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环境不安全致人伤害应赔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7 18:41:06 285 人看过

2009年3月15日,消费者与家人在一家名为景庭食汇兰的酒店用餐,因店内地面有水渍导致消费者的父亲(老人)滑倒,事发后,酒店派员陪同受伤者到医院进行治疗。经医院诊断,胸骨断裂6根,消费者对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问题与店家发生了争议。消费者随即向消保委提出诉求,要求经营者作出合理赔偿。

闸北区消保委接到投诉后,当即与该店取得联系,并对此作了认真仔细的调查。经过几次调解,店方最终同意一次性赔偿受伤消费者医疗费、护理费共计人民币12000元。

本案中,消费者所主张的是消费者的人身安全的保障权利。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第七条和第四十一条的有关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和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等。酒店在为消费者服务的过程中没有提供安全可靠的消费环境,对消费者因此受到损伤产生的必要费用理应赔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4日 16: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消费者相关文章
  • 损害环境追责赔偿
    昨日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南京市水环境保护条例》首次提出探索建立环境损害赔偿责任追究制度,以规避当前环保执法中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矛盾。该条例提高了污染防治的针对性,创新性地设立了污水入网预处理制度,要求排污单位排放的含有有毒污染物的污水等需经过预处理方可排入污水管网,并对餐饮娱乐等服务业污水预处理提出具体要求。《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单位应当监测排入污水管网的污水,发现超标排入的,可按照合同约定关闭该单位排污接管装置以拒绝接纳,并报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排污单位应当规范排污口的设置,无单位认领的排污口予以封堵。第三十七条规定,关闭、拆除风景名胜区内水体和城市内河现有的排污口,石臼湖、固城湖等水体和其他具有特殊经济文化价值的水体保护区内,不得新建、改建、扩建排污口。该条例还对违规行为设定了较为严厉的行政处罚,如向水体排放危险废物和有害废物的,处
    2023-06-06
    360人看过
  • 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应当如何操作,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范围
    一、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应当如何操作开展生态环境的损害赔偿应当根据以下步骤进行操作:1.精准开展案件调查就是启动索赔工作的前提,要确定赔偿权利人。2.确定调查内容,赔偿权利人及其指定的部门针对受损的生态环境开展案件调查,确定损害事实。损害事实包括损害发生的时间、发生的原因,造成生态环境哪些损害等等。3.启动索赔程序是对受损生态环境开展修复的保障。案件调查之后,赔偿权利人与赔偿义务人进行磋商。赔偿义务人拒绝磋商或者磋商不成功达三次的,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范围对于生态环境的损害赔偿的范围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下列损失和费用:(一)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服务功能丧失导致的损失;(二)生态环境功能永久性损害造成的损失;(三)生态环境损害调查、鉴定评
    2023-06-20
    180人看过
  • 力推环境损害赔偿法
    对于安徽怀宁新山社区的家长来说,孩子因污染而导致血铅超标,理应得到污染企业赔偿。但从并不算乐观的过往经验来看,他们能否得到赔偿、又能获得多少赔偿,仍是个未知数。血铅事件曝光后,当地政府给了每家400元的补助,以及一箱苹果和香蕉。肇事公司安庆博瑞电源有限公司已人去楼空。但截至目前,当地政府并未公开作出补偿表示。1月8日,安徽省政府发布的通报中,也仅表示将对血铅检验结果超标的所有儿童精心治疗,并先行承担所有费用。对于赔偿,目前尚无任何消息。近年血铅超标事件频发。被媒体报道出来的案例中,2009年发生了6起,2010年则有9起。涉及地域分布极广:陕西凤翔、湖南武冈、福建上杭为了得到赔偿,一些地区甚至发生了村民围堵涉事企业的情况。但有多少人得到赔偿,却难以从公开报道中得到信息。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所长王某发1998年创办了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从此开始免费帮助弱势的污染受害者打官司。但在
    2023-04-24
    297人看过
  • 消费者受伤害应得什么赔偿呢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应当给伤者支付的赔偿具体包括:1、医疗费。包括治疗、检查、医药、手术、住院费等。医疗费必须是受害人因消费事故造成的身体伤害及疾病而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2、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当受害人受害的程度比较严重,医院决定需要专人护理时,所支付的护理费。3、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因伤不能正常工作而减少了收入,误工日期按实际伤害程度及恢复情况并参照出院后医院的休假证明等认定。赔偿标准依照受害人的工资或实际收入的金额计算。如国家或当地政府另有规定则依规定。4、其它费用。直接产生的如去医院所支付的交通费,因伤必须购买的营养费等。营养费应根据医生的诊断而定。造成消费者残疾的,除赔偿上述的费用外,还应支付以下费用:1、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受害者因残疾而购买的功能辅助性器具的费用,如轮椅、假肢、助听器等。2、生活补助费。属补偿费。因根
    2024-05-04
    50人看过
  • 2022消费者受伤害应得哪些赔偿
    一、消费者受伤害应得哪些赔偿根据《消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构成犯罪的,则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外,应给受害者支付下列费用:1、医疗费。包括治疗、检查、医药、手术、住院费等。医疗费必须是受害人因消费事故造成的身体伤害及疾病而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2、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当受害人受害的程度比较严重,医院决定需要专人护理时,所支付的护理费。3、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因伤不能正常工作而减少了收入,误工日期按实际伤害程度及恢复情况并参照出院后医院的休假证明等认定。赔偿标准依照受害人的工资或实际收入的金额计算。如国家或当地政府另有规定则依规定。4、其它费用。直接产生的如去医院所支付的交通费,因伤必须购买的营养费等。营养费应根据医生的诊断而定。造成消费者残疾的,除赔偿上述的费用外,还应支付以下费用:1、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
    2022-07-14
    199人看过
  • 环境因素安全管理
    1.有害作业分级管理对有害作业实行分级管理是我国于80年代初提出的。它的理论来源最早产生于1879年意大利经济学家巴雷特的ABC分析法,后国外演变成ABC分类管理法。这种管理方法突出了重点,抓住了关键,考虑了全面,照顾了一般,使管理工作主次分明。我国的劳动条件分级标准将作业岗位的危害分为5个等级。即0级危害岗位(安全作业);一级危害岗位(轻度危害);二级危害岗位(中度危害);三级危害岗位(重度危害);四级危害岗位(极重度危害)。根据不同的危害级别,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行不同的管理办法。根据我国当前国民经济的实际状况,暂未有能力对所有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全部进行治理,为了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又要使企业有能力治理,原劳动部在1996年作出规定:要消灭四级危害岗位。对职业危害进行分级管理,对当前企业进行经济体制改革是非常适用的,也是行之有效的。分级标准是为职业安全和职业卫生部门提供对劳动条件
    2023-04-24
    188人看过
  • 消费者的精神损害应不应该赔偿?
    一、消费者的精神损害应不应该赔偿?消费者的精神损害应该赔偿,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经营者实施了上述禁止的行为,即是侵犯消费者的人格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经营者应当停止侵害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已做出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规定。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于精神损害的规定第五十条经营者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第五十一条经营者有侮辱诽谤、搜查身体、侵犯人身自由等侵害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权益的行为,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受害人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第五十二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
