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输液后身体溃烂医院被判赔偿7万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16:15:21 422 人看过

因患支气管炎到医院输液没几天,年近七旬的井某就感觉全身发痒,经多次向医生反映,但均未引起重视和采取有效方式处理,最终导致井某全身出现大面积红斑与水泡,多处溃烂流水。9月17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法院判决许昌某医院赔偿井某医疗费、鉴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75867.7元。

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11月28日下午,河南襄城颖阳镇居民井某因患支气管炎入住许昌某医院治疗。12月4日,井某输液后感觉全身发痒便立即告知医生,同时他认为可能是使用药物不当出现的药物过敏现象。次日,井某全身开始出现红点与斑块,井某又将此情告知主治医生,当日下午再一次告知值班人员与医生,但医生仍未理会,照旧使用原药物与针剂。随后两天井某又多次告知医生,本人对使用的药物与针剂有过敏反应。不久,井某满身出现大面积红斑与水泡,溃烂流水。14日井某对医院的诊疗方案提出了抗议与质疑,要他们组织专家会诊,采取挽救措施。此时,井某头、手、腿、口腔及身体下部等部位皮肤溃烂,疼痛难忍,无法进食和休息。19日井某转至河南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住院治疗。2009年1月12日,井某又转至被告处继续治疗,19日转入许昌市中心医院进行治疗,3月15日出院,期间,井某花费医疗费、交通费、鉴定费等共计73186.34元。后经许昌重信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井某全身泛发药疹、体衰,与医院的医疗行为有一定的因果关系。今年2月,井某将该医院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鉴定费等共计165802.39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井某因病在被告许昌某医院住院治疗期间,出现大面积药疹及体衰。后经鉴定,井某全身泛发药疹、体衰与被告许昌某医院的医疗行为有一定的因果关系,且许昌某医院没有就其医疗行为与造成原告井某的药疹、体衰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进行举证,因此,被告许昌某医院对原告井某造成的损失应承担90%赔偿责任。被告的医疗行为造成原告全身泛发药疹、体衰,给原告身心造成了很大的伤害,原告请求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按1万元支持较妥。对于原告请求其他诉讼请求因证据不足,不予支持。据此,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1日 03: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医疗过错相关文章
  • 儿童输液后浑身哆嗦医院赔偿
    小星在输液过程中出现的反应属于自身过敏反应,与德棉医院的处方治疗、输液无关,且医院大夫在给小星治疗、输液过程中操作规范,也无违规、过失之处,不应承担患者的医疗及其它费用。25日,记者从德州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了解到,一名5岁儿童在转院治疗后发生了输液反应,医患双方因此产生纠纷,经调解院方赔偿了患者600元治疗费用。9月4日深夜,家住东风家园的5岁儿童小星(化名)因感冒发烧近40℃,其父母带她到德州市人民医院看急诊,经治疗病情逐步稳定,随后该院大夫让小星连输三天吊瓶,小星父母认为到人民医院输液路远不方便,就决定到离家较近一点的德棉医院输液。9月5日早,小星由父母陪同到德棉医院继续输液,医院没有按照人民医院大夫的相同用药继续输液,而是根据患者病情另行用药。小星在德棉医院输了3瓶液体,没想到家一小时后,出现腿疼、浑身发冷、哆嗦等症状。随后小星被送往人民医院急诊科,该院大夫诊断为输液反应,经治疗
    2023-04-26
    224人看过
  • 7岁男孩输液身亡家属索赔27万元
