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第一,重婚的,第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第三,实施家庭暴力的,第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一、过错方离婚分多少财产
《民法典》及其相关规定中说明,过错方在分割财产时要对另一方进行赔偿,而在分割财产的时候也要求也照顾无过错方。那么具体在分割离婚财产的时候过错方可以分割多大比例的财产呢?一、无错过方请求赔偿的情况:我国《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要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如果你的另一半存在过错情形,你可以主张损害赔偿,但是这一条在现实生活中由于难以收集证据,法院难以支持。二、少分或不分共同财产情况:我国《民法典》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因此,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一方过错而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应平均分割,并不存在过错方应少分或不分的规定,但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要求损害赔偿,当然了,一方自愿放弃夫妻共同财产的份额,法律也并不禁止和干涉。
二、民法典离婚无过错方赔偿过错方吗?
(一)离婚无过错方不需要赔偿过错方,正常情况下是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索赔。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一方在重婚、与他人同居期间将财产赠与与其重婚、同居的第三方,致使无过错方的财产损失,无过错方可要求过错方赔偿因该赠与行为给其带来的物质损失。
(二)关于精神损害赔偿,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参照《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实施。其赔偿数额的确定,需由侵权人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侵权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经济能力和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多重因素来予以确定。
-
离婚案件中,过错方如何主张离婚?
86人看过
-
离婚过错方的过错,是什么意思
271人看过
-
夫妻离婚过错方是指哪一方
330人看过
-
离婚案件中过错方是否可以免刑
353人看过
-
离婚诉讼中过错方是否被判无过错?
411人看过
-
离婚过错方的指的是哪些人
187人看过
在双方结为夫妻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领取的工资、奖金;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得到的财产;知识产权的收益;通过继承或赠与得到的财产,如房屋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更多>
-
在婚姻法中,属于有过错一方的过错是指什么?四川在线咨询 2021-07-071、重婚必须满足有过错的一方和第三者已经到到了结婚的状态,有配偶还与另一个人结婚或者明知对方是有配偶的人还与对方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 2、有配偶的人和别人同居生活,但是是不以夫妻为名义的生活在一起。 3、对家庭成员使用家庭暴力。我国《反家暴法》已经实施多年,家庭暴力多是指行为人通过殴打、捆绑、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对于家庭成员的身体等造成伤害后果,严重者还有可能造成死亡,如果家庭暴力持续时间长、属于
-
离婚无过错方在离婚案件中有没有什么赔偿标准?台湾在线咨询 2022-05-25在离婚案件中,如果你的另一半存在“与她人同居”的情形,你可以主张损害赔偿,但是这一条在现实生活中由于难以收集证据,法院难以支持。当然,你如果有证据那就好办,但是如果对方仅仅是上网与其它女人说些过火热的话,偶然有些一夜情的事情发生,这个与法条中规定的“与她人同居”,是不相符的,法律规定的同居行为是指长期稳定地共同居住。但是如果你丈夫背对着你给别的女人金钱,如果小额的话尚且不论,但是如果大额的话,你可
-
-
离婚过错中一方的过错怎样规定广东在线咨询 2021-07-07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的规定,如果一方有重婚、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行为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起诉过错方给付精神损害赔偿。过错在法律上的规定是: (1)重婚。重婚不但违反了《婚姻法》,还触犯了《刑法》的规定,应负刑事责任。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3)家庭暴力,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
-
婚姻法中的过错方都是指哪些浙江在线咨询 2023-11-01法定过错行为通常是: (一)重婚的,即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虽未登记,但事实上确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行为。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即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