    2024-01-31
    387人看过
  • 环境保护法常识:简述环境污染损害赔偿
    环境污染(environmentpolltion)是指人类直接或间接地向环境排放超过其自净能力的物质或能量,从而使环境的质量降低,对人类的生存与发展、生态系统和财产造成不利影响的现象。具体包括:水污染、大气污染、噪声污染、放射性污染等。在此类侵权案件中,由于受害人往往因为受科学知识或技术手段的限制,对污染的发生和危害程度难以有准确的认识和了解,由受害人提供证据来说明自己所受损害以及损害程度在客观上确实存在相当的难度和实际障碍。因而加害人是否有故意或者过失不再成为受害人证明的对象。环境污染赔偿纠纷的举证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中的证实对象主要包括:构成损害赔偿责任,必须具备4个要件:①侵害行为;②损害结果;③行为人的过错;5侵害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这四大要件就是需要通过举证加以证实的对象。2、环境污染受害人的举证责任污染受害人必须就以下事项举证:①存在污
    2023-11-30
    234人看过
  • 危害公共安全致人死亡如何赔偿
    死亡的民事赔偿应区分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两者的赔偿标准不一样!城镇居民或有证据证明在城镇居住的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一般在25万元以上,农村的就在10万以上。具体还要看年龄,被抚养人情况等。一、如何认定是否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认定可以从其构成要件进行分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犯罪主体必须是具有自主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使用放火、投放危险物质等危险方法对社会公共安全构成威胁的行为。(一)客体要件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如果行为人用危险方法侵害了特定的对象,对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并无危害即不危害公共安全,就不构成该罪。客观要件该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所谓其他危险方法是指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但与上述危险方法相当的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方法
    2023-03-25
    92人看过
  • 2024环境污染致人损害赔偿构成要件包含什么
    一、环境污染致人损害赔偿构成要件包含哪些1、环境污染致人损害赔偿构成要件包含行为人有污染环境的行为;他人的人身权利受到损害,在环境污染致人损害中,受害人只能为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只能成为环境污染侵害财产权受害人;污染环境的行为与他人人身权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存在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害事实。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条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三十三条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侵权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侵权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第一千二百三十条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行为人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二、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受害人的举证责任发生损害后果的当事人作出某种污染行为对其造成了损害的判断,必定也有一定的事实根
    2024-03-23
    321人看过
  • 商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消费者获人身损害赔偿
    事件回顾:2006年7月9日,曾先生在某大型超市购物时,因商场卖鱼摊位前地板湿滑,致使曾先生不慎跌倒,导致左手腕部关节处骨折致残,商场却一直拒绝承担曾先生相关的医疗费用赔偿。市消委会认为,《消法》明确赋予消费者享有安全权,商场明知服务区地面湿滑而未采取相应的防滑措施,导致消费者滑倒致伤,显然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依法应承担对消费者的赔偿责任。最终,商场明晰损害责任,同意赔偿曾先生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及相关杂费共计11,8600元。维权提示:根据《消法》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商场明知路滑隐患而未采取防滑措施,未尽安全保障义务行为,理应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在消委会调解下,采取互谅互让态度,在长达半年时间的协调调解下,消费者终获赔偿,商场的高姿态及消费者的宽容谅解,值得称赞。
    2023-06-07
    276人看过
  • 环境污染造成人身伤害的赔偿要如何救济?
    属于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对于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和1992年1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对国家环保局请示的答复中都明确指出,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引起的纠纷属于民事纠纷,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赔偿纠纷所做的处理,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而且是民事纠纷当事人之间的诉讼,不能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作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为此,你们应通过民事诉讼的程序来予以维权。
    2023-04-26
    163人看过
  • 化验室环境安全制度
    化验人员除了需要了解、掌握有关用电、化学危险品以及气瓶使用的安全知识外,在日常工作中还要遵守一些常规的、涉及安全问题的规则。(1)、分析室要经常保持整齐、清洁。仪器、试剂、工具存放有序,实验台面干净、使用的仪器摆放合理。混乱、无序往往是引发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2)、严格按照技术规程和有关分析程序进行工作。对每天的工作安排要做到心中有数。安排合理,使工作能紧张有序地进行。(3)、进行有潜在危险的工作时,如危险物料的现场取样、易燃、易爆物品的处理、焚烧废料等,必须有第二者陪伴。陪伴者应位于能看清操作者工作情况的地方,并注意观察操作的全过程。(4)、打开久置未用的浓硝酸、浓盐酸、浓氨水的瓶塞时,应着防护用品,瓶口不要对着人,宜在通风柜中进行。热天打开易挥发溶剂瓶塞前,应先用冷水冷却。瓶塞如因久置难以打开,尤其是磨口塞,不可猛力敲击。(5)、稀释浓硫酸时,稀释用容器(如烧杯、锥形瓶等,绝不可直接
    2023-04-24
    136人看过
  • 劳动环境污染侵害胎儿:工厂应否赔偿
    案情:初,河南省荥阳市市民王-红与当地一皮鞋厂签订了劳动合同,从至该厂停产,王-红一直工作在刷浆车间生产线。在此期间,厂方从未对王-红做过任何防护培训工作,也未发过任何防护用具。,王-红怀孕,并于当年12月回家休息。17日,王-红早产,生下儿子刘-坤。但是就在次日,儿子刘-坤呼吸困难,随即被送入医院进行救治。经医生初步诊断,其为复杂性心脏病。经向专家咨询,王-红得知,儿子的病是由于她本人的工作环境污染所致。王-红遂将该工厂诉至法院,要求工厂赔偿她和儿子的医疗费、交通费等相关费用。分歧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原告称在该厂工作期间,由于工作地点、工作环境存在污染,而被告在原告工作期间未采取防护措施,导致原告早产,并导致早产儿刘-坤患上了心脏病。因此,原告所起诉的事实,是基于该厂在用工过程中违反劳动保护的相关规定,而发生的损害赔偿案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原告应先向劳动部
    2012-06-17
    376人看过
换一批
#反不正当竞争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消费者
    词条