    7岁的何书磊因身体不适,家长遂带他到附近的医院就诊,听了家长及小孩的病情口述后,当班护士便给其开处方、输液,在输液过程中,何书磊出现口唇发紫、讲话不清等症状,家长急忙拔了针头将其送往相隔1公里许的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医院抢救,抢救不到10分钟何书磊死亡。何书磊之死到底是谁之过?8月3日至5日,记者对此进行了深入采访。就诊输液中病情加重至死何书磊的父亲施何军告诉记者,去年6月25日中午11点50分许,他如往常一样从学校接何书磊回家(何书磊系怒江州六库实验小学一年级学生),当接到小孩时,见小孩有出汗、手脚疼痛等情况,就把小孩送往泸水县第一人民医院第二门诊部就诊,当班医生(后来才知道是护士)听了小孩及其家长的口述后,初步诊断为中暑,并为其开了处方并输液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后,该医学会作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定性为医疗事故,但结论中未按相关规定作出医疗事故等级结论。也未按相关规定作出被告的责任程度及具体的
    2023-06-05
    90人看过
  • 患者术后肾衰身亡医院担责三成赔偿17万余元
    辛某在山东青岛徐州路一家医院做了心脏手术后,出现了急性肾功能衰竭等症状,最终离开了人世。辛某的家人随后将医院告上法庭,要求医院支付68万余元的赔偿。市南法院近日一审判决,医院担责三成,赔偿死者家属17万余元。时年65岁的辛某因阵发性胸闷4年,在2005年9月初来到徐州路一家医院诊治,经过诊断,辛某患有心脏病、主动脉瓣关闭不全等症状。9月底,辛某在医院做了冠脉搭桥和主动脉瓣置换手术。不料,在手术之后,出现了严重的肺损伤,肺感染,急性肾功能衰竭等症状。最终,辛某在10月中旬离开了人世。辛某的家人将医院告上了法庭。辛某家人认为,医院在手术中操作有失误,要求医院支付68万余元的赔偿。而医院认为,他们并没有过错,治疗的过程中存在过失,对患者的死亡负有一定的责任,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2023-06-05
    410人看过
  • 由于医院漏诊赔偿患者4万元
    一名未满两岁的女孩摔伤后被父母送到双流某医院治疗,8个月后,重庆医科大学儿童医院诊断(diagnose),小女孩右手为陈旧性孟式骨折,并被鉴定为九级伤残。小女孩父母作为法定代理人,以小女孩的名义将双流某医院起诉到法庭,要求赔偿经济损失75931元、精神抚慰金1万元。双流县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流县医院诊断不准确,与小女孩伤残有因果关系,对小女孩的损害承担主要责任,昨日一审判决医院赔偿医疗费等44143元,精神抚慰金2000元女孩摔伤医院诊断无骨折2004年11月4日,未满两岁的小女孩小可(化名)不幸摔伤。小可的父母亲立即将她抱到双流县城某医院检查治疗。医院经过临床检查和X光透视后称,右手未见骨折,右肘软组织挫伤,右尺桡关节轻微分离。医生为小可进行了中医方法捏合复位,并用中药外敷、固定。经过几次门诊治疗,小可肿痛症状消除。2004年11月10日,小可的妈妈任女士到保险公司申请赔付,医院向任女士出具
    2023-04-26
    56人看过
  • 医院耽误抢救赔偿患者6万元
    北京市某医院因为电梯故障,将一位急救病人困在电梯中40分钟,病人经抢救无效死亡。为此,该院被法院判决向患者家属赔偿6万元。死者张某于2006年4月19日晚因头部不适被送致北京市崇文区某医院就诊。病人头颅CT显示“蛛网膜下腔出血”。值班医生通知病人家属将病人送到3楼抢救室抢救。当电梯从地下一层运行至二层时,电梯突然停运,无法正常打开电梯门,病人及家属被困在电梯中达40分钟。后家属强行对患者进行了抢救,最终患者因抢救无效死亡。死者妻子及子女将该院诉至北京崇文区人民法院,他们认为电梯停运时造成患者死亡的真正原因,要求被告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20余万元。法院经审理认为,死者的死亡除了自身原因外,电梯停运延迟抢救与病人死亡也有一定的因果关系,被告应承担与其自身过错相对应的赔偿责任。故判决被告赔偿被人家属损失6万元。病人家属认为赔偿数额过低提起上诉。
    2023-04-26
    458人看过
  • 住院患者跳楼自杀医院管理不严被判赔偿6万元
