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行为将被认定为未履行出资义务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30 16:10:37 118 人看过

1、出资人以不享有处分权的财产出资被依法认定无效的。

2、出资人以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资,或者以设定权利负担的土地使用权出资,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主张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时,出资人未在人民法院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办理土地变更手续或者解除权利负担的。

3、出资人以非货币财产出资,未依法评估作价,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请求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经人民法院的委托的评估机构评估作价数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

4、出资人以房屋、土地使用权或者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知识产权等财产出资,已经交付公司使用,但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主张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时,出资人未在人民法院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办理权属变更手续的。

5、出资人以其他公司股权出资,不符合出资的股权由出资人合法持有并依法可以转让、出资的股权无权利瑕疵或者权利负担、出资人已履行关于股权转让的法定手续这3项规定时,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请求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出资人未在人民法院指定的合理期间内采取补正措施的,应当认定未履行出资义务。

一、公司经营期间亏损股东如何承担

1、公司出现损失时,股东承担的责任以出资额为限或者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经营过程中的债务不承担连带的责任。但有虚假或者抽逃出资行为以其抽逃出资或者虚假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6日 12: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义务能否代为履行
    一、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义务能否代为履行1、可以代为履行,代为履行的规定如下:(1)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行为义务,该义务可由他人完成的,人民法院可以选定代履行人。(2)法律、行政法规对履行该行为义务有资格限制的,应当从有资格的人中选定。必要时,可以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代履行人。(3)申请执行人可以在符合条件的人中推荐代履行人,也可以申请自己代为履行,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零一条二、第三人代为履行的性质所谓第三人代为履行,严格依据法条规定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指定的第三人代替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合同的义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的行为。1、第三人替债务人代为履行是一种形成权,其意思表示具有单方性,也就是说,只需第三人单方面表示其愿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即可产生效力。2
    2023-06-16
    110人看过
  • 21种行为将被认定为串通投标
    据报道,青岛市建委建管局发布《青岛市建设工程项目串通投标认定办法》(征求意见稿),串通投标认定办法有望在我市得以明确。目前深圳已经出台了工程项目串通投标认定办法,在咱们北方地区还没有一个城市出台这方面的规定。市建管局工程处工作人员张先生表示,青岛有望成为北方地区首个明确串通投标认定办法的城市。本办法适用于青岛市行政辖区内依法和按规定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监理以及工程建设项目货物等招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行为的认定。串通投标行为的认定分为直接认定和评标委员会认定两种,共分21种情形。其中,有这9种情形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串通投标行为:同一人携带两家及以上企业资料参与投标报名的;不同的法人委托人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资格预审后同一投标人领取其他投标人企业资料的;一年内有两次及以上通过资格预审,但不购买招标文件或不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同一投标人代替其他投标人领取和
    2023-06-07
    237人看过
  • 如何认定股权出资人已经履行出资义务?
    出资人以其他公司的股权出资,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认定出资人已履行出资义务:1、出资的股权由出资人合法持有并依法可以转让;2、出资的股权无权利瑕疵或者权利负担;3、出资人已履行关于股权转让的法定手续;4、出资的股权已依法进行了价值评估。一、股权转让与土地转让的区别股权转让和土地转让的区别是:1.构成要件不同,土地使用权转让中,转让的标的是土地使用权,转让的主体是土地使用权人,在股权转让中,转让标的是股东登记依法所享有的公司股份,股东权利和股东责任,而不仅仅是公司出资人的出资额。2.由不同的法律所调整,土地使用权转让受《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一系列与土地使用权转让有关的法律法规调整,股权转让则适用《公司法》、《证券法》等一系列有关法规调整。二、股权代持法律规定一般情形下股权代持行为是合法有效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
    2023-04-03
    466人看过
  • 2021年哪些行为被认定为酒驾?
    以下行为将被定性为酒后驾驶:1、酒后睡在驾驶座上;2、喝隔夜酒被查;3、酒后搬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到处罚,再次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酒后或者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身
    2023-07-07
    287人看过
  • 未履行法院判决义务会被列为失信人吗
    会。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法定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失信人员名下车辆可不可以过户失信人员名下车辆不可以过户。被法院纳和失信名单被执行人,法院会对被执行人同时采取查封、冻结等执行措施,车子是不能过户的。但是如果没有查封、冻结等,则车子可以过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二、逾期会被列为失信人员吗仅为逾期未还款,不会直接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即只要没有出现拒绝按照法院判决执行的情况,就不会成为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
    2023-06-24
    90人看过
  • 雇主未能履行披露义务可能被视为欺诈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就业通知制度。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通知义务,导致员工错误表达意图并签订劳动合同,则可能构成欺诈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宋*友表示,《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就业通知制度,明确要求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客观真实地向劳动者说明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安全生产和劳动报酬等劳动者要求的信息。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回答劳动者要求了解的与自身利益相关的其他信息,如职务晋升、职工福利、休假休息、社会保障、工资支付方式、工资增长机制等,etc宋*您说过,如果用人单位未告知或未如实告知这些情况,导致劳动者做出错误的意思表示并签订劳动合同,被视为构成欺诈,则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还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完)
    2023-05-07
    265人看过
  •  哪些民事行为被认定为无效?
    该段内容描述了民事行为中无效的情况,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四)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五)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六)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七)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无效、效力待定与有效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法律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其分类对于正确处理相关
    2023-08-30
    148人看过
  • 考生哪些行为被认定为作弊
    一、考生哪些行为被认定为作弊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二)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三)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四)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六)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七)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八)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九)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二、属扰乱考试秩序的行为考生及其他人员有以下扰乱考试秩序行为之一的,将终止其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考生及其他人员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
