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名买房法院如何执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4 21:11:18 476 人看过

根据案情和证据而判定。

在借名买房法律关系中,出名人(登记人)不是实际所有权人,借名人(注:一般表现为实际出资、占有、使用标的房屋的一方)对标的房屋享有所有权并可排除普通金钱债权人的执行。

一、借亲妹妹名义贷款买房是否可以

借亲妹妹名义贷款买房是不可以,此种行为有无风险。“借名买房”,是指房屋的实际出资人借用他人名义购房,并以他人名义登记房屋所有权的行为,房屋的实际出资人为事实购房人或者真正购房人,被借名之人为登记购房人。

借名买房具有以下几种含义:

(一)事实购房人借用他人名义购房;

(二)事实购房人以他人名义登记房屋所有权;

(三)事实购房人出资购买房屋;

(四)事实购房人行使对房屋的权利。

二、借名买房怎样认定合同有效?

认定借名买房合同有效性的规定是:意思表示自愿真实、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认定为有效。依法成立的借名买房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由于其实际出资人与产权登记人不一致,实际出资人对房屋仅享有债权,不具有物权效力。

三、承租人的法律地位

要准确把握承租人的法律地位,就必须厘清房屋租赁权的法律属性。

房屋租赁权是债权还是用益物权,对确定承租人在拆迁中的法律地位有决定性作用。因为“用益物权是优先于所有权的物权。……如果所有人对标的物的占有、使用和收益,与用益物权人对标的物的占有、使用和收益两者之间发生冲突,则由用益物权人优先占有、使用和收益。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据此,房屋租赁权一直被认为是基于合同关系具有用益性质的债权。

由于房屋使用权是所有权的一项权能,从属于所有权。《拆迁条例》第四条规定:“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即对所有权人进行安置的原则,在拆除租赁房屋时当然也是首先考虑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安置,是否对承租人进行补偿安置取决于被拆迁人与承租人之间租赁协议的性质及约定。由于不存在拆迁人对被拆迁人及承租人的重复补偿安置,所以从这一角度讲对承租人的补偿取决于被拆迁人的让渡。所以在拆迁法律关系中,承租人的法律地位在相当程度上从属于被拆迁人。