    白血病患者从移植舱内走出跳楼自杀,患者家属认为医院管理存在疏漏,要求医院承担赔偿责任。记者今天从海淀法院获悉,法院认定医院在护理过程中存在未能体察患者情绪极端变动、管理不严的过错,判令医院承担适当赔偿责任。20岁的黄某因患白血病到海淀区某医院进行治疗。2009年5月1日起,黄某开始进行骨髓移植阶段治疗,被安排到无菌室进行预处理治疗,为特级护理。期间医院不允许外人陪护与接触,也不允许患者走出无菌室,生活全部由护士照顾。5月10日6时左右,黄某从移植舱中自行走出,下楼来到其他楼层,然后跳楼身亡。当时病区楼层值班处并无值班人员,无人发现和阻拦黄某。虽医院发现患者跳楼后进行了抢救,但黄某抢救无效死亡。黄某家属认为,如当时病区有护士值班,及时发现黄某出舱,劝其回去,就不会发生跳楼事件。医院不履行起码安全陪护义务,造成黄某死亡,故请求判令医院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共计64.8万余元。庭审中医院辩称,黄某趁护
    2023-06-07
    374人看过
  • 患者沟通不够侵犯知情权医院被判赔偿3万元
    患者因眼病到医院动手术,术后还要进行二期治疗。可当患者再到医院复诊,却被告知其左眼完全失明,不能进行二期治疗。患者一气之下状告医院,法院审理后认为医院和患者沟通不够,侵犯了原告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据此于日前作出判决:医院赔偿患者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日前,昆明市某企业退休职工杨加成(化名)将昆明一家三级甲等医院告到法院。起诉状说,杨加成因左眼视力下降,到该医院治疗。经过诊断,医院为他进行了手术治疗,并叮嘱他:出院后要定期进行复查,在一定期限内到医院进行二期手术治疗。出院一段时间后,杨加成再到医院复诊,被告知左眼完全失明,不能进行二期治疗了。“医疗纠纷”发生后,杨加成及其家属强烈要求进行司法鉴定。然而,医院方迟迟不愿提供相关病历资料,却在故意隐瞒这一事故的前提下,与患有精神病的杨加成的妻子签订《医疗纠纷调解协议》。杨加成认为,该医院在实施医疗服务过程中存在侵权行为。他请求依法撤销医院与他妻子签
    2023-06-05
    264人看过
  • 癌症患者被漏诊法院判赔30万元
    朱女士因腹痛到某中医院就诊,经中医诊断为痹症,西医诊断为腰间盘突出,并住院治疗21天后出院。出院后朱女士仍感到腹痛、腰酸,随后到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就诊,经诊断为宫颈腺鳞癌,不久因医治无效去世。近日北京市延庆县法院对这起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作出裁判,判决该中医院赔偿朱女士5亲属医疗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共计30万元。5原告诉称,被告某中医院在给朱女士初期诊断治疗过程中误诊为腰间盘突出,致使朱女士不能正确及时的得到治疗,被告的误诊行为是导致朱女士医治无效死亡的原因,被告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被告某中医院认为,其只是在医疗过程中存在一些瑕疵,对患者治疗时机不存在影响,不属于法律上的过错,故不应该承担责任。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作为占有社会医疗资源的一方,应当遵守医疗职业伦理,结合患者的病情做出全面细致的检查,综合判断患者病情并以此确定完整的治疗方案,对于在诊疗过程中存在的不足而给患者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相应
    2023-06-07
    375人看过
  • 整形美容手术纠纷:减肥却引发肠梗阻医院被判赔偿患者7万元
    截肠减肥手术后,引发肠梗阻,经常出现恶心、腹泻等症状。为此,消费者杨女士将为她实施手术的医院告上法庭,近日,北京市丰台区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宣判。法院认定医院应承担主要过错责任,判决其赔偿杨女士各项损失共计73873、83元。2004年5月,杨女士到医院整形美容科咨询抽脂减肥,医院推荐杨女士进行截肠手术减肥,杨女士听说效果不错,就同意接受了手术。6月10日到医院复查时,杨女士体重下降了5公斤。但到了11月9日,杨女士突然出现腹痛、恶心、呕吐、排便停止等症状,被医院诊断为:不完全性肠梗阻。此后,杨女士病情反复发作,无法正常工作与生活。杨女士认为,是医院的过错,给自己身体健康造成了严重损害,故要求医院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及精神损失费等各项损失181501、78元。“我们医院对原告的遭遇深表遗憾,但我们并没有对她作出虚假承诺,医院实施的治疗没有过错!”医院代理律师在法庭上这样辩解。此外,律
    2023-06-08
