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款追缴有没有时间限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28 11:50:18 168 人看过

该段内容讲述了违法行为人的行政处罚追究时限和延长期限的相关规定。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如果超过规定的期限,行政机关可以强制执行。同时,该法还规定了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

对于违法行为人的行政处罚,是有追究时限的。如果超过规定的期限,行政机关可以强制执行。《行政处罚法》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

行政处罚追缴时限是多久?

行政处罚追缴时限是指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要求当事人及时足额缴纳罚款的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罚款的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非现场缴纳罚款。

如果当事人逾期不缴纳罚款,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十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二是每日公告当事人逾期的事实和加处罚款的数额;三是向当事人发出限期改正通知书,通知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

如果当事人逾期不改正违法行为,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作出强制执行决定,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违法行为;二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三是依法申请拍卖或者变卖当事人用于违法行为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抵缴罚款。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当事人逾期不缴纳罚款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多种措施,包括加处罚款、公告、限期改正通知书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但是行政机关不得采取拍卖或者变卖当事人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的措施。

行政处罚可以采取多种措施,包括加处罚款、公告、限期改正通知书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但行政机关不得采取拍卖或变卖当事人场所、设施或财物的措施。当事人逾期不缴纳罚款,可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0%加处罚款、每日公告逾期事实和加处罚款的数额、发送限期改正通知书。若逾期不改正违法行为,则可采取强制执行决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和依法拍卖或变卖当事人场所、设施或财物等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3日 19: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罚款相关文章
  • 建设行政处罚案件有具体的时间限制吗
    建设行政处罚案件没有具体的时间限制,通常是在发现后根据调查情况来决定是否进行处罚和决定使用相应的处罚条款。建设行政处罚包括警告、责令改正,责令停止施工,责令停业整顿,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降低资质等级,暂扣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建设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十九条执法机关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必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包括:(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二)违法的事实和证据;(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五)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六)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和日期。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作出处罚机关的印章。
    2024-05-06
    179人看过
  • 行政处罚告知书的送达是否有时间限制
    行政处罚告知书的送达是有时间限制的。行政机关应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将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并载明拟作出的行政处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一、行政处罚程序哪些(1)立案;(2)调查取证;(3)作出处罚决定前,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4)当事人可以进行申辩,行政机关进行复核。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二、行政处罚法简易程序具备哪些条件?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是指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
    2023-06-27
    482人看过
  • 最长行政处罚时间限制是几天?
    行政处罚期限二年,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行政处罚的处罚原则法定原则处罚法定原则是行政合法性原则在行政处罚行为中的集中体现。主要内容是:1.处罚依据是法定的;2.实施处罚的主体是法定的;3.实施处罚的职权是法定的;4.处罚程序是法定的。公正、公开原则处罚公正原则是指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必须与相对人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行政机关在处罚中对受罚者用同一尺度平等对待。处罚公开原则就是指行政处罚的依据、过程及结果必须公开。行政机关对于有关行政处罚的法律规范、执法人员身份、主要事实根据等与行政处罚有关的情况,除可能危害公共利益或者损害其他公民或者组织的合法权益并由法律、法规特别规定的以外,都应向当事人公开。一事不再罚原则
    2023-07-06
    243人看过
  • 限制时间内完成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决定一般是立案后的90日内作出的,案件复杂的可以延长30日,根据《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七条规定: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案情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的,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日;案情特别复杂,经延期仍不能作出处理决定的,应当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关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是否继续延期。案件处理过程中听证、公告和鉴定等时间不计入前款所指的案件办理期限。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时有哪些情况?1.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法规定,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这是行政机关必须遵循的“过罚相当”的原则。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后,认定当事人确有依法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应当根据违法事实的具体情况和违法行为情节轻
    2023-07-05
    215人看过
  • 加处罚款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吗?
    一、加处罚款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吗?加处罚款有行政强制执行权。(一)代履行,代履行,又叫代执行,是指义务人不履行法律、法规等规定的或者行政行为所确定的可代替作为义务,由行政强制执行机关或第三人代为履行,并向义务人征收必要费用的行政强制执行方法。(二)执行罚,执行罚是一种间接强制执行的手段。它是指有关国家机关对拒不履行已经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当事人进行制裁,以迫使当事人自觉履行该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的法律制度。(三)直接强制,直接强制,是指在采用代执行、执行罚等间接手段不能达到执行目的,或无法采用间接手段时,执行主体可依法对义务人的人身或财产直接实施强制,迫使其履行义务或实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强制执行方法。《行政强制法》第十二条,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二)划拨存款、汇款;(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五)代履行
    2024-02-10
    373人看过
  • 追究行政违法行为的时间限制
    行政违法行为的追究时效为两年。法律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行政处罚追究时效,是指在违法行为发生后,对该违法行为有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未发现这一违反行政管理秩序行为的事实,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限才发现的,对当时的违法行为人不再给予处罚。行政处罚的追究时效(1)行政处罚的一般追诉时效为2年。(2)行政处罚追诉时效的起算点原则上从违法行为发生之13起计算。(3)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目前,规定追溯时效的单行法律有两个:一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2条规定的6个月;二是《税收征收管理法》第86条规定的5年(但税款追缴没有时限,即何时发现,何时可责令补税,只是不能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
    2023-07-04
    344人看过
  • 行政处罚有年龄限制吗
    一、行政处罚有年龄限制吗行政处罚是有年龄限制的,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第二十六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二、行政处罚设定权可以分为哪几种(1)法律的设定权。(2)行政法规的设定权。行政法规,创设权方面可以创设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各种行政处罚;规定权方面,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的,行政法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3)地方性法规的设定权。创设权方面,可以创设除限制人
    2023-04-19
    446人看过
  • 吉林省行政处罚罚没款上缴规定时间是什么