导致承租人在拆迁法律关系中的地位具有独立性的原因是租赁权的用益性。由于承租人对承租的房屋享有使用、收益的权利,所以承租人可以就其使用、收益方面因拆迁受到的损失单独要求补偿安置,即承租人的法律地位在某些方面独立于被拆迁人。需要说明的是,承租人的独立性不仅体现在权利方面,如独立的补偿请求权、独立的权利救济权等,同时也体现在其义务方面,如独立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义务。对此,本文第四部分在分析承租人权利义务时将进行详细论述,这里不再赘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4日 01: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借名买房被执行应该怎么办?
    借名买房被执行应该及时的通知了法院,然后提交相关的一些证据来证明房屋的所有权。目前来说,法律和行政法规并没有明确禁止当事人借名买房。但是,借名合同是否有效并没有一个标准答案。1、如果所购买房屋为商业性的,那么借名买房合同一般有效。当事人约定一方以他人名义购买房屋,并将房屋登记在他人名下,借名人实际享有房屋权益,借名人依据合同约定要求登记人(出名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可予支持。但是,该房屋因登记人的债权人查封或其他原因依法不能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涉及善意交易第三人利益的除外。2、如果所购房屋为经济适用房或其他保障性住房的,那么借名买房合同可能就无效。从政府推出安居房和限价房的目的考虑,政府为了解决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家庭的居住问题,从而改善整个社会的居住状况才推出这项针对特殊人群的优惠政策,在开发安居房和限价房的过程中,政府一般均需用不同方式和渠道给予财政补贴,而名义买房人转让的实际上是基
    2023-03-11
    100人看过
  • 借名买房发生纠纷怎么处理,借名买房如何处
    借名买房发生纠纷,首先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请双方都认可的人员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只能向法院起诉,通过法院判决解决问题。一、二手房交易纠纷的处理方法二手房交易纠纷的处理方法是: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调解解决纠纷;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二、房产确权纠纷怎么处理房产确权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调解解决纠纷;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
    2023-03-20
    318人看过
  • 借名买房有哪些风险,如何避免借名买房的风险
    一、借名买房有哪些风险?1、登记购房人反悔如果登记购房人反悔,出资人不能证明双方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和支付购房款的事实,要想取得房屋产权或收回购房款都很困难。2、登记购房人有债务如果登记购房人有对外债务,债权人可以要求法院查封并拍卖该房产,此外,如果名义产权人意外死亡,该房屋可能会因为继承关系而被其他人继承。3、无法获取贷款如果银行最后查实实际购房人与借款人不是同一个人,银行也可以依据贷款合同的有关规定,要求提前解除贷款合同。二、如何避免借名买房的风险?1、全面了解登记购房人在借名购房前,实际出资人应当对登记购房人进行全面了解,不仅限于诚信情况、为人处事等方面的内容,还有相关的身份证件以及债务关系等,这些都需要了解清楚,以免承担不必要的损失。2、做好书面约定的协议如果双方没有做好书面约定,那么在发生纠纷时实际出资人就无法保障自己的权益,但如果双方之间存在借名登记书面约定,当实际出资人主张房屋
    2023-06-23
    366人看过
  • 借名买房协议如何办理?
    借名买房是指实际出资人以他人名义购房,以他人名义登记房屋所有权的行为。房屋的实际为事实购房人或真实购房人,借名人为登记购房人。一般而言,公证处不能做借名买房协议的公证,即使能做,也要做协议的公证,而非房屋所有权的公证。房屋所有权证是房屋的唯一物权证。在实际买受人将房屋转让给自己名下之前,从法律上讲,房屋所有权证上登记的是谁的房屋,名义上是谁的房屋。如果不能公证,当事人可以向律师事务所作出借名买房协议的律师见证,并出具律师见证书。或者直接找两个以上的见证人见证协议的签署,同时在协议上签字确认。从法律上讲,借名买房的协议只要是双方的真实意思,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是合法有效的。但是,此行为仍然存在着很大的法律风险。在通过诉讼胜诉,将房屋所有权变更为实际买受人之前,存在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所以,借名买房要慎重,如果一定要做,就要尽量保存好相关证据,而且不能违反国家禁止性规定。这个借名买房协议
    2023-08-18
    106人看过
  • 借名买房如何打赢官司
    借名买房指自限购政策施行之后,部分有购房需求的人失去了购房资格,即使能签买卖合同,也无法在房地产中心进行交易过户。在此情况下,个别购房者采用了借名买房的方式,即以父母、子女或者其他人的名义购房,而购房款项却由购房者自己支付。借名买房存在很大的风险,如果确实需要采取借名方式购买住房的话,那么实际产权人要和名义产权人签好协议,以书面方式确定该房地产的实际出资人和权利人。同时实际产权人在购房时应当从自己的账户支付房价款,并保留好付款单据。日后如发生纠纷,实际购房者可以凭书面证据以司法手段来保护自己的权利。实际产权人还可与名义产权人至房地产交易中心就该房地产做一个个人抵押,由名义产权人将该房地产抵押给实际产权人。这样名义产权人就无法跳过实际产权人擅自出售房屋和损害实际产权人的利益。一、何为借名买房借他人名义买房有哪些法律风险?借名买房,是指当事人约定一方以他人名义购买房屋,并将房屋登记在他人名下,
    2023-04-05
    317人看过
  • 案外人借名买房,能否强制执行