    2023-06-17
    485人看过
  • 合伙人未履行出资义务可以被除名吗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一)未履行出资义务;(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三)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四)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律师补充: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一)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二)个人丧失偿债能力;(三)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四)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五)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律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九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一)未履行出资义务;(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三)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四)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
    2023-05-06
    231人看过
  • 未履行告知义务是否为医疗事故
    一、未履行告知义务是否为医疗事故未履行告知义务,致使患者造成损害的,医疗机构存在过错,属于医疗事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条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二、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民法典规定,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情形包括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
    2023-06-17
    212人看过
  • 哪些行为会认为是违反夫妻忠实义务?
    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行为:重婚,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登记结婚或者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因此,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行为主要为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违背夫妻忠实义务可以离婚吗对于能否将违背夫妻忠实义务作为离婚事由,历来都存在着激烈的争论。《民法典》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规定了几种具体的法定情形,对离婚的适用提供了确切的法律依据。但是,法律一直没有没有把违背夫妻忠实义务作为法定离婚事由之一。(一)原来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标准不仅对于法官掌握判断夫妻感情已破裂标准难度极大,而且在确定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离婚理由上,给法官以主观臆断的极好借口。针对这种情形,最高人民法院作出了司法解释,就如何确定夫妻感情破裂规定了具体的使用标准,但是,违背夫妻忠实义务能否作为法定离婚事由仍在讨论中,没有得到法律的
    2023-08-05
    168人看过
  • 哪些行为会被定为刑责行为?
    要负刑事责任的行为有:只有当行为被认定为犯罪时,才会产生刑事责任。这种犯罪包括故意犯罪和法律规定的过失犯罪。所谓故意犯罪,是指知道自己的行为会产生危害结果,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所谓过失犯罪,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产生的危害结果,因疏忽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并相信可以避免,从而导致犯罪的结果是过失犯罪。撞人全责要负刑事责任吗开车撞到人而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要负刑事责任,一般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五条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
    2023-07-04
    175人看过
  • 为何规定行纪人有直接履行义务?
    行纪人须以自己的名义代委托人进行交易活动,所以其代委托人所为的交易行为的效力,并不直接对委托人发生,而是由行纪人自己直接承担该交易行为产生的权利义务,行纪人自己处于交易关系当事人地位。该交易行为的相对人须向行纪人而不是向委托人履行债务,然后再由行纪人将交易的结果移转给委托人。行纪人在该交易的相对人不履行义务时,应当自己直接向委托人履行相应的义务,但行纪人与委托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习惯的除外。因此,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这里行纪人与第三人是该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如果第三人不履行义务致使委托人受到损害的,行纪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可以按照其约定处理。
    2023-06-09
    113人看过
  • 赡养义务未履行,将会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责任有:父母可以直接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也可以要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单位进行调解,说服子女支付赡养费;如果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无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可以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父母的实际需要和子女的经济负担能力,通过调解或者判决确定赡养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不履行赡养义务会怎么样1、对于不肯赡养父母,甚至虐待老人的行为,不仅会受到道德的谴责,更要承担法律的责任。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3、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
    2023-07-13
    476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以货物出资未验资视为已履行出资义务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02
      XX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股东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由具有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后,由验资机构进行验资后,方可视为已履行出资义务。XX公司法XX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XX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
    • 哪些行为表现为不履行合同义务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6-08
      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构成违约行为。 构成违约行为的话,要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 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如何认定债务人怠于履行义务的行为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14
      债务人不履行其对债权人的到期债务,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又不以诉讼方式或者仲裁方式向其债务人主张其享有的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的,构成债务人怠于履行义务。 “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其对债权人的到期债务,又不以诉讼方式或者仲裁方式向其债务人主张其享有的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情况的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 行政处罚行为人不履行义务有哪些表现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11
      (1)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 (3)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结果的; (4)超过追诉时效的。
    • 抽逃出资属于未履行出资义务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06
      抽逃出资和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法律后果不是一样;股东未完全出资、抽逃出资不代表股权身份的无效或丧失,但对于未完全尽到出资义务的股东要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具体来说就是公司可以对未完全尽到出资义务的股权的权利比如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