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罪认定的证据有:门诊及住院病历,包括病程记录、死亡病历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抢救结束后补记的病历资料等,化验单及各类检查结果,处方、药品及药品包装袋,手术中的切除组织,输血、输液反应的剩余液,死者尸体,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专家鉴定结论。
一、医疗过错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医疗过错鉴定所需要材料如下:医疗机构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3、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4、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5、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6、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门诊、急诊患者,其病历资料由医疗机构提供;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病历档案的,由患者提供。
二、医疗事故认定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二)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三)抢救急危患者,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四)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五)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门诊、急诊患者,其病历资料由医疗机构提供;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病历档案的,由患者提供。医疗机构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导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能进行的,应当承担责任。
三、医疗事故鉴定需要提前准备哪些材料
进行医疗事故鉴定需提前准备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
医疗事故纠纷官司诉讼需要多久,医疗事故起诉证据
69人看过
-
医院医疗事故没发票没证据能否起诉?
472人看过
-
“医疗事故”无证据照样可到法院起诉
444人看过
-
医疗事故从起诉到定案多久,医疗诉讼需要哪些证据
327人看过
-
医疗事故起诉时证据的重要性及收集方法
196人看过
-
起诉医疗事故的方法
156人看过
证人就是由于了解案件的真实情况,依法被人民法院传唤作证的人。证人对案件事实所作的陈述为证人证言。 证人证言作为一种证据,必须是证人亲眼看到或亲耳听到的,臆想推测的、道听途说的、未来预见的等等,都不能作为证人的证言。... 更多>
-
证据证明医疗事故罪的情况青海在线咨询 2023-06-031、门诊及住院病历。门诊病历是患者来医院就诊时最原始的证据材料,上面记载了病人的主诉、医生的查体、诊断及最后的处理意见等。住院病历包括病程记录、死亡病历讨论记录、 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抢救结束后补记的病历资料等。门诊及住院病历是病情发展和医疗活动的真实记录,是认定医疗过失的重要依据。 2、化验单及各类检查结果。化验单及各辅助科室的检查结果,如心电图、脑电图、B超结果、X片等,这些资料是医生
-
医疗纠纷,医疗事故起诉流程是怎样的,医疗事故起诉程序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171、法院受理条件 (1)有医患关系; (2)医疗行为违法、违规; (3)患者有损害后果; (4)医疗违法、违规行为与患者的损害后果之间有之间因果关系; (5)患者有经济损失; (6)在诉讼时效内。 2、当事人应提交的材料及证据 (1)就诊资料(包括门、急诊、住院病史,各种检验申请单,医药费清单,注射证明,外配处方);(2)护理证明;(3)误工及收入证明;(4)交通费单据;(5)住宿费单据;(6)丧
-
如何在医疗事故诉讼中提起证据意见安徽在线咨询 2023-01-27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提出证据并加以证明的责任,它的内容,一是行为责任,就是由谁举证,二是后果责任,就是举证不能和举证不足的后果究竟由谁承担。那么医疗事故诉讼如何举证,怎么为医疗事故诉讼举证?
-
起诉起诉医疗事故的流程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15写好起诉书,准备相关证据材料,例如各种检验申请单,医药费清单,注射证明,外配处方,选择侵权行为发生地的法院或者被告住所所在地的法院进行起诉即可。 《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由此可见,患者进行医疗事故的诉讼,可以选择侵权行为发生地的法院或者被告住所所在地的法院进行起诉。此外,我们应当注意,若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不是在同一个地方,则
-
医疗事故诉讼中,如何通过证据保全获取医疗事故赔偿的证据能否收回西藏在线咨询 2022-02-15证据保全是指证据的固定和保管,即为了防止特定证据的自然泯灭、人为毁灭或者以后难以取得,因而在收集时、诉讼前或诉讼中用一定的形式将证据固定下来,加以妥善保管,以供证明主体分析、认定案件事实时使用的一种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74条规定,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讼参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然而医疗事故从发生到诉讼是一个漫长的过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