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签订劳动合同有编制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3 20:10:28 278 人看过

在我国签订劳动合同有编制吗?

签订劳动合同有的属于编制,有的不属于。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后,明确各自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也是劳动争议发生后处理争议的重要依据。因此,在签订合同前,劳动者至少应具备以下三方面的常识:

1、提前准备。在劳动合同订立前7天,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合同文本,一边对合同文本内容又充分的了解,特别是对于双方协商约定的条款,尤应引起高度重视。

2、把握内容。从全面保护个人利益出发,应尽量了解《劳动法》的内容,这一点虽然对大众来说又很大的难度,但从合同本身出发,应清楚劳动合同的条款要包括两部分:一是法律规定的条款,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应负的责任共7方面的内容;二是双方认为有必要明确约定的条款,应明确写明。

3、重点了解。在把握合同条款的基础上,还应该清楚了解事关自身利益的两部分内容。一是在什么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获得经济补偿以及补偿标准。关于这一点,《劳动法》列出了7项内容,可向劳动部门查询。劳动合同签订后,还应积极做好善后工作。明目张胆的不公正合同比较好防范,即使在签订比较正规的合同时,也要洞察蛛丝马迹,以防上当。

1、附加条款要看清。在聘用合同中,一般都是会有一些附加条款的,求职者在签订前一定要让企业拿出原文,仔细审看无异议后,还要盖章留存,作为依据。要认真检查有无遗漏的约定事项或者附加说明,需要立即补齐的绝对不可拖延。

2、当面签字,盖章不可少。求职者拿到合同,应该让企业及其负责人同自己一起当面签字盖章,以防某些企业利用先后签字的时间在合同上做手脚(更改数字、时间等)。同时,仔细鉴定单位所盖公章,看其是否与自己即将进入的单位一致。因为事后往往发现,在同一法人单位下,会存在许多分公司、下属单位或营业部门,不少劳动者是不愿意进入所有的部门的。

