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么界定探望权
界定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子女探望权的实现可以由父母协商和约定,也可以由法院判决,并遵循一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二、探望权的一般内容
探望权的一般内容如下:
1.探望权的主体:是指已离婚的父或母与其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予以配合。
2.探望权的行使:是享有探望权的主体执行人民法院已生效的离婚判决或双方生效协议的实质性内容。
3.探望权的恢复,是指中止的情形消失后,由人民法院通知双方,继续恢复执行生效的离婚判决的行为。
4.探望的方式。
5.探望的时间。
6.探望权的中止:探望权是在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前提下行使的,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认为行使探望权的一方在行探望权时有损于或者不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权的申请,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事实存在,可中止其探望权,待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情形消失后,可通知双方恢复探望权。
三、探望权的特征
探望权有如下特征:
1.探望权的权利主体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而探望权的义务主体为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
2.探望权是离婚后父亲或母亲对子女的一项法定权利。将探望权作为一项权利在法律上加以规定,是因为这不仅是亲属法上的权利,更是一种基本人权。探望权不应是权利的最小化,它不仅是权利,还必然成为权利之外的东西。
3.探望权产生的时间是离婚后。
4.探望权的行使必须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
-
探望权:怎么上诉探望权?
132人看过
-
探望权没有约定,怎么办?
485人看过
-
法院如何界定当事人探望权的主张?
399人看过
-
什么是探望权,探望权有哪些内容,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349人看过
-
被中止探望权起诉状要求探望怎么写?
314人看过
-
探望权纠纷如何处理,探望权纠纷怎么执行
372人看过
探望权是针对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的父亲或者母亲,赋予看望孩子的权利。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离婚而消除,父母有抚养、教育、保护孩子的义务,因此对于探望权,父母可以协商,对于探望的时间、方式进行约定,探望权的行使应当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 更多>
-
探望权没有约定怎么办,没有约定探望权可以探望孩子吗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8离婚时,夫妻只对孩子抚养权作出约定,但没有约定探望权。那么离婚后,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探望孩子吗答案是肯定的。第一,探望权是法定的权利,夫妻离婚的时候可以就探望权行使的方式进行约定。但是,即使没有约定探望权以及探望权行使的方式,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依然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对方以没有约定为由阻挠的,属于违法行为。第二,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人民法院做出的生效的离婚判决中未涉及探望权的,当事人就探
-
怎样取消探望权和探望权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31《解释一》第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在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的过程中,请求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人民法院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认为需要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依法作出裁定。据此可知,一方当事人请求中止探望权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在法院没有作出中止探望权的裁定的情况下,享有直接的一方不能限制对方探望子女的权利。
-
探望一个月探望权的规定?山西在线咨询 2023-12-13一般法院会判决另一方在每个月的单周或双周的某一天行使探视权,也可能会有一至两天的探视时间。如果另一方行使探视权明显影响孩子的成长健康,或八周岁以下的儿童明确不愿被另一方探视,可另行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暂时中止另一方的探视权。
-
探望权有规定探望时间吗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24探望权没有规定探望时间。探视权的时间规定是由当事人协议的;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如果探望权人与孩子见面对孩子成长有利的,法院会延长探视时间,或增加探视次数。
-
什么叫子女探望权怎么行使探望权?湖南在线咨询 2023-12-18探望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