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动产物权变更实行登记主义原则;动产物权变更实行交付主义原则。
2、如果是房屋等不动产,不但需要签订买卖合同,还需要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这样物权才转移;动产如桌子,只要当事人付了签,卖货人把桌子给了买的人,物权就变动了。
3、不动产要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去办理登记手续;动产只需把动产交给对方就可以了,对动产交付在立法上采取的是交付要件主义,即以移转占有为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在移转占有前,物权的变动不仅不能对抗第三人,在当事人之间也不产生效力,又分为简易交付、占有改定、指示交付、拟制交付。
需要注意的是: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不动产物权和动产物权变动的区别
不动产变更所有权需要登记才发生变更的效力,动产直接交付就发生变更的效力了,不一定要求是直接事实的交付,也可以采用占有改定,指示交付等形式实现交付。但是对于汽车、船舶等特殊的动产,虽然也是以交付为转移所有权的要件,但是没有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对于其他的物权种类,用益物权基本上要求比较严格,多要登记,变更的时候也是要进行变更登记才发生效力,并且对于某些变更,法律还是有比较多的限制,但是地役权限制相对较少;担保物权里面的抵押还是要登记,其他的多数可以根据当事人的合同确定变更效力,并不一定都要登记,留置权的话要求有先行的合法占有才能行使。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年限是多久
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仓储用地50年;
6、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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