    消费者应当是公民为生活目的而进行的消费,如果消费的目的是用于生产,则不属于消费者范畴。 国家对消费者给予了特别的保护,体现在法律规范上,即国家通过立法形式,站在消费者的立场上,对经营者的活动进行一定的限制与约束,偏重其义务规范,对消费者偏重... 更多>

    #消费者
    相关咨询
    • 环境污染致人损害应如何处理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2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一条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处理;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完全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并经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免
    • 赔偿环境损害律师费是多少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7-05
      律师一般收费标准是几千元左右,律师收费标准并没有在法律上进行统一规定,一般情况下在几千元左右。 以下标准可作参考: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基准收费标准为5,000元-30,000元/件,可合理上浮。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费: 1、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比例为8%-10%,收费额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件收取; 2、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含5
    • 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应该如何实施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7-07
      要在总结前期试点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范围、责任主体、索赔主体和损害赔偿解决途径等,形成相应的鉴定评估管理与技术体系、资金保障及运行机制,探索建立生态环境损害的修复和赔偿制度,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 环境卫生管理所人身损害赔偿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7-25
      环境卫生精神损害赔偿标准是 (1)对于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死亡赔偿金; (2)对于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 (3)对于侵害人身,没有造成死亡残疾后果的,应当赔偿精神抚慰金。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严重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五个等级;
    • 消费者受伤害应得哪些赔偿呢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7-20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应当给伤者支付的赔偿具体包括: 1、医疗费。包括治疗、检查、医药、手术、住院费等。医疗费必须是受害人因消费事故造成的身体伤害及疾病而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 2、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当受害人受害的程度比较严重,医院决定需要专人护理时,所支付的护理费。 3、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因伤不能正常工作而减少了收入,误工日期按实际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