宜。处理结果报处长。 5、其他有关事项本程序中未明确的,按人事工作相
    • 职工工龄变更后公司要重新计算工龄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1-02
      无需重新计算公司更名员工的工龄。公司更名不影响劳动合同履行,工龄不中断。公司更名后,员工可以与公司签订新的劳动合同,但应在新的劳动合同中补充以前的待遇和相关福利,以保护员工自身的权利。
    • 工伤认定后重新鉴定是怎样的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6-30
      收到该鉴定结论15天后,就不能要求重新鉴定了。但可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对复查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按照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申请再次鉴定。也就是说工伤认定后重新鉴定是不行的。
    • 工龄认定最新规定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12
      1、连续工龄是指职工在某一个单位连续工作并以工资收入作为他们全部或主要生活来源的工作时间。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第十章关于工龄的规定第三十八条 一般工龄系指工人职员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之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而言。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在内。 第三十九条 本企业工龄应以工人职员在本企业连续工作的时间计算之,如曾离职,应自最后一次回本企业工作之日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