    借名买房顾名思义就是借他人的名义买房,借名人实际出资,但房屋登记在出借人名下。首先,需要审查的是借名买房合同是否有效。如果案外人是基于逃避债务、规避税收、违规购买政策性保障住房等违法原因借名买房,存在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借名买房行为会被认定为无效,此时,案外人不能排除强制执行。其次,如果合同认定有效,那么需要审查案外人是否是真实权利人。最后,法院需要衡量案外人对案涉房屋享有的权益能否对抗申请执行人的执行债权。律师补充:近年来,某些人意图通过“借名买房”来规避限购政策和享受政策优惠,这种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国家调控政策和福利政策的实际效果。而且,“借名买房”中的借名人属于受益人,基于权利义务对等和风险收益对等原则的考虑,其理应承担因房屋登记在出名人名下所产生的各类风险,自然也包括房屋被强制执行的风险。提示大家,要谨慎做出“借名买房”行为,这既是维护正常的市场交易环境,也是在维
    2023-05-06
    162人看过
  • 法院强制执行后如何解除黑名单?
    被法院执行之后款项还清就可以解除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结案了名单,一般依当事人申请,受理申请后3-5个工作日可以删除。欠债还钱,只要失信人履行债务后,当事人便可以申请将其失信名单删除。一般法院经审查,任务为申请符合规定,会按流程审批删除,确定删除到删除,大约1-2天即可。被执行人是指在法定的上诉期满后,或终审判决作出后,未履行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并进入执行程序的当事人。在法院对于民事诉讼判决原告胜诉后,被告在赔偿问题上的法定时间内未完成判决书上所规定的赔偿金额而被法院强制执行赔偿,则称该被告为本次强制执行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等。它们一经生效,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
    2023-08-05
    358人看过
  • 购买二手房借名买房后如何过户
    借名买房是不成立的,二手房买卖的过户流程是:1、签约。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2、核查。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3、交税。买卖双方按国家规定交纳相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目前主要包括: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契税、印花税、房屋交易管理费、产权登记费等;3、登记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
    2023-02-23
    229人看过
  • 发生借贷纠纷如何申请法院执行
    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支付令发生法律效力后,债务人未按照上述文书所确定的期间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一方当事人为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一方当事人未履行仲裁机构的裁决、公正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行政机关的处理或处罚决定的,对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何处理民间借贷纠纷1、人民法院审查借贷纠纷案件的起诉时,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2、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利率的4倍(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依法不予保护。借贷双方对约定的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上述规定计息。3、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借款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只返还本金
    2023-05-02
    469人看过
  • 民间借贷法院判决后如何执行,民间借贷
    一、民间借贷法院判决后如何执行民间借贷法院判决后的执行: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它人民法院执行。针对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可采取冻结、划拨存款、提留;搜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财产;强制迁出房屋等多种方式。但人民法院在采取这些措施时,应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的生活必要费用。二、民间借贷判决执行有效期多久民间借贷判决执行有效期是2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三、民间借贷无力偿还时怎么处理民间借贷无力偿还时,经债权人同意或
    2023-06-21
    286人看过
  • 借亲戚名字买房如何操作
    一、借亲戚名字买房如何操作1、借亲戚名字买房的方式:2、实际买房人与借名人要签订一份书面的“借名买房”合同,并将其进行公证;3、“借名买房”不得购买因被借名人所能购买的政策性保障房屋,不得违法违规;4、“借名买房”作为一种合同关系,合同成立后还需要进行房屋变更登记。5、法律依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
    2023-06-12
    425人看过
  • 房屋被法院执行后如何过户
    我国的民事诉讼法规定,一般情况下,经过法院判决的房子,在判决生效后,通常存在以下两种过户的方法:第一、需要双方当事人到所在地的房管局,按照法院的判决书和携带相关的资料办理过户;第二、如果一方不主动配合过户,那么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办理强制过户。爸妈不在了房子怎么过户父母名下住房前提,假如父母要是不在了,就需要他们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和三方。在无遗嘱继承的前提下,放弃继承的,到房屋所在地公证处办理继承,并签订放弃协议。共同签署公证书,取得继承公证书。候选继承人可以持公证向房屋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房屋继承、转让手续。所需证件包括:父母双方的死亡证明、结婚证明、死者姓名的不动产证明、契税证明、土地证明、死者的继承人和亲属关系证明。继承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
