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多次猥亵儿童被宣告终身禁业,适用终身禁业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6 22:20:20 481 人看过

11月15日,北京海淀法院少年法庭宣判了一起猥亵儿童案。被告人王某某为学校外聘教职人员,工作中曾多次猥亵女童。最终,王某某因猥亵儿童罪,被判有期徒刑。同时,禁止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

适用终身禁业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教育部《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教职员工实施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判决禁止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即终身不得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

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应当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查询应聘者是否具有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发现其具有前述行为记录的,不得录用。

教职员工实施前述规定以外的其他犯罪,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判决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从事相关职业,期限为三年至五年;或者依照《刑法》规定,对其适用禁止令。

犯猥亵儿童罪会被判刑多久?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猥亵儿童罪的立案标准为:

(一)因为年幼的儿童对性的鉴别能力较差,在法律上,并不要求行为人通过威胁、暴力或者其他非法的手段;

(二)不论儿童是否做出反抗的动作,只要行为人违背了年幼儿童的意志,且实施了具体的猥亵行为,即可构成猥亵儿童罪,应该进行立案侦查。

王某某多次猥亵儿童的行为很显然已经构成猥亵儿童罪,应当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第三条,教职员工实施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判决禁止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

教职员工实施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犯罪,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依照《刑法》第三十七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判决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从事相关职业,期限为三年至五年;或者依照《刑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第七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其适用禁止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5日 10: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上海一培训机构钢琴教师猥亵多名女童,被判终身从业禁止
    被告人姜某某担任某培训机构聘任的钢琴专业教师期间,受多位家长聘请至家中授课,在为被害人授课时,对多名女童实施猥亵。2023年1月,经浦东新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被告人姜某某因犯猥亵儿童罪,获判有期徒刑十年九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同时,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意见,对被告人宣告终身从业禁止。本案中,姜某某作为对未成年人负有教育职责的人员,却利用教授未成年人的机会进行猥亵犯罪,其行为影响恶劣,应予严惩。同时从保护未成年人角度出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建议禁止其从事和未成年人密切相关的职业。猥亵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的犯罪行为。猥亵罪的对象包括男人和女人,行为人实施强制猥亵他人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猥亵罪,应当立案侦查。猥亵罪的构成要件如下: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主观要件
    2023-05-06
    232人看过
  • 适用于终身监禁的情形是如何的
    一、新刑法终身监禁的适用条件依照经《刑法修正案(九)》修正后的刑法典第383条和第386条的规定,犯贪污罪、受贿罪,犯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依法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法院根据其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死缓期满被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对其适用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两高”《解释》第4条第3款也规定,符合贪污、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之情形的,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判处死缓并同时决定死缓期满被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予以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它应满足两个条件:1、因严重贪污受贿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从立法内容上,《刑法修正案(九)》对终身监禁制度的适用作了严格的限定,即只能适用于被判处死缓的贪污受贿犯罪分子。那么,贪污受贿犯罪分子的罪行也就必须符合死刑的适用标准。如上所述,立法的本意是将终身监禁
    2023-06-18
    453人看过
  • 4岁被判终身监禁合法吗,终身监禁如何适用
    4岁小孩被判终身监禁本就是一件荒唐事,即不符合情理,也不合法。在中国“终身监禁”如何适用:被判无期徒刑的罪犯,都是罪行十分严重、民愤较大、社会危害性特别大的犯罪分子,具体情形如下:一、依法由人民法院判决的,犯有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罪和其他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的无期徒刑。如轮奸妇女,依法判处无期徒刑二、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缓期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减为无期徒刑。被判无期徒刑的罪犯,依法押送监狱执行刑期,接受教育改造,有劳动能力的,同时强制参加劳动,接受劳动改造。《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
    2023-06-12