    329人看过
  • 患者卵巢被切医院赔偿5万
    8月19日,青海省海东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开庭审理化隆县人民医院与马某琴医疗损害赔偿案件时,在法庭调解阶段,经过法官辩法析理,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调解协议,由青海省化隆县人民医院一次性赔偿马某琴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50000元。2008年2月6日,马某琴因急性阑尾炎到化隆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并于当日行阑尾炎切除术。术间,主治医生以发现马某琴右侧卵巢破裂为由,将马某琴的右侧卵巢切除,但马某琴的家属未在手术通知单上签字,也未对切除的卵巢进行病理检验。2008年4月20日,马某琴因腹部疼痛,到青海省中医院就诊,B超显示其右侧卵巢已被全部切除。马某琴遂向化隆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医疗过错鉴定。2008年10月11日,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鉴定报告,认定化隆县人民医院承担50%的责任。马某琴对鉴定结论不服,申请重新鉴定,化隆县人民法院再次委托西安交通大学法医学司法鉴定
    2023-06-08
    126人看过
  • 纹身后引发皮肤溃烂美容店赔偿伍千
    中国法院网讯一男青年到美容店做纹身后出现感染,为此花去医疗费用8000余元,索赔无果,男青年将美容店告上法庭。2月25日,河南省唐河县人民法院判决美容店赔偿男青年各项费用5441元。为了让自己的形象更“酷”一些,2007年6月的一天,小刘到被告文某开办的美容工作室,花了50元在右手虎口处纹了玫瑰花一朵。不料一周后,小刘右手虎口处开始发痒,随后出现红肿,疼痛,皮肤溃烂等现象,还有脓性分泌物。文某见此情形,遂带小刘到枣阳市一家医院治疗,花去医疗费2000元(其中文某支付1000元),但小刘的伤情未见好转。2008年3月28日,经南阳市中心医院诊断,小刘的伤情为右手虎口部皮肤软织缺损溃疡。小刘在该医院住院21天,住院期间行植皮手术,共花去医疗费7472.49元。出院后小刘要求文某赔偿其各项损失30721元遭到拒绝。唐河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相应的费用;受害人对于损害
    2023-06-07
    465人看过
  • 急救车迟到致患者身亡卫生院被判赔3万余元
    病人突发心脏病,120救护车却因轮胎漏气临阵掉链子,贻误了抢救时机,导致患者死亡。3月15日,记者从洛阳中级法院了解到,法院对此案做出终审判决,驳回被告医院方面的上诉,维持一审法院判决:迟到救护车的车主宜阳县某镇卫生院赔偿病人家属3万余元。去年10月2日晚,宜阳县某镇中心学校职工李某突发心脏病。晚8时40分,病人家属拨打120电话请求宜阳县急救指挥中心派车救治,该中心当即就近调度某镇卫生院出车。该镇卫生院发动救护车时发现车辆后轮胎漏气,需更换备胎,18分钟后才向指挥中心反馈不能及时出车。晚9时10分,该镇卫生院的救护车到达患者家中,医护人员虽采取了人工呼吸等急救措施,但李某还是没被抢救过来,死因诊断为心脏病猝死。李某的家属随后将某镇卫生院诉至法院,他们认为,某镇卫生院不能及时出诊,贻误了抢救时机,造成患者死亡。他们要求某镇卫生院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约7万元。宜阳县法院审
    2023-06-07
    401人看过
  • 患者全胃切除不知情院方被判赔偿4.5万元
    马鞍山市民徐毅(化名)因为胃不舒服到该市一医院就诊,之后被确诊为浅表性胃癌。医院随即安排了手术,将徐毅的全胃切除。但是这一手术并没有告知徐毅家人,术后徐毅出现了严重并发症,转到别家医院后才保住性命。近日,这起医疗纠纷案在马鞍山花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医院被判赔偿徐毅4.5万元。2008年10月,徐毅(化名)因胃部不适到该市某医院就诊,并按医嘱住院治疗,被确诊为浅表性胃癌。医院安排进行手术,在未告知徐毅及其家属的情况下进行根治性胃全切术。手术后,徐毅的病情持续恶化引发并发症,并导致多器官衰竭。两天后,医院下达病危通知书,徐毅不得已被转往其他医疗机构进一步治疗。两个月后,徐毅出院,并委托马鞍山市医学会对本病例是否属于医疗事故进行鉴定。2010年4月,机构作出分析意见,指出手术存在两点不足:一是针对患者高龄的情况,对术后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告之不详;二是未告知家属进行胃全切术。但不足处与疾病的发