    行政处罚罚款交纳期限为十五日。主要依据如下: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行政处罚是指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主体为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对行政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法规而尚未构成犯罪的行政行为所实施的法律制裁。实施的行政处罚,必须与受罚人的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相适应,亦即行政处罚的种类、轻重程度及其减免均应与违法行为相适应。一、其它情况1.依法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一)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法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
    2023-02-23
    114人看过
  • 行政处罚立案时限有没有法律规定
    一、行政处罚立案时限有没有法律规定立案的期限包括两种时限:一、一般情况来下,7个工作日。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投诉、申诉、举报和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的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核查,并决定是否立案。二、特殊情况下,15个工作日。即在线索材料所涉及的情况复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难以在7日内确定是否立案的情况下,可以延长至15个工作日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七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投诉、申诉、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的材料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核查,并决定是否立案;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十五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二、法律如何规定行政处罚的法律是这样规定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指的是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一般包括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2024-02-09
    350人看过
  • 税务处罚有无时间限制
    一、税务处罚有无时间限制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二、怎么查看税务评级在网页上搜索并打开国家税务总局官网就可以查看。税务评级行政复议规定是如果对于具体行政行为不满意,可以提出行政复议。税务行政复议的原则,是指贯穿于税务行政复议的全过程,对税务行政复议活动具有普遍性的指导意义,参加税务行政复议的各方都必须遵循的法定的基本准则。《行政复议法》第4条明确规定,行政复议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进行税务行政复议,同样必须遵循这些原则。三、企业如何查询信用报告法定代表人查询企业信用报告。法定代表人向查询点查询企业信用报告的,
    2023-06-07
    282人看过
  • 行政处罚罚款的缴纳时间如何规定
    一、行政处罚罚款的缴纳时间如何规定行政处罚罚款交纳期限为十五日。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七条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除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二、行政处罚的适用原则有哪些1.处罚法定原则。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2.公正公开的原则。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规定,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3.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行政处罚法第五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纠
    2023-09-29
    397人看过
  • 没有借条还款时间有限制吗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向各级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益的诉讼时效期间设定为最长不超过三年。这就意味着,若借款方未能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债权方便需在知晓自身权益已遭受损害且债务人知情或应当已知晓相关事实之日起的三年内,启动对人民法院的诉讼程序。倘若逾期超过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限,则人民法院将不再提供司法保护,唯一例外是自权益受损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情况下,存在特定事由的,人民法院方得依申请予以延长。因此,即使在无借据的情形下,还款时限亦有所限制,债权方仍须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积极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
    2024-08-21
    63人看过
  • 行政处罚罚款的金额限制
    (一)法律、法规、规章对某类违法行为罚款没有最高限额规定的,对非经营活动中公民的违法行为处1000元(含1000元)以上罚款、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处5000元(含5000元)以上罚款为“较大数额罚款”;对经营活动中公民的违法行为处3000元(含3000元)以上罚款、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处1万元(含1万元)以上罚款为“较大数额罚款”。(二)法律、法规、规章对某类违法行为罚款有最高限额规定(含具体罚款金额和违法所得百分比、倍数规定)的,罚款数额超过最高限额百分之五十(含百分之五十)的为“较大数额罚款”。但对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罚款数额不足1000元(不含1000元)、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罚款数额不足3000元(不含3000元)的,不视为“较大数额罚款”。北京违章停车的罚款金额(一)北京有两种处罚,200元不记分和100元记3分。前者是违章停车,一般都是贴条那种。后者是违反禁止停车
    2023-07-03
    407人看过
  •  行政处罚后提出诉讼的时间限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不计算在内。因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行政机关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的六个月内,具有起诉的权利。同时,也可以先申请行政复议,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再向法院起诉。在行政机关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的六个月内,当事人具有起诉的权利。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的六个月内,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但也可以先申请行政复议,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再向法院起诉。行政处罚期限是多久?行政处罚是指国家机关对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的行为所采取的法律制裁措施,其中包括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等。而行政处罚的期限则根据不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而有所不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规定,
    2023-10-31
    242人看过
换一批
#治安处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治安处罚法 知识导航
    展开
    #罚款
    词条

    受到罚款处罚的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警察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被处五十元以下罚款,被处人对罚款无异议的。 (二)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照本法的... 更多>

    #罚款
    相关咨询
    • 行政处罚款有没有追缴时怎么规定的
      贵州在线咨询 2023-11-09
      对于违法行为人的行政处罚,是有追究时限的;已经作出的行政罚款,超过规定期限不缴纳的,行政机关可以强制执行。《行政处罚法》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
    • 行政处罚程序中止有时间限制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25
      依法行政主要是依法定程序行政,违反法定程序,也是一种违法行政行为,2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法律、法规、规章未规定期限的,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期限为60日。
    • 行政处罚裁定的时间有什么限制?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6-24
      1、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期限内,予以履行。 2、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 &&&公积金追缴有时间限制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4-03-24
      公积金追缴没有时间限制。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缴纳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未缴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要求单位限期缴纳。追缴不受时间限制,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但劳动者不能要求单位通过劳动仲裁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而是分别向主管部门投诉,要求主管部门劳动部门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单位征收。
    • 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有没有限制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7-18
      1、行政机关对于违法行为人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具体期限的相关限制包括: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期限内,予以履行。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六十六条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期限内,予以履行。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