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死亡的,与其共同居住的人可以不可以继续租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5 14:53:55 359 人看过

承租人死亡的,与其共同居住的人可以继续租赁。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因此,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一、暂住证下不来怎么办?急用?

到当地警务室再次提交资料后录入居住证系统,按照规定收集资料后十个工作日出证,要向市局申领后才能发放。比如从未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那么承租人可以凭租赁合同原件来办理居住证。承租人可以为了维护自身权益,与房东商议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办理居住证需要提前2个月着手申请,并备齐书面材料。前往指定地点申请居住证进行续办,可以规定时间内取得居住证,并享受新居住证给公民的生活带来六大公共服务和七大民生便利。

二、公房承租人死亡房产证如何办理

公房承租人只具有公房的承租居住权,没有所有权,因此是不能办理盖公房的房产证的,只能申请更名承租人。申请更名的人必须是与其生前一起居住在公房的人,并且符合租赁公房的条件。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二条规定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三、买别人的商铺一直不交给我租金怎么办

1、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房屋租赁当事人因租赁房屋发生纠纷的,应当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解决或者民事诉讼解决

法律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因租赁房屋发生纠纷协商不成的,应当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

承租人虽然拖欠租金,但租赁合同还在有效期内,租金还将按月计算下去,因此哪怕租金拖欠一段时间再付,出租人仍希望维持有可能收回租金的租赁关系。

出租人在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情况下,既可以在要求解除合同、追讨拖欠租金的情况下向承租人追究违约责任,也可以在向承租人追讨拖欠租金的同时要求承租人支付违约金并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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