    2023-06-07
    167人看过
  • 26万元藏獒医院输液后死亡责任难定
    简先生的藏獒打吊针后死亡起纠纷简先生12日将一只26万元的藏獒送到昆明南部动物医院治疗。不料,打完针2小时后,藏獒就死了。简先生认为,藏獒死亡与治疗有很大关系,要求医院赔偿。双方协商无果后,医院建议他走司法途径解决。但如何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简先生犯了难,他要去哪里找宠物医疗纠纷鉴定机构?昆明市农业局:简先生听朋友说,他们的藏獒生病到了很多医院都没治好,最后在昆明南部动物医院治好。12日下午5点左右,他将藏獒带到医院。狗到医院时情况不好,喘得厉害,呼吸困难,有气无力地趴在地上。乔医生介绍,狗的舌头发黑,经初步诊断怀疑是肺上的问题,但不排除还有其他问题,建议住院观察治疗。经简先生同意,藏獒留在医院治疗。医生称,由于病情严重,医院当晚下了病危通知,简先生也签了字。医生说没有问题,能治好,更没有说会死亡,所以才签字。简先生说,要是藏獒病危,不可能爬到2楼诊疗室,不然他直接就带回去了。医生制订治疗方
    2023-06-05
    426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过错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由于主观原因,违反法定义务或者诊疗护理操作规范的规定,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后果的行为。构成医疗过错的行为,行为人的主观心态既可能是故意,也可能是过失。... 更多>

    #医疗过错
    相关咨询
    • 修复医院输液漏液造成皮肤溃烂怎么赔偿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26
      打医疗官司的大致步骤1,如果病人死亡可能尸检如果医院对死因有诊断,家属也同意这个死因,那不尸检也可以。尸检有时间要求,常温或冷藏条件下48小时,冷冻7天。如果死因不明,那医院的责任就难查清。我代理的案件都亲自参加尸检,这样能尽早知道死因。 2,如果方便,以最快的速度封病历。防止医生修改。他们一般半小时就改完。 3,复印病历这个需要家属办理出院手续,然后就可以复印病历了。这个时候能复印部分。案子到法
    • 患者到医院输液后出现大咳血,是医院的责任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02
      患者到医院输液后出现大咳血的,医院的医务人员涉嫌医疗事故罪,应先申请医疗事故的鉴定。
    • 患者在医院输液引起不适,现在病危,怎么索要赔偿?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01
      去医院检查检查属于什么原因,如果是药物过敏,医院输液前没做皮试,医院有过错的,可以要求赔偿,协商解决不了的,可以去起诉。
    • 患者在医院输液中抢救无效死亡,该怎么索赔?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08
      医院方存有过错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条、第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具体赔偿事项,建议介入维权。
    • 无证医生给婴儿输液后致其死亡赔偿26万元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30
      无证医生给婴儿输液后致其死亡赔偿26万元河南省安阳市某公司职工医院医生A,在未取得医师执业证的情况下开具处方,并使用科室内备用药物为患者输液,结果导致10个月大的婴儿病情加重,最终救治无效死亡。事发后,婴儿家长B夫妇将医院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26.2万余元。近日,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已经正式受理此案。据B夫妇起诉称,2005年9月26日晚上,因10个月的儿子C(化名)拉肚子,B夫妇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