3、数字一定要大写。合同签字后,有些企业会抓住时间空隙,将合同上的数字更改让求职者吃哑巴亏,所以,求职者在签订合同涉及数字时,一定要用大写汉字。

4、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时间。有些合同需要登记才能生效,而时间涉及权益期限和合同续签等问题,这些都需要予以充分的注意。另外,要注意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和附加条件(如签证、登记);合同至少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妥善保管;双方在签订时如有纠纷,应通过合法方式解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1日 20: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签订劳动合同相关文章
  • 我国存在终身制的劳动合同吗?
    我国没有终身制劳动合同,只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2024-05-07
    254人看过
  • “编外人员”就不签订劳动合同吗?
    临时工曾是我国计划经济体制下,区别于当时的长期固定工而言的一种用工形式,一般是指机关、企事业单位临时聘用的短期工人,也包含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里的非在编人员。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实施后,法律意义上已无临时工、正式工之区分,只有合同期限长短之分,只要符合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而不能以临时工为由剥夺劳动者的合法权利。案例回放苏某2012年7月应聘到某事业单位后勤,从事保洁工作,每天工作时间为8:30至17:00,每周工作5天。苏某工资为900元/月,每月月底以现金形式发放。该事业单位后勤由单位办公室进行管理,单位未与苏某签订劳动合同,未给苏某缴纳社会保险。2013年9月,该事业单位改变了对后勤、食堂等部门的管理方式,由之前的归办公室管理改为承包给某物业公司。由于物业公司对员工管理方式与之前有很大不同,苏某不愿意在物业公司管理下工作,于2013年
    2023-04-22
    359人看过
  • 签订劳动合同编号是什么
    1,可以按照12位数进行编写。如2015051000032015年是年度编号,0510代表订立合同的月日,后四位代表员工编号。2,也可分开来,一是文件代号,一个编号。如劳动合同:RL-HT-0201表示:人力、合同、02代表员工性质(比如办公室的,车间的等)、01表示年限,3,还可以按照签订合同时的顺序来编号:比如:编号为20150301001,2015年3月1日订立的第一份。一、劳动合同怎么续签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字或盖章,也可以重新签一份,并填写续签合同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三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
    2023-02-22
    110人看过
  • 国企劳动合同编制待遇需要在合同中体现吗?
    一、国企劳动合同编制待遇需要在合同中体现吗?国企劳动合同编制待遇需要在合同中体现的。劳动合同需要包含的内容: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劳动纪律;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二、劳动合同的特征是什么(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一方是劳动者,即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即具有使用劳动能力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双方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具有支配与被支配、领导与服从的从属关系。(2)劳动合同内容具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没有只享受劳动权利而不履行劳动义务的,也没有只履行劳动义务而不享受劳动
    2023-04-13
    431人看过
  • 我国的劳动合同可以签订违约金吗?
    一、我国的劳动合同可以签订违约金吗?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上是有违约金的,员工在劳动合同里的违约责任只有两种情况,就是违反服务期约定及竞业限制约定,如在劳动合同中规定服务期的,在这个培训期间,员工不得擅自辞职,否则就承担违约责任,向公司支付违约金。其承担的违约金不超过公司提供的培训费用。《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
    2024-01-26
    492人看过
  • 在我国个体户用人该不该签订劳动合同?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书面的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的利益作出了一定的保护,但是对于很多劳动者来说,他们并不清楚劳动合同签订的目的,所以有些人想要了解一下,在我国个体户用人该不该签订劳动合同?应当签署相应的劳动合同,这样对于双方的权利义务都是一种保障。一、在我国个体户用人该不该签订劳动合同?应该签署劳动合同,满16周岁就具备签署合同的能力了,其行为有效。如果用人单位不签,建议保留好与之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工资卡、工资条、单位给你开具的介绍信、工作卡、工作服等,之后,可以申请仲裁,要求其给予自工作以来的双倍工资等请求。签劳动合同注意什么问题(一)要明确职务和岗位,否则,用人单位会利用调职的方式,变相压迫你主动辞职,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打发你。(二)要防止用人单位不断用换岗位的方式,反复延长试用期,因为同一个岗位同一个人不能适用两次试用期,而换岗位就没有限制了。(三)要在劳动合同中明确最低的工资
    2022-10-09
    265人看过
  • 考编制前是否有签署劳动合同?
    应届毕业生可以参加事业单位考试和校招的,但是从应届毕业生的认定上来看,一个是已经签订了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还由公司交了社保,这样的话就算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了特定岗位,最后的政审环节也是过不去的。事业单位在编制外招用劳动者必须签劳动合同现实生活中,一些事业单位在编制外招用劳动者,经常不与招用的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因此,这些劳动者往往既不能享受国家有关人事管理政策规定的权利,也很难依据《劳动法》维护自身权益。《劳动合同法》第2条第2款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也就是说,今后,只要上述单位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得依照本法签订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
    2023-07-16
    487人看过
  • 我可以在18岁以下签订劳动合同吗
    用人单位应当与未成年工签订劳动合同。法律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经有关机关批准的文艺、体育单位除外。在法律的特别保护下,年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工,禁止从事国家规定的地下采矿,有毒有害劳动,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和其他禁止劳动建立劳动关系和订立劳动合同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用人单位招用未成年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一个月内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从一个月的次日起支付两倍的工资,最长11个月。劳动法第15条禁止用人单位在雇用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文学、艺术、文学、艺术等单位时招收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体育和特种技术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第五十八条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专项劳动保护年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劳动者第六十四条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国家规定的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地下采矿、有毒有害劳动,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已经建
    2023-05-07
    492人看过
  • 在签订合同时法人有劳动合同吗?
    一、在签订合同时法人有劳动合同吗?法人代表与企业不需要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只针对自然人,而公司法人是自然人的对称。它是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民法典》第六十一条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第六十二条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二、法人代表与法定代表有什么区别?1、两者的概念不同:法人代表一般是指根据法人的内部规定担任某一职务或由法定代表人指派代表法人对外依法
    2024-01-13
    139人看过
  • 在我国劳动合同盖章需要签字吗
    用人单位不是必须签字,只盖章也是可以的。劳动者通常是需要亲笔签字的。一、合同只有盖章没有签字有效吗合同只有盖章没有签字有效。只要双方签字或者是盖章了,合同都是成立的,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这里的签字盖章可以指只签字或者只盖章,也可以是既盖章又签字,都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当事人如果采用的是信件或者是数据电文等形式来签定合同的,则会要求签订确认书,在签订确认书的时候合同就成立了。二、盖了私章的合同有效吗?这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私章也是法律认可的一种形式。如果想否认该私章加盖的话;必须提供没有使用该私章的证据。否则,默认为合同成立。签字与盖章之间是选择关系,即当事人既可以只签字而不盖章,也可以只盖章而不签字,也可以既签字又盖章。签订书面合同时,并不必须要同时签字和盖章,因为有权签字人和公司印章都代表了公司,是公司行为。合同一方是自然人的,签字或者按指印即可,如果合同一方本人不能到场签署,其合法授权
    2023-06-20
    93人看过
  • 国企编制有合同吗
    一、国企编制有合同吗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国企编制是要签订劳动合同的。二、什么是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劳动合同具有以下特征:(一)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二)劳动合同内容具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三)劳动客体具有单一性,即劳动行为(四)劳动合同具有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的特性(五)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关系。三、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劳动法》第19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法定形式是书面形式,其必备条款有7项:(一)劳动合同期限法律规定合同期限分为三种:有固定期限,如1年期限、3年期限等等均属这一种;无固定期限,合同期限没有具体时间约定,只约定终止合同的条件,无特殊
    2023-04-12
    488人看过
  • 在我国劳动合同怎么签才合法?
    首先劳动合同的几个内容要全部体现在劳动合同中,并且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其次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在平等、自愿的条件下进行;最后签订的双方要签字盖章确认。《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一、保密协议是什么霸王条款保密协议是不是霸王条款,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违反公平原则,只规定了劳动者的责任和义务,没有规定公司责任的,属于霸王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基本原则】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二十三条【
    2023-03-06
    376人看过
  • 跟国企签合同有没有编制
    国企,事业单位以及政府机关的正式工作人员,那么就是有编制,有的会签订劳动合同,有的不会。事业编制,是指为国家创造或改善生产条件、增进社会福利,满足人民文化、教育、卫生等需要,其经费一般由国家事业费开支的单位所使用的人员编制。《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2024-05-16
    439人看过
  • 我国的劳动者的劳动合同能重复签订么
    劳动合同不可以重复签订。虽然法律并未禁止劳动者在两家不同的单位签署劳动合同,在实践中,单位都是不允许劳动者同时与两家不同的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一、是否可以同时签两份劳动合同?不可以签两个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签订两份签合同的,那么任何一方单位有权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劳动者可以签订两个劳动合同吗?劳动者不可以签两个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签订两份签合同的,那么任何一方单位有权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
    2023-06-28
    216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合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签订,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包括: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更多>