    2023-07-01
    59人看过
  • 法院如何执行集体土地房产
    法院可以执行集体土地使用权。法院执行集体土地房产时:一、厘清权属关系;二、征询土地管理部门和集体经济组织的意见。由于农村房屋是建在集体土地上,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属农村集体组织;三、对买受人范围作出一定的限制;四、查明是否存在执行豁免。一、农村户口迁出去后土地还有吗我国公民对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如果农村户口迁出去,则丧失了对土地的使用权。根据宪法及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由农民集体所有,主要有以下三类:一是村农民集体,二是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三是乡(镇)农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及使用权由村委代表集体经济组织与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签订合同。二、小产权房一般有哪些形式小产权房一般有四种形式:1、开发商或单位直接在农村购买的农村集体土地上开发的房屋;2、农村或村自行在其所属区域的农村集体土地上开发建设的房屋;3、农村或村一方出土地,开发商出资联合开发建的房屋;4、二层小楼加塑料大棚
    2023-03-29
    412人看过
  • “借名买房”产生纠纷,法院咋处理
    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且不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借名买房合同有效,借名人享有房屋权益。借名买房协议的形式在实务中多种多样,目前我国实行的房屋限购政策使得“借名买房”行为盛行,但是法律风险也随之存在,实践中为规避风险应注意:如果确实需要采取“借名”方式购买住房的话,那么实际产权人要和名义产权人签好协议,以书面方式确定该房地产的实际出资人和权利人。同时实际产权人在购房时应当从自己的账户支付房价款,并保留好付款单据。日后如发生纠纷,实际购房者可以凭书面证据以司法手段来保护自己的权利。由名义产权人将该房地产抵押给实际产权人也是一种很好的规避风险的方法。针对借名买房行为专门的归纳响应的裁判规则,有利于法律实务部门的裁判和决断,也有利于民众规避法律风险,实现房屋买卖经济秩序的稳定。一、签订借名买房合同是否有效签订借名买房合同是否有效取决于两种情况:1、只要当事人之间签订的关于借名买房的协议不违法,行政法规
    2023-06-25
    110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法院如何认定借名买房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02
      很高兴为你解答法院如何认定借名买房,借名人以出名人(登记人)为被告提起诉讼,要求确认房屋归其所有的,法院应当向其释明,告知其可以提起合同之诉,要求出名人为其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
    • 法院如何执行亲戚名下房产呢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04
      按照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具有设立、变更物权的效力。因此您可以持人民法院的判决到当地房管局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如果房管局、被执行人不配合,您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会给房管局发协助执行函,将房产过户到您的名下.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第四百九
    • 法院执行银行典质借债如何执行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13
      通常情况下有关债务纷争的不适用先于执行的条款,但如果牵涉赡养生活、抚养、医疗等情形所引发的债务纷争才能够适用现已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先予执行范围】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能够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花费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 借名贷款纠纷法院如何处理(借名贷款买房纠纷)
      西藏在线咨询 2023-11-24
      据法官介绍,对借名买房案件,法院通常以房屋所有权证上登记的名字认定房屋所有权人。实际出资人想要回出资款,首先必须提供充足的证据。(比如房款支付记录、购房款的收据原件、房产证原件)如果能够证明其是房屋实际购买人,出名人不仅要返还原购房款,还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法院在判决上会寻求双方利益平衡,在判决借名协议无效的同时,要求出名人对实际出资人予以适当经济赔偿。除了以上风险,借名买房,还有这些风险: 1
    • 名下两套房产法院执行是如何样的?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31
      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也就是说,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拒不履行被执行人的财产,房屋属于被执行人的财产自不待言,亦在法院强制执行之列,因此,法院采取查封拍卖变卖等措施,完全符合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