    177人看过
  • 目前终身监禁适用的人有哪些
    一、目前终身监禁适用的人有哪些主要是用于贪污犯罪的。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过重,判处一般死缓又偏轻的重大贪污受贿罪犯,可以决定终身监禁。同时,凡决定终身监禁的,在一、二审作出死缓裁判的同时,应当一并作出终身监禁的决定,而不能等到死缓执行期间届满再视情而定。以此强调终身监禁一旦决定,不受执行期间服刑表现的影响。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贪污、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可以判处死刑。符合前款规定的情形,但具有自首,立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或者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等情节,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符合第一款规定情形的,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同时裁判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
    2023-04-16
    58人看过
  • 终身监禁不得减刑的适用情况有哪些
    依照经《刑法修正案(九)》修正后的刑法典第383条和第386条的规定,犯贪污罪、受贿罪,犯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依法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法院根据其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死缓期满被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对其适用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第三百八十三条【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
    2023-06-01
    141人看过
  • 终身禁驾的情形,终生禁驾可以解除吗
    一、终身禁驾的情形禁驾原因包括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并构成犯罪、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并构成犯罪几种情况。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规定,终身禁驾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对此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认定。2、构成犯罪。被终身禁驾者在重大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特殊情况下,同等责任的也可以构成交通肇事罪。3、造成交通事故后实施了逃逸行为,其目的是故意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而对于一般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只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的规定对逃逸人进行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拘留15日的处罚。二、终身禁驾可以解除吗终身禁驾不得解除。《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
    2023-06-14
    212人看过
  • 终身禁驾在什么情形下适用执行
    终身禁驾的适用情形: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交通事故后逃逸,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一、两次酒后驾驶证吊销,几年后可以重新考第二次酒驾被吊销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5年以后才能再次报考。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5年以后才能再次报考。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10年以后才能再次报考。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不能再次报考。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
    2023-03-23
    453人看过
  • 贪污罪终身监禁的情形
    法律规定1、刑法修正案九对贪污终身监禁的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
    2023-04-25
    110人看过
  • 对适用终身监禁的犯罪分子有什么情形
    适用终身监禁的犯罪分子如下:1、因严重贪污受贿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2、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衡量应当适用终身监禁。终身监禁,是指因贪污、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而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的刑罚执行措施。一、中国新刑法对贪污罪如何定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
    2023-04-04
    184人看过
  • 犯罪分子终身监禁的情形都有哪些?
    适用终身监禁的犯罪分子如下:1、因严重贪污受贿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2、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衡量应当适用终身监禁。终身监禁,是指因贪污、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而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的刑罚执行措施。一、无期徒刑不能减刑吗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中,明确指出对于贪污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对社会造成了恶劣影响、给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在被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同时裁判决定在犯罪人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犯罪人会被终身监禁,不允许减刑和假释。二、贪污多少级可以判几年贪污罪将根据情节轻重分别处罚,刑期从三年以下直至死刑缓期执行,具体为:(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贪污数额巨大
    2023-03-25
    152人看过
  • 职业禁止适用情形