    #签订劳动合同
    相关咨询
    • 国企签劳动合同才算是合同编制?
      河南在线咨询 2023-12-07
      签订劳动合同有的属于编制,有的不属于。其实签订劳动合同与是否有编制并不相关,我们只要是国企,事业单位以及政府机关的正式工作人员,那么就是有编制。而国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等等与正式员工有的会签劳动合同,而有的并不签劳动合同,是依据具体情况而定的。当我们与私企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并不属于编制。
    • 国企在编怎么签订合同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21
      针对国企在编怎么签订合同问题回答:企业(包括国企)不存在编制一说,上个世纪80年代就实现了企业经营自主权了。编制通常是指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人员数量的定额和职务的分配,由财政拨款的编制数额由各级人事部门制定,财政部门据此拨款,通常分为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
    • 和国有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是否等同于成为国家编制人员?
      北京在线咨询 2024-11-16
      在与国有企业签署劳动合同时,我们通常不会获得编制资格。不过,部分高级别国企管理者享有行政编制,这意味着他们具有正式的行政职位任命资格。要获得这种行政编制,需要通过相应的招聘考核。因此,仅通过签订劳务合同进入的劳动者无法达到这个标准。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立劳资关系时,就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签署劳动合同。如果对自身是否具备编制身份存在疑问,个人可在签订劳动合同期间向该国企的人力资源部门进行详细咨询
    • 劳动合同代签是在我国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14
      劳动合同应当劳动者自己与用人单位签订,如果代签是经过了劳动者本人的同意,并且该劳动者也实际接受了劳动合同的内容,一般认为劳动合同有效,但是存在较大法律风险。《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 在我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应该如何维权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8-30
      1、如果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确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社会保障部门申诉,要求劳动行政保障部门监督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与其补签劳动合同之后,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进入用人单位工资期间至劳动合同补签期间的双倍工资。 2、《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