    一、职业禁止适用情形1、禁止从事特定职业”适用于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的犯罪,或因违反该职业要求特定义务而进行的犯罪。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禁止从事特定职业”适用于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的犯罪,或因违反该职业要求特定义务而进行的犯罪。由此可以确定其涉及的“职业”范围:一是应当包括职务犯罪。因该条中“职业的便利”应包括职务之便利,所以职务侵占罪、贪污贿赂犯罪中的犯罪主体之职业,均在此列。二是应当包括行政法中“职业禁止”措施所涉及的相关职业。在我国,对于特定行业的人,例如律师、医生等,各种法律法规中均规定了行为人受刑事处罚后要丧失相关的执业资格或受到一定的执业限制。刑法将其纳入刑罚范畴,增加了处罚的严厉性,从而实现预防再犯的目的。二、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1)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2)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3)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
    2023-06-11
    345人看过
  • 什么是终身监禁.我国有终身监禁吗
    刑法中有终身监禁的相关规定,但是但适用范围上非常狭窄,只有贪污、受贿中规定了终身监禁,而且是刑罚被判处死缓的同时可以同时决定对罪犯适用终身监禁。人民法院作出终身监禁的决定,依据的是行为人被判处死缓之前的表现,即“犯罪情节等情况”,而不是依据行为人在死缓考验期间的刑罚执行情节来决定是否适用该制度。因而该制度不是在死缓执行完毕之后确定的,而是在死缓判决确定的同时决定的。同时,适用终身监禁的时间和条件是“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死刑终身监禁问题如何区分?区分在于是否剥夺犯罪嫌疑人的生命,死刑比终身监禁更残酷,所以现在全世界大部分国家已经废除死刑,改用终身监禁。1、死刑所剥夺的是犯罪分子最重要的权利在当今社会,作为社会存在的人拥有各种各样的权利,但是在这一权利体系中,各种权利对于个人的意义又是不同的,有的可有可无,人们很少行使,有的重要无比,须臾不可缺少,如人的生命权利。众所周知,
    2023-07-21
    90人看过
  • 我国终身监禁如何适用的?
    一、我国终身监禁如何适用的?根据修正后的刑法典第383条和第386条的规定,犯贪污罪、受贿罪,犯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依法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法院根据其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死缓期满被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对其适用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所以,终身监禁的适用条件有:1、只适用于严重贪污、受贿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衡量应当适用终身监禁的;2、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二年,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死刑缓刑执行二年期满的的罪犯,可依法减为无期徒刑;3、依法被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或假释。二、主要类型终身监禁包括多种类型:(1)绝对终身监禁。对于某些犯罪一些国家在立法上规定了绝对终生监禁,法官没有任何刑罚选择权,比如英国的谋杀罪。(2)裁量终身监禁。对于某些犯罪终身监禁是选择刑,具体是否适用由法官决定。大部分终生监禁立法采用
    2023-04-28
    253人看过
  • 受贿能否适用终身监禁?
    受贿能适用终身监禁,《刑法修正案(九)》新增加的贪污罪、受贿罪判处死缓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的规定,该司法解释明确了终身监禁适用的情形,即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过重,判处一般死缓又偏轻的重大贪污受贿罪犯,可以决定终身监禁。同时,凡决定终身监禁的,在一、二审作出死缓裁判的同时应当一并作出终身监禁的决定,而不能等到死缓执行期间届满再视情而定。终身监禁一经作出应无条件执行,不得减刑、假释。一、贪污受贿的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一)贪污救灾、抢
    2023-04-07
    436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哪些情形适用于终身监禁?
      福建在线咨询 2021-10-20
      一是明确终身监禁适用情况,主要针对判处死刑及时执行过重,一般判处死缓轻重大贪污受贿罪犯,可以定为终身监禁。二是明确判处终身监禁的,在一二审作出死缓判决的同时,必须一起作出终身监禁决定,在死缓执行期满之前不能作出终身监禁,强调终身监禁一旦决定,就不会受到执行期间服刑表现的影响。
    • 在哪些情形下禁用终身禁驾的人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0-20
      一是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法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对此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认定。二是构成犯罪。终身禁止驾驶的人在重大交通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事故罪。特殊情况下,同等责任也可以构成交通事故罪。三是造成交通事故后实施了逃逸行为,其目的是故意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而对于一般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只能依照
    • 中国有终身监禁吗?被判处终身监禁的情形有什么呢?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4-07
      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四十四、将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修改为:“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 哪些犯罪会适用终身监禁
      辽宁在线咨询 2021-12-29
      终身监禁适用于贪污罪。贪污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节,同时决定在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
    • 对适用终身监禁的犯罪分子有什么情形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9-10
      适用终身监禁的犯罪分子如下: 1、因严重贪污受贿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 2、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衡量应当适用终身监禁。 终身监禁,是指因贪污、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而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的刑罚执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